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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要: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纷纷看到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其中最为贴近人们生活、普及率最高、发展最快的就是C2C(个人对个人)网络零售模式,它具有虚拟化、交易效率高、成本低、快速便捷的特点,不仅丰富了个人生活,而且有效提高了个人生活水平。这些优势使得近些年来C2C网络零售模式迅速扩张,网店数量逐年攀升,严重冲击了实体店的营销模式,其特殊的交易方式、迅猛的发展速度以及庞大的交易范围,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目前税收政策在C2C网络零售层面上的空白,令其交易者长期处于“免税”阶段,严重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本文将根据国内外税收现状的分析研究,结合笔者所学的税收和财务管理知识,以淘宝平台的
2、个人网店为例,基于财务和税收角度分析C2C个人网店在征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尝试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关键词:C2C;网络零售;税收;淘宝Research onC2C retail shop personal taxation difficultiesA CaseStudy of TaobaoAbstract:With the advent of theInternet economy era, people have seen the prospec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electronic commerce. One of the most close to
3、 peoples lives, the highestpenetration rate, the fastest growing is the C2C (person to person) onlineretail model, which has virtualization, high transaction efficiency, low cost,fast and convenient features. Not only enriches the personal life, but alsoeffectively increasing personal standard of li
4、ving. These advantages make theC2C network rapid expansion of the retail model in recent years. The shopnumber increased year by year. They have a serious impact on the storesmarketing model. Its special trading, rapid pace of development and the largetrading range bring tax collection a great chall
5、enge. Because of current tax policygaps in C2C online retail level, make these shops in the long-termtax-free phase. Which leads to a serious loss of state tax revenue.This paper will be based on analysis of the tax status of home and abroad,combined with tax and financial management knowledge I hav
6、e learned. Taking apersonal online shop in Taobao platform as an example. Analyzing the taxationproblems and causes of C2C personal online shop based on taxation and financialangles in order to attempt to put forward solutions.Key words:C2C;Online retail;Taxation;Taobao目录摘要.11绪论.31.1研究背景.31.2国内外研究综述
7、.41.2.1国外研究综述.41.2.2国内研究综述.51.3研究的目的、意义及研究方法.62淘宝网个人零售网店发展和税收起源.82.1淘宝网简介和发展规模.82.2淘宝个人零售网店税收起源.83对淘宝个人零售网店征税存在的问题分析.93.1淘宝个人网店交易流程中出现的问题.93.1.1淘宝创造就业条件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不完备.93.1.2网络交易的特殊性交易信息隐蔽不可监控.103.1.3小型网店成本压力有力计税依据的缺失.103.1.4支付电子化资金流监控缺位.103.2税收上存在的问题.103.2.1网店与实体的失衡违背税收公平原则.104解决对个人零售网店征税难点的对策.154.1财务
8、方面的对策.154.1.1完善账务处理.154.1.2实行电子对账.164.1.3加强电子发票监管.164.1.4第三方支付代扣代缴税款.164.2税收方面的对策.174.2.1制定合理的税率标准.174.2.2完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174.2.3加强个人申报制度.174.3其他方面的对策.174.3.1试行O2O模式.17结 论.19谢 辞.20参考文献.211绪论单个C2C个人零售网店的营销规模很小,但在很多情况下,其规模大小与交易量之间不产生矛盾,薄利多销是最常见的一种网络营销方式。其塑造的低成本、高效率、质优价廉的产品或服务博得了众多消费者的青睐。逐年倍增的交易额给实体经营带来了巨大
9、的打击,国家税收体系开始愈发关注这个长期“游离”于税收监管范围以外的群体。尽管如此,C2C个人零售网店与生俱来的特殊性仍旧向世人证明,对其征税并制定出完善的税收政策是项艰难的持久战。对C2C个人零售网店征税可以有效完善国家税收体系,平衡线上线下的交易情况,公平对待线上已征税销售群体,避免畸重畸轻。因此,目前最重要的就是不断攻克税收困难,为缩短持久战的历程尽一份力。1.1研究背景我国的电子商务的发展萌芽于上世纪90年代,1997年逐渐成为了关注的焦点。个人网店最早出现于2003年,截至2012年底,实际运营的个人网店数量已达1365万家,中国网络零售市场的交易规模占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高达
10、6.3%。截止至2014年12月,已有918万家C2C模式的个人网店实施运营1。我国网络零售市场的总交易额正在逐年迅速攀升。多年来,在各大网购市场品牌中,淘宝网始终占据龙头位置。淘宝网仅在过去十年里的销售额就增长了5万倍。2011年直接带动了270万的就业人口,每天包裹量超过800万件,占据中国整个快递行业总包裹的近六成。网络零售的发展态势是预料之中的,但其迅猛的发展速度却是意料之外的。短短几年,从一种新兴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网购市场的主力军,这种爆炸式的发展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引发人们辩证地看待其中的问题。大到国家政策,经济市场的平衡,小到百姓的日常琐碎、生活心理。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
11、表韩玉臣先生接受采访称:“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对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法规的滞后。”他表示,现在电子商务存在税收流失、假货泛滥、诚信基础薄弱、监管乏力等诸多问题。同时,网络零售与实体零售的交易活动存在本质上的不公平。网络零售免税,而实体零售业承受着较高的店面租金、税收与人工等成本。日渐红火的网络零售,对实体零售业造成了巨大冲击。此外,在今年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其中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万
12、元。跨境电商征税政策的落实令电商税收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极大地影响了其他淘宝个人零售商的心理。这一举措也向世人证明,在目前趋势下对C2C模式下的个人零售网店正式征税是有极大可能的,这对推动此类行业的稳定发展和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但来自各方面的阻碍仍然是多年滞缓政策落实的重要原因,因此,着眼于解决这些困难才是关键。1.2国内外研究综述1.2.1国外研究综述相较于中国而言,国外的电子商务发展比较早,在税收问题上积累了一定的成果。去括号,以下同。国一直是电子商务的主导国家。自2000年开始,美国电子商务与各州税收体系矛盾百出,主要是网商代收代缴消费税问题。当时,网商与美明尼苏达州州
13、政府诉讼后败诉,最终企业破产。这一著名事件的发生标志着美国彻底启动了电子商务征税机制。王喜凤介绍了美国电商承税之后出现的问题,美国消费者对网络购物深度热爱,导致州政府损失了大量销售税。而销售税是州与地方政府最大的一笔财政收入,并占据了几乎所有税收的三分之一之多。许多经济学家也表示,强制征税根本无法抵消因迫使消费者或零售商遵守纳税法律而造成的问题与成本2。Ballard Charles L.;Lee Jaimin研究了电子商务对美国造成的冲击。指出了在美国现行销售税征收体制下,居民向外地企业购买更容易逃避销售税,并且销售率与居民的在线购物概率存在显著正相关。如果本地的销售税税率越高,居民就越倾向
14、于在线购物逃税3。销售税的征管只能针对本地居民的购买行为,因此在各地区缺乏协作机制的情况下,无法有力实施跨地区征管措施。而在2002年就出现了自愿参加销售和使用税协定,也证明了各州政府已经达成协调方针合作实施征管,但结果仅有半数落实政策。而英国税收政策相对明晰,英国在2002年8月颁布了电子商务法,规定对线上销售商品征收增值税,与实体商品无异。并且分别制定了标准税率(17.5%)、优惠税率(5%)及零税率。不同种类和销售地点的商品实行不同的税率标准。网上销售商品必须标明是否含税和邮寄费用。在日本,税收政策更加人性化,特商取引法规定,网络经营的收入都要交税,而且确实有一部分人按照法律纳税。据统计
15、,日本年收益低于100万日元的网店,大多没报税,而年收益高于100万日元的,店主大都自觉报税。因日本有一条法律规定,若网店的经营是以自己家为单位的,那么家庭的很多开支就可以记入企业经营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年经营收入不足100万日元,是不足以应付家庭开支的,就可以不用缴税4。法国在电商征税方面有明确的立法保障,最重要的是法国通过立法建立的一套独特的电子发票制度,但由于成本过高,只有大型企业可以使用。法税务局正在考虑简化电子发票来扩大适用范围,进一步完善体系。澳大利亚一般实行按产品价格定税,在个人网店方面有十分细致的税收规定。个人网店需要向网络平台缴纳登录费、交易服务费用等。卖家每投放一个新
16、产品,就要交一笔按产品价格而定的费用。成交后,还需要交纳成交价2%5%的交易服务费用,当交易双方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时,还需交纳手续费用。前提是个人网店交易额超过1000澳元,否则无需报税。欧盟成员国自200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电子商务增值税新指令,根据商品购买者或劳务接受者所在地作为电商收入来源,由收入来源国征税,按规定征收增值税,来自欧盟之外的商品,还需增收关税。这种域外做法可以达到的目的就是让线上线下商品无差别适用现行税制,不需开定新政策、开征新税种,税收公平,共同发展。以上仅列举了部分国外电商征税现状和学者专家的研究成果。相较于中国而言,国外的电商起步更早,税收征管更为完善。美国方面更
17、注重免税,较为民主。部分发达国家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保障,细致地划分征税类型,提出不同的税收政策。但总体而言,无论是什么类型的网络销售模式,都采取了一定的扶持和优惠政策。这比国内针对C2C模式网店征税方面的模糊空白要完备的多,也是我们需要极力改善的部分。1.2.2国内研究综述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我国两大类电商网站中,一类是京东、苏宁易购、亚马逊中国等10多家第三方平台型B2C电商网站,都已在工商部门注册,具备正常纳税的完整体系。而第二类就是淘宝网、拍拍网等以个人网店为主的C2C模式的网络销售平台,由于成立初期规模小,销售店铺多为个人经营,零散多样,便未将其列入到征税范畴。在2014年7月
18、底召开的新常态经济与财税改革论坛上,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接受媒体采访时称:“C2C商家全年未缴税金额达百亿元。”单个网店的微薄收益与整体网店税收流失之间的落差,是对网店制定征税规定造成的巨大困扰。余璐整理了专家对电商征税的各项分析得出:“不可一刀切”,应当区分对待。个人网店利润微薄,征税不当就会打压个人创业的积极性,影响社会就业,并且会将税务转嫁给消费者。在针对个人网店征税问题上,需要结合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收管辖等问题深入研究,根据不同规模、类别、行业的卖家区分对待,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十分必要的,以此来降低对卖家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5。朱志钢认为规范网店税收征管是大势所趋。他认为C2C模
19、式下问题最大的是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的个人卖家。电商代表着未来市场发展的大方向,就现状来看,个人网店已经在国内占有相当大的数量,对其征税更是必要而且紧迫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贯彻税收公平原则、达到市场公平竞争要求、适应整个电商发展大趋势、提高公民的税收意识。他建议当下绝大多数网店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可以对中小网店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和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允许家庭经营的网店相关费用的扣除。对于中小网店简化纳税程序,可以考虑采取源泉扣缴方式,由提供网络交易服务的公司汇总申报,从其代收货款中代扣代缴相关税金,向网络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这种方式同时可以有效加强对网络交易
20、平台的监管6。黄璧榕、王善平、周玥、安翔峰、吴超在研究个人网店的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时认为,现今我国个人网店税收征管方面有很大的问题:个人网店基数大、征税成本高、政策模糊、纳税主体难以确定、无址化操作、计税依据确定困难、避免打击微型经济、税率难以确定、人们纳税意识浅薄、税收征管难度大。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合理的建议:应当实行个人网店税务登记制度,加强与第三方的合作,并且加强与当地物流公司的合作7。就目前国内研究者们的成果看来,对个人网店征税是条艰难却又不得不走的道路,放手不管会导致线上线下的营销状态失去平衡,长远下去,必将影响我国经济的持久稳定发展。许多研究者们侧重于从法律角度、公民意识、
21、经济发展方向分析问题,相对宽泛,容易忽视细节。尤其是针对在许多方面都有别于实体营销的网店销售模式,更需要仔细分析两者的差别点,梳理财务流程上可能产生的漏洞。本文将结合笔者所学的专业知识,从财务税收角度分析对个人零售网店征税中出现的问题。1.3研究的目的、意义及研究方法在这个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年轻人很快可以适应并融入于这个社会,快捷的工作和生活节奏让许多人很难有时间去悠闲地享受逛商场、超市时的乐趣。随着网络购物平台的发展,其诱人的价格、便捷的方式、琳琅的品种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甚至有人为此常年放弃了实体购物。本人认为,倘若以这种趋势长期以往地发展下去,必然会导致网店交易额大幅度增长,从
22、而给实体经营带来巨大的危机。例如淘宝网店购物是对普通人来说十分寻常的事情,倘若中国十几亿百姓每天都重复着这样看似寻常的事情,彻底忘却实体经营的萧条,结合我国C2C电子商务领域税收征管的空白缺陷,对国家税收来说,这会是笔巨大的损失。所谓物极必反,网上购物是如今十分贴近日常生活的小事情,尽管作为消费者,但身为公民,也是整个社会的一份子,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发展状态,因此必须要认识到事情的重要性。尽管笔者的研究只是茫茫大海中的一滴水,但愿它也能够在未来经济发展的道路上实现其存在的价值。网店经营身为一个种新生事物,它涉及到许多行业的方方面面,其自身的存在状态造成的影响十分广阔。处理好网店征
23、税中存在的问题能够有效维持税收的公平原则,避免与实体经营之间发生剧烈的冲撞,保持线上线下经营的良性发展,有效防止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的矛盾产生,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电商的整体税收体系,保证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将C2C模式快速拉回到B2C发展的同一水平线上,能够拓展服务领域,提高信用,提高竞争力,为网络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笔者将采用“提出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的三段论式逻辑顺序展开梳理,选取历年来C2C模式下交易额最高的“淘宝网”平台作为主要分析对象,主要采用以下几种研究方法对其税收难点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文献研究法。通过在学校图书馆查找的书籍、网络资源提供的文献、期刊、报纸等资料包
24、括国内外相关专业研究者提供的研究成果,整理分析,彻底了解国内外对网店征税的现状、意见和建议。分析归纳法。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其成果加以分析理解,总结出一致点和争论的问题所在,并结合国家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归纳出对个人零售网店征税的困难之处。查漏补缺法。运用财务管理知识梳理淘宝网购物交易流程中可能涉及到的税收漏洞,在适用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分析和借鉴国外的网络交易模式,补充缺漏。比较分析法。本文的创新点在于比较实体零售和网络零售上出现的不公平问题,从零售总额的增长趋势、成本差别、税收差别方面分别进行分析,总结出:税收严重失衡,给不同平台的经营者心理造成了严重打击,对国家造成高额的税收流失
25、,不利于长远经济的发展。2淘宝网个人零售网店发展和税收起源2.1淘宝网简介和发展规模淘宝网店成立于2003年5月10日,由阿里巴巴集团投资创办。至今,淘宝网依旧是亚洲第一大网络零销商,其目标也是致力于创造全球首选网店零售商8。淘宝网站类型的定位是综合类C2C网上购物平台。截至2014年底,已有5亿左右的注册用户数,每天都有超过6000万的固定访客,每天在线商品数已经超过了8亿件,而平均每分钟会售出4.8万件商品。随着淘宝网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用户数量的不断上升,淘宝网已经不局限于单一的C2C网络集市,逐渐演变成包括C2C、分销、拍卖、直供、众筹、定制等等多种电子商务模式在内的综合性零售商圈。现在淘
26、宝网在C2C网络购物平台中已经基本处于寡头垄断的地位了。淘宝网主要产品包括阿里旺旺、淘宝店铺、淘宝指数、快乐淘宝、淘宝基金、淘点点等,淘宝店铺广义上可以分为淘宝商城店铺、淘宝无印良品店铺、淘宝集市店铺。其中淘宝集市店铺是指淘宝免费向淘宝用户开放的C2C购物平台,无需申请任何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任何销售发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商家资质进行认证,仅需要淘宝注册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即可免费创建店铺。这与以上另外两种店铺入驻条件存在着明显的差别。2.2淘宝个人零售网店税收起源本文选择的研究对象就是淘宝平台的淘宝集市店铺,也是日常所称的个人小规模零售网店。由于不受约束的入驻条件,给很多怀揣梦想、积极
27、创业的年轻人和大学生们提供了发展的空间,随着队伍的不断壮大,这部分群体逐渐成为了淘宝网营销店铺的主力军。淘宝励志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这一积极的公司理念受到了广大网民的认可,甚至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之下,丝毫未受其负面影响。所谓物极必反,淘宝网惊人的发展规模已经严重影响到其他实体经营,同时给国家税收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巨大的交易额刺激着许多商家的虚荣心,品质安全开始愈发成为消费者首要担心的问题。因此,解决淘宝网个人零售网店征税难点成为了近来各界关注的焦点。2006年上海人张黎在淘宝网上自建了一个销售婴儿用品的网店“彤彤屋”。半年来,“彤彤屋”生意越做越大,销售了价值280多万的商品,但在交
28、易过程中并未开具发票也未记账。最终张黎于2007年7月中旬因“彤彤屋”偷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上海市税务部门核定的“彤彤屋”少缴的税款近11万元,这是我国第一起网店偷税案例。2010年7月1日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之后,国内个人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随即,于2011年6月,湖北武汉开出首张国内个人网店税单,淘宝网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被武汉市国税局征收其2010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滞纳金共计430.79万元,这是目前披露的国内首例针对个人网店征税的案例9。这两件标志性事件在当时掀起电商界的轩然大波,许多发言人表示应当对个人网店征税,但困难重重,问题多多。
29、3对淘宝个人零售网店征税存在的问题分析笔者通过结合个人网店征税现状、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淘宝网店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分析,总结出以下几点在财务和税收方面出现的问题,并将在提出问题的同时,说明其产生的原因。3.1淘宝个人网店交易流程中出现的问题表(3-1)淘宝个人网店交易流程图3.1.1淘宝创造就业条件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不完备之前介绍了淘宝个人仅需要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便可以入驻淘宝店铺,而税务局掌握纳税人名单的主要依据便来源于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所提供的信息。淘宝网对个人店铺创造的这种简单低成本开店的优势虽然扩大了普通民众的就业机会,增强了开店的积极性,却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巨大麻烦,导致税收主体、征管对
30、象、税收管辖权难以确定,甚至助长了不少无良商家欺骗消费者,兜售假货现象的产生。但尽管如此,部分网店店主和消费者并不赞同对网店实施征税,他们认为刚开始踏上创业的起步点,就缴纳税款,无疑是给自己施加了压力,增加了开店的成本。身为消费者的群众则更多的是担心商品价格的提高,暗指税负转嫁给了自己。另外仅有少部分的网店店主持观望态度,极少部分因为工商注册操作流程的缺失而遇到了困难。3.1.2网络交易的特殊性交易信息隐蔽不可监控从以上流程图可以看出,网店交易模式十分简单,与日常实体购物明显的区别就是增加了物流环节。但在实体营销中,哪怕是再小规模的零售店面,账务处理往往也是必不可少的,店主希望在账目中发现自己
31、的盈利亏损状态,产品销量差别,现金流量情况,以改善销售策略,增进利润,为扩大销售规模做准备。财务处理如此多的好处在电子交易中都被简化的干净利落。由于网络交易的特殊性,被电子数据等无纸化操作充斥的网店交易活动,具有极强的隐蔽性,难以采用传统的方式实施监管,这些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可以被轻易的修改、删除以致不留任何痕迹和线索,完全失去了其作为计税凭证的基本存在价值。3.1.3小型网店成本压力有力计税依据的缺失财务体系的缺失无法为纳税提供有力的依据,会计凭证作为经济业务往来中重要的书面证明,在财务体系中担任着重大角色。发票是在日常生活中被高度使用的业务凭证,更是明确税收义务的关键依据,在网络购物中却鲜
32、被发现。一些小规模店主表示,依法纳税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但希望政府制定明确的税收标准,对网店征税规模进行分级制,要考虑到小型网店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本压力,进行税收改进政策,以免抑制部分网店的正常发展10。3.1.4支付电子化资金流监控缺位赵宪武、龚巧茹、李湘纯在研究中表示,传统的现金逃税是有限的,因为现金数额比较小。而在网络交易中,使用电子货币支付,即使是巨大的交易金额也可以脱离银行的监控,逃税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同时境外支付交易会给当地税务机关带来更大的监控难度,对逃税者难以构成威胁。因此,应围绕银行资金结算这一关键环节展开税务稽查11。3.2税收上存在的问题3.2.1网店与实体的失衡违背税
33、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是我国税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所谓税收公平就是指对同等条件的人实行同等的税收待遇。这对某些具有完善的税务登记条件、符合纳税人标准并履行纳税义务的B2C平台企业及实体营销商们是场极度不公平的竞争。配合优胜劣汰的大环境趋势以及国人的“从众”心理,网店在不受税收体系的监管下过度蓬勃发展,必然会引起实体经济的萧条,引导更多的营销商转移到网络销售的阵营中,极端发展的结果往往是不尽人意的。零售总额变化比较分析从图上的增长率可以看出,网络零售2014年增速为48%,远高于实体零售同期8.8%的增速。实体零售从2008年开始呈平滑下降的趋势,另两种零售方式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反弹。据麦肯锡报告显示
34、,网络零售总额中61%是对实体零售的替代,39%是没有网络零售交易就不会发生。据此测算,2013年网络交易额1.8万亿,则有1.08万亿实体零售额转化为线上交易额,而1.08万亿零售额占当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占实体零售的5%。网络购物为消费者提供了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以及便捷的消费方式,吸引了无数消费者,这使得实体店逐渐沦为网购者的“试衣间”,产品展览的橱窗,如果实体店不能找出自身较于网店的优势,或者转化为线上线下共存的体系,将会被彻底淡化在社会人群的视线中。成本比较分析通常情况下,同一种商品在网店购买的价格要比在实体店便宜。在不考虑利润的情况下,影响商品价格的重要因素就是成本。影响商品
35、进价的主要因素就是销售商的进货价格和物流费用。一般采购量越大,优惠越大,商品进货价格就越低。随着商家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关系越紧密,配送点越多越合理,物流费用就会越少。进货方面网店与实体店不存在过多的差别,主要决定于商家采集货源的能力。成本结构中,两者都可以忽略商品进货的成本差异(一定时期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所发生的实际成本与相关的标准成本之间的差额)。但在运营成本上,两者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网店不需要支付店铺的租金或者建造店铺的固定资金投入,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网站建设和维护以及租赁平台的成本。而就淘宝平台而言,从注册到开店都是不收取费用的。一般情况下,只需交纳1000元的消费者保障服用费用。如果想开
36、出一家好店,必然需要更多的工具投入,包括摄像、场棚、摄像师劳务费用等等。这与用手机随意拍摄出的店铺产品展示图片所带来的顾客吸引程度是截然不同的。而实体店往往是实物展示,不需要摄影方面的投入,但无论是否自建的店铺,其前期建设和装修成本总是商家最大的成本投入,随着全国各地房价大飙升的总趋势下,实体店铺经营的成本越来越大。除此之外,供店铺使用所消耗的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用等基础经营费用、人员工资、店面维修保养成本、促销费用都可以在个人网店经营中被省略。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角度分析与本文主题关系最贴近的成本费用就是实体店起初为获取经营资格所交纳的一系列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许可证审批等费用。取得营业执照进行
37、经营后,税务部门将根据其在当地相关部门登记的信息确定纳税主体,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确立税种。本文选取研究实体店经营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这与大部分小规模个人零售网店水平大致相等。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
38、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而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过去的6%和4%一律调整为3%,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常见的三种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
39、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网店销售类型可以参考此征税方式)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
40、的销售收入为含税销售额,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方可计算。在开具发票时,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对象为一般纳税人,购货方要求销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由此可见,实体店完备的经营手续不仅证明了其纳税人的身份,并且给予了消费者更多的消费保障。尽管网店占据价格、成本、潮流、方式等一系列的优势,消费者在购买重要商品时还是多为选择在实体店面中购买。重要的商品不是时时所缺的,生活必需品却是日日不离的,两者相比较而言,实体店复杂的成本投入着实给不少经营者一记重锤,对于商家来讲,人们更偏向于每日都能看到收入的频繁产生,加之网店与实体店税收的
41、不平等进一步扩大了实体店主的消极心理,使得实体店面逐渐向网店形式转换,实体店面的存活率大大降低,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严重导致税收流失。所以,解决网店征税中出现的问题迫在眉睫。4解决对个人零售网店征税难点的对策个人网店看似是不起眼的小规模群体,却可以发挥出无限的群体力量。无论是给社会经济、国家税收还是各大消费者,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它可以拉动国家经济的进步,也可以卸载部分国家的税收,如今由于其各方面的特殊性,没有得到完备的监管和控制。如果能够推翻在解决征税问题中出现的重重阻碍,必将对推动经济发展发挥强大的积极作用。笔者将针对以上问题,从财务和税收两个方面提出解决的对策,并借鉴国内外学者们的研究
42、成果作为指导和有力依据。4.1财务方面的对策4.1.1完善账务处理网店购物模式是电子化的商业模式,所有的店铺信息、产品信息、信用信息、交易数据都采用无纸化的电子传递方式告知给消费者,不受任何监管。如果建立一套基本的账务处理程序,从产品的采购到销售都有明确的数据记录,对店主了解销售状况和进一步实行销售计划,并且对相关部门实行税务监管都提供了便利。可以借助第三方财务软件实施。用友、管家婆等网店进销管理系统备受电商青睐,被称为电商ERP产品。具有商品管理、进销存单数据管理、库存管理,利润查看,员工成绩图标查看,月销售图表成绩查看,日销、月销、年销售统计报表,可以打印EXCEL,包括条件查询,组合汇总等功能。如果不具备专业会计人员,可以采用财务外包法,第三方公司同时可以代理当地工商局管理事项、税务部门报税等,解决网店多项困扰,对网店长期生存发展具有实际作用12。4.1.2实行电子对账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税务局主要查看卖方每月报税登记档期所使用的发票,包括内容、净额、数量、票号等信息,并以此作为系统录入的资料,这样就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