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确定与法律责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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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的确认医疗事故的确认医疗事故的确认医疗事故的确认与法律责任与法律责任与法律责任与法律责任解读解读解读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一)行为人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二)行为内容针对医疗活动(三)违法行为与过失(四)损害事实与事故等级(五)因果关系 (一)行为人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刑事、行政责任主体 医疗机构民事、行政责任主体 (二)行为内容针对医疗活动 医疗事

2、故都是针对诊疗护理工作的 就生活护理提出问题属于监护责任 (三)违法行为与过失违法行为的特征违法行为的特征 行为违反法律规范要求行为违反法律规范要求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条例条例2条条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条例条例5、6条条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违法行为的形式违法行为的形式 作为方式的违法作为方式的违法 不作为方式的违法不作为方式的违法 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不良后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后果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医务人员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病人出

3、现不良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后果的心理态度 (四)损害事实与事故等级损害事实的本质 具有损害后果 条例条例15条条 损害事实的特征 被损权益的合法性 损害行为的补救性 损害后果的客观实在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五)因果关系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当具有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

4、当具有因果关系有什么样的因果关系就承担什么责任有什么样的因果关系就承担什么责任 条例条例31条条 鉴定鉴定 条例条例49条条 赔偿赔偿 条例第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二)(三)(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责任

5、程度度;(七)(八)”职务授权紧急避险不能预见不可抗力受害人承诺 职务授权行为某些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其执行职务时“损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紧急避险行为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的行为 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条规定: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不能预见具有不能也不应该预见的理由,能够证明不良结果的出现是行为人所始料不及的 不可抗力不可以抗拒的力量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条规定: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

6、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承诺的行为 受害人允许他人侵害自己的权益条件限制:条件限制:受害人只能就自己有处分权的部分进行承诺 不得违背刑法的禁止在我国,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完善、认同性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制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焦点。经过将近十五年的探索、总结,条经过将近十五年的探索、总结,条例在借鉴国内外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对例在借鉴国内外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对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医疗事故技术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比较大的改动鉴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比较大的改动与充实,力求使其更适合我国国情,更与充实,力求使其更适合我国国情,更能维护医患双方的最大利益,更有利于能维护医患双方

7、的最大利益,更有利于医疗事故的公正处理,更具有可行性和医疗事故的公正处理,更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操作性。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启动程序 条例第20条 组织机构条例第21条首次鉴定首次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或者县级市地方医学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或者县级市地方医学会再次鉴定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特殊鉴定特殊鉴定 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会1、属于疑难的医疗事故争议;、属于疑难的医疗事故争议;2、属于复杂的医疗事故争议;、属于复杂的医疗事故争议;3、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

8、、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再次鉴定条例第23条受理机关受理机关条条例例中中规规定定的的再再次次鉴鉴定定申申请请的的受受理理机机关关是是“医医疗疗机机构构所所在在地地卫卫生行政部门生行政部门”。申请期限申请期限自自收收到到医医疗疗事事故故技技术术鉴鉴定定结结论论的的次次日日起起计计算算。超超过过15天天提提出出再再次次鉴鉴定定申申请请的的,当当地地卫卫生生行行政政部部门门不不予予受受理理。鉴定程序医医学学会会建建立立专专家家库库医医患患双双方方抽抽取取专专家家组组成成鉴鉴定定组组鉴鉴定定组组实实行行合合议议制制做做出出鉴鉴定定结结论论鉴定内容条例第31条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9、责任程度责任程度完全责任完全责任鉴定暂行办法鉴定暂行办法主要责任主要责任第第36条条次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轻微责任事故等级事故等级医疗建议医疗建议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民事诉讼(一)协商解决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中的民事责任部分仅适用于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中的民事责任部分和解协议书的订立和解协议书的订立和解协议书的订立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可变更可撤消的 民事行为行为人对行为内 容有重大误解的显失公平的(二)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二)卫生行政部门调解 条例第35、48条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

10、序依法行使职权(三)民事诉讼(三)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起诉的条件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普通时效二年短期时效一年最长时效二十年时效起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时计算医疗事故处理及鉴定程序医疗事故处理及鉴定程序(一)民事责任(二)行政责任(三)刑事责任过错与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民法通则106条第二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了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通则106条第三款:“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民法通则132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刑法刑法条规定: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谢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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