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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域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县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全县村庄分类成果,分类分批、循序渐进开展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a年计划按4月底前完成1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暨乡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包括锦屏镇东庄村、平头沟村、庙台村、梁坡村(该村位于县城城镇开发边界内,将纳入城镇详细规划统筹编制),黄寨镇黄寨村、甘庄村,柏树镇木家坡村、党洼村,新窑镇西刘村、周寨村,木林乡木林村、崖窑村,黄花乡黄花塬村、油府庄村,其中锦屏镇东庄村、新窑镇西刘村、柏树镇木家坡村、黄
2、寨镇黄寨村、木林乡木林村、黄花乡黄花塬村6个村为全市试点村;2025年前实现有条件、有需要的村庄应编尽编。二、编制要求(一)多规合一,科学规划。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整合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乡村规划,与市县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规划。各乡镇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县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内容,坚持多规合一,突出实用性导向,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统筹落实村庄发展目标、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3、产业发展空间、农村住房布局、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8个方面编制要求,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加强农村道路、供水、垃圾、污水、厕所治理和风貌控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大改善、大提升。(二)因地制宜,分类编制。根据村庄分类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对于重点发展或需要进行较多开发建设、修复整治的村庄,科学编制实用的综合性规划。对于不进行开发建设或只进行简单的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可只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作为村庄规划。对于综合性的村庄规划,可以分步编制、分步报批,先编制近期急需的人居环境整治等内容,后期逐步补充完善。对于紧邻城镇开发边
4、界的村庄,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统一编制详细规划。(三)突出特色,传承文化。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农业农村农民和生产生活生态实际,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以多样化为美,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尽可能多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及各类资源配置的效率,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保护好历史遗存的真实性。要加强古建筑、历史文化遗迹、古树名木等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体现和传承乡村地域文化,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坚持农民主
5、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审查审批和公示公告要求,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村庄规划并动员、组织村民以主人翁的态度,在调研访谈、方案比选、公告公示等各个环节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力求规划切合实际,编制让群众满意的村庄规划。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普及乡村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乡村规划工作。(五)规范审批,强化管理。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条例有关程序报批。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规划成果形成后要经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相关法定程序后,提交县乡村规划编
6、制委员会审查和政府常务会审议,审查审议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村庄规划成果由乡(镇)人民政府实行档案化管理。三、工作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202a年1月-2月)。各乡镇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从确定的乡村建设示范村和衔接帮扶村入手,结合各自项目建设需要,选择区位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村庄上报202a年村庄规划编制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择优确定规划设计单位。(二)规划编制阶段(202a年3月-4月)。各乡镇要会同设计单位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充分与村民群众沟通交流,
7、对村域内生态保护、地形地貌、特色产业等方面认真踏勘调研,全面摸清并分析村庄生活、生产、生态条件和发展诉求,详细了解村庄当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汇总形成调研资料,为科学精准编制村庄规划提供基础资料保障。在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衔接县、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有关内容,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期间,各乡镇要加强与设计单位及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村庄规划编制有序推进。(三)规划审批阶段(202a年5月-6月)。规划成果形成后,在报送审批前应在村内公示30日,报送审批时应附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
8、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村民委员会要将规划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乡镇负责及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要书面反馈给设计单位并尽快修改完善,专家评审会通过后提交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各乡镇将规划成果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统筹推进,各乡镇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在手上,强化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调度安排和协调管理,对编制的村庄规划进行科学论证
9、。相关村委会要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建立县、乡、村三级规划编制管理联动机制。(二)明确责任分工。县直有关部门是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乡村规划的编制实施主体。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工信和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及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衔接、密切配合,在资料收集、成果评审等方面共同协商决策,全力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各环节工作。(三)严肃规划执行。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协调调度,精准掌握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查处机制,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规划编制行事历、路线图,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编制工作。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督查检查,对重视程度不高、推进工作不力和影响全县整体工作进度的,要提请县委、县政府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