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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81准T/ZS 0070-2019浙江省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规范Leakage Control Standard for Urban-Rural Integrated Water SupplyNetwork in Zhejiang Province2019-09-30 发布2019-12-01 实施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 发布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规定25城乡一体化信息化管理35.1 一般规定35.2 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 35.3 管网SCADA系统35.4 管网数学模型46 漏损控制46.1 一般规定46.2 分区计量46.3 压力调控4
2、6.4 漏损分析与评定47漏损管理57.1 一般规定57.2 营业计量管理57.3 管线巡检57.4 管网维护与更新5本标准按照GB/TL1-2009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 536 号)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飞飞、张土乔,张燕,袁娇,黄源,张清周,林若洲浙江省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基本规定、信息化管理及漏损控制、漏损 管 理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漏损控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
3、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18578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CJJ 92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207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T 244城镇给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DB33/T 2053供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 urban-rura I i ntegrated water supp I y network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下,将城市和乡镇的供水管网联通,形成区域联网供水的格局, 包括
4、各水厂出厂干管至城市和乡镇用户进水管之间的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3.2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pipeI ine network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基于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技术,集成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管网数据、基础地形图数据、 地理 编码数据等多种数据资源,实现对管网各种设施、城市基础地形数据管理的一种综合集成化的信息 系统。3. 3管网数据采集与监视系统(管网SCADA系统)SCADA system for p i pe I i ne network供水管网SCADA系统是一类功能强大的计算机远程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它综合利 用了计算机技术、控制技
5、术、通信与网络技术,对监测设备进行实时数据采集、本地或远程 自 动控制,并为安全生产、调度、管理、优化和故障诊断提供必要和完整的数据。3.4管网数学模型 mathemat i ca I mode I of p i pe I i ne network利用数学公式、逻辑准则和数学算法模拟管网中水流运动和水质的变化,用以表达和分 析管 网内水流运动和水质变化规律及其运行状态的应用软件系统。3.5分区计量 d i str i ct metered areas分区计量是指将整个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划分成若干个供水区域,进行流量、压力、水 1质和漏损监测,实现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精细化管理模式。3.6独立计量
6、区 i ndependent metered area将供水管网分割成单独计量的供水区域,规模一般小于区域管理的范围。3.7压力调控 pressure regulation在满足用户用水的水量和水压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管理需要对供水管网运行压力进行调 控。3.8漏损水量 water Iosses供水总量和注册用户用水量之间的差值。由漏失水量、计量损失水量和其他损失水量组 成。3.9漏失水量 rea I I osses各种类型的管线漏点、管网中水箱及水池等渗漏和溢流造成实际漏掉的水量。3. 10漏损率 water I oss rate漏损水量与供水总量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3. 11漏失率 re
7、aI loss rate漏失水量与供水总量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3. 12背景漏失水量background leakage现有技术手段和措施未能检测到的管网的漏失水量。3. 13计量损失水量 meter ing losses计量表具性能限制或计量方式改变导致计量误差的损失水量,包括居民用户总分表差损 失 水量和非居民用户表具误差损失水量3. 14夜间最小流量 mini mum night flow独立计量区每日夜间用户用水量最小时的进水流量。4基本规定3.1 漏损控制应建立供水漏损管控系统。3.2 漏损控制应以城乡一体化管网信息化管理为支撑,从漏损控制技术和漏损管理两方面 展 开工作,其具体
8、的技术路线应包括下列内容:a)建立有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策略的规划、设计、实施和评估 提 供必要的信息和技术支撑,并且采用信息化智慧管网系统辅助漏损控制工作的开 展和实 施;b)宜采取分区管理的模式进行层次化、网格化、精细化的管理.;采用分区计量和压力 调 控措施,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网的漏损监测和主动控制。在分区计量基础上,对各 区域管 网进行漏损分析和评定,确定各区域漏损水平和特征,制定相应的漏损管理措施;T/ZS 0070-2019C)漏损管理与分区计量管理相结合,针对各区域管网采取计量管理、管线巡检与检漏和 管网维护与更新相结合的漏损管理方法,有效控制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的
9、漏损水平。3.3 漏损控制应在充分掌握管网属性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管网漏损现状及原因,针对性 地提出漏损控制措施及管理方法。5城乡一体化信息化管理5.1 一般规定5.1.1 供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包括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管网SCADA系统、管网数学 模型系统及其他信息化系统(如营业管理系统、管线巡检系统、优化调度系统等)。5.1.2 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符合CJJ 207的相关规定。5.1.3 应加强乡镇供水管网信息化建设,并与城市管网系统合并统一。5.1.4 应根据管网及附属设施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中相应管网信 息,并对各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
10、。5.1.5 从事各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的人员,应经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软件操作培训,并 熟 悉实际管网运行情况。5. 2管网地理信息系统5. 2.1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应符合GB/T 18578和DB33/T 2053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规 定:a)城市和乡镇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应合并统一管理,并建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日常运行 管 理工作机制;b)针对乡镇管网,宜配备管线测量、物探及系统维护的工作人员;c)对于乡镇供水管网,如当前信息化建设不足,应优先将其输配水干线和重要用户节 点实现一体化信息管理;d)宜建立乡镇管网移动地理信息系统,并具备查询定位、统计计算、任务派收等基本 功 能,同时配备相应移动
11、终端;e)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应能与管网SCADA系统、营业管理系统、管网数学模型系统、 巡检系统等相关系统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5. 3 管网SCADA系统5. 3.1管网SCADA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a)实时监控范围覆盖城市和乡镇重要供水管网和管道附属设施、管网系统内的增压泵站、 清水库及水厂出水泵房等;b)应在乡镇供水主干管入口和出口布置压力计和流量计,同时在乡镇供水末端安装余 氯 水质监测设备;c)应在城乡一体化供水系统中的增压泵站处安装压力、流量以及水质监测设备,并将 监 测数据接入到SCADA系统;d)除常规设置的监测点外,在乡镇分区计量的各级区域管网入口处增设压力和流量监 测设 备;e
12、)系统搭建时考虑远端乡镇管网中监测点的电源供应和信号传输问题,以确保监测点 的 良好运行和实时数据的准确、及时传输。5.4管网数学模型5.4.1 管网数学模型的建立宜在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并利用管网SCADA系 统的实时监测数据进行模型校核。管网数学模型的精度应符合CJJ207的规定;5.4.2 对于用户分布较为分散、用水量相对较小的乡镇管网,应对供水主干管建立数学模 型。6漏损控制6.1 一般规定1. 1.1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应包括分区计量、压力调控和漏损分析与评定等措施。2. 1.2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措施应符合CJJ 207和CJJ 92的相关规定。6. 2分区计
13、量7. 2.1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的分区计量工作应参照住建部编制的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 管理工作指南一一供水管网漏损管控体系构建(试行)实施,并应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 施 措施。8. 2.2编制分区计量实施方案时,首先应进行管网现状调查与分析;应重点调查和评估乡 镇 管网的管网特征、运行状态和漏损现状。9. 2.3城市多为环状管网,宜根据不同居民区、办公区划分独立计量区;乡镇多为枝状管 网, 应对每一个乡镇进行分区计量。10. 2. 4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的分区方案设计应依托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管网数学模型等信 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分区级别和边界划分宜采用合理且易于管理的方式,同时应尽量减少对 管网
14、正常运行的干扰和对水质的影响。分区计量中的乡镇管网区块应推行分区责任制管理模式,设置乡镇级的区块管理单 位,实施漏损控制指标的定期考核。如果现阶段实施较为困难,可将其暂归为上一级分区责 任单 位负责,并设置相应的责任小组进行专职管理。6.3 压力调控6. 3.1在符合供水服务压力标准的前提下,供水企业应根据水厂分布、管网特点和管理要 求, 通过压力调控控制管网漏损。7. 3.2在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的分区管理基础上,宜采用分区调度、区域控压和局部调控 等 手段,使各区域管网压力达到合理水平且分布均匀。8. 3.3对于压力过低的末端区域或乡镇管网,宜通过设置管网中途增压泵站,采取梯级增 压 输送的
15、方法降低出厂水压力。9. 3.4对于夜间流量较小的乡镇管网,宜在乡镇管网入口处设置水塔或高位水箱,降低增 压 泵站的夜间能耗。10. .5压力调控过程中应对管网水质进行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保 障管网水质安全。6.4 漏损分析与评定6. 4.1在分区计量和压力调控的基础上,应定期对各级区域管网进行水平衡分析和漏损指标 评定,明确各区域管网的漏损水平和特征,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漏损管理措施。6. 4.2漏损评定指标应包括漏损率和漏失率,其评定方式按照CJJ 92执行。T/ZS 0070-20196. 4.3供水管网宜采取纵向水平衡为主,横向水平衡为辅的水平衡分析方法,同时,宜
16、对 其 水量进行横向水平衡分析。6. 4.4供水企业应开展夜间最小流量监测工作,通过实时监测独立计量区(DMA)的数据 和 夜间最小流量的变化,测算管网背景漏失水量,并监测是否出现新的漏损,指导漏损管理 工作。6. 4.5乡镇夜间最小流量较少,应通过DMA流量计实现在线的漏损分析与评定。6. 4.6根据漏损指标的测算与评定,针对漏损较为严重的管网区域应及时派遣技术人员进 行 排查并实施解决方案。7漏损管理7.1 一般规定7.1.1 供水企业应建立常态化的漏损管理机制。7.1.2 管网漏损管理措施应符合CJJ 207和CJJ 92的相关规定。7.2营业计量管理7.2.1 供水企业应建立分区营业计
17、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各类用户(包括未计量公共用水量 和计量体系未完善的乡镇用户)的计量管理,并应逐步建立大用户水量远程监测和分析系统。7.2.2 规定公共用水的取水方式及设备,完善对于乡镇公共用水量的计量。7.2.3 供水企业应对抄收到户的住宅小区或乡镇管网中的自然村级单元区安装考核表,考 核 表宜实行远程在线监控,方便供水企业掌握营业计量和漏损情况。7.2.4 供水企业应建立分区计量体系中各级计量仪表的定期校核工作制度。计量仪表校核 的方法、依据及有关数据,应经当地计量管理部门备案认可或经专业认证机构确认认可,并 存档 备查。7. 2. 5供水企业应每年对居民用户总分表差损失水量和非居民用户表
18、具误差损失水量进行 测试评定,并应进行定期的水表检定和更换。供水企业宜逐步推广使用智能水表,减少计量 损失 水量。7. 3管线巡检7. 3.1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的巡检宜采用周期性分区巡检的方式。巡检周期应根据管道现 状、重要程度及周边环境等确定,宜每周巡检一次,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对于爆管频率高 或出 现影响管道安全运行情况时,可缩短巡检周期或实施24小时监视。7. 3.2应在各乡镇设立单独检漏技术岗位,人员应不少于2人,并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对乡镇管网进行巡检,宜每周巡检一次,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7. 3.3没有条件配备专业检漏人员和设备的乡镇单位,可委托专业检漏单位执行。7. 3.4供水
19、企业应建立长效的检漏工作制度,明确检漏周期和绩效考核指标,并应按月进 行 管网漏损数据统计和分析,用于制订管网维护计划。7. 3.5供水企业应结合管道材质、现场条件和管网维护技术力量等实际情况,经过技术经 济 比较后选择检漏方法。7.4管网维护与更新7. 4.1供水管道发生漏水,应及时维修。明漏应在24小时之内修复,检测到的暗漏应制订 修复计划尽快修复。7. 4.2供水企业应在供水管网区域内设置维护站点,配备适当数量的管道维修人员和完善 的快速抢修器材和机具。城市管网区域内每个维护站点的服务圈时限不宜大于半小时,乡镇 管 网区域内维护站点的服务圈时限可适当扩大。每个乡镇宜设置一个维护站点,如果乡镇不具备设 置维护站点的条件,则供水企业应加强周边区域维护站点的人员和器材配备,以作临 时应急补充。管道维修优先选择不停水和快速维修方法,有条件时应选用非开挖修复技术。7. 4.4开挖修复技术的相关施工及验收应符合GB 50268要求;非开挖修复方法的设计、 施工及验收应符合CJJ/T244相关要求。7. 4.5供水企业应建立管网及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记录,并对管网的运行参数进行检测和 分 析。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爆管频率高、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供水管道或附属设施应 制订更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