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自考10月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试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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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试题课程代码:00924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规定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下列亲属中,可视为亲属关系的源泉和桥梁的亲属是(C)A自然血亲B拟制血亲C配偶D姻亲2作为严禁离婚的救济手段的别居制度产生于(A)A基督教的教会法B日耳曼习惯法C罗马法D伊斯兰法3日本民法采用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D)A联合财产制B所得共同制C劳动所得共同制D分别财产制4甲、乙自1993年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当时双方都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2

2、023年5月甲死亡,乙(A)A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者遗产B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者遗产C经死者的父母批准可继承死者遗产D经死者的单位批准可继承死者遗产5甲乙夫妻双方协商批准离婚,乙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照我国法律,丙(B)A可以代理B不能代理C在甲乙双方批准下可以代理D在取得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可以代理6家庭成员中负有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扶养、赡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其义务的,构成(C)A虐待B虐待罪C遗弃D遗弃罪7因生父母结婚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制度,称为(B)A非婚生子女的认领B非婚生子女的准正C非婚生子女的收养D非婚生子女的事实收养8将妻的婚前

3、财产的所有权移转于夫,妻保存此项财产的返还请求权。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夫应将此项财产或其折价金额返还给妻或妻的继承人。这种财产制是(A)A统一财产制B联合财产制C共同财产制D妆奁制9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逼迫别人婚姻的行为,称为(B)A包办婚姻B买卖婚姻C互换婚姻D借婚姻索取财物10率先提出“严禁家庭暴力”的法律是(B)A妇女权益保障法B婚姻法C老年人权益保障法D刑法11按照亲属的分类和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己身与姨父是(D)A二亲等的直系姻亲B二亲等的旁系姻亲C三亲等的直系姻亲D三亲等的旁系姻亲12离婚时,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B

4、)A一次性的经济帮助B适当的经济补偿C所租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D所租房屋租金补偿13我国现行婚姻法的结婚程序采用的是(B)A典礼制B登记制C典礼加登记制D登记加典礼制14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受理机关为(A)A人民法院B婚姻登记机关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D当事人可自行确认婚姻无效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是指(D)A通奸行为B包二奶行为C重婚行为D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连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规定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

5、选均无分。16自然血亲之间的血缘联系不能通过法律人为地解除,但是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BD)A经双方书面批准可以解除B通过一定法律行为可以解除C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D一方死亡可以解除17以亲系即亲属之间的联络系统为标准,可将亲属分为(ABC)A男系亲和女系亲B父系亲和母系亲C直系亲和旁系亲D血亲和姻亲18纵观世界各国的亲子法,属于人身关系方面的亲权重要有(ABCD)A保护教育权B住所决定权C惩戒权D法定代理权19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弟、妹扶养兄、姊的条件是(ABD)A弟、妹是由兄、姊抚养长大的B弟、妹有承担能力C兄、姊没有退休金D兄、姊缺少劳动能力又缺少生活来源20婚姻法第44条第l款规

6、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CD)A向法院起诉B予以拘留C予以劝阻D予以调解21在一定期间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的情形有(ABD)A女方分娩不到1年B女方怀孕期间C女方实行中止妊娠手术后1年内D女方实行中止妊娠手术后6个月内22关于夫妻之间的遗产继承权,我国法律有如下规定(AB)A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B一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死亡,另一方仍享有继承权C已办理结婚登记尚未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不享有继承权D已办理结婚登记尚未举行婚礼,一方死亡,另一方不享有继承权23对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解决的办法是(ABCD)A对属于包办买卖性质的订婚所

7、收受的财物,应依法没收或酌情返还B对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原则上应归还受害人C对以订婚为目的所为之赠与,价值较高的,应酌情返还D对婚约期间无条件的赠与,受赠人无义务返还24根据恩格斯的论述,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妻之爱,是(BD)A主观的爱好B客观的义务C婚姻的基础D婚姻的附加物25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同时具有的条件有(AB)A年满三十周岁B无子女C被收养人须不满十四周岁D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抚养能力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26婚生子女的否认答:指丈夫证明在受胎期内,未与妻子有同居行为,依法否认子女是自己的亲生子女的制度,即当事人依法享有否认

8、婚生子女是自己亲生子女的诉讼请求权的制度。27 孤儿答:指父母双亡的儿童。按照我国民政部门的有关解释,可以作为被收养人的孤儿是指其父母死亡和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28 裁判离婚答:指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提出的离婚请求,由法院作出肯定或否认的裁决,故也称判决离婚。29 婚姻住所决定权答:指选择、决定夫妻婚后共同生活住所的权利,关于婚姻住所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是妻以夫之住所为住所,二是婚姻住所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30 禁婚亲答:指依法严禁结婚的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世界各国均严禁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有的国家还严禁一定范围的姻亲结婚。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

9、2分)31什么是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我国婚姻法对此有哪些规定?答: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指:结婚当事人的自身状况,以及一方与另一方的关系均须符合法律的规定。(1)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 到达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3) 符合一夫一妻(严禁重婚);(4) 无严禁结婚的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严禁结婚);(5) 无严禁结婚的疾病(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严禁结婚)。32 如何结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和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的关系?答: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和坚持男女平等并不矛盾,两者的立法精神是完全一致的。我国妇女在法律地位上已经

10、获得了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但是,实际生活中还存在着某些妨碍妇女行使平等权利的悲观因素,男女平等的实现限度,还受着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受到来自旧的传统习俗的影响。另一方面,妇女肩负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两副重担,在婚姻家庭方面有其不同于男子的,需要注意保护的特殊利益。因此必须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同时,强调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总之,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是男女平等的必然规定和必要补充。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33试论解决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既要保障离婚自由,又要防止轻率离婚。答: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是我国解决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1) 关于保障离婚自由:保障离婚自由的必要性,是由社会主义制

11、度下婚姻关系的本质决定的。婚姻应当是男女双方基于爱情的结合,夫妻感情是婚姻赖以维系和巩固的基本要素。实行离婚自由,可以使感情确已破裂、又无和好也许的婚姻通过法定的途径解除,并使当事人有也许重新建立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从宏观上使全社会的婚姻家庭关系得到改善和巩固。一定要反对离婚问题上的某些传统偏见,对的结识保障离婚自由的积极意义。(2) 关于防止轻率离婚:防止轻率离婚和保障离婚自由并不矛盾。离婚,只是对那些事实上已经“死亡”的婚姻从法律上确认其“死亡”。只有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和好无望时,方可采用离婚这种不得已的法律手段。尚无离婚必要的轻率的离婚,在悖于保障离婚自由的主线目的,不符合当事人、

12、子女、家庭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防止轻率离婚是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也是抵制剥削阶级思想的影响,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强调保障离婚自由和防止轻率离婚是完全一致的,决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24分)34(本题10分)王强(曾用名:李强)今年已满20周岁,是某大学二年级学生,每年的学费8000元。王强的父母于1998年由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协议,王强随母亲生活,并由王强的父亲每月支付王强生活费200元,直至王强成年。王强所需的必要的教育费和医疗费由父母双方平均分担。2023年,王强考上一所重点高中,同时还参与了小提琴培训班,相关学费大大增长

13、。因物价上涨,生活费用也有所增长。王强的母亲遂规定王强的父亲增长教育费和生活费的数额,但遭到拒绝。同年,王强的母亲将王强的姓名由李强改为王强,此后,王强的父亲停止支付王强一切费用。2023年,王强考上大学,因学费、生活费花销较大,母亲收入较少,生活越来越困难,王强遂向法院起诉,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规定父亲支付其高中所有学费(涉及参与小提琴培训班的学费)的一半;(2)规定父亲按每月300元的标准支付拖欠的生活费;(3)规定父亲承担其上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的一半。问:法院是否应当支持王强的上述各项请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说明以上问题)(1) 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父母不履

14、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规定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在未成年时和高中毕业以前,王强有权规定父亲付给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的一部分或所有。王强上重点高中所花学费为必要的教育费用,其父亲应当支付一半。但其参与小提琴培训班的费用为非必要教育费用,其父有权拒绝支付。(2) 在未成年时和高中毕业以前,王强有权规定父亲付给必要的生活费的一部分或所有,因此,其父应当支付拖欠的生活费。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规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假如由父亲支付每月300

15、元的生活费符合本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符合上述比例,则法院应当支付该规定。(3)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到子女成年时止,只有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才享有父母抚养的权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因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上大学的成年子女不属于这个范围,王强上大学时已成年,因此无权规定父亲承担其大学期间所需的费用。35(本题14分)王铎与吴小莉于2023年2月结婚。2023年6月,王铎以双方婚后矛盾不断,长期分居,感情确已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调解,吴小莉批准离婚,但二人

16、在财产分割与债务清偿上发生争执,协议不成。重要问题是:(1)王铎有祖传房屋四间,二人婚后共同使用,分居期间各住两间,吴小莉规定分割产权。王铎以所有房屋都是婚前个人所有为由坚决反对,并出示了所有权证。(2)吴小莉婚前购有进口家庭影院音像设备一套,婚后共同使用,分居期间置于王铎房间,因零件老化而报废,吴小莉规定用双方共同财产抵偿,王铎予以反对。(3)在二人分居期间,王铎为给其弟筹集出国留学经费向人借款10万元;为给在农村去世的姑妈办理丧事向人借款2万元,规定由共同财产偿还,吴小莉不批准,表达自己不负偿还义务。(4)王铎的一部专著已完稿但尚未联系出版社出版。吴小莉规定将预计稿酬列入共同财产,王铎认为

17、尚未取得经济利益,不属于分割范围。对以上四个争执点,根据我国的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应如何判决?(1) 吴小莉规定分割房屋产权不应予以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 吴小莉不能规定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家庭影院音像设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规定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以支持。(3) 王铎的12万元欠款应由个人单独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未经对方批准,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不能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本案中王铎为给其弟筹集出国经费借款和为姑妈办丧事借款,因王铎对其弟和姑妈均无抚养义务,所以这些债务均为个人债务,吴小莉可不负偿还义务。(4) 吴小莉分割预计稿酬的规定不应支持。根据现行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本案中王铎的书稿尚未出版,还没有到得经济利益,因此不属分割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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