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版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第四部分质量监控.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68110096 上传时间:2022-12-27 格式:DOCX 页数:43 大小:75.8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版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第四部分质量监控.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XX版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第四部分质量监控.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版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第四部分质量监控.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版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第四部分质量监控.docx(4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XX版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第四部分质量监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运行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学 院在不断扩大办学自主权的形势下,加强学院内部自我约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增强自我进展能力的重要保证。为建立与完善学院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下列简称监 控体系),根据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重视教学工作并 向教学工作倾斜的有关政策文件,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监控体系是对教学过程与教学管理实行全面系统监控,并以教学质量监控 为重点建立的科学、规范的组织运行机制。监控体系要紧包含:监控机构、督导体系、 监控运行体系、信

2、息反馈、整改与建设。第三条监控体系要紧是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帮助与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 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与质量;对系(部)等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与指导, 推进教学管理质量与水平不断提高;对学生的学习状态与效果进行评估,促进学生增强 学习自觉性,完善学生学习的监控机制。第四条 学院工作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 育人;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与进展观,培养学生成长、成才。第二章监控机构及其职能第五条为加强学院对评教、评管与评学工作的领导与对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各部 门之间的协调,学院成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领导小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教 学工作的副院长

3、与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构成员由教务处处长、学 生处处长、人事处处长、各系(部)主任等构成。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领导小组要紧职责:1 .领导与组织全校的评教、评管、评学及专项评估工作;2 .协调教务处、学生处及各教学单位等部门在监控体系中的工作关系;3 .对教学质量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学生评教制度第一条学生评教是教学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客观、公正的教学评估是完善教学 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前提。为了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学生评教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开展学生评教的要紧目的是为了协助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熟悉教学情况, 总结经验以促进教师的专业进展,

4、提高教学质量。第三条学生评教每学期进行一次。第四条各系(部)教学秘书负责协助教务处做好评教工作。第五条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积极向教师与学生宣传学生评教的意义。第六条评教的范围:本学期所有参加课堂教学的教师。第七条评教的内容: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对教师的总体 评价。第八条评教采取学生填涂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的方式。第九条学生评教的实施与操作(一)学院根据教学进度计划表,核定参与评教的教师,定好教师编号及班级编号, 认真核对,查漏补缺,并与各班认真核对,确保无误。(二)确定评教时间。通常与每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同时进行,以避免考试因素对评 价结果的影响。(

5、三)落实评教组织人员。参与评教的组织人员务必与所评的课程与班级无关。(四)落实安排评教所需的教室。(五)在评教前对评教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六)进行评教。评价量表当堂收集并及时交回系部。第十条学生评教的数据整理归档:原始材料由系(部)保管,汇总数据报教务处。第十一条评教结果的反馈:(-)在学生按照评价标准划分后,评教人员分等级反馈,分为优、良、中、及格 与不合格五个等级。(二)同一等级按姓名不分先后顺序向教师反馈。(三)评为“优秀”的教师将在系部予以通报夸奖;评为“不合格”的教师结合校 督导与领导听课情况个别谈话,对其提出改进意见。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由教学务负责解释。各级

6、管理干部、教师听课制度为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完善教学信息反馈系统, 促进教师相互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学院各级管理部门与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树立 为教学服务的意识、深入教学第一线熟悉教学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特制定本制度。一、听课人员及学时数(-)听课人员范围包含院级领导、各处(室)、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与有 关处室教学管理人员、广大教师。各级领导与教学管理人员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安排听 课时间,开展经常性听课活动。(二)任课教师除对本门课程进行学习、观摩性听课外,还要听相近学科与其它与 专业有关的学科的课程,以更新知识,拓宽知识面,熟悉掌握现代科学进展的新知识、

7、 新技术。要求如下:1 .院级领导每学期听课很多于2学时;2 .各处(室)领导每学期听课很多于4学时;3 .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有关处室教学管理干部很多于8学时;4 .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很多于10学时;二、听课内容与方式(一)听课内容涉及学院每学期教学进程计划安排开设的所有课程,包含理论课、 实验课、实训课等。重点是教改课程、专业主干课程、新教师所开课程、教师所开新课 程等。(二)除教务处统一安排的听课外,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还可使用不定期随机听课 与重点听课相结合的方式,听课人员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课程、任课教师与听课时间。三、听课要求(-)听课要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二)听课人员应提

8、早到达课堂,尊重授课教师,听课过程中不得干扰教师上课。(三)听课人员应认真听课,每次听课通常要求至少听完一节课,以保证系统性与 完整性,(四)听课人员听课时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善于发现与总结教师授课中的长处与 不足。四、听课结果的处理(一)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关于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适时反馈给有关人员及 管理部门,属于教学质量问题的,反馈到教师所在系部与教务处,属于管理问题的,反 馈到有关管理部门。有关责任部门要及时给予解决处理。(二)各级领导及同行专家听、评课结果作为任课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业务考核中 的重要内容。(三)教务处教务科负责建立院系人员的听课档案,并将听课信息整理反馈给有关 部门

9、与人员。各系(部)要指定教务管理员负责建立本系的听课档案,及时将听课信息 整理反馈到有关部门与人员,并向教务处报送本系有关人员的听课统计数据。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督导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体部的重要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熟悉与督导学院的教师教 学、学生学习与教学保障情况,监控教学过程要紧环节,及时提供教学信息,反馈教学 建议,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教学督导工作应坚持督导并举与以教学质量为中心的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 教学督导工作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由学院、系(部)二级共同组织 实施。第四条 学院设立教

10、学督导室,其成员由主管教学院长担任,侧重于全院性公共课 程与专业基础课程教学的督导工作;系(部)设立教学督导组,其成员由系(部)主任 担任,侧重于系(部)专业课程教学的督导工作。第五条 院教学督导室成员应为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熟悉本科教学工作与教学改革、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者处级以上职务的教学管理 干部,以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为主。系(部)教学督导构成员应以教师 为主,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不担任教学督导工作。第六条 院教学督导室由5-8名成员构成,原则上每学科很多于一名,设主任一名。 系(部)教学督导组由3名成员构成,设组长一名。教学督导室(组)成员聘

11、期一年。第七条 院教学督导室成员同意主管教学院长与教务处指导,日常工作由督导室主 任负责。系(部)教学督导构成员同意系(部)主任指导,日常工作由督导组组长负责。第三章教学督导工作职责第八条 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能是对开设课程的建设质量、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在 校学生的学习质量、教学过程的管理质量进行调查、分析、反馈、督促、咨询、评价及 指导。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总结,提供改革的建议与方案,为学 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第九条教学秩序检查1 .教学秩序检查包含必修课、选修课、校内实验实习等教学秩序检查与教学设施、 教学环境检查,要紧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考试期间考风

12、考纪与监考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与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迟到、提早下课、无故缺课、 私自调课,随意改自习及学生到课等情况。2 .督导员要每日检查本院教学秩序,要全面填写检查纪录,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处 理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反映,并应将当月的检查记录整理汇总后在下月的第一周送交 本院督导负责人批阅后存档。3 .随时配合学院对本院教学秩序的抽查。第十条教学质量检查1 .检查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选用,检查教学时间的执行情况,检 查教师的授课教案、讲义,熟悉教师授课情况。2 .配合学院每学期组织的教师授课计划、教案、作业布置批改与命题阅卷等专项检 查。要做到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客

13、观反映情况,检查结果、材料要送交本院督导负责人 批阅后,按时送交学院教务处。3 .课堂教学质量是教学质量检查的重点,各督导员要对本院所属课程的每一位任课 教师(包含行政兼课教师与外聘教师)听课检查,一学期要听每一位任课教师至少二个 课时的课,课后应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完整填写听课记录表。每月底将听课记录 表送交本院督导负责人批阅、装订存档。4 .适时组织教学条件、教学管理与教学服务等方面检查,及时反映检查情况,针对 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改进。第十一条教学考核评价1 .协助人事、教务部门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调研,抓好教师培训与上岗考核与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评价。2 .负责学院

14、对各系(部)的各类教学检查评价的自查自评工作。第十二条教学调研咨询1 .对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对学院的教学 改革、教学管理提供根据与建议。2 .督促并检查教研活动的开展,提出教学研究课题并组织申报、研究活动,组织校 内学术活动。3 .对教学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熟悉情况,提 供解决思路。第四章工作方式第十三条 学院督导组负责制订学院督导工作计划,负责学院各系(部)教学工作 的抽查、全院性的专项调研及配合各系(部)教学督导小组解决重难点问题。第十四条 各系(部)教学督导小组根据学院教学督导计划制订相应的督导实施方 案,对本系(部)

15、的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督促、考评。学院督导室定期召开系(部) 负责人督导工作通报会,反馈督导工作情况。第十五条 教学督导工作通过随机听课、考察教学过程、查阅教学文件、参与教学 检查、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第五章工作纪律与要求第十六条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初须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制订出本学期的教学督 导工作计划。第十七条 督导组除自身每月一次例会、每学期一次汇报总结会外,还按主管校领 导、教务处的要求参加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重要会议。第十八条教学督导员要加强学习,探讨高职教学督导工作的规律,不断提高教学 督导工作水平。督导工作务必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善意科学。第十九条 教学督导员要遵守

16、工作纪律,未经同意,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督导 评估意见。第二十条 教学督导员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包庇他人、侵害他人 权益。督导员违反纪律,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撤职直至行政处分。第二十一条督导组工作、督导员工作均需按规定作好书面记录,填写有关表格。第二十二条 关于因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有待改进的青年教师要热情帮助,重 点指导,使其尽快胜任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第二十三条 教学督导资料应随时汇总、定期归档,逐步建立完整的教学督导档案。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 被督导的单位或者个人对督导意见有异议,有权向学院提出申诉。第二十五条 学院教学督导室、系(部)教学督导组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

17、织, 各系(部)应结合本系(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切实抓好各 个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工作。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教学督导员聘任管理办法为使我院教学督导工作更具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为使教学督导员聘任工作与 聘任后的管理工作规范进行,根据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一、院级教学督导员的聘任院级教学督导员分专、兼职两类(一)院级兼职督导员由学院直接聘任。聘任条件为:政治思想素养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学术造诣较深、威望较高并具副 高及以上职称现任的教师。(二)院级专职督导员(23名)使用院内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由学院教务

18、处 负责。招聘条件为:1 .职称条件:专职督导员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已退休的教师、专业技 术人员或者教学管理人员;2 .资历条件:专职督导员应具有重点课程建设的经历或者系部教学管理的经验,最好具有高职院校教学经验或者教学管理经验,是某专业或者行业领域的专家或者教学管 理专家;3 .素养条件:专职督导员应熟悉国家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教学管理规范,具有高 度的工作责任感、公道正派的品德与实事求是、认真热情的作风,具有较高的威信;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胜任较大强度的工作量,年龄通常不超 过65岁。(三)聘期及待遇督导员的聘期通常为一学年,可连聘连任;督导员待遇按每天4课

19、时计算,每课时25元。二、教学督导员的管理(一)管理权限院级督导员的管理及考核由教务处负责。(二)工作管理1 .学院督导组每学期根据教务处制订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祥见附件)开展工作。2 .督导组每周五召开一次督导工作碰头会,总结一周教学督导工作,形成文字材料 报教务处;每两周参加一次教学例会向各系(部)部通报教师授课情况。3 .学期末提交一份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对本学期的教学及督导情况工作进行 全面总结。内容包含:督导基本工作情况、工作效果、教师教学情况、学院在教学及教 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4 .督导员的工作形式根据工作性质可集体行动也可分组个别行动;工作方式根据工 作内容确定,通常

20、使用听课、现场调研、专题调研、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全面检查、 召开座谈会、查阅教学资料等方式。5 .督导员进行的各项工作都应做全面记录并及时反馈。听课后填写听课记录表写明 评价意见,并与任课教师反馈交流;调研结束后撰写调研报告,反映真实情况,提出解 决问题的建议;教学检查后,总结分析检查结果。所有文字记录及表格均须按规定时间 交督导室或者督导小组。(三)工作考核及奖惩1 .教务处负责对院级督导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2 .考核基本称职的督导员,管理部门应对其进行帮助,使其尽快胜任工作;考核不 称职的督导员应予改聘。3 .考核优秀的督导员,学院将予以奖励。4 .对违反督导纪律的行

21、为,情节较轻者,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批判教育,帮助本人, 挽回影响。5 .对多次或者严重违反督导纪律或者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包庇他人、 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则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撤职直至行政处分。三、本办法自2014年4月17日公布之日起执行。四、附表:每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表如下所示。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表(每学期)序号项目内 容时间安排1制订学院教学督导规程在认真总结上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 订、完善我院的教学督导规程,努力构建以服务与 教学质量监督为宗旨的学院教学督导系统贯穿学期 始终2教学纪律检查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未经批准坐着上课,酒后上 课,上课期间抽烟、看与上课内容

22、无关的书籍、看 报、接打电话,私自调课、调课未补,上课脱岗、 旷课及不执行授课计划等违纪现象。贯穿学期 始终3对青年教师(教龄三年 下列)的帮扶、指导继续重点抓好对青年教师帮扶工作。1.要求每位青 年教师本学期至少要听5人次以上老教师的课,每 次听课都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及心得;2.督导组每 学期要确定10名青年教师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对其 进行多次跟踪听课、指导。第2周一 第19周4督导学生实验、实训各系对学生实验、实训的管理是否有计划、安排, 是否有实验、实训指导书,是否有检查指导的记录。第3周一 第19周5专题督导1.对全体教师的教学质量与教学纪律执行情况进 行督导;2.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教

23、学质量较差,学 生有意见的教师与遵守教学纪律较差的教师分别安 排进行跟踪督导检查。第2周一 第19周6开展教师评教活动评价内容及实施办法、应注意的问题将在评教活动 开始前的评教通知中予以全面安排。学期末7配合教务处评选学年 “优质课教师”、“优秀实训指导教师”及“校 级教学名师”根据我院教师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的规定组织评 选“优质课教师”、“优秀实训指导教师”与“校 级教学名师”学期末课堂教学状态及秩序每日巡查制度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课堂教学状态及秩序检查是常规检 查的一个重点。为督促教师认真执行课堂教学规范,积极做好课堂教学工作,保护正常 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及学风

24、,提高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同时为保证教学检查 工作的平稳切入与规范介入,特制定课堂教学状态及秩序每日巡查制度。一、巡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二、巡查对象:全院所有教学区域(包含教室、机房、实训室、体育场等)三、教学巡查的组织与形式1 .教学检查小组进行的教学检查是教务处领导下的教学体系外的检查与监督,独立 于各系(部)、教研室组织的检查工作。2 .教学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单项检查相结合的形 式。四、巡查内容:课堂教学状态及秩序每日巡查工作的重点是教师到岗、教学准备、学生到课及课堂 纪律等情况。具体内容如下:(一)巡查教师课堂授课情况1 .教师到岗:有无旷课、迟到、早退与随

25、意调课等现象;2 .教师仪表教态:在课堂上仪表是否整洁、有无不当穿着;3 .教师课堂教学组织:教学环节与授课情况;课堂纪律保护情况4 .教学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二)巡查学生课堂学习情况1 .学生到课: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到课率;2 .学生课堂表现:学生整体听课状态,有无违纪违规现象3 .其他(三)期中、期末考试情况的巡查1 .检查考场的准备情况;2 .检查监考老师到位情况;3 .检查老师监考状态及学生答题状态;4 .检查学生考试违纪、作弊与处理情况;(四)检查教学设备设施运行情况1 .检查各多媒体教室设备的运行情况;2 .检查实训中心、各系的实训项目安排及其设备运行情况;3 .检查各实

26、训室的安全防范情况五、巡查要求:1 .每天的日常教学检查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的常规检查。要求检查人员 要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要当即解决的,应及时作出处理或者提出相应的建议或 者措施并汇报科室领导或者者分管校领导;3 .检查过程中要如实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总、反馈。4 .每周汇总通报一次。5 .进行整改工作的跟踪。六、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完善院系两级督导工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水平,调动系部 教学督导工作积极性,结合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一)静

27、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原则。考核指标既注意系部目前的督导工作状态与工作 过程,又注重其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力度,教学秩序的稳固与提高。(二)重点性与导向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重在改革、重在进展、重在办出特色、 重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性原则,设计考核体系,注重考核项目及要素的导向性。二、考核内容(一)督导工作组织与领导(20分)考核内容包含督导队伍组建、工作情况,计划与总结,督导例会等。(二)教学秩序保护(20分)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4.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重大问题向学院提出意见与建议。第六条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与教学监控的职能部门,同时也是学院教学评估机 构,在教学监控体系中担负对学院教学工作进

28、行布置、检查、管理、指导与服务等职责, 担负对监控、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与建设的职责。教务处在监控体系中的要紧职责:1 .制定学院各项教学工作质量标准或者规范;2 .制定监控体系所需的各类评估方案与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3 .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年度工作总结;4 .组织实施教学质量检查及各项教学评估工作;5 .制定并建立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与管理文件;6 .为院级督导员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提供服务;7 .负责对基层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工作的检查、指导;8 .负责面向学生的教学质量调查,并向有关部门与教学单位提供反馈意见;9 .针对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发

29、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与建设方案,并监督实 施;10 .对教师的教学效果与质量进行监控。第七条学生处是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与学生有关的教 学质量检查与评估工作,积极配合教务处及系(部)等教学单位加强素养教育、培养技 术技能人才,发挥教学质量监控的功能与作用。学生处在监控体系中的要紧职责:1 .参与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并向学院有关部门与教学单位反馈情况;2 .针对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发现的有关学生学习思想、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 方面的问题,提出加强教育管理及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3 .经常召开学生座谈会,熟悉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与建议,并向教务处及时通 报情况;4 .加强

30、学生素养与创新能力培养。第八条人事处是学院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与教师有关的教学质量监 控与评估工作,与教务处、系(部)等教学单位积极配合,在稳固教师队伍、提高教师考核内容包含日常巡查,教学动态等。(三)常规听课(25分)考核内容包含听课安排,执行情况,交流与反馈等。(四)教学指导活动(25分)考核内容包含教研活动、师生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公开课、观摩教学、教师职 业能力竞赛等。(五)教学质量评价(1。分)考核内容包含系部与督导组评教与教师校外顶岗实践情况。三、考核办法及要求(一)考核采取百分制,进行量化积分。根据各系(部)积分多少排出名次,作为 评选教学督导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

31、根据。(二)每月督导室组织督导工作例会,通报各系(部)月度督导工作完成情况。四、组织机构与结果处理(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教学督导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院长担任组长, 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检有关人构成。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教学督导工作检查与考核,负责督促、协调各系考核 工作的组织、落实与年度检查与验收工作。(二)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系部年终目标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五、附则1、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由教学督导室负责解释。2、附表: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表附表: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

32、系表系(部): 考核人员:日期:序号项目内 容得分合计1督导工作组织与领导(20 分)督导队伍组建(5分)工作情况(5分)计划与总结(5分)督导例会(5分)2教学秩序保护 (20 分)日常巡查(10分)教学动态(10分)3常规听课 (25 分)由听课安排(5分)执行情况(10分)交流与反馈(5分)4教学指导活动 (25 分)教研活动(5分)师生问卷调查(5分)学生座谈会(5分)公开课、观摩教学(5分)教师职业能力竞赛(5分)5教学质量评价 (25 分)系部与督导组评教(5分)教师校外顶岗实践情况(5分)合计您对该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的评价、意见或者建议:教务处制系(部)教学运行情况周报制度为全

33、面、及时与准确地熟悉教学一线的实际情况,掌握教学动态,反馈教学信息, 有效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与教学质量。根据学院实际情况, 制定系(部)教学运行情况周报制度。一、教学运行情况周报的内容是对系(部)一周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的简要概括与总 结,内容的填写要实事求是,特别是对教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与失误,不能回避与瞒报。 关于填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经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调查核实后,要按照教学事 故处理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系教学秘书与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学运行情况周报表与常规教学检查 情况周报表的填报工作;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学运行情况周报的收集、汇总、处理、通 报与反馈等。

34、四、教学运行情况周报表与常规教学检查情况周报表须经系(部)教学主 任审核签字后,于第二周的周一上午送交教务处。教务处于每周三以简报的形式或者在 校园网上通报上周的教学运行情况。五、关于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教务处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关于出现的 重大教学问题,上报主管院领导通过院长办公会研究解决。由教务处负责对问题处理的 反馈。六、本制度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七、附表(一)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运行情况周报表(二)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常规教学检查情况周报表附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运行情况周报表系 学年 第一学期第 周一月日月日一、教师教学情况任课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态度

35、、教书育人、教学水平、教学方法与手段、 教学过程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答疑与课外辅导、考试、实验、 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二、学生学习情况学生在学习态度、上课出勤、课堂学习纪律、晚自习、学术气氛、考风等方 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教学管理学校、学院在教学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同学们对改进教学管理、提高 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与建议。四、教学保障有关教学条件、教材、教室、实习(实训)场地、教学设备等方面的问题与 建议。五、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六、学生关注热点、思想动态反映学生关注的国内外重大事件、国内社会经济问题、文化艺术、体育赛事、 网络社会、

36、学生自身问题等。与学生对这些热点事件的思考、探讨、不明白等。注:1.此表每周一下班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2.如有项目填写不下,可调表格或者增加。填报人:日期:年 月 日系(部)负责人:附表2: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常规教学检查情况周报表系 学年 第一学期第 周一月 日月 日调串课 次数代课 次数缺课 次数教师迟到 次数教师早退 次数听课次数检查次数调、串、代课情况:日期课节班级课程教师调、串、代课 处理结果原因审批缺课、迟到、早退情况:星期课节班级课程教师情况说明及处理结束检查人院(系)教学检查时间(课节)地点检查内容与用时检查人注:1.此表每周一下班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2.如有项目填写不下,可调表格

37、或者增加。填报人:日期:年 月 日系(部)负责人: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 保证教学正常运行,防止与减少教学事故的发生,促进校风、教风、考风建设,提高教 学质量与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院各教学部门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规范教育,全体教师与教学管 理人员要增强教学意识,树立爱业、敬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学院各项教育 教学规章制度,以预防为主,减少差错,避免发生教学事故。第三条 学院各教学部门及人员,在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中不履行岗位职责,不遵 守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出现教学事故的,学院给予批判教育直

38、至行政处分,并作为教学 质量评定、年度考核与职称(务)评聘的根据之一。第二章教学事故的认定第四条 教学责任事故是指学院任课老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部门) 与为教学服务的部门、工作人员,在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中,因工作疏忽,或者违背教 育教学规律,不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对学院教学秩序、教 学进程与教学质量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与事件。教学事故根据发生的情节、造成的缺失与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分为:通常教学事故、 严重教学事故与重大教学事故。第五条 通常教学事故认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通常教学事故1.教学类(1)不遵守教学时间,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或者提早下课5分钟以上

39、,或者者 监考人员不按时领取试卷者;(2)课堂教学有10%以上学生睡觉或者玩手机;(3)任课教师衣冠不整、穿背心、拖鞋上课;(4)备课不认真,上课、实训无教案者或者教案简单且不规范;(5)开学时未按时交学期授课计划、实训计划者;(6)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及指导教师擅离教学、实训、实习岗位5分钟以内者;(7)未经学院职能部门与院(系)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找人代课或者擅自取消已安排的教学活动;(8)指导教师未按要求指导学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者;(9)教师在上课或者教学活动中使用通讯工具;(10)监考教师迟到5分钟以上;监考时看报纸杂志、听耳机、闭目养神等不认真 履行监考职责者;(11)考试命

40、题错误,及试卷印刷、分装出现差错者;(12)考试命题题量不足,致使考生在1小时内已有半数以上交卷者;(13)教师不按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定学生成绩,存在严重偏差者;(14)教师不认真核对录入成绩,致使学生成绩录入错误3人次及以上者;(15)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时间上交学生成绩者;(16)专任教师授课课时未达到学院专任教师平均授课课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 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者;(17)担任行政工作的教师,授课课时未达到每周8节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学 院下达的教学任务者;(18)专业教师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顶岗实习指导者;2.教学管理类(1)按计划应完成教学改革、课堂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教材编写等教学

41、研究项 目,无特殊原因推迟1个月以上;(2)因安排不当造成考试冲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3)因排课失误造成课程冲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4)管理部门未及时发放教学办公用品;(5)上课与考试时间,教室、实训室、考场未按时开门,延误5分钟以内者;(6)因预先准备不足,致使实训课延误5分钟以内者;(7)因协调不力,造成教室、实训室、考场等使用发生冲突者;(8)已办理调课、停课等手续,管理人员(部门)未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任课老 师与学生而影响教学秩序者;(9)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管理人员失误造成学生受伤或者造成财产缺失500元以上,而影响正常教学者;(10)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将教室、实

42、训设备、教学设施等挪作 它用者;(11)任何部门及个人未及时整理教学文件资料,造成教学档案资料不全者。3.后勤保障类(1)教室内黑板损坏1/2.灯光损坏1/3以上,报修2个工作日内未修复;(2)教学楼上课铃、下课铃不响,或者者响时不统一;上课期间教学区铃声乱响 或者广播随意播放;(3)教学活动场所卫生状况差。(4)教学期间,教学场所内黑板、桌椅、门窗、水电、电教等设施损坏,管理部 门接到报修后,在3个工作日内未及时维修或者不作出处理意见,而影响教学工作正常 进行者;第六条严重教学事故认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教学事故1.教学类(1)未经审批,擅自更换授课计划者;开学后第三周,仍未交学期授

43、课计划者;(2)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或者提早下课达10分钟以上;(3)课堂教学有20%以上学生睡觉或者玩手机;(4)任课教师衣冠不整、语言粗俗,上课时宣传不文明、不健康内容造成一定影 响;(5)未经学院职能部门与院(系)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变更课表;(6)未经学院职能部门与系(部)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变更安排的教学时间、 地点,导致1/3学生误课;(7)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及指导教师擅离教学、实训、实习岗位超过10分钟者;(8)教师在上课或者教学活动中与外界通话,使上课或者教学活动中断;(9)未经审批,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代监考者;(10)顶岗实习指导教师随意离开岗位者;(11)考试命题不

44、认真,致使考生在半小时内已有半数以上交卷者;(12)监考迟到15分钟以上者;(13)监考教师责任心不强,导致考场纪律松懈,发现学生作弊不及时处理,不如 实填写考场记录;(14)监考人员漏收考生考卷或者遗失学生考卷,或者阅卷教师丢失学生试卷,或 者者随意更换学生成绩者;(15)阅卷教师不能严格执行阅卷标准,学生成绩报教学管理部门后需要对学生成 绩进行修改超过5%;一学期发生通常教学事故达两次者。2 .教学管理类(1)系(部)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科报送教材需求情况。导致开课一周后仍缺 供教材20%以上;教务科未及时采购使学生教材发放时间推迟5日以上;(2)有关放假、全校性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或者未

45、能及时下发造成教学秩序混 乱;(3)系(部)因社会、校内活动需要停课,未经请示或者未按审批程序,造成停 课一节以上;(4)审查不认真、发给不应该获得毕业证书学生相应的证书,出具与事实不符的 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明;(5)班主任、辅导员连续2天未到班级开展工作,熟悉学生情况;(6)因未安排足够任课教师,导致某些课程不能按时开出。(7)上课与考试时间,教室、实训室、考场未按时开门,延误5分钟以上者;(8)教学档案资料遗失或者管理统计数字严重失实者;(9)对外承办的考试,监考人员不严格履行监考人员职责,造成的失误已无法弥 补,产生不良社会影响。3 .后勤保障类(1)按计划应完成且执行部门允诺完成

46、的维修项目未及时完成,影响教学活动的 正常进行;(2)值班人员未按时打开楼门或者教室(3)不能按时供应粉笔、黑板擦等教学用品;(4)教学设备损坏、在已报修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以内未修复。第七条重大教学事故的认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教学事故1.教学类(1)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背党的路线与方针、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教书育人 基本宗旨的言论,或者散布封建迷信与淫秽内容者;(2)擅自更换或者不执行教学计划,致使教学任务不能落实,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者;(3)任课老师上课迟到或者提早下课15分钟以上;(4)课堂教学有30%以上学生睡觉或者玩手机;或者管理不力,秩序混乱;(5)未经教学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地点;未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擅自请人代课;(6)怂恿、帮助学生作弊,或者泄露考试内容,导致考试无效者;(7)无正当理由不同意系(部)分配的教学任务或者因从事第二职业与社会活动 妨碍教学工作安排;(8)在教学活动中应教师、管理人员失误造成学生受伤须送医院治疗或者造成财 产缺失1500元以上;(9)考试命题未按规定程序审核,是试题错误未得到纠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