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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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一、行政许可类(3项)序号职权类 型项目名 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1行政许 可人力资 源月艮务 行政许 可审批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一 款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 可证。1、受理责任: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 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十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

2、 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 由)。4、颁发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颁发 许可证。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人力资源市场 暂行条例湖南 省行政程序规定2行政许 可企业实 行不定 时工作 制和综 合计算 工时工 作制审 批湖南省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 第一 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用人 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进行审批和管理。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严 格把关,合理确定其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范围和综合计算工时 工作制的计算周期,不得随意放宽范围;对申请实行以年为周期 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进行严格审

3、批。1 .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 性告知补正材料,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 许可申请的书面凭证。2 .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是否同意实施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核意见。3 .决定责任: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许可的决定, 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4 .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印发特殊工时制度审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 序规定湖南省 特殊工时工作制 行政许可实施办 法3.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661号)第二十条 职业介绍机 构从事职业介绍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提供虚 假招聘信息等欺诈方式进行职业介绍活

4、动;(二)介绍求 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三)为无合法证 照的用人单位或者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 服务活动;(四)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职业介绍许 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第三十一条 职业介绍机构有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由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职 业介绍许可证。6行政处 罚对用人单位不 按规定及时为 劳动者办理就 业登记手续的 处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令201838号)第三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就

5、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 作。第六十二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 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 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 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 括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 订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等。就业登记的具体内 容和所需材料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公共就业服1、立

6、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 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 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 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 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 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就业服务 与就业管理 规定湖南

7、 省行政程序 规定等13公共服务单位参保证 明查询打印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第七十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 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2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 、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3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 部发20

8、1423号)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可到县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 户明细表。社保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内容告知本人。4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九十二条:社保经办机构应向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 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1 .审查责任:依法审查参保缴费人员的资料;2 .决定责任:符合条件的,给予查询3.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 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个人 权益记录管理办 法关于印发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经办规程的 通知14公共服 务个人

9、权益记 录查询打印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第七十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 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2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 、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3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423号)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可到

10、县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 户明细表。社保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内容告知本人。4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九十二条:社保经办机构应向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 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1 .审查责任:依法审查参保缴费人员的资料;2 .决定责任:符合条件的,给予查询3.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 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个人 权益记录管理办 法关于印发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经办规程的 通知15公共服 务职工正常退 休(职)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

11、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 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 暂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 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 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 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 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国务院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

12、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 续工龄满10年的O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 定(国发20152号)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 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 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 2003315号)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被 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手续,待服刑或劳动教养 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

13、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1.审查责任:依法审查退休(职)人员的申领 资料;2.决定责任:符合条件的,退休(职)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O中华人民共和 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颁 发国务院关于安 置老弱病残干部 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 人退休、退职的暂 行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安 置老弱病残干部 的暂行办法国 务院关于工人退 休、退职的暂行办 法国务院关于 机关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对劳社厅 函200144 号 补充说明的函关于认真做好 干部出生日期管 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200641 号)全文。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14、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七条: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退休 人员待遇核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 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 全文。员基本养老保险 经办规程的通 知关于机关事 业单位县处级女 干部和具有高级 职称的女性专业 技术人员退休年 龄问题的通知16公共服 务城乡居民养 老保险待遇 申领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 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 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2 .国务

15、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 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 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3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三条:参加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 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 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 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1.审查责任:依法审查领取待遇人员的申领资 料;2.决定责任:符合条件的

16、,依规发放养老 金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 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 立统一的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的意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社会保险法若 干规定关于印 发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经办规 程的通知4.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423号)第五章待遇支付。17公共服 务职工提前退 休(退职)申请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 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17、)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 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四、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1 .审查责任:参保单位专管员持已确认的在 职参保人员关键信息确认表和经单位公示无 异议的本年度按月填报的湖南省企业职工退 休审批公示表到综合楼三楼四号窗口找值班 领导进行退休审核。参保单位专管员持已审核 的湖南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公示表和企 业职工退休审批第二次公示证明到

18、综合楼八 楼养老处821室或824室审批,领取湖南省 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证。2 .办理责任:参保单位专管员在确认拟退休人 员未欠缴、未断档后,持已审核审批的湖南 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公示表和拟退休人员身中华人民共和 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 国有企业下岗职 工基本生活保障 和企业离退休人 员养老金发放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 知关于加强提 前退休工种审批 工作的通知关定提前退休的行为:(一)对提前退休的情况进行清查处理 。(二)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三) 严格按国家规定核定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4 .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 1993 120号)全文。

19、5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 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全文。6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七条: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退休 人员待遇核定。7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873号)全文。”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银 行卡或者存折复印件)到综合楼三楼308房打 印城镇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开通网上经 办的可在单位办理并打印城镇职工退休待遇 核定表。3 .复核责任:复核岗位复核业务办理情况。复 核后,在系统内进行审

20、核。复核有误的,在系 统内予以取消,并告知业务经办岗重新办理。4 .存档责任:业务经办岗将办理资料按照社会 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整理,整理后移交 资料存档岗位存档。于制止和纠正违 反国家规定办理 企业职工提前退 休有关问题的通 知关于印发机 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基本养老保 险经办规程的通 知18公共服 务暂停养老保 险待遇申请1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 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 暂行办法第五条: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 休费,直至去世为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 暂行办法第二条

21、: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 休费,直至去世为止。2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 社厅函200144号)全文。3 .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 函2003315号)全文。4 .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 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全文。1 .审查责任:依法审查暂停待遇人员的资料:2 .决定责任:符合条件的,暂停待遇3.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国务院关于颁 发国务院关于安 置老弱病残干部 的暂行办法才口国务院关于工 人退休、退职的暂 行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安 置老弱病残干部 的暂行办法国 务院关于工人

22、退 休、退职的暂行办 法关于退休人5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一条: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 金期间服刑的,县社保机构停止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 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 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6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九条:社保经 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 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 理:(二)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 机

23、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三)退休人员失踪、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资格的,社 保经办机构应暂停或终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对多发的养老金 应予以追回。员被判刑后有关 养老保险待遇问 题的复函关于 对劳社厅函(200144 号补 充说明的函关 于因失踪被人民 法院宣告死亡的 离退休人员养老 待遇问题的函关于印发城乡 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经办规程的通 知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基本养 老保险经力、规程 的通知19公共服 务恢复养老保 险待遇申请1 .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劳办险字 19901号)全文。2 .

24、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 社厅函200144号)全文。3 .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 函2003315号)全文。4 .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 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全文。5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一条:待服刑期满后,由本 人提出待遇领取申请,社保机构于其服刑期满后的次月为其 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6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九条: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

25、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 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 理:(二)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 机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 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基本养老金。1 .审查责任:依法审查恢复待遇人员的资料;2 .决定责任:符合条件的,恢复待遇3.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关于退休职工 下落不明期间待 遇问题的批复关于退休人员 被判刑后有关养 老保险待遇问题 的复函关于对 劳社厅函2001 44号补充说明的 函关于因失踪 被人民法院宣告 死亡的离退休人 员养老待遇问题 的函关于印发 城乡居民基本养 老保险经办规程 的通

26、知关于印 发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基本养 老保险经办规程 的通知20公共服 务个人账户一 次性待遇申 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 定湘政发20067号2006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 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 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 性待遇申领。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核:企 业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未交满15年;提交 终止申请。湖南省人民政 府关于完善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制度的决定3、决定责任:符合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条 件的,予以办理个人账户一

27、次性待遇申领手续。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21公共服 务居民养老保 险注销登记1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 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 养老金。2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 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o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 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28、。1 .审查责任:依法审查注销登记人员的资料;2 .决定责任:符合条件的,注销3.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国务院关于建 立统一的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的意见关 于印发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经 办规程的通知22公共服 务遗属待遇申 领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 助金和抚恤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 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 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依其供养的

29、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 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 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3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 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 金制度。4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县社保机构方可为其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仅限于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等支付手续。5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条

30、: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领 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手续 。1.审查责任:依法审查遗属人员的资料;2.决 定责任:符合条件的,依规发放遗属待遇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 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 立统一的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的意见关 于印发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经 办规程的通知关于印发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基本养老保险 经办规程的通 知务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及相关手续设立专门 服务窗口,简化程序,方便用人单位办理。第七十五条用 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 就业登记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31、,并可处 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 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 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 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7行政处 罚对用人单位未 按时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 部门在各自的职费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

32、行政区域 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 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 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 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 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 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 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 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 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

33、,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 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 保险法湖 南省行政程 序规定等23公共服 务城镇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 续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 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

34、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申请。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核:省 外转移:参保人员跨省流动时,参保人员参保 后在“掌上12333” APP、支付宝上申请转移, 或提交原参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缴费凭证及相关证件。省内转移:在转出地 社保机构办理停保后直接在转入地社保机构申 请转移。3、决定责任:符合转移条件的,予以办理养老 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 国社会保险法24公共服 务机关事业单 位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 续申请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 接续经办规

35、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 7号) 第四条: 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 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一)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二)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 人员)之间流动的:(三)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申请。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员的情况进 行审核: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的需辞职 批复文件或人员调动函等相关工作变动的文件 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办理养 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的需带转出地打印的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决定责任:符合转移条件的,予以办理养老 保险关系转

36、移接续手续。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关于印发(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 老保险关系和职 业年金转移接续 经办规程(暂行) 的通知25公共服 务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 续申请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48号)第八条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参加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迂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 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 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参保人员

37、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申请。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核:户 籍迁入安化县。3、决定责任:符合转移条件的,予以办理养老 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屐行的责任。国务院关于建 立统一的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的意见26公共服 务机关事业单 位基本养老 保险与城镇 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 互转申请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 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 第四条: 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 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一)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二)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 人员)

38、之间流动的;(三)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申请。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员的情况进 行审核: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的需辞职 批复文件或人员调动函等相关工作变动的文件 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办理养 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的需带转出地打印的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决定责任:符合转移条件的,予以办理养老 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关于印发(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 老保险关系和职 业年金转移接续 经办规程(暂行) 的通知27公共服 务城镇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 与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 险制度衔接申请城乡

39、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三条参加城镇职工养 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 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徼 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 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 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 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申请。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核:企 业养老保险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 退休年龄,且企业养老保险累计

40、未缴满15年, 安化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城乡居民养老 保险转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 且企业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5年;提交原参保机 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城乡养老保险 制度衔接暂行办 法件。省内转移: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停保后 直接在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移。3、决定责任:符合转移条件的,予以办理养老 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28公共服 务军地养老保 险关系转移 接续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冷统筹地区就 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

41、由国务院规定。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申请。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核:安 置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为安化县;提交部队出具 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相关证件。 3、决定责任:符合转移条件的,予以办理养老 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 国社会保险法29公共服 务多重养老保 险关系个人 账户退费关于妥善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多重和重复领取待遇相关问题 的通知规定企业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多重缴费 处理办法;企业养老保险多重账户的合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与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

42、保险多重缴费处理办法。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参保人员多重养老保险 关系个人账户退费申请。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核:企 业养老保险与机关养老保险、或企业养老保险 多重账户的缴费时间段重复;多地参保的,提 交外地参保的缴费明细。3、决定责任:符合重复退费条件的,予以办理 养老保险重复退费手续。关于妥善解决 基本养老保险多 重和重复领取待 遇相关问题的通 知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0公共服务工伤事故备 案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 号)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 并根据事故发生

43、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 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用人单位申报的社 会保险登记。2、审查责任:工伤事故报告书3、决定六任:做出申请单位是否通过确认的决 定: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面通知申请人。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关于印发工伤 保险经办规程的 通知湖南省行 政程序规定31公共服 务用人单位办 理工伤保险 登记1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 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 险费;(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

44、办理工伤保险整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 待遇情况的记录;(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五)按照规定 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2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 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第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 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用人单位申报的社 会保险登记。2、审查责任:工伤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书 3、决定责任:做出申请单

45、位是否通过确认的决 定: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面通知申请人。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印发工伤 保险经办规程的 通知湖南省行 政程序规定五十七条:职工被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或职工与用人 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由原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工伤登记。32公共服 务变更工伤保 险登记1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 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 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 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 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 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 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 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2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 11号)第六十条:工伤职工因转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因工伤保险关系发生变动而变更工伤登记,相关用人单位填 写工伤保险关系变动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受理责任:公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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