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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第四条 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第五条 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二、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第一条 体系结构:秘书长(专职团干)主席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干事。第二条 学生会管理实行层层负
2、责制:某一级职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光追究其本人责任,还将追究其上一级分管负责人的责任。第三条 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主要负责部门工作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如违反,或有学员举报,学生会主席团以及团委指导老师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或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三、会议制度第一条 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1) 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的工作,会议由学生会轮值主席主持。学生会例会每周召开一次。(2) 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部门会议,传达工作。(3)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门召开会议,需将具体时间提前报学生会综
3、合办公室备案,并安排人员作会议记录、存档。第二条 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学生会综合办公室,作为学年末考核依据,具体考核制度详见(附件1)。第三条 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填写例会请假单后,向上一级负责人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惩罚。(请假单详见附件2)第四条 遇到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团有权组织学生会各级会议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四、人事任命制度第一条 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招新活动,招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招新具体事宜。第二条 学代会换届时,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
4、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第三条 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先同主席团或者团委老师进行谈话,之后写800字以上申请报告,说明理由,经主席团以及团委老师审批,审核期间仍需负责部门内一切相关工作,待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式退任。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团委指导老师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处理。第四条 各部干事的任免由各部门部长以及副部长商议决定,但必须上报主席团批准。五、工作布置、检查和总结制度第一条 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由各部长负责制定并实施。第二条 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 由分管其工作的主席负责解决,解决不了须报请主席团解决,问题严重须上
5、报团委指导老师。第三条 各职能部门因开展活动需要所写的策划书等,要由部长进行审核,交由主席团审议、团委指导老师确认完成后,底稿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存档。第四条 每学期初学生会各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其中,大中型活动须附详细计划书,计划应本着周密、有效的方针,各部计划须报学生会主席团核准。第五条 对工作进展情况,主席团组织检查、考究工作。第六条 中大型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反馈信息,并做书面总结。第七条 每月末,学生会各部应向主席团提交工作总结,学期末,应总结学期工作。第八条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由综合办公室,分类收集,整理存档,备案。六、活动开展制度第一条 各部门在举办
6、活动之前须提前递交策划书。策划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第二条 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完善方案后再次申请;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第三条 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第四条 大型活动开始前,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分配任务,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七、文档管理制度第一条 各部门和各活动项目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是学生会文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
7、三个星期内把学期(学年)工作计划送档,应在每学期最后学代会两个星期前把学期(学年)工作总结送档。学生会主办的各活动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在活动项目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把活动项目的计划和总结一并送档,送档的资料须由办公室主任认可后存档。第二条 送档的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手写的应用碳素墨水工整誊写。第三条 主席团成员,以及团委指导老师可直接查阅财务记录等文档,其他人员在上述干部在场时可以查阅文档。第四条 因工作需要外借物资或者文档的,时间最长不超过7天,要求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经办人应作出借出登记,归还时撤销登记。借用人在日用过程中应保证文档完好无缺,到期归还或续借。第五条 每学
8、期末,文档管理部门应清点文档,保证各文挡完整齐全。八、财务制度第一条 财务管理和使用1、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监督;2、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各项具体活动前,必须填写预算表后向分管主席提交预算申请表,确认无误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处,统一经指导老师签字批准备案后,方可开支;3、学生会各部门资金只限于活动预算范围内;4、各部门进行赞助性服务时,除支付工作人员一定酬劳外,余额全部纳入学生会活动经费。第二条 财务报销1、学生会所有开销符合各部门的报销资金必须是事先申请并经主席、团委指导老师批准备案的方可,否则不予报销;2、学生会各部门所报销的发票一律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由主席团或者
9、团委指导老师审核批准并签字后方可报销。九、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 凡学生会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新增固定资产由学生会综合办公室登记造册;第二条 学生会固定资产一律由学生会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未经主管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或搬动,同意借用后,需填写物资借取表(附件3)交办公室备案,关于物资借用归还管理详见(附件4);第三条 学生会固定资产使用者须正确使用和认真保管,如发现损坏,使用者需积极保修。如属故意损坏(包括不按规定操作引起的损坏),应按价赔偿;第四条 学生会办公室仅为学生会办公使用,非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进入办公室活动;第五条 学生会活动的房间钥匙,只限学生会工作人员所有,不得转借他人
10、,任何人不得私配。所有放固定资产的房间钥匙,未经综合办公室或者主席团的同意,不得私自使用。第六条 节约运用所有学生会办公室资源,做到不浪费、不滥用。十、对违纪或没有尽职尽责人员的处理作为学生干部,学生会成员首先应自觉遵守好校规校纪基其它各种规章制度,为其他同学做好表率作用,若违纪或失职则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条 学生会成员若违反了校规校纪,除按规定进行学校处分外。还要视情节撤销其在学生会内的职务,直至开除学生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的各种评优活动;第二条 学生会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必须始终报有服务学生的思想,时刻心系学生会。若行为与学生会整体利益相违背,或只挂职而不干实事,则直接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
11、第三条 坚持例会制度,对无故旷会或迟到者在例会上通报批评,并个人做检讨,累计达三次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第四条 发现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走后门,则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并开除学生会;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不按时值班,或值班时做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则给予严重批评,累计达三次者撤销其职务;第六条 学生会成员对自己部门的活动必须按计划进行,对安排给自己的工作必须及时、认真地完成,有意见可以保留,且可以及时提出,否则完成不及时或耽误学生会正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则本人需作认真检讨,且在例会中进行工作反思,若再犯则进行批评教育;第七条 为使学生会能有顽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生会成员在干好自己本部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其他部开展活动。若发现有跟同学闹别扭或对非自己部的工作不关心者,则对其进行严重批评,若仍不改正则直接撤销其职务。十一、附则第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第二条 若本制度与在此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第三条 学生会将定期对工作人员的违纪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成员有权提出申诉。第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主席团。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会学生工作人员考核机制项目评分标准2. 部长例会请假条3. 校学生会物资申请及归还情况登记表4. 关于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会物资借用归还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