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锷生:监管大鳄的双面人生.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蔡锷生:监管大鳄的双面人生.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蔡锷生:监管大鳄的双面人生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尼采2021年6月29日,蔡鄂生还出现在重庆江北嘴中央商务区的论坛,并作为嘉宾发表主旨演讲。演讲的题目叫做,金融监管与金融稳定。7月9日,还在中航信托举办的一个主题峰会致辞。然而到,7月30日,他的身影就没有出现在下一场论坛。两小时之后公告解释了原因,原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蔡主席是原银监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干部。银保监管系统反腐开展以来,四年间有公开信息可查的“落马”干部已达20余人。在这其中,蔡鄂生告老还乡8年,无疑资历最深、年龄最大、职位最高的一个。金融反腐是
2、反腐的重点领域,金融反腐工作也成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缺少制约和监督的监管权力让屠龙勇士终成恶龙。1951年,蔡锷生出生在将军县湖北大悟,随后在成年之时到山西省开始了知青插队生活。1970年,通过参军离开了插队地方,开始了武汉军区的解放军生涯,五年后,复员的蔡锷生进入牌子还挂在三里河南3巷的人民银行下设机关,北京分行海淀办事处。1978年,高考恢复,蔡鄂生考入中华供销合作总社管理的高校山西财经学院成为一名光荣的金融学大学生。这一年人民银行也得以脱胎换骨,从三里河南3巷脱离出来,不再寄人篱下。1982年,大学毕业的蔡鄂生回到人民银行总行人事司,主要负责员工思想政治工作。1984年,蔡鄂
3、生提拔成为金融管理司金融体改处副处长,得以参与了银行改革的整个过程。时年,33岁。这一年,宇宙行分立,人民银行专营央行职能,中国银行体制改革大门开启。1986年,人民银行法前身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发布,成方街32号开始建设。同年,总设计师特别强调“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大一些”。这一年,蔡鄂生升任体改处处长,负责起草商业银行法。1988年,北京,万寿宾馆,召开了一次会议,名称叫做“金融体制改革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筹备研讨会”,会议由时任人民银行党组成员兼金融体制改革办公室宫主任主持。蔡鄂生处长负责下发会议通知,邀请核心财经部门领导与会。1992年,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时期,蔡鄂生也进入新的上升周期,升
4、任利率储蓄管理司副司长。1993年,人民银行最硬气的朱行长开始了金融秩序大整顿,同时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明确了人民银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体系。1994年,蔡鄂生升任金融管理司司长,5月,金融管理司分拆为银行司和非银司,改任银行司司长。1995年,蔡鄂生司长参与起草的人民银行法出台,人民银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体系纳入法定。1998年,蔡鄂生司长在人民银行海南分行宣布了关闭海南发展银行的决定,海发行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家破产倒闭的银行。7月改任监管二司司长,9月升任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这一年,人民银行省分行撤销,设立大区行。2000年,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任
5、上海分行行长。2001年,蔡鄂生度过了人民银行的流金岁月,调任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2005年,作为银行监管专家加盟银监会,任职排名第一的银监会副主席,昔日在央行监管二司的副职赖司长,出任银监会办公厅主任。分管邮储银行、金融租赁、信托、汽车金融、AMC等。2013年,任职8年副主席的蔡鄂生致仕,但并未还乡,退而不休。活跃在各种论坛,行程紧凑,紧凑到落马当天还有演讲活动。这8年间,是信托业飞速膨胀的8年,2013年信托业超过保险业成为金融第二大行业,资产规模达8.73万亿元,是2005年其上任时的43倍。而蔡主席也被称业内称作信托业的“第一功臣”。蔡锷生是新中国出生的第一代人,建国以来历次
6、重大变革,经受了时代的艰辛磨练,有过知青、农民、军人、学生、领导等多重身份,最后不幸由位高权重的前领导变为腐败的监管大鳄。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2年1月24日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蔡鄂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上彻底蜕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滥用金融监管权,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污染金融领域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靡腐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寡廉鲜耻,大搞权色、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许可事项;目无法纪,“退而不休”,顶风作案,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融资贷款、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