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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篇: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 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工作任务完成和事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 了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附件: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二。三年四月二日 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
2、 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工作任务完成和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省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支出预算是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 划。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由行政事业费开支的项目, 主要包括大型修缮、大型会议和其他行政事业性项目。大型修缮是指连续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的房屋维修,或者是按照 有关规定,经鉴定属于危险性房屋的修缮。大型会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召开的一、二类会议。其他行政事业性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除大型修缮和大型会议外, 为开展某种专项业务活动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
3、的支出项目。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综合预算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第二十八条对于纳入省财政项目库的房屋建筑物购建类项目、大型修缮类项目、信息网络购建类项目、5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类项目、 物业管理费类项目,以及其他专业技术较复杂的项目,须先由省财政 项目预算审核中心进行审核,其审核意见作为预算安排的必要依据。第六章项目核定与组织实施第二十九条省财政厅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省级部门行政工 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确定当年省级部门项目安排的原则和重点, 并根据省级财力状况和项目排序,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列入省级预算。第三十条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省级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
4、自行 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的,必须按照项目支 出预算管理规定的程序报批,并进行预算调整。对于在项目支出预算 额度内的经济分类科目金额,执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通过编制 用款计划调整。第三十一条省级部门应当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的实 施,并责成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第三十二条省级部门和省财政厅应按照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七章项目清理与滚动管理第三十三条为推动项目滚动管理,在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后下一部 门预算编制开始前,省财政厅将对上预算批复的项目进行清理,即从 上预算已批复项目中确定下预算需继
5、续安排的延续项目。第三十四条省财政厅将对当年部门预算中一次性项目和执行年限 到期的延续项目予以取消;对到期后需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视同其 他项目类的新增项目,省级部门须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报。第三十五条对延续项目要严格按照立项时核定的分预算逐年编报。 编报延续项目预算时,项目的名称、编码、项目的使用方向不得变动, 如发生变动视同其他项目类的新增项目,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报。第八章机动经费项目的管理第三十六条机动经费是为解决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零星支出和临时性开支,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而按年初预算布置要求设立 的专项经费,列入专项公用类项目。第三十七条机动经费实行项目预 算管理,可用于基本支出,
6、主要用于编制内增人、增编等支出,但不 得擅自用于提高人员待遇;机动经费也可用于其他项目支出。第三十八条机动经费动用时应按以下顺序安排支出:编制内增人、 增编增加的支出,当年执行中新增不可预见的项目支出,当年预算已 安排项目执行中出现的缺口等。第三十九条动用机动经费须按预算申 报程序报批。第四十条机动经费规模较大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单 独制定本部门的机动经费管理办法。第九章项目监督与绩效评价第四十一条省财政厅、省级部门以及项目单位等要对项目的实施 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 规章制度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 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7、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并将项目完成情况报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要将项目完成情况汇总 报送省财政厅。第四十三条对预算安排的项目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具体评价工作 按照我省绩效评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第四十四条省财政厅和省级部门要将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考评结 果分别列入省财政项目库和省级部门项目库,并作为以后省级部门项 目审批立项和省财政厅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五条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参照本办法申报。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预字 2002 17号)同
8、时废止。第三篇:部门预算管理办法为了使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在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一、预算编制原则(1)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为依据。(2)必须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基础。(3 )必须以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准则。(4)必须遵循完整性原则。单位的预算必须包括单位的全部财务 收支,不得遗漏。(5)必须遵循真实性原则。单位的预算收支项目的数字必须依据充分确定的资料,按批准部门认可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计算得来, 不允许估算。(6)统一性原则。预算编制必须按照统一的预算科目和规定的收 支标准、程序进行计算编制。(7 )性原则。要求各事业单位的预算必须按财政进行编制。(8)讲
9、政治的原则。事业单位的预算要体现强烈的政治责任和社 会责任。二、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 单位预算的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1、摸清家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所有可供使用的资源进行清理和计算,产生本的收入和可供使用的资源预算。2、对部门和单位的本人员机构和所有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排 队,然后,根据轻重缓急,确定本本部门本单位必须做的几项工作, 同时计算每项工作的实际成本,确定每项工作完成后所达到的最终效 果,3、核定每项工作所需经费,并在预算编制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要 考核每项工作经费的使用效果和效率,采取一定的方法对预算执行过 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追踪问效制度。单位预算需经过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一
10、上由部门(或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布置,根据本地区财力状况、宏观经济发展目标和本部 门的工作需要,按照人员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采 取规定的预算编制方法,编制预算建议数,上报财政部门;一下由财 政部门对部门的预算建议数审核后下达预算控制数;二上部门根据预 算控制数编制本部门预算报送财政部门;二下财政部门根据人代会批 准的预算下达部门预算。三、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步骤第一步:建立预算编审班子。建立以法人代表为主、由财会部门 参加的预算编审班子。预算编审班子要明确分工、严格规定各自的工 作职责,以保证预算编制任务的完成。预算编审班子根据上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 虑各方面的
11、因素,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本的总体目标。第二步: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1、对各预算单位的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债权债务 进行认真核实,理清资金来源渠道和支出结构情况,在全面弄清“家 底”的基础上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摸清各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和人员经费支出结构,对 人员情况登记造册,并做好编制和人员情况的核对。3、真实报告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 亏、资产损失等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清产核资政策,经申报和核 实后进行账务处理。4、针对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堵塞各种 管理漏洞,促进提高国有和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利因素、增收节支的潜力。做
12、好上面五项准备工作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1、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登记造册, 本部门本单位无权增加或者减少人员。2、人员经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人事部门和劳动与社会保 障部门核定的标准,本部门本单位无权增加或减少人员经费的开支标 准。3、临时工:应属于完成专项工作任务的临时用工,编制预算时不 在人员经费中反映。4、对上年收支的分析,应分析到最具体的收入单位和支出单位, 分析到具体的收入项目、征收次数。第三步:编制收入预算。1、明确具体的收入项目、征收标准,确定具体的收入征收科室和 责任人。2、由具体征收科室和责任人根据上的收入情况和本的经济发展情 况按照规定的要求,
13、编制出最基本的具体征收科室和责任人的收入预 算。3、财会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收入预算进行审核、汇总,要将通 过挖掘潜力,尽可能实现的收入编入到预算中来。4、在预算编制与审核过程中,要分析单位占有的资产、往来款等 的使用效率。同时要保证本总体目标的实现。第四步: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要充分体现以收定支、收支平 衡、略有结余的原则。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人数和人员经费的标准(其中一部分按照社保部门核定的标准)直接计算编制。2、维持机构正常运行的公用经费。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定额标准直接计算编制。3、专项工作任务经费。按照效率最优的方法计算专项工作任务成 本编制预算。4、专项工程项目
14、经费。专项工程项目分本完成项目和跨项目,应 单独编制专项工程项目预算,其经费在使用时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应 单独建账核算。本年预算只能反映本年预算中安排的专项工程项目经 费。5、在支出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现有资源(人力、物力、财力等)的利用,讲究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6、往来款,作为对收支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债权债务,必须有预算,以正确认识本单位的承受能力和考核往来款的使用效益。净资产,作 为收支任务完成后实现的目标,必须编制预算。第五步: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经财会部门层层汇总审核后,报经 预算编审班子对照本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审核和研究后,形成本部门 本单位的预算建议数,同时还要编写好预算编制说明书
15、,一同上报财 政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书是对预算进行的书面分析与说明,是预算不 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六步: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本地区的财力可能、 政府及有关方面政策、文件规定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部 门各单位的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下达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控制数。第七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对本部门 本单位的预算建议数进行调整,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上报财政 部门。第八步:财政部门根据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及时下达到各部门各单 位。四、部门预算的执行(一)分解落实预算指标。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编审班子对经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要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具 体的科室和个
16、人,不得留有未落实的预算。(二)制定实施预算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为了保证预算的完 全执行,预算编审班子必须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具体 应包括如下内容,各部门各单位可以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进行增加和修改。1、建立日常的管理机构和组织。建议仍然由预算编审班子负责。2、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和可变即可控的原则,合理确定 各职能科室和个人在预算执行中应负的责任和应享的权利。3、制定各种支出控制定额。4、制定预算执行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权、责、利相结合 的奖惩制度。(三)单位的非财政预算内拨款的收入,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财政 专户管理。财政拨款按照单位的季度用款计划每
17、月从财政国库拨到各 单位支出户;单位取得的收入必须首先直接缴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然后根据单位收支预算和季度用款计划,结合预算内拨款情况按月从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入单位支出户,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拨款二者 共同形成单位可以直接使用的收入来源。(四)及时、真实、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月报表及相关报表,认真编写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五)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编审班子要经常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预 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照本的总体目标,分析预算执行中的不正常 因素和对预算执行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和环节,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 施。(六)预算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
18、中因遇到不可克服的因素需要 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就应该对预算进行调整。具体的预算调整程 序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五、决算单位的决算工作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决算前的准备,编制决算 草案,编写决算说明书。具体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决算前的准备。1、清理各项收支。对照预算,认真检查各项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 将尽可能实现的收入完全列入本,将本的支出,尽可能清理净化,加 以压缩。2、清理资产与负债。清理检查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及资产的运行质量;清理检查各项往来款的情况及使用质量。3、与有关部门核对好各项基本数字及进一步审查各项开支标准。4、考核预算执行情况,落实奖惩措施。(二)编制决算草案。在做好准备工
19、作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决算报表。(三)编写决算说明书。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认真、详细编 写决算说明书。决算说明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构成,资产的总量与构成,工作职能,工作范围等等。第二部分,单 位预算完成概况。包括预算收支的完成情况,要与预算对比、与上年 对比。1、单位总体概况。第部分,单位基本概况。包括人员的总量与2、收入完成情况分析。要具体分析到收入的明细项目,要与预算、 与上年对比,分析收入的增减变化原因,影响收入的重要因素等。3、支出执行情况分析。要具体分析到支出的节级科目。要与预算、与上年对比,分析出支出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4、对专项经
20、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分析。一是要与预算、与上年对分析专项工作分析专项工作比,分析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二是要 经费的使用效益。5、跨专项工程项目经费的安排及使用情况及效益分析。6、详细介绍本部门本单位对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及有关制度、措 施的落实情况。7、分析研究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六、部门预算的监督(-)部门和单位自身的监督。事前对预算编制审核汇总,事中 监控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事后检查核证对预 算的审核汇总。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自身的预算监督工作。(二)财政监督。这是财政部门固有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财经 法规正确执行和财政资源安全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21、。从单位预算编制 工作的布置,到预算执行的结束,财政部门始终在履行监督职能,考 核整个预算过程的绩效情况。(三)审计监督。政府审计部门也是监督整个预算过程的重要部门。以上三者相互配合,共同构成整个预算过程的监督机制。第四篇:安徽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省级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和有 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各部门(单位,下同)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 管理。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省: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
22、部分,是省: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项目支 出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 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综合预算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 及其他资金统一编制、统筹安排的要求。(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 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后,结合当年财力状 况择优进行安排。(三)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根据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 规划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四)追踪问效的原则。省财政厅和
23、省直部门对财政预算资金安 排项目的实施进行追踪问效,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并以绩 效考评结果作为编制以后项目支出预算的参考依据。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库管理的具体办法另行 制定。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六条申报条件申报的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二)符合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财政资金供给的范围;(三)属于本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需要安排的项目;(四)有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 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第七条省直部门要根据履行行政职能的需要、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合 理安排新项目的立项,要从立项依据、可
24、行性论证等方面对新项目进 行严格审核,申报规模要均衡。第八条省直部门项目预算的申报,要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功能分类科目和 经济分类科目编制。第九条项目申报分为新增项目、延续项目和持续项目。新增项目是指本 新增的需列入预算的项目。持续项目是指持续发生的经常性项目。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已批准,并已确定分预算,需在本及以后预算 中继续安排的项目。延续项目应当明确项目的起止年限,未经省财政 厅批准,部门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名称、内容。第十条项目申报通过省级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库) 填报,申报项目需填写项目申报文本(具体格式附后)。第十一条项目申报文本由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组 成
25、。第十二条项目申报文本的填报要求(-)省直部门申报当年预算时,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填写 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二)新增项目中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应当 填写项目的可行性报告、项目评审报告。(三)延续项目、持续项目中项目计划及项目预算没有变化的, 可以不再填写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项目计划及项目预 算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重新填写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四)省直部门应当按照省财政厅规定的时间通过项目库申报项 目,项目申报文本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第十三条安排的要求;(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 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
26、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结合当年 财力状况,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三)追踪问效的原则。市财政部门和市级各部门对财政预算安 排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第二章项目库的设立第五条项目库是指由财政部门设立的对申请预算的项目进行规范 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第六条项目申报文本和项目支出预算报表以财政部制定的统一格 式为准。第七条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实行滚动管理,项目分为上年延续项目、 上年结转备选项目和当年新增项目。上年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财政预算批复确认的本年度预算中继 续安排的项目;上年结转项目是指上年度财政预算未安排、供本年度财政预算选 择安排的项目;当年新增项目是指本
27、年度新增的供财政预算选择安排的项目。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八条市级各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 汇总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后,统一向市财政部门申报。第九条市级各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符合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二)属于本部门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安排的项目;(三)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 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第十条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市级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文 本和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二)各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包括上年延续项目、上年结转备选项目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按照
28、预算管理级次逐级申报,不得越级 上报。(二)省直部门对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 项目纳入省直部门项目库。(三)省直部门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择优排序 后,统一向省财政厅申报。第十四条 省直部门申报资产购置项目,要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第三章项目审核第十五条 项目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二)项目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填报要求,相关材料是否齐 全等;(三)项目的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是否合理;(四)申报的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细化分解到具体使用单位、具体 项目和具体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支出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五)项目申报
29、是否按轻重缓急、择优排序;(六)资产购置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第十六条省财政厅对省直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 排序纳入省财政项目库。第十七条对预算数额较大或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省直部门和省财政厅可 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第十八条按照规定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项目清理 第十九条 为推动项目滚动管理,在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后,下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前,省直部门要按照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对已批复 的项目进行清理。第二十条省直部门项目清理工作要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进行。对持续项 目根据政策、工作任务等因素变化
30、重新清理、界定支出内容;对一次 性项目和执行年限到期的延续项目予以清除;对到期后需继续安排的 项目,视同新增项目,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报。第二十一条延续项目要严格按照立项时核定的分预算逐年编报。编报延续项 目、持续项目预算时,项目的名称、编码、使用方向不得变动,如发 生变动,视同新增项目,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报。第二十二条省直部门预算项目清理后的延续项目、持续项目,滚动转入下一 项目库,并与下年新增项目一并申请项目支出预算。第五章项目支出预算的核定和绩效考评第二十三条省财政厅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要 求,结合省直部门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确定项目支出预算 安排的原则和重点,并根
31、据财力状况和项目排序,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第二十四条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省直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调整。预算执 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调整预算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 报批。第二十五条省直部门应当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的实施,并责成 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第二十六条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并将项目完 成情况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将项目完成情况汇总报送省财政厅。 第二十七条省直部门应当按照绩效考评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项 目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工作,并将绩效考评结果报送省财政厅。第二十八条省财政厅结合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需要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并
32、将绩 效考评结果作为以后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第八早附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编制2009省级部门预算起执行。安徽省财政 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财编2005 461号)同时废止。第五篇: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附 1-2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预算部门在申请项目支出预算时填报,作为项 目绩效目标审核、预算资金确定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二)预算部门项目支出是指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项目支出计划。每需 填报财政支出绩
33、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的具体范围,由各级财政部门 根据各地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财政支出政策、政府工作重点等自行 确定。二、填报说明(-):填写编制部门预算所属年份或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年份。 如:2011年编报2012年部门预算,填写2012年;2011年申请本使用专项资金,则填写2011年。(二)项目基本情况。1 .填报单位(盖章):加盖具体填报单位公章。2 .项目名称:按规范的项目名称内容填报,与部门预算项目名称 一致。3 .项目属性:分为新增项目和延续项目,在选项口中划4 .主管部门:填写项目主管部门(一级单位)全称。5 .主管部门编码:按各级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编码填列。6 .项目实施单位:填写
34、项目用款单位。7 .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用款单位负责人。8 .联系电话:填写项目用款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9 .项目起止时间:填写项目整体实施计划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10 .项目资金申请:填写项目资金总额,并按资金来源不同分别填写,包括财政拨款、自有资金、其他等。11 .单位职能概述:简要描述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能。12 .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的内容、目的、范围、期限等基本情况。13 .项目立项情况:分别描述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申报的可行 性、项目申报的必要性等。14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按进度描述本项目具体细化的实施内容, 分别填写计划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三)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
35、:描述实施项目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1 .长期目标:概括描述项目整个计划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延 续项目)。2 .目标:概括描述项目在本所计划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四)长期绩效指标:是对项目长期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一般包括:1.产出指标:反映预算部门根据既定目标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 情况。可进一步细分为:数量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数量;质量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 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时效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 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成本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 产品或服务所需成本,分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等。(1)指标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
36、要将细分的绩效指标确定为具体 内容。(2)指标值:对指标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 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3 )备注:其他说明事项。2 .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财政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 续影响指标等。(1 )指标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细分的绩效指标确定为具体 内容。(2)指标值:对指标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3 )备注:其他说明事项。3 .服务对象满意程度指标:反映服务对象对财政支出效果的满意 程度,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指标。(1 )指标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细分的
37、绩效指标确定为具体 内容。(2)指标值:对指标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 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3 )备注:其他说明事项。4.实际操作中确定的长期绩效指标具体内容,可由各地区、各部 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在上述指标中选取或做另行补充。(五)绩效指标。是对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具体内容填 写参照长期绩效指标。(六)其他说明的问题:反映项目绩效目标申请中其他需补充说 明的内容。(七)其他:1 .填报人:填写具体填报人员姓名。2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3 .填报日期:填写申报的具体时间。项目和当年新增项目。当年新增项目必须填写项目申报书”。上年 延续项目和上年结
38、转备选项目,项目计划及项目预算没有变化的,在 报送项目申报文本时,可以不再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计划及项目 预算发生变化或撤销的,各部门应当在项目支出预算总报告中予以说 明;变化较大的项目,需重新填写项目申报书。(三)各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报送申报材料,申报 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第十一条申报程序(-)项目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项目,不得越级上报;(二)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 入向财政部门申报的范围,在汇总本部门所有项目并进行择优排序后 统一向财政部门进行申报。第四章项目审核第十二条项目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核:项目单位是否属于市级财
39、政预算单位;(二)形式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填报要求,相关材料 是否齐全。(三)内容审核:申请项目的立项依据是否真实可靠,项目预算 是否合理等。第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对市级各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 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排序,并纳入财政部门项目库。第十四条对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市财政部门 可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第五章预算的核定与项目实施第十五条市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市级部门行政工 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确定当年市级部门项目安排的原则和重点, 并根据年度财力状况和项目排序,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列入年度部门 预算。第十六条市级主管部门要按照核定的项目支
40、出预算组织项目的实 施,并责成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第十七条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核定,原则不得调整。预算执行过程 中,发生项目终止、撤销、变更、追加预算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 报批。项目完成后,结余的资金报经市财政部门同意后,可结转下一 年度使用。第十八条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本 办法执行。第六章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第十九条市财政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等要对项目实施 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 规章制度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并将项 目完成情况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
41、将项目完成情况汇总报送市财政部 门。第二十一条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实行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评 办法由财政部门制定,考评工作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组织实 施。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基本建设投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 资金中列入各部门预算的项目,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进行管理,并 纳入市财政部门项目库。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财政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篇: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预字2007 11号省级各单位:为了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省级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
42、行政工作任务完成,促进各项事 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省级预算审查监 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 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八月二日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省级各部门项 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工作任务完成,促进 各项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省级预算 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省财政厅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 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 作任务
43、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项目支出计划。第四条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统筹财力,综合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 统筹安排的要求。省财政厅对部门申请安排的项目根据部门向财政申 请的预算拨款数、投入项目的预算外资金和项目的其他资金来源情况 进行全面评估,审核确定安排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二)量力而行,合理排序。在对部门申请安排的项目进行可行 性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省级财力及部门收 入状况,优先安排省委、省政府己经确定的项目以及本部门事业发展 迫切需要、切实可行的项目。(三)严格管理,追踪问效。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对财政预 算安排的项目
44、从立项、执行、完成全过程进行审查监督。在立项阶段, 要对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期效益进行评估论证;在执行阶段,要按项目 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并督促项目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项目完成后 要开展决算审查和绩效评价,以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二章项目分类第五条项目按照其支出性质分为专项公用类项目和发展建设类项 目。第六条专项公用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完成工 作任务,而发生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类支出的特定项目。具体包括:(-)大型会议、培训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围绕中心任务和 业务工作召开全省性的工作会议等项目。(二)重大宣传、活动类项目:是指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宣传、 活动项目。(三
45、)重大课题调研、规划类项目:是指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 课题调研、规划等项目。(四)信息化运行维护类项目:是指为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网 络和业务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而必须支付的硬件设备维护、 软件维护和数据更新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有线网络信息服务、零配件 费用支出项目。(五)执法办案类项目:是指政法部门和具有执法依据的专设执法 机构,为履行职能在基本支出范围外支出的执法服装费、罚没物品的 仓储保管和销毁费用及举报奖励等。(六)大宗印刷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专业职能,需印 制数量大、同一用途的印刷项目。(七)房租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无办公业务用房,确需承租 办公业务场所的房租
46、项目。(八)物业管理费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聘请社会机构进行 办公业务用房的保安、公用区域卫生保洁、基础设施的日常养护和小 修等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项目。(九)其他专项公用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责、完成 工作任务,在上述项目之外发生专项公用类项目。第七条发展建设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 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一次性或阶段性发生的属于基本支出外的项 目。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类项目:是指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业 务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 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及前期 费用。(二)大型修缮类项目
47、:是指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三)信息网络购建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电子政务工程、信息化网络改造等支出。(四)设备购置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或开办时所发生的交通工具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专用设备购置及储备物资购置项目。(五)其他发展建设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 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上述项目之外发生的发展建设性支出项目。第三章项目库第八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动态化管理的数据 库系统。第九条项目库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省 级部门项目库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申报文本,统一设计计算机应用 软件。第十条项目库分为省级部门项目库和省财政项目库。省级部门和省财政厅按照规定对各自设立的项目库实行管理。省级部门项目库,由省级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结 合本部门特点,对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省财政项目库,由省财政厅根据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需要,结合 财力可能,对省级部门所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第十一条省级部门项目库由省级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