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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春季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方案为确保今年春季全县大气质量不下降、污染形势不反弹,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2*9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今年春季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源头管控(一)控制裸露土地扬尘污染。对县城区的裸露土地,包括所有国有储备地、国有性质闲置地和集体土地(耕地除外)全部采取绿化、硬化、覆盖等防风抑尘措施。对现有裸露地块优先开展植树种草等绿化工作,同时进行喷洒灌溉,确保土地湿润,促进植物生长,减少扬尘污染。对暂不具备植被覆盖条件的地块,必须用密目网进行遮盖,并采取喷水降尘措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家畔街
2、道办负责)929集输项目、泛海煤电项目、各井场开发建设等形成的裸露土地可利用春季绿化最佳时节增加植被覆盖率或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进一步防止扬尘污染。(县工业商贸局负责)绿化用地、林业用地采取植树种草种花等措施进行绿化,及时进行喷水灌溉,保持植物生长,尽可能减少扬尘污染。(县林业局、住建局负责)(二)加强物料堆放管理。*县城区及城区周边所有煤炭(洗选煤)、商品混凝土、商品砼(砂浆)预拌等涉及物料堆场的企业,必须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快密闭棚储设施建设进度,尽早投入使用。同时,要对堆放的物料进行覆盖,并采取洒水,固化、分区、合理布局等措施,尽可能减少扬尘污染。(涉煤企业由县工业商贸局负责;混凝土拌合站
3、、商品砼(砂浆)预拌等物料堆场由县住建局负责)(三)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理。严格监管施工扬尘,督导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严格执行“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土石方开挖过程采用雾炮机进行降尘,物料堆场进行覆盖、洒水。所有拆除工程必须采取湿法作业。如出现四级以上风时,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工地的土方及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一律停止。(县住建局负责)二、强化沙尘防控(一)全面落实铁腕治污“16+3”攻坚行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县铁腕治污十六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1867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4、于新增铁腕治污攻坚行动任务的通知(靖政办发2018137号)要求,扎实推进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城市洒水抑尘、城区裸露土地覆盖、餐饮油烟治理、渣土车专项整治、国省县道扬尘整治、加油站污染防治、汽修行业VOC治理、加大老旧车高排放车淘汰,燃煤锅炉拆改、高污染燃料禁燃、环保型储煤场建设行动。现有雾炮车、洒水车等降尘设施立即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攻坚行动中要求的时间、路线和频次开展洒水降尘作业。(“16+3”攻坚行动各相关牵头部门负责)(二)强化扬尘天气污染防控措施。在预测出现扬尘天气时,必须采取以下防控措施:1.雾炮车、洒水车等降尘设施开启不间断降尘作业。重点在人民路、统万路、长城路、民生路、北大街、
5、龙山路、芦河路、北新街等路段进行巡回式洒水降尘,在未解除扬尘天气防控应对措施前,不得停止降尘作业。(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2.全面开展重点区域降尘作业,各公园、广场、绿地、小区、校园等公共场所及人口密集区必须启动洒水降尘。(公园、广场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各小区、学校、个人住户等由业主单位负责,张家畔街道办(社区、村委)负责督促落实)3.全面启动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拌合站喷淋降尘作业,确保裸露土地、物料堆场、拆迁工程等各个区域保持湿润状态。(县住建局负责)4.加强裸露土地防尘作业。国有储备地、国有性质闲置地和集体土地、林业用地、农耕地以及含密目网覆盖的地块全部进行洒水降尘作业,保持地面湿
6、润。(按照土地归属负责)三、保障措施(一)由县环保局负责,结合铁腕治污“16+3”攻坚行动督查工作,对春季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工作联系单,相关责任部门要迅速整改,整改不重视、不积极、不到位的单位由县环保局通过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曝光。对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相关程序启动问责机制。(二)张家畔街道办(社区、村委)负责督促辖区内的学校、小区、个人住户开展洒水降尘工作。各镇参照*县城区扬尘防控措施及工作机制,加强春季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三)县环境监测站负责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按照次日空气质量发生轻度及以上污染的标准(AQI100),提前一天发布空气污染预测建议书,县环保局根据污染建议书发布扬尘天气防控通知,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启动扬尘天气防控措施并开展监督检查。(四)各部门、张家畔街道办(社区、村委)确定一名联系人,于2019年3月29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至县环保局。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