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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3.080.01 CCS A16 3417 池州市地方标准 DB 3417/T 0072021 美丽乡村 乡风文明建设指南 Beautiful village 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of social etiquette and civility 2021-07-06 发布 2021-08-06 实施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417/T 0072021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池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
2、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青阳县市场监督检验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若磊、吴震、罗桂珍、程强。DB 3417/T 0072021 1 美丽乡村 乡风文明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乡风文明的建设原则、建设内容与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乡风文明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建设原则 共建共享、群众参与 4.1 应发挥群众主体地位,
3、创造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平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4.2 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相适应,尊重不同区域风俗习惯,体现区域特色。传承历史、创新形式 4.3 应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同时推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丰富文化表现形式。5 建设内容与要求 村民素质 5.1 5.1.1 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5.1.2 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5.1.3 组织开展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文明礼仪讲座,引导村民遵守社会生活中的礼仪规范。5.1.4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4、报刊、网络等各种载体,采用专访、系列报道、专题片、培训及文艺表演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绿色环保意识、质量安全意识等,引导村民绿色生活、低碳消费。5.1.5 定期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应用技术和创业技能培训,培养农业科技骨干和技术人才。5.1.6 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DB 3417/T 0072021 2 5.1.7 定期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避险自救技能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家风民风 5.2 5.2.1 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文化活动室等场所,采取举办讲座、入村宣讲、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良好家风民风的常态化宣传引导。5.2.2 依托
5、爱心超市、雷锋超市、道德超市等载体,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文明评选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自觉维护村容村貌和邻里和谐。5.2.3 开展家风评议活动,议家风、立家训、传家礼、评家庭,培育家庭美德、家庭文化。5.2.4 定期开展“文明家庭”“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等创评活动,建立健全评选表彰奖励机制。5.2.5 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推选池州好人,挖掘先进典型;建立乡贤骨干队伍,设立“身边好人榜”,展示好人好事、善行义举,讲述道德人物、道德格言,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5.2.6 依托“一约四会”开展村民自治,倡导文明新风。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6、并通过广播、短信、张榜公开、编印微故事、口袋书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建立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婚丧嫁娶服务、邻里互助和道德评议等活动,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新风气。5.2.7 定期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雷锋日”等相关主题实践活动。利用春节、清明、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民族节日,引导践行正确婚丧观和中华孝道。5.2.8 因地制宜利用村庄闲置空墙,结合当地村居特色,绘制主题鲜明、形象生动的“文化墙”。5.2.9 将文明新风融入日常生活生产场景,包括乡规民约、傩戏和罗城民歌等民间文化剧种、民俗节庆、广场文化等。5.2.10 应积极组织开展健康
7、有益的文体活动,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乡村文化 5.3 5.3.1 公共文化 5.3.1.1 加强农家书屋、留守儿童活动室、村史馆、民俗馆、农耕文化馆等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5.3.1.2 增加文化服务有效供给,为老年人、留守儿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5.3.1.3 组织村民组建文化服务队,利用重要纪念活动和传统节日开展文艺演出、比拼竞赛等活动。5.3.1.4 加强文艺志愿服务工作,支持文艺团体、社会组织等机构深入乡村开展文艺演出、辅导培训等公益性文化服务。5.3.1.5 定期开展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活动。5.3.1.6 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5.3.2 传统文化 5.3.2.1 对古村落、古建筑、古道、古桥、古井、古树名木、古遗址等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要素进行修复和保护。5.3.2.2 收集民间表演艺术、传统戏剧和曲艺、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族服饰、民俗活动、农业文化、口头语言等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和保护。5.3.2.3 挖掘并宣传民俗风情、典故传说、名人文化、祖训家规等乡村特色文化。5.3.2.4 建立乡村传统文化保护制度,编制历史文化遗存资源清单,落实保护单位和保护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