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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安监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今年以来,市安监局严格贯彻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事项任务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全力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安全生产倒逼机制实现“三个一批”(一)非煤矿山领域。一是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67 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279 号文件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314号),调整产业结构,坚持“关小上大”的原则,持续调整非煤矿山产业结构,推进
2、整合关闭。对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的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进行整顿关闭。2016年至今,已对达不到鲁政办发201167 号文件要求的70家矿山企业注销了安全许可证。自2012年至今共注销305家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严格控制露天矿山审批。新办露天矿山铁矿必须达到60万吨/年,页岩矿必须达到20万吨/年,白云岩矿必须达到5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矿必须达到70万吨/年,玻璃用硅质原料矿必须达到30万吨/年,饰面石材矿必须达到2万立方米/年,建筑用石料矿必须达到10万立方米/年。推进露天矿山兼并重组。不断提升矿山企业装备档次和工艺水平,培育一批标杆矿山企业。三是推进矿山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严格执行
3、国家安监总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和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要求,近年来,先后淘汰了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JTK绞车、非矿用局部通风机、扩壶爆破等一系列落后设备及工艺。同时,进一步加强先进适用设备的推广工作,在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验收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22 号)中,将地下矿山具有国家安监总局推广使用的双系统制动静液压四驱地下矿用多功能服务车和撬毛台车作为复工的必要条件,兰陵县安监局将采用四绳摩擦提升系统作为复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目前,兰陵县会宝岭铁矿在使用先进工艺设备方面走在了全市前列。(二)危险
4、化学品领域。一是加强安全生产评级。2月23日至25日分两批完成对全市184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分管负责人的全面培训工作,邀请参与评级标准起草并最早在东营开展此项工作试点的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刘秀芝副院长对评级标准进行详细解读,为下一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评级特别是企业自评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全市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试行),重点从项目规划选址、机构人员配备、风险管理和直接作业安全等方面,对全市化工生产企业逐一进行评级。截止目前,已有103家一般化工企业、16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了自评。市局6月初公开招标选取了4家中介结构,6月24日召开了中介结构说明会,7月12日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危险化学
5、品生产企业评级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8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50%的一般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评级”工作。二是关闭淘汰落后技术产能企业。根据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临政办字20162 号)要求,结合我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强制性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根据计划今年完成4家落后技术产能企业的关闭工作。截止目前,已淘汰关闭临沂市金达硅砂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九州化工厂、临沭县东山化工有限公司、临沂市宝元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落后技术产能企业。(三)工商贸领域。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根据市政府
6、办公室加快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560号)要求,全面启动烟花爆竹退出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停产要求。莒南县、沂水县政府向各企业派驻工作组,对企业停产车间和工房张贴封条,确保5家生产企业于2015年底前全部停止生产。二是落实危险物料销毁。两县分别制定方案,对退出企业剩余烟花爆竹半成品以及危险物料,限期清理、销毁。目前,莒南县已对危险物料处置完毕,沂水县正在处置中,预计七月底完成。三是开展企业资产评估。在征求市财政局意见的基础上,沂水县、莒南县选择1家资产评估公司与5家生产企业进行对接,目前已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四是做好省奖补资金分配。做好1280万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
7、省奖补资金的分配工作,分配给莒南866.4万元,沂水413.6万元。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在科学发展考核中的权重,在原来10分的扣分基础上,增加了20分的赋分分值,通过严格的考核传导压力,倒逼各级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考核问责体系,突出事前问责,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黄牌警告、警示约谈和“一票否决”制度,对去年发生较大安生产事故的2个县区、3个镇街实行了“一票否决”。今年建立了事故现场警示制度,每次事故后,组织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行业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实地察看事故现场,接受现场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已召开
8、现场警示会3次,收到良好警示效果。6月份,市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集中督查活动,重点督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地下采空区调查评价和安全生产事故问责落实情况,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和“网格化、实名制”的要求,对全市所有企业开展调查摸底,截至目前,共摸排生产经营单位27万余家,其中企业51517家,并逐一明确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做到“一县一册”、“一行业一台帐”。开展异地执法互查,全市210名安监执法人员、96名安全专家,组成了18个执法检查组,采用A
9、县查B县、B县查C县的方式开展县区异地互查,有效杜绝“人情执法”和执法不严等现象,取得良好执法成效,共检查企业354家,查出隐患4076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45份、整改指令书226份,立案20起。活动结束后,由市“大快严”督导组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汇总整理,细分为24类,通过系统的梳理分析,切实找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短板。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惩戒和震慑作用,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临沂三德特钢、莒南华盛化工等2家企业纳入 “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在项目审批、信贷、用地等方面综合进行制裁,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10、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凡是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平邑天宝化工“10.21”爆炸事故、罗庄三德特钢“4.1”铁水外溢事故、莒南华盛化工“4.16”燃爆事故,坚决依法追究企业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起到面上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三、深入开展“大快严”行动(一)完善工作体系。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沂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28号)和临沂市安全生产大
11、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考核办法(试行)(临政办发201613号),对隐患排查整治、行政处罚、安监机构建设、安全培训等重点工作半月一调度、一月一考核,累计发布通报7期。各县区和有关市直部门“大快严”考核成绩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占比不低于60%,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二)突出隐患查治。牢牢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治,打造了建立台帐、隐患督办、督导调度、验收销号等工作流程的隐患查治闭环管理平台,对135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闭环式管理,使隐患挂牌督办由注重整改结果向整改过程与整改结果并重转变,将隐患整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上半年,全市共排查一般安全
12、隐患141048项,已整改126594,整改率89.75%;排查重大隐患338项,已整改254项,整改率75.15%,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6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沂蒙行”活动,邀请市政协安全生产民主监督员、安全生产行业专家和主流媒体记者参加,对重大隐患进行随机抽查,集中曝光了一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隐患。(三)严格行政执法。各级各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落实三次检查法,不断扩大执法覆盖面,增加执法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执法监管方式,邀请临沂电视台、临沂日报等主流媒体参与报道执法过程,公开曝光企业非法违法
13、行为,联合记者检查21家次,暗查暗访14家次,夜间突击检查10家次。(四)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积极建立两个机制。按照中央、省关于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要求,积极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把风险防控和隐患查治两个体系建设作为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的重点工作去推动落实。通过树立标杆企业,典型示范带动,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全市14个行业领域的23家企业被确定为省级标杆企业,1106家企业完成风险点排查备案,形成“一企一册”,累计上报风险点4022个,在全省位居前列。(五)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出台了关于调整加强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通知(临编办20166号)和
14、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通知(临编办20167号),从全市调剂编制,集中用于充实加强县乡安全监管力量,彻底补齐基层监管力量薄弱这块短板。全市共落实基层安监机构编制计划1023人,目前大部分县区人员已到位。(六)强化宣传教育。制定了“大快严”宣传工作方案,在临沂日报、临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创新宣传方式,开通“临沂安监”政务微博、微信,广泛宣传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举措和断然措施,增强“大快严”行动的舆论引导。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发放各类安全宣传材料近24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创新培训方式,分类实施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
15、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好“关键人”、“明白人”和“一线人”的作用。组织拍摄了事故警示教育片,用事故教训警示企业。“大快严”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组织检查组6175个,出动执法人员39504人次,排查企业137539家,排查一般安全隐患120247项,已整改107521,整改率89.42%;排查重大隐患328项,已整改245项,整改率74.70%。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立案884起,停产整顿763家,关闭163家,拘留410人,罚款2256万元。三、精准发力整治重点领域抓住重点环节,深化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集中攻坚整治。(一)深化非煤矿山集中攻坚。扎实推进采空区治理。组织各有关县区和部门到平邑“12.25
16、”、“3.27”塌陷现场接受教育,深刻认识采空区危害。成立由张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采空区治理原则、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全面完成了调查摸底工作,全市共排查各类采空区101处,共787.6万平方米,实现“一处一档”。第一时间落实躲迁措施,不稳定采空区上方居住的513户1737人已全部搬离。目前正在编制防治规划。严格复工验收,“12.25”事故发生后,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停产整顿,在媒体上公布县区、部门、乡镇监管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验收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22 号),通过提高复
17、工门槛,倒闭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218家矿山企业中,共有42家复工。(二)深化危险化学品集中攻坚。以“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试生产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危化品领域“大快严”行动。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行业领域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做到化工企业“一企一表、一镇(乡)一册、一县(区)一本”。开展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评价单位对各县区化工园区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截至目前,13个县区均按照“一处一案”的要求完成了所有隐患整治方案制定工作,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进行了备案。全市已整治完成66处隐患,整改率为85.
18、71%。(三)深化油气管道集中攻坚。去年我市共排查确认油气管道隐患77处,其中重大隐患11处、较大隐患29处、一般隐患37处。今年以来,加大力度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相关县区加快整改进度,市局联合经信等部门多次到隐患所在地进行现场办公,并于5月20日完成了全部隐患的整改销号,提前2年完成了我市三年油气管道隐患整改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安监局被评为山东省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先进集体。(四)深化工矿商贸集中攻坚。开展了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7家,查处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治安拘留7人,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值200余万元。全面开展涉氨制冷“大快严”专项行动,共排查一般隐患7917项,已整改5453项,排查重大隐患23项,已整改19项。开展金属冶炼企业专项治理,聘请中介服务机构对全市8家金属冶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已完成7家,共排查隐患843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予以关停退出。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上半年共有68家企业通过标准化评审并公示。 2016年7月15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