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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 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科学合理地衡量教 师教学工作的绩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教学工作范围及计算原则(一)教学工作范围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 围。(二)教学工作量标准1 .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年教学基本工作量256课时,其中,普通专任教 师基本工作量8课时/周,教研室主任基本工作量4课时/周。 确因工作需要,各教学单位超课时量需经分管校领导批示后提 交教务处、校领导核准后予以统计核发。2 .行政兼职教师学院院长、副院长及校内行政岗兼课教师每周上课课时不 超过4课时(超
2、过4个课时不计酬)。(三)计算教学工作量的原则1 .教学工作量计算基本课时(45分钟1个上课课时)为 基本计算单位,以培养方案、教学任务书为依据。2 .根据不同课程、不同教学环节和不同教学组织形式等特 点,以实际授课课时与相应课程系数、规模系数等相乘换算成 基本课时。二、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理论教学工作量主要包含: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备 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阅卷、成绩评定上报、 成绩录入及教学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等环节工作。1 .计算公式理论教学工作量=理论教学上课课时数义课型系数Ki X规模系数L.各类系数的确定 K)课型系数的确定课程类型课型
3、系数说明常规课程1无特殊要求的课程双语课程1.5选用外语教材或讲义、教学中50%以上使用外 语板书、中文与外语交替讲授、考核的非外语 类课程。 K2规模系数(最小的教学班为1个自然班)授课规模(X为同时授课的人数)规模系数说明XW50 人每一个上课课时折算1个基本课时每一个上课课时折算1. 1个基本课51 人WXW100 人1. 1每一个上课课时折算1. 2个基本课XlOl 人1. 2(二)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1 .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备课、实验实训准备、指 导实验实训、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考核、成绩评定上 报和网上录入以及教学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等环
4、节工作。(1)计算公式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上课课时数X课型系数 七义规模系数七(2)各类系数的确定课程类型课型系数Ki规模系数(说明实验(实训)、上机课1参照理论教学是指以学生练习为主,教师现 场指导,在机房完成的教学环节。音乐术课集体课11教学班为1个自然班以上技巧小课11指声乐、钢琴、器乐等分组指导的主修课体育集体课11教学班为1个自然班以上.实习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术课专业小课11指田径、篮球、排球等专项选修课程(第一专选第二专选)实习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实习、见习、社会调查、野外写 生等工作,联系地点、制定计划、带队指导、批改报告、考核 成绩、撰写总结等教学环节。实习原则上以行
5、政班级安排2位指导教师,如有特殊情 况,经所在教学院批准提前报教务处审批。集中实习:带队指 导教师按照16课时/周核算;自主实习:认识实习、专业实习 等每班合计6课时,毕业实习每班合计10课时;学生实习巡 查工作不计入教学工作量,参照学院差旅管理办法执行。2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量计算办法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包括拟题、指导、审阅、答辩、成 绩评定及登录等环节。其中,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 超过8人,并做到一人一题。如有特殊情况,经所在教学院批 准提前报教务处审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计算公式: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量二实际指导学生数义毕业 论文系数K (自然科学类为10课时/生
6、,人文社科类8课时/ 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量二实际答辩学生数X0. 5 课时/生.其他类型实践课实验室开放项目以实际申报项目课时及轮次进行统计;专业社团辅导工作教师工作量,参照团委相关工作执行。三、工作量计酬标准.工科紧缺专业外聘兼职教师工作量计酬按照外聘兼职教师类别职称工作量计酬标准校内行政兼职教师正高70元/课时副高(博士/博士后)60元/课时讲师(硕士)50元/课时助教40元/课时外聘兼职教师正高80元/课时副高(博士/博士后)70元/课时讲师(硕士)60元/课时助教50元/课时专职教师正高70元/课时副高(博士/博士后)60元/课时讲师(硕士)50元/课时助教40元/课时教师相
7、应职称标准的基础上加20元/课时,工科紧缺专业以学 校每学期的认定为准。1 .专职教师未达到基本工作量,实行工资倒扣办法。四、工作量报审程序和要求.教学工作量按月核发。1 .计算教学工作量的全部教学任务和教学环节均要求列 入教学任务书或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接受教学检查,否则不 予计算教学工作量。教学任务书一经确定不得更改,特殊原因 需要变更应事先到教务处办理手续;教学院自行更改的,仍按 原开课计划计算工作量。2 .教学班的安排(即分班还是合班)由教务处与教学院根 据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和以往安排情况协商,由教务处核定, 可以合班上课的课程,原则上不分小班开课。教学院或教师自 行分小班的,按合班上课计算工作量。3 .为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要求每位 教师每学期授课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门,学年周课量W14 节,特殊情况及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由教学院事先报请教务处 审核批准。4 .凡虚报、多报教学工作量者,据实扣减外,对当事人给 予行政处罚并全校通报批评。5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也可作为教学 院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五、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