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东城棚户区改造一东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红山区东城棚户区改造一东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1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红山区东城棚户区改造(一东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确保红山区东城棚户区改造(一东街)项目国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实施,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依法解决被征收人补偿和 安置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 办法,制定本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仅适用于红山区东城棚户区改造(一东街)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集体土地补偿另行规定。二、征收范围东至建成居民区、南至建成居民区、西至东郊村、北至 小东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三、征收主体:红山
2、区人民政府。征收部门:红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实施单位:红山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高为16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与16层每平方米 减100元;2-5层每平方米减50元;6层与7层不加不减;8层T5层每平方米加50元。高为17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与17层每平方米 减100元;2层-6层每平方米减50元;7层不加不减;8层 -16层每平方米加50元。(六)被征收人办理入住时需交纳的资金款项:1 .超出应安置面积以外部分的超面积购房款;.楼层差价;2 .大修基金;3 .余热费、物业费,有线电视初装费、产权调换后超面 积部分的契税等相关税费。(七)办理入住时,被征收人到相关实施单位结算各项 费
3、用,多退少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相关手续由开发建 设单位统一出具,并协助被征收人办理。十、保障制度(一)被征收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增加安置房面 积,超出应安置面积且在人均3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由选 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安置房市场价格下浮20%结算,超 出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市场价格结算。1 .三代(或三户)以上家庭共同居住;.户口簿记载常驻人口与实际居住人相符;2 .共同居住人系直系亲属且本地区无其它住房;.征收部门、街道办事处共同公示七日后无异议。(二)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产 权调换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50平方米以内不找差价; 选择货币补偿的,最低补偿
4、金额不得低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 构确定的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平均售价购买50平方 米住宅的金额。享受征收住房保障政策的被征收人,因得到超面积补偿, 对原住房装修部分及附属房屋、构筑物不再进行补偿。如被 征收人认为补偿不到位,可不享受征收住房保障性补偿,按 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结果进行补偿。(三)符合公租房、大病救助、残疾人救助等条件的, 按相关政策优先办理。(一)、(二)两项保障政策不可同 时同时享受。十一、未登记土地和建筑的认定(一)认定机构。由区征收办牵头,会同区自然资源局、 住建等相关部门组成认定工作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二)住宅土地和房屋的认定.认定条件因历史原因,房屋所
5、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均未办理或两 项中一项未办理的,且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的。1 .认定办法(1)对于有土地使用证无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房屋, 认定居住性主体住宅房屋一栋为有证房屋。一层以上不予认 定。(2)对于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证的住宅房屋, 依据评估公司现场勘查和非过分诉求情况,对土地使用面积 进行认定。(3)对于既无土地使用证又无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房 屋,依据评估公司现场勘查和非过分诉求情况,先对土地使 用面积进行认定,再按(1)款办理。(三)养殖看护和管理用房的认定.认定条件(1)在养殖用地上建设的养殖看护和管理用房。养殖 用地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及性质以区自然资源 分局出具的
6、勘测定界图为准。(2)具有用地合同或村委会证明等相关手续,耕地上 养殖还须具备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土地承包证。(3)房屋檐高2.2米以上,跨度4米以上、承重墙体 独立、门窗齐全、室内设施完善、适合用于看护和管理。1 .认定办法根据房屋结构和房屋实际用途,将符合标准的必要看护 与管理用房按用地面积最高不超过10%认定为有证房屋面积, 认定面积最多不超过1万平方米。(四)附属房屋认定土地使用证范围以内有证(认定)房屋面积以外承重墙 体独立、门窗齐全的房屋,且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的,按附属 房屋予以补偿。十二、相关政策(一)租赁公房的补偿被征收房屋属于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政 策的,可以按照房改政
7、策购买被征收房屋,依照本方案对其 按被征收人予以补偿。(二)经营性房屋的补偿住宅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征收范围内二层以下(含二层)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改为经营性用房的征收补偿,按经营状 况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被征收人提供纳税证明材料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 人共同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结合经营状况、净收益等因 素进行评估确定。被征收人不能提供纳税证明或按规定免税证明材料的, 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场所一致的,一次性补偿9000元。因历史原因,未领取营业执照未进行税务登记且实际从 事经营等活动的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积极配合工作的, 给予经营性补偿6000元。(三)翻建
8、、待建房屋补偿。被征收人提供的规划或准 建手续,经调档核实后,依据规划或准建手续,对实有建筑 面积大于规划或准建手续批准面积的按规划或准建手续批 准面积给予认定;实有建筑面积小于规划或准建手续批准面 积的按实有建筑面积给予认定;有手续无档案的,经第三方 鉴定机构鉴定为合法证件后,按以上规定给予认定。有规划 或准建手续且未建设房屋的不予认定。十三、其它规定(一)征收范围确定后,单位和个人对征收范围内的房 屋和土地,不得进行下列活动,否则不予补偿。1 .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二)对被征收人以土地使用证为计户依据(楼房以房 产证),按“一证一户”的原则进行补偿和奖励。(
9、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和领取补偿款时,被征收人必 须亲自办理,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 托书,由被委托人代为办理。房屋产权人已故但尚未办理所 有权变更手续的,应先确定房屋所有权继承人,再由房屋所 有权继承人办理相关手续。(四)实施单位对被征收房屋及附着物验收合格且收取 被征收房屋钥匙之前,被征收人不得有在外租赁房屋、转卖 选定安置房屋、解除原租赁关系、变卖物品、停止商业经营 等行为,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对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或设有抵押权的,自实施 单位通知被征收人搬迁之日起,被征收人自行解除租赁或抵 押关系,征收部门不承担房屋租赁、抵押及产权纠纷所产生 的任何
10、经济和法律责任。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搬迁完毕的, 实施单位收取被征收房屋的钥匙。逾期搬迁的不予奖励。(五)被征收房屋发生的水、电、煤、暖、有线电视等 相关费用由被征收人自行结清。签订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 不得私自拆卸原房屋结构和附属设施,违者按协议补偿价格 双倍赔偿并在征收补偿款中扣除。(六)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 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红山区人民 政府按照红山区东城棚户区改造(一东街)项目国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 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自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六 十日内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六
11、个月内依法向赤峰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 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 迁的,由红山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七)如被征收人为享受相关政策而弄虚作假的,一经 查实,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八)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九)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执行。(十)本方案由红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四、签约期限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五、征收补偿内容及方式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
12、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 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 调换。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不再享受产权调换相关政 策。六、房屋征收评估(一)评估机构确定。由被征收人从不少于3家的备选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自房屋征收部门公布房地 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之日起10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 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 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通过投票确定的房地 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有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参加投票,并获 得参加投票被征收人的过半数票。投票确定或者随机确定房 地产价格评
13、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二)房屋评估实施。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 的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房屋征收工作人 员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入户实地查勘,保存影像 资料,被征收人应在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被征收人 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的,由房屋征收工作人员、 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被征收人拒 绝入户评估的,由征收实施单位通知被征收人入户时间等具 体事项后,组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见证下进行实地查勘,出具评估报告,有关情况在评估报告 中说明。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7日。被征收人对 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评估报
14、告之日起10日内,向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 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 报告存在的问题。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 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 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鉴定 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七、住宅房屋补偿住宅房屋是指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有证房屋及其附属 房屋。有证房屋是指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房产部门依法登 记,房屋所有权证用途栏内标明为“住宅”的房屋。住宅有 证房屋建筑面积以该房屋初始登记簿记载的面积为准。附属房屋是指未依法登记,在土地使用
15、权证范围内建设 的承重墙体独立,门窗齐全的建筑物。(一)货币补偿L有证房屋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选定的房地产 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同等建筑面积、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 格予以评估确定。2 .附属房屋补偿。土地使用证范围以内有证房屋面积以 外的已建建筑按其重新建造的成本价值折旧由选定的房地 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予以补偿。因历史原因土地使用证 范围内未经批准在一层房屋上加建的建筑物及土地使用证 范围外建成的附属房屋,经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补偿。最高 不超过200元/平方米。住宅楼的配套小棚按每个1万元进行补偿。被征收人认 为该补偿标准低的,可以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其重新建 造的成本价值折旧评估确
16、定予以补偿。3 .未建部分补偿。土地使用证范围以内未建部分补偿 300元/平方米。4 .附着物及设施补偿。按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标准执行。因历史原因土地使 用证范围外形成的附属物参照执行。(二)产权调换由平房调换至多层住宅按照有证建筑面积1:1. 2的比例 调换;由平房调换至高层住宅按照有证建筑面积1:1.3的比 例调换;由多层住宅调换至多层住宅按照有证建筑面积 的比例调换,由多层住宅调换至中高层住宅按照有证建筑面 积1:1.1的比例调换。均互相不找差价,被征收人增加安置 房面积的按市场价结算。(三)装修装饰补偿按有证房屋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补偿。(四)搬迁费
17、及临时安置费1 .搬迁费。按被征收有证房屋面积15元/平方米的标准 支付,每户不低于1000元,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两次。2 .临时安置费。选择回迁安置的,房屋征收的过渡期暂 定为1年,最终以被征收人搬迁完毕之日至通知其办理入住 手续之日为准,临时安置费多退少补。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 有证房屋面积每月25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每月每户不低 于1500元。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选择多套安置房的,通知办理入住手续的安置 房面积如未达到被征收房屋有证面积的,临时安置费按差额 面积继续发放,但所选安置房均已通知办理入住手续的,差 额面积临时安置费不再发放;如已达到或超出被征收房屋
18、有 证面积的,临时安置费不再发放。八、住宅房屋征收奖励(一)签约和搬迁奖励。自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30日 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15日)内搬迁完毕的,以土 地使用证为单位,每宗土地使用证奖励2万元。31-60日签 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15日)内搬迁完毕,每宗土地使 用证奖励1万元。超出60日签订补偿协议,不予奖励。签 订补偿协议后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二)货币补偿团签奖励。为鼓励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 过程中积极签订补偿协议,针对不在征收范围内建设安置房 并只实施货币补偿的项目,在签约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被征收人(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有证房 屋面积的30
19、%乘评估市场价,给予团签现金奖励。该奖励政 策与签约奖励政策可同时适用。1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2 .评估报告送达后,自确定签约之日起30日内完成签 约;.以征收组为单位,被征收人全部签订补偿协议;3 .在搬迁期限内(15日)搬迁完毕。九、回迁安置(一)回迁安置地点:铁南组团回迁安置小区、英金河畔小区、西城尚景小区。(二)回迁安置房为中高层楼房,设计单户建筑面积大 约为60-130平方米,最终以房屋产权测绘部门出具的实测 面积为准。(三)产权调换过渡期:自被征收人搬迁完毕之日起至 通知其办理入住手续之日止。(四)选房办法:被征收人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 顺序先后选择安置房屋的房号,同
20、时选择同一房号的抽签确 定。(五)楼层差价:本方案所涉及楼层差价从第一层住宅 至顶层住宅正负总和为零。铁南回迁安置房楼层差价:高为11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与11层每平方米 减100元(含小院的一层除外);2层与3层每平方米减50元; 4层不加不减;5层一 10层每平方米加50元。高为14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与14层每平方米 减100元;2层-4层每平方米减50元;5层与6层不加不减; 7层一 13层每平方米加50元。高为15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与15层每平方米 减100元;2层-5层每平方米减50元;6层不加不减;7层14层每平方米加50元。西城尚景回迁安置房楼层差价:高为5
21、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每平方米减100元; 2层不加不减;3层与4层每平方米加200元;5层每平方米 减300元。高为6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每平方米减100元; 2层与5层不加不减;3层与4层每平方米加200元;6层每 平方米减300元。高为11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每平方米减100 元;2层与3层每平方米减50元;4层不加不减;5层每平 方米加50元;6层T0层每平方米加60元;11层每平方米 减150元。高为14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每平方米减100 元;2层-4层每平方米减50元;5层不加不减;6层-8层 每平方米加50元;9层T3层每平方米加60元;14层每平 方米减
22、200元。高为15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每平方米减150 元;2层-4层每平方米减50元;5层不加不减;6层-9层 每平方米加50元;10层T4层每平方米加60元;15层每平 方米减200元。高为17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每平方米减150 元;2-5层每平方米减50元;6层不加不减;7层-H层每 平方米加50元;12层-16层每平方米加60元;17层每平方 米减200元。高为18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每平方米减150 元;2-4层每平方米减50元;5层与6层不加不减;7层-12 层每平方米加50元;13层-17层每平方米加60元;18层每 平方米减300元。英金河畔回迁安置房楼层差价:高为5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每平方米减100元; 5层每平方米减300元;2层不加不减;3层与4层每平方米 加200元。高为6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每平方米减100元; 6层每平方米减300元;2层与5层不加不减;3层与4层每 平方米加200元。高为11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每平方米减100 元(含小院的一层除外);2层-4层每平方米减50元;5层不 加不减;6层T0层每平方米加50元。高为14层的安置楼房楼层差价为1层与14层每平方米 减100元;2层-4层每平方米减50元;5层与6层不加不减; 7层-13层每平方米加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