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图.doc

上传人:涵*** 文档编号:68613991 上传时间:2022-12-29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173.7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图.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图.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图.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图.doc(1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滁州市教育体育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2022年版)行政许可类1.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申报材料市教体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需要行政许可或者不属于市教体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提出申请涉及办学条件变化的,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察、咨询、评议发现审批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

2、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审批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组织听证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送达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送达筹设批准书承办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科 服务电话:0550-2180687 监督电话:0550-30266502.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申报材料市教体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

3、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需要行政许可或者不属于市教体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提出申请涉及办学条件变化的,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察、咨询、评议发现审批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审批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组织听证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送达不予许可决

4、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10日内颁发办学许可证或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承办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科 服务电话:0550-2180687 监督电话:0550-30266503. 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面向社会发布公告申请人在公告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报名材料,市教体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不属于市教体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

5、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告知其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承办机构:人事与师资科 服务电话:0550-3036025 监督电话:0550-30266504. 校车使用许可流程图市区校车使用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教体窗口递交申请材料教体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属于市教体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

6、知。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提出申请教育窗口审核后,将申请材料转送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审核许可条件,签署审核意见根据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公安交管部门审核意见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决定市政府决定批准的,通知申请人到市车管所办理校车使用许可手续,领取校车标牌承办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科 服务电话:0550-2180687 监督电话:0550-30266505.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流程图跨县(市、区)健身气功活动申请人提前30日递交申请材料市教体局群体科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通知申请人

7、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属于市教体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提出申请按照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审核,对申请人身份、涉及功法种类、活动开展的场所、资金、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安全措施和卫生条件等进行审查,对相关申请进行书面复核根据书面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由市教体局集体研究,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承办机构:群众体育科 服务电话:0550-3026131 监督电话:0550-30266506. 临时占用公共

8、体育设施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前30日递交申请材料市教体局群体科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属于市教体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提出申请按照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审核,对相关申请进行书面复核根据书面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由市教体局集体研究,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承办机构:群众体育科 服务电话:0550-3026

9、131 监督电话:0550-3026650行政处罚类742. 市教育体育局行政处罚流程图发现违法事实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可以当场处理的适用简易程序符合一般程序适用条件的,经局负责人批准,立案调查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证件,依法调查收集证据材料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检查根据调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拟处罚意见调查收集证据材料违法事实不成立,或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案件违法事实成立,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或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重大处罚依法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填写预定格式的行

10、政处罚文书当事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应重新提出处罚意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当场送达依法执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备案归档结案归档重大处罚报市政府备案承办机构:基础教育科、民办教育科、人事与师资科、群众体育科服务电话:0550-3040066、3044602、3036796、3026131 监督电话:0550-3026650行政确认类43.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授予流程图申请人申请(申请条件:1、持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二年以上;2、基本掌握体育锻炼和比赛的方法,能够承担某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3、基本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

11、能够承担社会体育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工作。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告知理由当面或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缺的材料、内容受理:收到申请人申请材料(申请书、三级证、免冠照片3张)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培训不合格,不予颁发合格证参加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决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报评审委员会主任审批,在三个月内做出批准授予的决定对未予批准的询问和申诉,予以答复网上公布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名单发放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完成网上注册承办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科 服务电话:0550-2180687 监督电话:0550-302665044. 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提交材料(提交的申报材料

12、齐全、规范、有效,如实填写申请表,并经本人所属单位盖章,必须在比赛结束后6个月内提交申请,超过时限不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情况,退回,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当面或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缺的材料、内容受 理市教体局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审 核评定专家小组审核评定,并在省、市体育局网上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报分管局长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决 定分管局长批准行文(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分别审批一次)同时上报省体育局,将达级运动员信息上传 “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行文授予、网上公布,核发证书、资料归档(6个月内完成)承办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科 服务电话:0550-2180

13、687 监督电话:0550-3026650其他权力类45. 受理教师申诉流程图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申诉材料市教体局承办机构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15个日内对申诉材料进行初审申诉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申诉事项或者不属于市教体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提出申请申诉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自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制作处理决定书送达处理决定书承办机构:人事与师资科 服务电话:0550-3036025 监督电话:0550-3026

14、65046.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流程图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递交备案材料市教体局承办科室收到备案材料后及时对备案材料进行初审不属于市教体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提出备案申请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修改根据审查情况做出决定不予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符合条件的,准予备案,送达备案通知书承办

15、机构:民办教育科 服务电话:0550-3044602 监督电话:0550-302665047. 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自主设置的课程备案流程图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递交备案材料市教体局承办科室收到备案材料后及时对备案材料进行初审不属于市教体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提出备案申请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修改根据审查情况做出决定不

16、予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符合条件的,准予备案,送达备案通知书承办机构:基础教育科 服务电话:0550-3040066 监督电话:0550-302665048.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备案流程图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递交备案材料市教体局承办科室收到备案材料后及时对备案材料进行初审不属于市教体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提出备案申请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需要对

17、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修改完善根据审查情况做出决定不予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符合条件的,准予备案,送达备案通知书承办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科 服务电话:0550-2180687 监督电话:0550-302665049. 民办学校法人举办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备案流程图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递交备案材料市教体局承办科室收到备案材料后及时对备案材料进行初审不属于市教体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提出备案申请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

18、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修改完善根据审查情况做出决定不予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符合条件的,准予备案,送达备案通知书承办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科 服务电话:0550-2180687 监督电话:0550-302665050. 中等及以下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流程图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递交备案材料市教体局承办科室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初审不属于市教体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提出备案申请

19、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修改根据审查情况做出决定不予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符合条件的,准予备案,送达备案通知书,并将修改后的章程文本向社会公布承办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科 服务电话:0550-2180687 监督电话:0550-302665051. 高校设置函授站(点)备案初审流程图相关高校和设站(点)单位向市教体局提出申请

20、,按规定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市教体局承办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材料齐全,或者申请学校或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查,需要补充完善的,通知申报学校进一步修改完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达不到办学条件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和期限根据审查和考察意见作出审核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报送,书面说明理由符合设置条件的,推荐报送省教育厅备案承办机构: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服务电话:0550-3044602 监督电话:0550-302665052.安徽省特级教师评选初审流程图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工作部署,发布评

21、选通知,公布我市推荐名额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材料申请人所在学校和县级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初审合格后报送市教体局市教体局承办科室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属于本次评选范围的,不予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会同市人社、财政部门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上报参加省级评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上报承办机构:人事与师资科 服务电话:0550-3036025 监督电话:0550-302665053. 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审查流程图每年年底前,市及县(市、区)属中职学校申报下一年新设专业县级教育部门初审同意后

22、报送市教体局市教体局承办科室审核材料不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正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和评审意见作出决定不具备开设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具备开设条件的,批准设立,报送省教育厅备案承办机构: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服务电话:0550-3044602 监督电话:0550-302665054.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初审流程图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和自查报告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教体局市教体局承办科室审核材料不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正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组织专家审核材料并进行实地考察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和评审意见作出决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上报,并说明理由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承办机构:基础教育科、语委办服务电话:0550-3040066、3036796 监督电话:0550-302665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事务文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