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租界歧视华人法制述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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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ifif蟠界歧视华人法制述评中国租界是依据中外不平等条约,外国侨民用租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近代中国的城市中建立的一种自治区 域。共有9个列强国家在中国的10个城市,建立过27个租界及其法制。(1)这9个列强国家分别是:英国、美国、 法国、德国、俄罗斯、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和日本;这10个城市分别是:上海、天津、汉口、广州、九江、镇江、 厦门、杭州、苏州和重庆。参见上海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等:列强在中国的租界,中国文史出版社1992年版, 第590页。中国租界法制是一种由租界自己制定、认可,仅在本租界实施的城市区域法制。在中国租界法制中,有一些 歧视华人的内容。这是中国租界法制中的瑕疵

2、、糟粕,在研究中国租界法制时,不能被忽视。中国租界对华人的岐视属 于种族歧视。关于种族歧视的含义,联合国大会于1963年11月20日通过的1904号决议清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 际公约作了权威性界定:本公约称种族歧视者,谓基于种族、肤色、世系或民族或人种的任何区别、排斥、限制或 优惠,其目的或效果为取消或损害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或公共生活任何其他方面人权及基本自由在平等地位上的承 认、享受或行使。”(2)清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1963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第1904号决议,第1 条。中国租界对华人的歧视符合这一种族歧视的表述,并通过其法制外化出来。然而,目前还缺少对这种法制的专门研

3、究成果,是中国租界法制研究中的一个弱项。(3)参见王立民:中国租界法制研究的检视与思考以近30余年来 的研究为中心,载当代法学2012年第4期,第134-145页。本文以上海租界歧视华人法制为中心,展开述评, 目的在于对中国租界法制有个较为全面的反思。一、中国租界的立法中有多个领域存在歧视华人的规中国租界的立法中,有关于歧视华人的规定并存在于多个领域。其突出表现在租地与居住、参政议政、公共管理 等领域里。(一)租地与居住领域存在歧视华人的规定中国租界的土地属于中国领土,是中国领土的一个组成部分。然而,中国租界规定,租界内的土地只允许洋人租 赁,不允许华人租赁;在原住华人与洋人签订租地契约以后,

4、只许洋人退租,不许华人退租;甚至还规定华人不得居住 在租界内。这些都对华人不公,具有歧视华人的性质。这种歧视性规定在中国第一个租界一上海英租界建立时就已经存 在。1845年颁行的上海租地章程中就有相关规定。(4)上海租地章程又称“上海土地章程”“上海地皮章程”等。 参见王立民:上海法制史(第2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119页。此章程规定,上海英租界的土地仅 为洋人租赁,首先是英国人。“兹体察民情,斟酌上海地方情形,划定洋泾浜以北、李家庄以南之地,准租与英国商人, 为建筑房舍及居住之用。”(5)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60页。 其他国家的

5、洋人也可以租赁上海英租界的土地,只是要得到英国领事的许可。“他国商人愿在划归英商承租之洋泾浜界址 内租地建房或赁屋居住、存货者,应先向英国领事官申请,借悉能否允准,以免误会。”(6)同上注,第62-63页。这 些规定都排斥华人租赁上海英租界的土地。这就形成了一个“华洋分居”的格局,即华人住在华界,洋人住在租界,华人 不准居住在英租界。直到1853年上海小刀会起义攻占了上海城,大批华人涌入租界,“华洋杂居”的新格局才逐渐形成, 以致1854年制定的上海英美法租界章程关于禁止华人租赁租界内土地的规定不得不被废止。(7)参见史梅定主编: 上海租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139页。上海

6、租地章程除了规定华人不得租赁上海英租界的土地外,还规定原住华人一旦与洋人签订租赁土地契约以 后,华人不得退租,而洋人可以,只是在转租时不得增加租金而已。此章程规定:“洋商租地建屋后,得报明停租,与近代中国国弱民贫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相对应的是侵华的列强国家。他们倚仗国家的强大,依靠着坚船 利炮,手持不平等条约,在中国横行霸道。他们在华侨民虽然人少,却控制租界,把持经济命脉,挤压华人,大肆 敛财,以致连洋人都说像上海等大都市已成为他们“冒险家的乐园”。(69)参见法贝尔纳布里赛:上海:东方 的巴黎,刘志远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14年版,“前言”第3页。中国的国家与国民都在列强、洋人的欺压、剥削之

7、 下,地位低下,社会落后,经济凋敝,很容易就成为他们歧视的对象,表现在法制领域,便有了各种歧视华人的规定与 行为。在中国的租界更是如此。以上海租界为例。“如单以人口来看,上海租界 可算是个华人的城市。但如以政治、 司法和经济等方面来看,则上海租界又是个外国人的世界。华人在租界社会的地位,就好像是生活在外国人的殖民地 一般。”(70)吴圳义:清末上海租界社会,文史哲出版社1978年版,第37页。因此,具有歧视华人的法制也就 不足为怪了。(二).许多中国租界洋人法律人的素质很低法制的运行要靠人,离不开人的行为。中国租界法制的运行也是如此。中国租界内许多洋人法律人的素质很低, 很不文明,导致他们行使

8、职责时歧视华人。这里以洋人法律人中数量最多,接触华人最为频繁,与华人关系很大的巡 捕为例。中国租界里很多洋人巡捕的素质低与他们的来源有直接关系。他们中有许多人是招募而来,而且过去的表现就很 不好,连洋人自己都这样认为。上海法租界史一书说:在上海法租界“整个巡捕房的风气是很糟糕的,这些人都是临 时招募来的,大部分是别国人,又大都是商船上开小差的,他们的缺乏纪律、精神萎靡是出名的。(71)法 梅朋、傅立德:上海法租界史,倪静兰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224页。这是从整体上对洋人巡 捕入职前的评价,从个案来看,与其十分吻合。1858年6月,法国“普雷让”号的船员因生病而数量减少了。于

9、是,领事敏体尼就从巡捕房中挑选了 6个被认为 是“巡捕房里最结实最优秀”的巡捕去补充船员。这6人中,4个为法国人,而且都是在“商船上开小差的法国人”;另 外两个人,一个是从“马尼拉来的西班牙人”,另一个是被“梭标”号船辞退的希腊人。(72)同上注,第224页“注工 可见,这6个洋人巡捕中,5个在入职巡捕前就已劣迹斑斑。其实,不仅上海法租界洋人巡捕是这样,上海公共租界的洋人巡捕也是如此。此租界的洋人“巡捕大多从流浪汉中 招募而来”。(73)葡裘昔司:晚清上海史,孙川华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2年版,第202页。从个 案来看也是这样。这里以彼得斯为例。他出生于英格兰,是英国人,成年后,先“随

10、皇家坦克部队在印度服役了五 年”,回到家乡后,有点无趣,或者说,回到故乡好像也没事可做”。他在英国找不到工作,是个失业者,与流浪汉也差 不多,到上海公共租界任巡捕,只是无奈之举。到了上海公共租界任巡捕以后,他心中隐藏的种族主义被激发出来了, 即“潜藏在他心中的无情的种族主义很可能被激发了工(74)英E.W.彼得斯:英国巡捕眼中的上海滩,李开 龙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序”第8页。可见,彼得斯还是一个具有种族歧视观念的巡捕。从整体来看,上海租界洋人巡捕的素质都很低,而且还热衷于暴力,连洋人自己都这样认为。一位了解内情的 洋人曾说:“上海滩的巡捕始终被认为是邪恶堕落的,据说20世纪2

11、0、30年代间招募的外籍巡捕包括前黑棕部队成 员。黑棕部队即皇家爱尔兰警队后备队,曾参与镇压爱尔兰独立运动;还有一些人员曾经是巴勒斯坦警察,他们也背 着热衷暴力的恶名。”(75)同上注,“序”第1-2页。总之,在中国租界的洋人出任巡捕以前,许多人都不具备担任行政 执法人员的素质,有的甚至还劣迹斑斑,根本没有资格担任巡捕。中国租界的洋人巡捕走马上任以后,其低素质便充分表现在巡捕职业中,干了许多违法犯罪之事。上海法租界 的洋人巡捕都在干敲诈华人之事。连法国人都认为,“由于经常欠薪,他们(巡捕)就加紧对中国纳税人进行敲诈勒 索,其实即使不欠薪,他们也已经自然而然地这样干了。他们受雇担任的公务是保障公

12、共安全,但执行得实在不能令 人满意”。(76)法梅朋、傅立德:上海法租界史,倪静兰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224页。 从个案来看,其情况同样触目惊心。那6个被敏体尼派往“普雷让”号的巡捕,“两个月后,在这些优秀者中,有两个带 了纪念品后又潜逃,他们逃到宁波去做海盗了。”(77)同上注,第224页“注:上海法租界的洋人巡捕身为行政执 法者,实际上已变成违法犯罪者了。中国租界的许多洋人法律人素质很低,连违法犯罪之事都敢干,歧视华人就更 肆无忌惮了。这种歧视还渐渐成为中国租界的一种风气、一种倾向,以致洋人法律人歧视华人的行为不但不被谴责、惩 治,甚至还得到庇护。(三).洋人普遍具有美

13、化自己和 抹黑华人的思维定式中国租界会有歧视华人的法制还与洋人中普遍存在的美化自己和抹黑华人的思维定式有关,自鸦片战争以后, 洋人更是高高在上,以殖民者、救世主姿态自居,处处美化自己与抹黑华人,为自己寻找歧视华人的理由,并将其演变 为一种思维定式,去评价洋人、华人。洋人普遍认为,西方是文明国家,中国是个落后的未开化国家,所以必然要被西方国家征服。一个英国领事就说: “一切未开化的民族必将屈服于我们那较高的文明之前。(78)美霍塞:出卖上海滩,越裔译,上海书店出 版社2000年版,第8页。这个“未开化的民族”就是中华民族。因此,华人就应该被歧视,甚至可以被无辜杀死。“有 一位美国传教士在上海开埠

14、五年之后所说的几句话很切当,他说 外国人那时都十分看不起中国人,以为这个民族终 究要被外国人所征服,虽免不了要多杀死几个人,也是无关紧要。”(79)同上注,第20页。在洋人眼里,华人竟然 可以被随便杀死,毫无人权可言。有些洋人还把自己与租界的建设联系在一起,贪天功为己有,抹杀华人的贡献,抹黑华人的形象,达到歧视华人 并剥夺华人权利的目的。1881年5月13日的北华捷报发表中国人与公共花园一文,竭尽美化自己、抹黑华人 之力,为矮化华人编造理由。文章说:“对华人和外侨来说,最重要的是外侨在世界特殊权利必须得到承认”;“租界 是外侨享有特权并且行使某些权利的地方。那是因为他们很好地履行义务,租界才成

15、为很多中国人都认为比周边其 他区域优越的地方。但是,这一切恰恰是起源于西方因素的压倒性优势,因此对华人和外侨来说,把所有的居民放在 平等的地位,后果将是灾难性的。”(80) “Chinese and the public Garden,“North-China Herald,May 13, 1881.这是 在赤裸裸地宣传洋人与华人的不平等。1927年7月23日的北华捷报发表了上海问题一文,进一步抹黑中国租 界里的华人,把他们说成像难民一样逃入租界。文章说:“出于逃避他们自己的官员镇压,或者是因国内的动荡,他 们的生命和财产缺少安全,或者是与他们来自的地方的混乱相比,他们更喜欢这里的秩序、整洁和

16、安全,中国人才来 租界居住。但是,无论如何,中国人绝不是 受邀来这里的。”(81) “The Shanghai problem”, “North-China Herald”, July23, 1927.洋人把华人讲得一无是处,潜台词就是自己是租界建设的功臣。不少具有美化洋人、抹黑华人思维定式的洋人还在中国租界从事法律职业。从个案来看,除了彼得斯以外,还 有上海法租界的巡捕萨而礼等。“萨而礼是法国巴黎人,母亲是北非摩洛哥的黑人。中学毕业后,参加法国的非洲殖民 军,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参加坚守凡尔登战役,后背陆军少尉出身,殖民观念极其严重。”(82)上海市政协文史资 料委员会等:列强在中国的租界,中

17、国文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65页。后来,他到上海法租界巡捕房充任巡捕。 他们带了这种思维定式去从事巡捕职业,怎么会不岐视华人呢。以上形成中国租界歧视华人法制的三大原因,分别从社会、人、思想,即中国近代社会、洋人法律人的素质和洋 人的思维定式展开论述。从中可知,中国租界存有歧视华人的法制具有必然性,而绝非偶然。四、对中国租界歧视华人法制的评析在中国法制史上,有大量歧视华人的内容,极为罕见。然而,在中国近代的领土上,又是华人占据绝大多数的租 界里,长期存在歧视华人的法制,因而除了要探究其产生的原因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评析,认清其真实面目。(一)中国租界歧视华人法制违背了西方公平正义的理念洋人来自西

18、方国家。西方国家具有自己的公平正义理念,而且历史悠久。早在近代以前,这一理念就长期存在, 而且还不断发展、完善。公平正义具有公正、平等、合理、无偏见、正当等含义。(83)参见英L.B.科尔森:朗 文法律词典(第6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英文影印版,第237页。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有法学家提出 公平正义理念。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国家原则。他在理想国一书中说:“我们在建立我们这 个国家的时候,曾经规定下一条总的原则。我想这条原则或者这一类的原则就是正义(公平)。”(84)古希腊 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54页。另外,他还把正义(公平)

19、分为个人的 正义(公平)和国家的正义(公平),着力把公平正义与个人品格、国家秩序 联系在一起。(85)参见何勤华等:法 律名词的起源(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75-276页。继柏拉图以后,亚里士多德 也提出过公平正义的 理念,并发展了柏拉图的这种理念,特别注重把公平正义与法律、守法联系在一起。他认为,法律能起到权衡事物, 确保起到正义的作用。他在政治学一书中讲:“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 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86)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69页。 同时,他还主张守法是公正的,否则就是不公正的。他在尼各马科

20、伦理学一书中说道:“我们是把守法的、公平的 称为公正的;“既然违法的人是不公正的,守法的人是公正的,所有的合法行为就在某种意义上 是公正的。(87) 同上注,第128-129页。到了古罗马时期,那时的法学家在传承古希腊法学家关于公平正义理念的同时,还有所发展。 西塞罗十分强调法律在表述、维护正义中的作用。他在论共和国论法律中说:“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 起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和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88)古罗马 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9-220页。总之,在西方古代国家, 主要是在古希腊与古罗马

21、时期,关于公平正义的理念不仅被提出,而且还不断发展,并为以后的公平正义理念奠定了基 础。到了近代,西方的公平正义理念以继承古代的这一理念为主,进一步推进这个理念向前发展。在这个理念向前 发展的过程中,又有多个突破之处。英国人葛德文认为,正义的原则是一视同仁,因此要爱人如己。他在政治正义 论一书中讲:“我对于正义的理解是:在同每一个人的幸福有关的事情上,公平地对待他,衡量这种对待的唯一标 准是考虑受者的特性和施者的能力。所以,正义的原则,引用一句名言来说,就是:一视同仁;“正义是从一个 有知觉的人和另一个有知觉的人的联系中产生的一种行为准则。关于这个问题,有一句含义广泛的格言:我们应该爱 人如己

22、”(89英威廉葛德文:政治正义论(第1卷),何慕李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4-85页。 英国人休谟则认为,公平正义不是自然存在,而是人们根据需要创制出来的,即“乃是由于应付人类的环境和需要 所采用的人为措施或设计”。(90英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17页。 英国人斯宾塞还进一步阐述了公平正义的内涵,认为平等自由是其应有的内涵。(91)参见美E博登海默:法 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修订版),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2页。总之,西方关于公 平正义的理念经过自古代至近代的发展,已形成一个内容完整、逻辑性强、道理深刻的体系。然而,来

23、自西方近代列强国家的洋人到了中国租界以后,竟违背产生于自己社会的公平正义理念,数典忘祖,我 行我素,创立歧视华人的法制。在立法上,作出歧视华人的规定;在行政执法与司法上,存在大量歧视华人的行为。 它们都违背了西方的公平正义理念。以这些规定、行为为先导,中国租界就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歧视华人的社会, 一个缺乏公平正义的近代畸形社会。(二)中国租界歧视华人法制践踏了华人的人权人权是指一种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这是一种人人都应享有的权利,人权广泛存在于政治、经济、文化、社 会等各领域,并使每个人都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主要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尊严权、获助权等。为 使人权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切实

24、的维护,人权法应运而生。中国租界洋人来自的西方,正是近代人权法的发祥地,英 国与法国都制定过有关维护人权的法律。英国在“光荣革命”胜利后,制定过三个比较重要的与人权相关的法律。它们是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92) 参见萧榕主编:世界著名法典选编(宪法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第583-585页。1689年的权利 法案(93)同上注,第585页。和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94)同上注,第586页。这三个法律规定的内容 各有侧重,形成了英国近代的人权保护法律体系。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由前言和20条法条构成,主要内容围绕 “人身保护令”展开,并以此来保护人身自由权。1689年的权利

25、法案从国家制度层面保护人权。此法案除前言和 结语外,共有13条法条。它通过确立君主立宪制来限制国王的权力,发挥国会的作用,切实保护人权。1701年王 位继承法仅有4条法条,是为了维护议会已有的权力,巩固君主立宪制,防止复辟专制主义统治,保证人权的实现。在西方近代,除了英国颁行人权法外,法国也制定过人权法,最为著名的是1789年的人权宣言(全名是人 权与公民权宣言)。(95)参见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教学参考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79-180 页。它是法国大革命时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1791年作为序言正式列入宪法,(96)参见林榕年主编:外国法制史 新编,群众出版社1994年版,第

26、343页。由前言和17条法条组成。它在总结以往人权法的基础上,对人权作了 较为全面的规定,内容涉及人权的核心内容、主权在民原则和法治原则等,集中体现了世界近代人权法原则和内容,对 法国和世界近代社会的人权理念和法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97)参见何勤华等:新编外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社2010年版,第264页。可以称为世界人权法的一个里程碑。英、法两国近代的人权法在西方社会被广泛传播、接受,还成为列强国家法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代 人权也以其为支撑建立起来了。可是,洋人到了中国租界任职以后,便摒弃了人权法,无视华人的人权,制定歧视华 人的规定,做出了歧视华人的行为。这些规定、行为都明目

27、张胆地违反了人权法,践踏了华人的人权,同样是弃本忘祖, 非常可耻。(三)中国租界歧视华人法制遭到华人的强烈反对中国租界歧视华人的法制给在租界中占绝大多数的华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使华人忍无可忍,共同反对这一法制。 他们用不同方式表达这种反对,途径与主题多种多样。有的华人对中国租界歧视华人的规定在报纸上公开发表文章, 表示强烈反对。比如,郑振铎在上海之公园问题一文中,除了证实华人不能进入外滩公园的规定外,还猛烈抨击 这一规定,认为华人作为中国的主人翁不能进入公园,洋人客民却可以进入公园,真是一种笑谈。他说:“进公园的 是另外一部分人,那就是上海最少数最少数的客民,即英、美、法、日本诸国人,只除了我

28、们主人翁在外”;“主人翁是 被放逐出自己的公园之外了”; “我们的地方我们不能走,那真是太可笑了的笑谈了! ”(98)倪墨炎:名人笔下的老 上海,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128页。强烈反对这一规定并撰写文章的,不止郑振铎一人,还有其他华人。 廖沫沙于1933年5月12日的申报“自由谈”栏目中,发表了中国人与狗一文,也对不允许华人进入租界公 园的规定表示强烈不满。此文说:“早些年租界上的公园门口,曾贴有一张华文告白,大意是中国人与狗不准入内” 华人看到以后,“免不了感到侮辱,愤慨万分。(99)倪墨炎:名人笔下的老上海,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277 页。他们都用笔撰写并公开发表,表示

29、自己对租界歧视华人规定的不满与反对。更多华人强烈要求收回租界,从根本上来终结中国租界歧视华人的法制。中国租界的这一法制是中国租界法制中 的组成部分,依附于中国租界而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只要中国租界被收回,中国租界歧视华人的法制自然就 终止了。这是一种釜底抽薪、根本解决这种法制的办法,也是最有效的反对办法。五卅惨案发生以后,华人比以往更 为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租界歧视华人法制的本质与危害,进一步下决心收回租界,彻底根除其法制。他们通过集会、论 述租界弊端的学术研究等途径,进一步开展收回租界的活动。1927年1月,在武汉 各界华人召开的庆祝北伐战争胜利和 迁都武汉的集会上,专门作了收回中国租界演

30、讲。 同月,武汉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的华人宣传队在华界与英租界交界处,也进行了收回中国租界的集会。不仅是武汉,中 国其他城市也有类似集会。1927年3月,当北伐军逼近 镇江时,镇江的华人也举行集会,强烈要求收回租界。(100) 参见王立民:中国租界法制初探,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59页。可以说,要求收回租界的集会此起彼伏。在这里,特别要提及的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中,在革命根据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制中,都有收回中国 租界的内容,将其作为一种口号、要求、奋斗的目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一些阶段的要求、 口号中,就有 收回中国租界的内容。在上海工人第一次武装起义 前夕,中共上海

31、区委于1926年9月6日发布了告 上海市民书,其中提出16项要求,有2项与收回中国租界有关,即“无条件 地完全收回会审公廨”和“收回越界筑路”。 (101)上海档案馆: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7页。这2项是中国租界法制的重 要构成要件,涉及司法与土地。收回了中国租界的司法与土地,它也就名存实亡了。在上海工人第二次武装起义前夕, 中共上海区委宣传部于1927年2月24日颁布了政治宣传大纲,其中有“收回租界”的口号。(102)同上注,第130 页。在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准备阶段,中国共产党多次把收回租界作为自己的口号。1927年2月中共上海区委制 定了武装暴动训练大纲

32、,其中含有7个“政治口号”,包括“收回租界”。(103)同上注,第214页。总之,中国共产党 在早期就把收回中国租界作为自己进行革命斗争的要求与口号,而且频频出现在党的文件与革命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在建立自己的革命根据地人民民主政权以后,更是把收回中国租界作为自己的法定斗争目标,并写 入宪法性文件与地方性法规之中。1931年颁行的宪法性文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就明文规定:要把“帝 国主义的租界、租借地无条件地收回”。(104)韩延龙等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1 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页。1934年对这个宪法性文件作了修改,但这一规定的内容没变。(

33、105) 同上注,第15页。有些革命根据地人民民主政权的地方性法规中,也有收回中国租界的内容。比如,湘鄂赣边革命 委员会革命政纲也明文规定:“自动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收回租界与领地。”(106)同上注,第22页。中国共产 党不仅把收回中国租界体现在要求、口号上,还落实在法制中,真正代表、反映广大华人要求收回中国租界,反对、终 止歧视华人法制的强烈要求。五、结语中国租界法制虽是中国领土上最早产生的近代法制,也开启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进程,然而这一法制存在瑕疵、 糟粕,歧视华人是其中之一。这种歧视华人的法制不仅表现在文本上,而且还体现在行政执法与司法上,以致中国 租界法制成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歧视华人法

34、制。这种法制既违背了起源于西方国家的公平正义理念,也践踏了源于 西 方的近代人权,不能不认为中国租界的洋人弃本忘祖,极其无耻。这种歧视性恶法在中国近代法制史上,表现得 最为突出,也最为华人所痛恨,理所当然地遭到华人的强烈反对,并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出来。中国共产党代表着广大中 国人民的意志,在革命斗争、制定法制中,都把收回中国租界作为自己的要求、口号与目标,是反对歧视性恶法与彻 底解决租界法制问题的最有效手段。今天,距离中国租界的真正收回与歧视华人法制的终结已有70余年,人们或 许已渐渐淡忘。可是,在研究这种曾经在中国近代存在过百年的中国租界法制时,一定要全面,切忌片面,不要忽略 了这一法制中的歧

35、视华人的内容,以便对这个中国近代的区域法制有全面、正确的认识。退还押手,但业主不得停租,尤不得增加租银。倘洋商不愿居住所租地基,全部转让他人,或取得地基而将一部转 租他人,该地租银仅得按原租银数转让(但出卖或出租地基上新造房屋以及填土等费用除外,该商可自行商议), 不得增加,借防租地买卖以图营利,致引华民不满。”(8)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上海财经大 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62页。这一对华人的歧视性规定始终没变。由于华人不可退租,这种土地租赁 也就被称 为“永租制”。(9)参见费成康:中国租界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86页。继上海英租界在租地领域作出歧视华人的规

36、定以后,上海美、法租界接踵而来,也作出类似于上海英租界的规定。 这在1844年签订的中美望厦条约和1844年签订的中法黄埔条约中,都有反映。(10)参见王铁崖编:中 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49-50、57页。这两个 租界的“华洋分居”格局也在上 海英美法租界章程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华洋杂居”,但“永租制”仍被沿用,华人的退租权利依然得不到保障。土地 是中国租界的立身之本,也是人们拥有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中国租界规定,不允许华人租赁租界的土地,甚至不允许 华人居住在租界,明显具有歧视华人的色彩。不仅如此,这还使华人丧失与洋人竞争的资本,使其在华洋的各种竞争中

37、 处于劣势。(二)参政议政领域存在歧视华人的规定随着中国租界的发展,租界的地域越来越广,租界华人的人数也越来越多。这在上海租界尤其突出。上海英租界 开始的面积仅有1 080亩,(11)参见史梅定主编:上海租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92页。 以后经过英美租界合并、扩张,再演变为上海公共租界,1899年最终面积达到33 503亩。(12)同上注,第98页。 上海法租界最初的面积只是986亩,(13)同上注,第93页。以后几经扩张,到1914年最终面积多达15 150亩。(14 同上注,第101页。上海中心区域均为上海公共租界与法租界所占有。上海租界地域的扩张导致华人人数增多,尤其

38、是 在“华洋杂居”以后,上海租界的华人人数长期处在高位,所占租界总人数比例长期处于96%以上,请看表1。 (15)参 见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0、141页。总人数 华人人数 华人所占比例() 1 1865 98 884 90 587 97.53 55 925 55 465 99.18 2 1890 171 950 168 129 97.78 41 61641 172 98.93 3 1915 683 920 665 401 97.29 149 000 146 595 98.39 4 1942 1 585 673 1 528 322 96.38 854 3

39、80 825 342 96.60序号 年份 上海英美、公共租界总人数 华人人数 华人所占比例()上海法租界难怪连洋人自己都认为,上海租界的洋人与“中国民众比较起来,真是一个渺小的团体”。(16)美霍塞:出 卖上海滩,越裔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6页。此话不假。不仅如此,上海租界华人的纳税数额也长期 领先于洋人。上海租界的各种税收中,房捐是大头,被认为是租界的“岁入之大宗”,而华人所缴纳的房捐大大超过洋人 的缴纳数。以1926年上海公共租界的数据为例。那年,上海公共租界华人所缴的房捐为2 188 356元,而洋人只缴了 1 833966元,华人比洋人多缴354 390元。除此之外,

40、照会费即执照费也是华人缴纳得比洋人多。“至于照会费,则由 华人供纳者为多,即谓占全数之60%亦不为过。”(17)夏晋麟:上海租界问题,(民国丛书第4编,第24 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89年版,第112页。税收是上海租界的主要收入来源,也是上海租界发展的重要经济支撑, 而华人的贡献很大。连1918年8月22日的字林西报都说:“须知华人在此有财政之关系已50年,苟无华人,则租 界今犹为荒烟蔓草之泥潭。”上海租界华人缴税数额多于洋人,意味着他们对租界的贡献大于洋人。上海租界华人虽然人数多,对租界建设贡献也大,但在参政议政领域却长期被排除在外,受到歧视。在“华洋杂居” 后于1869年成立的上海英美租

41、界纳税人会,是这一租界的参政议政机关。(18) 1845年上海英租界成立租地人会,成 为此租界的参政议政机关,但由于那时是“华洋分居”,华人不可能加入此会。参见史梅定主编:上海租界志,上海 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153页。它有权决定租界内包括立法在内的重要事务,比如修订土地章程、制定重要 法规、调整各种税收、议定重要工程、禁烟等。(19)参见史梅定主编:上海租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 年版,第166-171页。然而,租界内的华人都无法进入此机关。1869年的上海洋泾浜北首租界章程对成为纳税人 会人员的资格作了明确的规定:“凡居住界内的外侨,置有价值至少500两地产,每年缴纳

42、房地捐10两或10两以上者, 或其租赁的房屋,每年缴纳由工部局估定的租价满500两或500两以上者,即有资格在纳税人会议上投票选举董事会董 事。”正因为进入此会的成员仅为洋人而无华人,故此会又被称为“纳税外人会”。(20)同上注,第163页。上海英美租 界的纳税人会到了上海公共租界时期还是如此,它始终是洋人的俱乐部,华人根本无法涉足,其歧视性十分明显。上海英美、公共租界的纳税人会是如此,上海法租界的租地人会也是如此。上海法租界的租地人会是上海法租界 的参政议政机关,成立于1856年,有权决定租界内重要事务,包括立法、预算与决算、税率的调整、市政建设等。(21) 同上注,第154页。那时在上海法

43、租界只有法国人可以租地,因此租地人会的成员全为法国人而无华人。1866年上海 法租界的租地人会发展为纳税人会,华人还是无法参加此会。此年颁行的上海法租界公董局组织章程更是堵塞了华 人参政议政之路。它规定:“凡年满21岁的法国人和其他外侨,拥有法租界地产而执有正式契据者,或租有法租界房屋、 年纳租金1000法郎以上者,或居住在法租界内历时3个月以上、每年进款达4000法郎以上者,均可成为选举人。”(22) 同上注,第173页。这一规定彻底把华人排除在纳税人会之外,华人因此受到歧视,无法迈入参政议政之路。中国租界内的参政议政权十分重要,是决定租界里重要事务的权利。不让华人参政议政,就使他们丧失了决

44、定租 界里重要事务的话语权,成为受人支配的被动群体。中国租界通过立法赋予租界内只占少量人口的洋人参政议政权,由 他们来决定关系到租界里占绝大多数人口华人的重要事务,不仅不合理,同时还明显具有歧视性质。中国租界的这类规 定无视华人的存在与华人的应有权益,是从政治上排挤华人,歧视华人。(三)公共管理领域存在歧视华人的规定中国租界的公共管理是一种近代城市的公共管理。这种管理会涉及城市的方方面面,而且会通过相关规定表现出 来。在中国租界公共管理领域内,也存在歧视华人的规定,这里列举其中的一些规定来证之。1 .在交通管理方面存在歧视华人的规定中国租界的交通管理是一种近代的公共管理,交通管理规定也是一种近

45、代的公共管理规定。可是,在这种管理规 定中,就存在歧视华人的内容。中国租界内的车辆不少,有汽车、黄包车、自行车、马车、小推车等;驾驶车辆的人 员有洋人,也有华人。可是,华人驾驶的车辆往往受到歧视,较为突出的是关于超车的规定。上海租界都曾规定,洋 人乘坐的马车可以超越华人乘坐的车,反之则不能。“凡马车之驰于道中,乘车者为西人,始可超前行之车辆过之。若 为华人,所乘故不能超西人之车,否则拘罚不贷。”(23)胡祥翰:上海小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4 页。对华人的歧视和给洋人的特权在这一规定中昭然若揭。这种歧视华人、给洋人特权的规定造成了恶果。洋人仗势拥有交通特权,在违章肇事后,竟然不顾华

46、人安危, 扬长而去。据1875年10月12日申报报道,10月11日晚上就有华人被洋人的马车撞伤,而洋人却 逍遥法外。 此报道说:“昨日12点钟,本埠大马路之西将近跑马厅地方,有小车一辆被某洋人乘驶之马冲倒,小车夫之左 脚骨暨左手指皆被碾碎,而马车则已远去矣。车夫即至新巡捕房禀诉,经捕头饬送至仁济医馆疗治,医生立即 将血迹洗净,然后将血管扎住再敷医药,想可无大碍也。惟车夫每日藉手足之力以谋生,猝受重伤,料难即做 生意。此等穷民似宜就为矜恤,而洋人竟不顾而去,得毋太忍心欤?”很明显,报道这起交通事故的记者虽对洋 人的行为极为不满,但又无可奈何。(24)参见马长林等:上海公共租界城市管理研究,中西书

47、局2011年版, 第208页。这就是中国租界,一个歧视华人的中国区域。2 .在公园管理方面存在歧视华人的规定在近代中国,租界最早开办公园。上海英美租界又是中国租界中最早开设公园的地方。第一个设立的公园是1868 年的上海 外滩公园(今黄浦公园)。以后,上海租界又陆续开设了一些公园。其中,有上海公共租界的虹口公园、 兆丰公园、汇山公园、昆山公园等。(25)参见上海通社:上海研究资料,上海书店1984年版,第474-477页。 也有上海法租界的顾家宅公园(法国公园)、宝昌公园、凡尔登花园(德国花园)等。(26)同上注,第483-485 页。这些虽都以公园面目出现,但在1928年前仅是洋人的公园,不

48、是华人的公园,因为不允许华人进入。上海租界 不允许华人入园有明文规定。首先作出这类规定的是上海外滩公园。此园在开园初期就规定“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其英Chinese and dogs not admitted (27)蒯世勋等:上海公共租界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38 页。这个歧视华人的规定得到了实施,巡捕是执法人。郑振铎在1927年文学周报(第4卷)发表的上海之公园问题一文中,专门讲了自己的经历,以证实有 华人不得进入外滩公园的规定。“有一次我和几个朋友,落华生,敦谷,路易都在内,到黄浦江边去散步,恰巧是 什么外国的纪念会在浦江兵船上举行,探灯照得各处雪亮。我们正鱼贯地走着,一个巡捕忽然的大喝了一声,把落 华生拦住了,独不许他通过,因为他那天穿的是中国衣服。”(28)倪墨炎:名人笔下的老上海,北京出版社1999 年版,第127128页。英国人麦克法兰等著的上海租界及老城厢素描一书中,也证实了歧视华人的规定与巡捕是 执法人。书中讲:“因为中国人不被允许进入(外滩公园),因此在他(巡捕)的巡逻区域内没有本地群氓,他也 不可能有办法去抓捕罪犯”;“狗被禁止进入外滩公园,但是当它们溜进去后,那么把它们弄出来就是巡捕的职责 To M (29)英麦克法兰:上海租界及老城厢素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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