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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valuation Warning: The document was created with Spire.Doc for .NET.n江苏省社会会劳动保障障厅关于印发江苏苏省劳动仲仲裁案件研研讨会纪要要的通知知各市劳动争争议仲裁委委员会: 为了了指导全省省劳动争议议仲裁委员员会依法、准准确、及时时地处理劳劳动争议案案件,及时时研究劳动动争议仲裁裁工作的热热点和难点点问题,规规范劳动争争议案件的的受理和处处理中的法法律适用问问题,省劳劳动争议仲仲裁委员会会办公室于于2005年11月在常州州召开了全全省劳动仲仲裁案件研研讨会。现现将江苏苏省劳动仲仲裁案件研研讨会纪要要印发给给你们,请请遵照执
2、行行。 二00六年一月月十日 江苏省劳动动仲裁案件件研讨会纪纪要国务院工工伤保险条条例、江江苏省劳动动合同条例例、江江苏省工资资支付条例例、江江苏省实施施办法等等行政法规规和地方性性法规实施施以来,给给劳动仲裁裁工作提供供了许多法法规依据,但但在具体的的案件处理理中,又出出现了一些些新的情况况和新的问问题,为此此,省劳动动争议仲裁裁委员会办办公室于2005年11月在常州州市召开了了全省劳动动仲裁案件件研讨会。省省、各省辖辖市和部分分县级市仲仲裁办负责责人参加了了会议,省省总工会、省省企业家协协会也派员员参加了会会议,同时时邀请省高高级人民法法院的同志志参加了会会议。与会会人员就当当前仲裁工工作
3、中亟待待解决的突突出问题进进行了深入入探讨。现现将有关问问题纪要如如下: 一、外来务务工人员的的社会保险险争议的处处理问题 切实保障进进城务工人人员的社会会保险权益益,是各级级党委、政政府高度重重视和社会会广泛关注注的一件大大事,是维维护改革发发展稳定大大局、构建建和谐社会会的重要内内容。各级级劳动保障障部门要将将与城镇各各类企业形形成劳动关关系的进城城务工人员员、机关事事业单位使使用的进城城务工人员员以及在城城镇个体工工商户帮工工或从事个个体经营的的进城务工工人员,纳纳入企业职职工基本养养老保险等等社会保险险范围。劳劳动争议仲仲裁委员会会对于外来来务工人员员与用人单单位发生的的社会保险险争议
4、,应应根据国家家有关法律律、法规,以以及江苏苏省社会保保险费征缴缴条例和和各项社会会保险的政政策规定,及及时予以处处理。 对此类争议议,仲裁委委员会作出出补缴社会会保险费的的裁决时,可可以表述为为:用人单单位应在某某期限内为为劳动者办办理社会保保险登记和和申报手续续,双方均均应按照当当地社会保保险经办机机构核定的的缴费标准准和期限补补缴社会保保险费。 二、工资争争议的仲裁裁申诉时效效问题 工资争议的的仲裁申诉诉时效应按按照劳动动法第八八十二条的的规定执行行。江苏苏省工资支支付条例第第五十三条条规定:“用人单位位与劳动者者之间因工工资支付发发生劳动争争议的,劳劳动争议发发生之日应应当从用人人单位
5、明示示拒绝之日日起算;用用人单位未未明示拒绝绝支付工资资的,应当当从劳动者者实际追偿偿之日起算算”。该规定定是对工资资争议发生生之日即工工资争议申申诉时效起起算日期所所作的具体体界定。仲仲裁委员会会在处理工工资争议时时,应结合合具体案情情正确把握握用人单位位明示拒绝绝和劳动者者实际追偿偿之日的认认定,这是是正确认定定工资劳动动争议申诉诉时效的关关键问题。 三、用人单单位的高级级管理人员员和保安、门门卫等岗位位工作人员员的加班工工资争议的的处理问题题 根据原劳动动部关于于企业实行行不定时工工作制和综综合计算工工时工作制制的审批办办法的规规定,用人人单位的高高级管理人人员如经劳劳动保障行行政部门批
6、批准实行不不定时工作作制的,则则不适用标标准工时制制的加班加加点规定,用用人单位无无需支付其其加班工资资;如未经经审批实行行不定时工工作制的,则则其工作时时间应实行行标准工时时制,超过过法定工作作时间的部部分应计算算为加班加加点时间,用用人单位应应支付其加加班工资。但但从公平合合理的原则则出发,对对于实行年年薪制的企企业高级管管理人员,如如双方约定定不再另行行支付其加加班工资的的,仲裁委委员会应予予认可。 用人单位的的门卫、保保安等岗位位的工作人人员的工作作时间,如如未经劳动动保障行政政部门审批批实行综合合计算工时时工作制的的,其工作作时间应实实行标准工工时制,超超过法定工工作时间的的部分应计
7、计算为加班班加点时间间,用人单单位应支付付其加班工工资。但从从公平合理理的原则出出发,门卫卫、保安的的睡班时间间虽需履行行一定的工工作职责,却却无需时刻刻处于工作作状态,如如睡班时间间全部计算算为工作时时间,则不不尽公平合合理,故应应允许用人人单位与劳劳动者在劳劳动合同中中约定睡班班时间可折折算一定的的有效工作作时间(最最低不低于于50%),如无无合同约定定,则睡班班时间仍应应全部计算算为工作时时间。 四、超过法法定退休年年龄的劳动动者与用人人单位发生生争议的受受理和处理理问题 超过法定退退休年龄的的劳动者,依依法不具备备建立劳动动关系的主主体资格。用用人单位招招用超过法法定退休年年龄的劳动动
8、者,双方方的关系不不属于劳动动法调整范范围内的劳劳动关系,故故双方发生生的争议,仲仲裁委员会会不予受理理。 用人单位招招用符合法法定就业年年龄的劳动动者,如劳劳动者一直直在该用人人单位工作作至超过法法定退休年年龄,双方方就社会保保险和经济济补偿金发发生争议的的,为保护护劳动者的的合法权益益,仲裁委委员会应受受理双方的的争议,裁裁决用人单单位限期为为劳动者办办理社会保保险登记和和申报手续续,双方按按照社会保保险经办机机构核定的的标准补缴缴法定退休休年龄之前前的社会保保险费,用用人单位还还应按照劳劳动者法定定退休年龄龄之前在本本单位的工工作年限每每满一年支支付一个月月工资的经经济补偿金金。 五、终
9、止事事实劳动关关系的经济济补偿金争争议的处理理问题 用人单位与与劳动者应应当签订劳劳动合同而而未签订,双双方形成的的事实劳动动关系,应应当适用劳劳动法律法法规的调整整和保护。如如用人单位位具有江江苏省劳动动合同条例例第三十十三条第2、3、4、5项规定的的情形之一一,劳动者者明示通知知用人单位位根据该条条规定随时时终止劳动动关系的,用用人单位应应按照江江苏省劳动动合同条例例第三十十八条的规规定支付劳劳动者经济济补偿金;反之,如如劳动者具具有江苏苏省劳动合合同条例第第二十九条条第2、3、4项规定的的情形之一一,用人单单位根据该该条规定书书面告知劳劳动者理由由并即时终终止劳动关关系的,用用人单位可可
10、不支付劳劳动者经济济补偿金。 六、与风险险挂钩的奖奖金、业务务提成是否否作为支付付解除劳动动合同或终终止劳动关关系的经济济补偿金的的计发基数数问题 江苏省工工资支付条条例第六六十二条规规定,奖金金和业务提提成都属于于工资的范范畴。根据据江苏省省劳动合同同条例的的规定,解解除劳动合合同或终止止劳动关系系的经济补补偿金是依依照劳动者者的本人工工资来计发发的,则在在计算经济济补偿金时时,与风险险挂钩的奖奖金和业务务提成应作作为计发基基数。 七、在尚未未参加工伤伤保险的用用人单位中中,因工致致残被鉴定定为一至四四级的劳动动者要求终终止劳动关关系和工伤伤保险关系系,一次性性享受工伤伤保险待遇遇的处理问问
11、题 根据江苏省省劳动保障障厅关于于实施工工伤保险条条例若干干问题的处处理意见(苏苏劳社医200056号文)第第二十四条条的规定“在尚未参参加工伤保保险的用人人单位中,因因工致残被被鉴定为一一至四级伤伤残的农民民工,以及及因工死亡亡农民工的的供养亲属属,自愿一一次性享受受有关定期期工伤保险险待遇的,可可以与用人人单位签订订协议,解解除、终止止劳动关系系,终止工工伤保险关关系,用人人单位按规规定的标准准一次性支支付工伤保保险待遇”。可见,上上述一次性性工伤保险险待遇的100元,对申申诉人的仲仲裁费用予予以免收支支付是劳动动者和用人人单位协商商一致的合合意行为,任任何一方单单方要求解解除、终止止劳动
12、关系系,终止工工伤保险关关系,一次次性支付工工伤保险待待遇,均无无法律依据据。故参照照上述规定定的精神,尚尚未参加工工伤保险的的用人单位位的劳动者者及其供养养亲属,与与用人单位位协商一致致,自愿解解除、终止止劳动关系系,终止工工伤保险关关系,一次次性支付工工伤保险待待遇的,仲仲裁委员会会可对工伤伤保险待遇遇作一次性性处理。 八、工伤职职工依法被被解除劳动动合同后,有有关工伤保保险待遇的的支付问题题 根据江苏苏省劳动合合同条例的的规定,劳劳动者有江江苏省劳动动合同条例例第二十十九条第2、3、4项情形的的,用人单单位可以解解除劳动合合同,对因因工致残5级至10级的劳动动者亦不例例外。工伤伤职工享受
13、受的一次性性伤残就业业补助金和和医疗补助助金是基于于劳动者与与用人单位位之间工伤伤保险关系系的终止而而享受的一一次性工伤伤保险待遇遇,是对工工伤职工因因职业伤害害导致劳动动能力丧失失的经济补补偿。且工工伤保险条条例第四四十条规定定的工伤职职工停止享享受工伤保保险待遇的的情形,不不含工伤职职工依法被被用人单位位解除劳动动合同的情情形。故用用人单位依依据江苏苏省劳动合合同条例第第二十九条条第2、3、4项规定与与工伤职工工解除劳动动合同时,应应按标准支支付工伤职职工一次性性伤残就业业补助金和和一次性医医疗补助金金。 九、同一工工伤事故,兼兼有民事赔赔偿的,有有关工伤保保险待遇的的处理问题题 根据原劳
14、动动部企业业职工工伤伤保险试行行办法及及原江苏苏省城镇企企业职工工工伤保险规规定的规规定,同一一工伤事故故,兼有民民事赔偿的的,按照先先民事赔偿偿,后工伤伤待遇支付付的顺序处处理。工工伤保险条条例实施施后,原有有的规定被被替代。工工伤保险条条例对工工伤职工应应享受的各各项待遇作作了明确规规定。劳动动者因工负负伤,就工工伤保险待待遇提请劳劳动仲裁的的,仲裁委委员会应依依法受理,并并依照工工伤保险条条例的规规定裁决工工伤职工应应享受的各各项工伤保保险待遇。 十、确认劳劳动关系争争议的处理理问题 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劳劳动法及及江苏省省劳动合同同条例明明确规定,用用人单位使使用劳动者者应当订立立劳动合同
15、同。用人单单位是签订订劳动合同同的责任主主体。对于于用人单位位使用劳动动者不签订订劳动合同同的违法行行为,劳动动保障部门门应严肃追追究其法律律责任。 为切实维护护劳动者的的合法权益益,规范用用人单位的的用工行为为,根据劳劳动和社会会保障部关关于确立劳劳动关系有有关事项的的通知(劳劳社部发20005122号文)的的规定,劳劳动争议仲仲裁委员会会应受理确确认劳动关关系的争议议,此类争争议属确认认之诉。在在处理此类类争议时,仲仲裁委员会会应根据证证据规则的的规定,按按照有利于于劳动者的的原则,合合理分配双双方的举证证责任。用用人单位对对工资支付付凭证或记记录(职工工工资发放放花名册)、缴缴纳社会保保
16、险费记录录、考勤记记录、招工工登记表、报报名表等证证据负有举举证责任;劳动者亦亦有责任提提供与用人人单位存在在劳动关系系的初步证证据,如工工作证、上上岗证、服服务证、工工号卡、出出入证、健健康证、银银行工资卡卡等证明身身份的证件件,其他劳劳动者证言言等。 仲裁委员会会对于当事事人提供的的证据能够够证明存在在劳动关系系的,应当当裁决确认认双方存在在劳动关系系,反之,裁裁决确认双双方不存在在劳动关系系;对于没没有证据或或已有证据据不足以证证明双方存存在劳动关关系的,可可裁决表述述为:因证证据不足,无无法确认双双方存在劳劳动关系,对对申诉人要要求确认劳劳动关系的的申诉请求求,不予支支持。 十一、发生
17、生劳动争议议的用人单单位和劳动动者不在同同一个仲裁裁委员会管管辖地区的的,双方劳劳动争议的的管辖问题题 在本省境内内发生劳动动争议的用用人单位和和劳动者不不在同一个个仲裁委员员会管辖地地区的,如如用人单位位在劳动者者劳动合同同履行地依依法设有分分支机构(如如分公司或或办事处等等)的,按按照方便当当事人行使使诉权的原原则,当事事人有权选选择向劳动动合同履行行地仲裁委委员会或向向用人单位位所在地的的仲裁委员员会申请仲仲裁。劳动动合同履行行地可以是是工资报酬酬支付地或或实际工作作岗位地等等。 十二、未领领取就业许许可证的外外国人与用用人单位之之间争议的的受理问题题 不具有中国国国籍的外外国人在我我国境内的的用人单位位就业的,应应依法取得得外国人人就业许可可证或外外国专家证证等相关关证件,才才有资格在在我国境内内的用人单单位就业。未未领取就业业许可证或或外国专专家证等等相关证件件的外国人人不符合法法定的就业业条件,在在我国境内内不具有建建立劳动关关系的主体体资格,其其与用人单单位之间的的争议不属属于劳动仲仲裁的受理理范围,仲仲裁委员会会不予受理理。外国人人在我国非非法就业及及用人单位位非法招用用外国人的的,由劳动动保障行政政部门和公公安部门依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