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667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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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我省建筑装装修装饰工工程(以下下统称装饰饰工程)质质量监督管管理,规范范监管行为为,保障装装饰工程质质量,依据据建筑法法、建建设工程质质量管理条条例、房房屋建筑和和市政基础础设施工程程质量监督督管理规定定(住建建部第5号号令)等有有关法律、法法规,结合合本省实际际,制定本本管理办法法。第二条 在河南省省行政区域域内,对房房屋建筑竣竣工验收合合格之后发发包的装饰饰工程(以以下统称二二次装饰工工程)实施施质量监督督管理,适适用本管理理办法。第三条 受河南省省住房和城城乡建设厅厅委托,河河南省装修修装饰行业业管理办公公室负责全全省

2、二次装装饰工程质质量的监督督管理工作作,具体工工作由其所所属的河南南省建筑装装修装饰工工程质量安安全监督专专业站负责责实施。各市、县级级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内内二次装饰饰工程质量量的监督管管理工作,具具体工作可可委托所属属职能部门门或机构(以以下统称监监督机构)负负责实施。第四条 本管理办办法所称的的装饰工程程质量监督督管理,是是指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或监督督机构依据据有关法律律、法规、规规章和工程程建设强制制性标准,对对装饰工程程实体质量量及装饰工工程质量责责任主体质质量行为实实施监督。 本管理办法法所称的装装饰工程实实体质量监监督,是指指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对涉

3、及及装饰工程程安全、主主要使用功功能的工程程实体质量量实施监督督。本管理办法法所称的装装饰工程质质量责任主主体,是指指参与装饰饰工程建设设项目的建建设、设计计、施工、监监理单位和和工程质量量检测机构构。本管理办法法所称的装装饰工程质质量行为监监督,是指指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对工程程质量责任任主体履行行国家有关关法律、法法规规定的的质量责任任和义务的的情况实施施监督。本管理办法法所称的抽抽查,是指指监督机构构根据有关关工程技术术标准及规规定,对责责任主体履履行质量责责任的行为为以及对有有关装饰工工程质量的的文件、资资料和装饰饰工程实体体质量等随随机进行的的抽查活动动。本管理办法法所称

4、的抽抽测,是指指监督机构构对装饰工工程实体质质量或施工工现场的材材料等进行行的随机抽抽样检测的的监督检查查活动。第五条 河南省建建筑装修装装饰工程质质量安全监监督专业站站,要建立立装饰工程程质量监督督管理动态态体系,对对省辖市(省省直管县)定定期上报的的装饰工程程报表、年年度或阶段段巡查情况况、不良行行为记录等等信息进行行统计分析析,定期公公布装饰工工程质量总总体情况。第二章 基本规定定第六条 监督机构构的主要工工作内容包包括:(一)对装装饰工程质质量责任主主体执行有有关建设工工程法律、法法规和工程程建设强制制性标准情情况进行抽抽查;(二)对装装饰工程质质量责任主主体履行质质量责任行行为进行抽

5、抽查;(三)对涉涉及装饰工工程结构安安全和主要要使用功能能的工程实实体质量进进行抽查抽抽测;(四)对涉涉及装饰工工程结构安安全和主要要使用功能能的装饰工工程原材料料、构配件件质量进行行抽查抽测测;(五)对施施工技术资资料、监理理资料以及及检测报告告等有关装装饰工程质质量文件和和资料进行行抽查;(六)对装装饰分部工工程质量验验收情况进进行抽查;(七)对装装饰工程竣竣工验收进进行监督;(八)对违违法违规行行为进行纠纠正和处罚罚;(九)接受受并按规定定处理装饰饰工程质量量方面的举举报和投诉诉,组织或或参与对装装饰工程质质量事故的的调查处理理;(十)对涉涉及装饰工工程质量的的参建各方方责任主体体岗位人

6、员员履职尽责责情况进行行抽查。(十一)掌掌握本地区区装饰工程程质量状况况;(十二)其其他相关内内容。第七条 监督人员员必须符合合下列条件件:(一)各级级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正式在在编人员;(二)具有有工程类专专业大学专专科以上学学历;(三)具有有工程类专专业初级及及其以上技技术职称;(四)具有有三年以上上工程质量量管理或者者设计、施施工、监理理等工作经经历;(五)熟悉悉掌握相关关法律法规规和工程建建设强制性性标准;(六)具有有一定的组组织协调能能力和良好好职业道德德;(七)参加加省级以上上工程质量量监督部门门的相关业业务知识培培训并考核核合格取得得装饰工程程质量监督督员上岗证证。第

7、八条 监督机构构业务管理理的有关制制度和要求求:(一)监督督人员在履履行装饰工工程质量监监督职责时时,应持证证上岗,并并不得少于于2人。在在履行监督督职责时,对对发现责任任主体违反反法律、法法规和工程程建设强制制性标准行行为的,应应及时采取取相应的处处罚措施;(二)监督督机构应根根据本地区区年度建设设规模、质质量状况和和年度质量量工作目标标以及资源源情况,制制定本地区区年度或阶阶段装饰工工程质量监监督工作计计划;(三)监督督机构应要要求建设单单位在办理理质量监督督注册手续续时提供下下列资料:1建筑主主体验收合合格后单独独发包的装装饰工程必必须提供设设计单位出出图章及设设计人员专专用章齐全全的正

8、式设设计图纸;确需要改改变建筑物物原有结构构和节能、消消防设施的的装饰工程程必须提供供由原设计计单位或具具备相应资资质的设计计单位出具具的设计变变更技术文文件及施工工图设计文文件审查报报告和批准准书;2施工合合同,应招招标的装饰饰工程须提提供中标通通知书,应应监理的装装饰工程须须提供监理理合同;3建设单单位、施工工单位装饰饰工程项目目的负责人人资料和机机构组成,应应监理的装装饰工程须须提供监理理单位装饰饰工程项目目的负责人人资料和机机构组成;4施工组组织设计,应应监理的装装饰工程须须提供监理理规划(监监理实施细细则);5其它需需要的文件件资料。(四)监督督机构可根根据装饰工工程项目的的规模和特

9、特点、投资资形式、责责任主体的的信誉和质质量保证能能力,制定定装饰工程程项目质量量监督工作作方案,并并根据监督督检查中发发现问题的的情况,及及时对监督督方法作出出调整;(五)监督督机构在装装饰工程项项目质量监监督工作方方案中明确确以下监督督重点:1对责任任主体质量量行为进行行抽查的具具体内容;2对装饰饰工程实体体质量抽查查抽测的具具体内容;3对装饰饰工程竣工工验收的监监督内容。(六)监督督机构应将将装饰工程程项目质量量监督工作作方案的主主要内容书书面告知建建设单位。第三章 责任主体体质量行为为的监督第九条 监督机构构对责任主主体质量行行为进行监监督应遵守守以下一般般规定:(一)抽查查责任主体体

10、执行有关关法律、法法规及工程程技术标准准的情况;(二)抽查查责任主体体质量管理理体系的建建立和实施施情况;(三)发现现存在违法法违规行为为的,按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委委托的权限限对违法违违规事实进进行调查取取证,对责责任单位、责责任人提出出处罚建议议或按委托托权限实施施行政处罚罚。第十条 对建设单单位质量行行为重点抽抽查以下内内容:(一)与施施工、监理理单位签订订合同内容容等情况;(二)办理理质量监督督登记、安安全备案,施施工图审查查、施工许许可和消防防施工许可可,超设计计使用年限限的建筑装装饰前还应应有由相应应资质等级级的检测部部门出具的的结构检测测报告等手手续情况。(三)遵守守并执行基基本

11、建设程程序及有关关要求情况况:1按规定定委托监理理情况。2建设单单位应加强强对装饰工工程质量的的管理,建建立装饰工工程项目管管理机构,健健全保证装装饰工程质质量的管理理制度和质质量责任制制,配备相相应的专业业技术人员员,严格执执行工程建建设方面的的法律、法法规情况。3统筹装装饰工程参参建各方的的管理体系系,不干扰扰监理、施施工等单位位的正常工工作。4无肢解解、违法发发包装饰工工程的行为为。5无明示示或暗示施施工单位使使用不合格格的建筑及及装饰材料料、构配件件和设备的的行为,按按合同约定定提供的建建筑及装饰饰材料、构构配件、设设备为合格格产品。6无明示示或暗示设设计、施工工单位违反反工程建设设强

12、制性标标准、降低低装饰工程程质量的行行为。7涉及改改变建筑物物原有结构构和节能、消消防设施的的装饰工程程,建设单单位应当在在施工前委委托原设计计单位或者者具有相应应资质等级级的设计单单位提出可可行的设计计方案,否否则不得施施工。(三)设计计文件、图图纸及变更更设计洽商商记录情况况;(四)落实实参建单位位有关工程程需用的国国家标准、规规范、规程程情况;(五)依法法组织参建建各方竣工工验收情况况;(六)竣工工验收合格格后,出具具竣工验收收报告,按按期办理装装饰工程竣竣工验收备备案情况。第十一条 对设计计单位质量量行为重点点抽查以下下内容:(一)设计计单位资质质证书、从从业人员资资格证书、设设计合同

13、;(二)图纸纸规范、签签章齐全;(三)参加加装饰工程程质量验收收和竣工验验收情况;(四)签发发设计修改改变更、工工艺洽商通通知;(五)参加加有关装饰饰工程质量量问题的处处理情况。第十二条 对施工工单位质量量行为重点点抽查以下下内容:(一)施工工单位的资资质等级证证书、中标标通知书及及施工承包包合同和按按规定对装装饰工程项项目进行管管理情况;(二)施工工单位质量量安全保证证体系健全全、管理制制度和质量量责任落实实情况;(三)施工工组织设计计和施工方方案实施的的情况:1执行质质量控制措措施及施工工技术交底底情况。2涉及结结构安全、使使用安全的的装饰材料料及构配件件、委托具具有相应资资质的检测测机构

14、及材材料复验情情况。3执行见见证取样制制度情况。4装饰工工程质量保保证资料和和质量评定定资料完整整、及时、齐齐全情况。(四)按有有关规定进进行各种检检测,对装装饰工程施施工中出现现的质量事事故按有关关文件要求求是否及时时上报,且且如实反映映质量事故故的情况;(五)专业业分包队伍伍的资质、资资格文件;无非法分分包项目工工程行为等等情况。第十三条 对监理理单位质量量行为重点点抽查以下下内容:(一)监理理单位资质质证书、监监理工程项项目有完整整、齐全的的监理手续续及合同情情况;(二)装饰饰工程项目目的监理单单位专业人人员配套齐齐全,管理理制度健全全,责任制制落实情况况;(三)严格格按照法律律、法规、

15、规规范、标准准及合同对对装饰工程程质量实施施监理;质质量管理、监监督检查、质质量控制资资料齐全情情况;(四)现场场实施旁站站、巡视和和平行检查查等形式监监理情况;(五)按照照监理规划划应进行的的质量行为为情况:1组织图图纸会审、技技术交底、审审查施工组组织设计(施施工方案)及及质量安全全控制措施施情况。2建设单单位组织隐隐蔽工程和和参与竣工工工程验收收,验收程程序合法情情况。3执行原原材料、构构配件、设设备等进场场的检验、验验收制度及及见证取样样制度情况况。4施工过过程中对装装饰工程质质量检查验验收情况。5核查装装饰工程质质量保证资资料、执行行例会制度度情况。6核查专专业分包队队伍的资质质、资

16、格文文件等情况况。(六)审查查施工单位位的资质和和项目负责责人的资格格证书、质质检员、安安全员、材材料员、资资料员及操操作人员的的资格证书书及上岗证证书情况;(七)对现现场发现使使用不合格格材料、构构配件、设设备和发生生质量事故故,及时配配合调查处处理情况;(八)出现现质量安全全事故及时时上报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情况况。第十四条 对装饰饰工程质量量检测单位位质量行为为重点抽查查以下内容容:(一)是否否超越核准准的类别、业业务范围承承接任务;(二)检测测业务基本本管理制度度情况;(三)检测测内容和方方法的规范范性程度;(四)检测测报告形成成程序、数数据及结论论的符合性性程度。第四章 装饰工程程实

17、体质量量监督检查查第十五条 监督机构构对装饰工工程实体质质量的监督督应遵守以以下一般规规定:(一)对装装饰工程实实体质量的的监督主要要抽查施工工单位自检检合格,并并经监理单单位及建设设单位验收收合格的部部位;(二)实体体质量的监监督要辅以以必要的抽抽查抽测,由由监督人员员根据部位位的重要程程度及施工工现场质量量情况进行行随机抽测测;(三)抽查查涉及安全全和使用功功能的主要要材料、构构配件和设设备的出厂厂合格证、试试验报告、见见证取样送送检资料及及实体检测测报告;(四)装饰饰、安装施施工过程的的质量控制制情况;(五)重点点监督抽查查涉及工程程安全、装装饰质量、环环境质量和和重要使用用功能的关关键

18、部位。第十六条 监督机构构应对下列列部分内容容进行抽查查:(一)抽查查装饰工程程施工质量量是否符合合国家标准准、规范规规定的质量量标准和要要求,是否否按设计图图纸施工;(二)抽查查参建各方方对分项工工程的验收收及执行标标准的情况况、手续是是否齐全完完善、数据据是否真实实准确;(三)在施施工单位自自检合格且且经建设单单位或监理理单位书面面签认合格格的基础上上,对分项项工程、隐隐蔽工程及及关键部位位工程质量量进行抽查查;(四)对原原材料、构构配件及设设备进行抽抽查;(五)抽查查参建各方方责任主体体在施工过过程中执行行国家法律律法规、强强制性标准准、规范的的落实及执执行情况,抽抽查技术质质量保证资资

19、料及其它它有关资料料;(六)在施施工单位自自检合格且且经参建各各方验收合合格的基础础上,抽查查主体工程程观感质量量及按规定定应提供的的装饰工程程安全和功功能检验报报告。第十七条 对涉及及工程安全全、使用功功能和室内内环境质量量的关键部部位的实体体质量或材材料进行抽抽查抽测,抽抽查抽测记记录应记入入质量监督督报告。抽抽查抽测的的项目和数数量应根据据工程的规规模、施工工质量等因因素确定。抽抽查抽测发发现装饰工工程质量不不符合工程程建设强制制性标准或或对装饰工工程质量有有疑问的,应应责成有关关单位委托托有资质的的检测机构构进行检测测。第五章 装饰工程程竣工验收收监督第十八条 监督机机构应对以以下装饰

20、工工程竣工验验收文件进进行审查:(一)施工工单位出具具的装饰工工程竣工报报告,包括括涉及装饰饰质量、室室内环境质质量和使用用功能抽样样检测资料料等质量证证明文件、以以及施工过过程中发现现的质量问问题整改报报告等;(二)设计计单位出具具的装饰工工程质量检检查报告;(三)监理理单位出具具的装饰工工程质量评评估报告。第十九条 监督机机构应对验验收组成员员组成、竣竣工验收方方案及验收收的程序、执执行验收的的标准进行行监督。第六章 装饰工程程质量监督督报告第二十条 监督机机构应在装装饰工程竣竣工验收合合格后7个个工作日内内向备案机机关提交装装饰工程质质量监督报报告。第二十一条条 装饰工工程质量监监督报告

21、应应根据实际际的监督记记录,客观观真实的反反映对工程程的监督情情况。装饰饰工程质量量监督报告告应由该项项目的质量量监督人员员编写、监监督机构负负责人审查查签字、加加盖公章。第二十二条条 装饰工工程质量监监督报告应应包括以下下内容:(一)装饰饰工程概况况和监督工工作概况;(二)对责责任主体质质量行为及及执行工程程建设强制制性标准的的抽查情况况;(三)装饰饰工程实体体质量抽查查抽测情况况;(四)装饰饰工程质量量技术管理理资料抽查查情况;(五)装饰饰工程质量量问题的整整改和质量量事故处理理情况;(六)各方方质量责任任主体的不不良行为记记录及参建建各方责任任人员的到到岗履责情情况;(七)装饰饰工程质量

22、量竣工验收收的监督情情况。第七章 装饰工程程质量监督督档案管理理第二十三条条 监督机构构应建立装装饰工程质质量监督档档案管理制制度,档案案保管期限限为5年。装装饰工程质质量监督档档案应及时时整理、并并符合档案案管理的有有关规定,档档案案卷的的装具、装装订应做到到统一、整整齐、牢固固,便于保保管与查阅阅。第二十四条条 装饰工程程质量监督督档案应包包括以下主主要内容:(一)监督督注册及装装饰工程项项目监督工工作方案;(二)质量量行为的监监督记录;(三)装饰饰质量、隐隐蔽工程等等涉及安全全部位的抽抽查抽测记记录;(四)装饰饰工程质量量竣工验收收监督记录录;(五)装饰饰工程质量量监督报告告;(六)不良

23、良行为记录录;(七)施工工中发生质质量问题的的整改和质质量事故处处理的有关关资料;(八)装饰饰工程监督督过程中所所形成的照照片、音像像资料;(九)其他他有关资料料。第二十五条条 装饰工工程质量监监督档案实实行信息化化管理。监监督机构应应加强装饰饰工程质量量监督的信信息化建设设、运用装装饰工程质质量监督信信息系统、实实现监督注注册、行为为监督、实实体质量监监督、不良良行为记录录、竣工验验收备案等等工作的信信息化管理理。第二十六条条 监督机机构应将所所发现的装装饰工程建建设各方责责任主体的的不良行为为进行记录录、核实,按按规定的程程序和权限限,通过信信息系统向向社会公示示并向上级级有关部门门传递。

24、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条 本管理理办法自发发布之日起起施行。第二十八条条 本管理办办法由河南南省住房和和城乡建设设厅负责解解释。河南省建筑筑装修装饰饰工程安全全生产监督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步规范和加加强我省建建筑装修装装饰工程(以以下统称装装饰工程)安安全生产监监督管理,有有效遏制装装饰工程安安全事故发发生,确保保人民生命命和财产安安全,根据据建筑法法、安安全生产法法、建建设工程安安全生产管管理条例、安安全生产许许可证管理理条例等等有关法律律、法规,结结合本省实实际,制定定本管理办办法。第二条 在河南省省行政区域域内,对房房屋建筑竣竣工验收合合格之后发发包的装饰饰工程(以

25、以下统称二二次装饰工工程)实施施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理理,适用本本管理办法法。第三条 受河南省省住房和城城乡建设厅厅委托,河河南省装修修装饰行业业管理办公公室负责全全省二次装装饰工程安安全生产的的监督管理理工作,具具体工作由由其所属的的河南省建建筑装修装装饰工程质质量安全监监督专业站站负责实施施。各市、县级级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内内二次装饰饰工程安全全生产的监监督管理工工作,具体体工作可委委托所属职职能部门或或机构(以以下统称监监督机构)负负责实施。第四条 装饰工程程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理理,是指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或或监督机构构依据法律律、法规和和工程建设设强制性标标准,对装装饰工程

26、安安全生产实实施监督管管理,督促促各方主体体履行相应应安全生产产责任,以以控制和减减少施工事事故发生,保保障人民生生命财产安安全、维护护公众利益益的行为。第五条 装饰工程程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理理坚持“以以人为本”的的理念,贯贯彻“安全全第一、预预防为主、综综合治理”的的方针。装装饰工程安安全生产监监督实行动动态管理,遵遵循属地管管理和层级级监督相结结合、监督督安全保证证体系运行行与监督工工程生产过过程相结合合、全面要要求与重点点监管相结结合、监督督执法与服服务指导相相结合的原原则。第二章 装饰工程程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理理第六条 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应当按按照有关法法律法规,针针对装饰工

27、工程项目及及有关责任任主体,健健全完善以以下安全生生产监督管管理制度:(一)装饰饰施工企业业安全生产产许可证制制度;(二)装饰饰施工企业业“三类人人员”安全全生产教育育培训及考考核制度;(三)装饰饰工程安全全施工措施施备案制度度;(四)装饰饰工程开工工安全条件件审查制度度;(五)施工工现场从业业人员持证证上岗及培培训制度;(六)施工工机械使用用管理制度度;(七)装饰饰工程生产产安全事故故应急救援援制度;(八)危及及施工安全全的工艺、设设备、材料料淘汰制度度;(九)装饰饰工程安全全生产监督督巡查制度度;(十)法律律法规规定定的其它有有关制度。第七条 各级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或监监督机构可可根据本

28、地地区实际,建建立以下相相应安全生生产工作制制度:(一)装饰饰工程安全全生产形势势分析例会会制度。定定期召开安安全生产形形势分析会会议,分析析本行政区区域内装饰饰工程施工工安全生产产情况,找找出事故多多发类型、原原因和与此此相对应的的安全生产产管理薄弱弱环节,研研究加强和和改进装饰饰工程施工工安全生产产工作的措措施。及时时发布装饰饰工程安全全生产形势势分析报告告或会议纪纪要;(二)装饰饰工程安全全生产联络络员制度。在在本行政区区域内各级级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及相关关企业中设设置安全生生产联络员员,定期召召开会议,加加强信息通通报和工作作协调,研研究控制事事故的对策策、措施,部部署和

29、安排排安全生产产工作;(三)装饰饰工程安全全生产预警警提示制度度。在装饰饰工程的特特定时限内内,针对本本行政区域域装饰工程程安全生产产薄弱环节节,以及往往年度同类类事故发生生的教训,有有针对性地地制定安全全防护措施施,对装饰饰施工企业业、施工现现场进行预预警提示,提提前作出符符合实际的的安全生产产工作部署署;(四)装饰饰工程重大大危险源公公示和跟踪踪整改制度度。开展本本行政区域域装饰工程程重大危险险源的普查查登记工作作,掌握重重大危险源源的数量和和分布状况况,并结合合督查的实实际情况定定期向社会会公布或者者通报装饰饰工程重大大危险源的的跟踪检查查、整改措措施和治理理情况;(五)装饰饰工程安全全

30、生产监管管责任层级级监督与重重点地区监监督检查制制度。监督督检查下级级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安全生生产责任制制的建立和和落实、履履行安全生生产监督和和管理职责责、贯彻执执行安全生生产法规政政策和制定定各项监管管措施等情情况,根据据安全生产产情况分析析,结合重重大事故防防范的问题题及在专项项整治、监监管工作中中存在的突突出问题,确确定重点监监督检查范范围;(六)装饰饰工程安全全重特大事事故约谈制制度。本行行政区域内内装饰施工工发生重大大安全事故故后,上级级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领导要要与事故发发生地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或监监督机构的的负责人约约见谈话,分分析事故的的产生原因因

31、和安全生生产形势,研研究工作措措施,事故故发生地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或或监督机构构负责人对对事故责任任主体的建建设、施工工、监理单单位的法定定代表人的的约谈告诫诫,并将约约谈告诫记记录向社会会公示;(七)装饰饰工程安全全生产监督督执法人员员培训考核核制度。对对装饰工程程安全生产产监督执法法人员进行行安全生产产法律法规规、标准规规范和安全全专业技术术的培训,并并进行考核核,考核合合格的方可可上岗。未未经培训和和考核不合合格的人员员,不得上上岗;(八)装饰饰工程安全全监督管理理档案评查查制度。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或或监督机构构对装饰工工程安全生生产监督管管理过程中中的监督检检查、行政政处罚、事事故

32、处理等等各类行政政执法文书书、记录、证证据材料等等立卷归档档;(九)装饰饰工程安全全生产信用用监督和失失信惩戒制制度。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或监监督机构在在装饰工程程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理理过程中,督督促装饰工工程安全生生产各方责责任主体和和从业人员员认真履行行安全生产产职责,将将装饰工程程安全生产产各方责任任主体和从从业人员安安全生产不不良行为记记录在案,并并向全社会会公示,加加大安全生生产社会监监督力度。第八条 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应结合合本部门、本本地区工作作实际,不不断创新安安全监管机机制,健全全监管制度度,改进监监管方式,提提高监管水水平。第九条 安全生产产层级监督督管理(一)

33、层级级监督是指指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对下级级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履行装装饰工程安安全生产监监管责任的的监督检查查。层级监监督检查每每年进行一一次;(二)层级级监督检查查的主要内内容:1履行安安全生产监监管职责情情况。2建立健健全及落实实装饰工程程安全生产产法规、标标准情况。3按照本本办法要求求在本级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或或监督机构构建立和执执行安全生生产监督管管理制度情情况。4制定和和落实安全全生产控制制指标情况况。5装饰工工程特大伤伤害(含未未遂)事故故、事故防防范措施、重重大事故隐隐患督促整整改情况。6开展装装饰工程安安全生产专专项整治和和执法情况况。7其它有有关事

34、项。(三)层级级监督检查查的主要方方式:1听取下下级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或监督督机构的工工作汇报。2询问有有关人员安安全生产监监督管理情情况。3查阅有有关规范性性文件、安安全生产责责任书、安安全生产控控制指标、监监督执法案案卷和有关关会议记录录等文件资资料。4抽查有有关企业和和施工现场场,检查监监督管理实实效。5对下级级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履行安安全生产监监管职责情情况进行综综合评价,并并反馈监督督检查意见见。第三章 装饰工程程责任主体体安全生产产的监督第十条 对建设单单位的安全全生产监督督管理(一)对建建设单位安安全生产监监督检查的的主要内容容:1配合监监督机构履履行装饰工工程安

35、全生生产管理工工作责任和和义务情况况。2按规定定应当办理理工程质量量和安全监监督手续、申申领施工许许可证的,在在办理时应应按要求提提供装饰工工程有关安安全施工措措施资料、缴缴纳安全生生产社保金金等情况。3按照国国家有关规规定和合同同约定向施施工单位拨拨付装饰工工程安全防防护、文明明施工措施施费用的情情况。4向施工工单位提供供施工现场场及毗邻区区域内地下下管线资料料,相邻建建筑物和构构筑物等有有关资料的的情况。5履行合合同约定工工期的情况况。6有无明明示或暗示示施工单位位购买、租租赁、使用用不符合安安全施工要要求的安全全防护用具具、机械设设备、施工工机具及配配件、消防防设施和器器材的行为为。7有

36、无以以赶工期为为由,在安安全生产环环境不达标标的情况下下强制施工工单位施工工作业的行行为。8其它有有关事项。(二)对建建设单位安安全生产监监督检查的的主要方式式:1听取工工作开展情情况汇报。2查阅相相关文件资资料。3考察、问问询相关人人员。4抽查施施工现场或或勘察现场场,检查履履行职责情情况。5反馈监监督检查意意见。第十一条 对施工单单位的安全全生产监督督管理(一)对施施工单位安安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的的主要内容容:1安全全生产许可可证办理理情况。2安全生生产责任制制落实情况况。3装饰工工程安全防防护、文明明施工措施施费用的使使用情况。4设置安安全生产管管理机构和和配备专职职安全管理理人员情况况。

37、5三类人人员经主管管部门安全全生产培训训、考核情情况。6从业人人员(特种种作业等)持持证上岗情情况。7安全生生产教育培培训计划制制定和实施施情况。8施工现现场作业人人员工伤保保险及从事事危险作业业人员意外外伤害保险险办理情况况。9职业危危害防治措措施制定情情况,安全全防护用具具和安全防防护服装的的提供及使使用管理情情况。10施工工组织设计计和专项施施工方案编编制、论证证、审批及及实施情况况。11生产产安全事故故应急救援援预案的建建立与落实实情况。12企业业内部安全全生产检查查开展和事事故隐患整整改情况。13重大大危险源的的登记、公公示与监控控情况。14生产产安全事故故的统计、报报告和调查查处理

38、情况况。15检查查施工现场场防火、用用电器材及及设备的配配置情况。16其它它有关事项项。(二)对施施工单位安安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的的主要方式式:1日常监监管(1)听取取工作汇报报或情况介介绍。(2)查阅阅相关文件件资料和资资质资格证证明。(3)考察察、问询有有关人员。(4)抽查查施工现场场或勘察现现场,检查查履行职责责情况。(5)反馈馈监督检查查意见。2安全生生产许可证证动态监管管(1)对于于承建施工工企业未取取得安全生生产许可证证的工程项项目,不得得颁发施工工许可证。(2)发现现未取得安安全生产许许可证施工工企业从事事施工活动动的,严格格按照安安全生产许许可证条例例进行处处罚。(3)取得得安全

39、生产产许可证后后,对降低低安全生产产条件的,暂暂扣安全生生产许可证证,限期整整改,整改改不合格的的,吊销安安全生产许许可证。(4)对于于发生重大大事故的施施工企业,立立即暂扣安安全生产许许可证,并并限期整改改。生产安安全事故所所在地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或监监督机构(跨跨省施工的的,由事故故所在地省省级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要及及时将事故故情况通报报给发生事事故施工单单位的安全全生产许可可证颁发机机关。第十二条 对设计计单位的安安全生产监监督管理(一)对设设计单位安安全生产监监督检查的的主要内容容:1设计单单位按照工工程建设强强制性标准准进行设计计的情况。2在设计计文件中注注明施工安安全重点部部

40、位、环节节以及提出出指导意见见的情况。3采用新新技术、新新材料、新新工艺、特特殊结构或或改变建筑筑物原有结结构和节能能、消防设设施的装饰饰工程,提提出保障施施工作业人人员安全和和预防生产产安全事故故措施建议议的情况。4其它有有关事项。(二)对设设计单位安安全生产监监督检查的的主要方式式可参照本本办法第十十一条中日日常监管相相关内容。第十三条 对监理单单位的安全全生产监督督管理(一)对工工程监理单单位安全生生产监督检检查的主要要内容:1将安全全生产管理理内容纳入入监理规划划的情况,以以及在监理理规划(监监理实施细细则)中制制定对施工工单位安全全技术措施施的检查情情况。2审查施施工企业资资质和安全

41、全生产许可可证、三类类人员及特特种作业等等从业人员员取得考核核合格证书书和操作资资格证书情情况。3审核施施工企业安安全生产保保证体系、安安全生产责责任制、各各项规章制制度和安全全监管机构构建立及人人员配备情情况。4审核施施工企业应应急救援预预案和安全全防护、文文明施工措措施费用使使用计划情情况。5审核施施工现场安安全防护是是否符合投投标时承诺诺和建筑筑施工现场场环境与卫卫生标准等等标准要求求情况。6复查施施工单位施施工机械和和各种设施施的安全许许可验收手手续情况。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8定期巡巡视检查危危险性较大大工程作业业情况。9审

42、查对对安全隐患患较大容易易发生部位位旁站监理理情况。10下达达隐患整改改通知单,要要求施工单单位整改事事故隐患情情况或暂时时停工情况况;整改结结果复查情情况;向建建设单位报报告督促施施工单位整整改情况;向工程所所在地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或监监督机构报报告施工单单位拒不整整改或不停停止施工情情况。11其他他有关事项项。(二)对监监理单位安安全生产监监督检查的的主要方式式可参照本本办法第十十一条中日日常监管相相关内容。第十四条 对其它它单位的安安全生产监监督管理(一)对其其他有关单单位安全生生产监督检检查的主要要内容:1机械设设备、施工工机具及配配件的出租租单位提供供相关许可可证、产品品合格证、检

43、检测合格证证明的情况况。2施工机机械和脚手手架等设施施安装单位位的资质、安安全施工措措施及验收收调试等情情况。3施工机机械和脚手手架等设施施的检验检检测单位资资质和出具具安全合格格证明文件件情况。(二)对其其他有关单单位安全生生产监督检检查的主要要方式可参参照本办法法第十一条条中日常监监管相关内内容。第四章 对施工现现场的安全全生产监督督管理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对施工工现场实施施监督检查查时,应当当有两名以以上监督执执法人员参参加,并出出示有效的的执法证件件。第十六条 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或监督督机构应制制定本辖区区内年度安安全生产监监督检查计计划,在装装饰工程项项目建设

44、的的各个阶段段,对施工工现场的安安全生产情情况进行监监督检查,并并逐步推行行网格式安安全巡查制制度,明确确每个网格格区域的安安全生产监监管责任人人。第十七条 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对装饰饰工程项目目开工前的的安全生产产条件审查查。(一)在颁颁发项目施施工许可证证前,建设设单位或建建设单位委委托的监理理单位,应应当审查施施工企业和和现场各项项安全生产产条件是否否符合开工工要求,并并将审查结结果报送装装饰工程所所在地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或监监督机构;审查的主要要内容是:施工企业业和装饰工工程项目安安全生产责责任体系、制制度、机构构建立情况况,安全监监管人员配配备情况,各各项安全施施工措施

45、与与项目施工工特点结合合情况,现现场文明施施工、安全全防护和临临时设施等等情况。(二)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或监监督机构对对审查结果果进行复查查。必要时时,到装饰饰工程项目目施工现场场进行抽查查。第十八条 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对装饰饰工程项目目开工后的的安全生产产监管。(一)装饰饰工程项目目各项基本本建设手续续办理情况况、有关责责任主体和和人员的资资质和执业业资格情况况;(二)施工工、监理单单位等各方方主体按本本管理办法法相关内容容要求履行行安全生产产监管职责责情况;(三)施工工现场实体体防护情况况,施工单单位执行安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规和标准规规范情况;(四)施工工现场文明明施工情

46、况况;(五)其它它有关事项项。第十九条 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或监督督机构对施施工现场安安全生产情情况的监督督检查可采采取下列方方式:(一)查阅阅相关文件件资料和现现场防护、文文明施工情情况;(二)询问问有关人员员安全生产产监管职责责履行情况况;(三)反馈馈检查意见见,通报存存在问题。对对发现的事事故隐患,下下发整改通通知书,限限期改正;对存在重重大安全隐隐患的,下下达停工整整改通知书书,责令立立即停工,限限期改正;(四)对施施工现场整整改情况进进行复查验验收,逾期期未整改的的,依法予予以行政处处罚;(五)监督督检查后,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或或监督机构构作出书面面安全监督督检查记录录。第二十条 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监督机机构接到群群众有关装装饰工程安安全生产的的投诉或监监理单位等等的报告时时,应到施施工现场调调查了解有有关情况,并并作出相应应处理。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条 本管理理办法自发发布之日起起施行。各市县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应在在本办法实实施之日起起60日内内,将其委委托的负有有装修装饰饰工程安全全生产监督督管理机构构及委托文文件报河南南省装修装装饰行业管管理办公室室备案。第二十二条条 本管理办办法由河南南省住房和和城乡建设设厅负责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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