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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阳市花溪区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花溪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10月当自然灾害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 要会议期间,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5.1 启动条件一般(W级)蓝色响应启动条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1)因灾死亡5人以上;(2)农作物绝收面积1公顷以下;(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以下;(4)直接经济损失500万以下。5. 1.2较重(ID级)黄色响应启动条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1)死亡5人以上20人以下;(2)农作物绝收面积15万公顷;(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间以上500间以下;(4)直接经济损失500万以下2000万以下。5.
2、1. 3严重(II级)橙色响应启动条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1)死亡20人以上30人以下;(2)农作物绝收面积515万公顷;(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4)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5. 1.4特别严重(I级)红色响应启动条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1)死亡30人以上;(2)农作物绝收面积15万公顷以上;(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4)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 不包含本数。5.2启动程序V、m级响应启动程序按照区会商机制要求,自然灾害发生后,区应急局会同 灾害行业主
3、管部门经会商分析预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 件,决定启动w、m (一般、较重)级响应,并向区政府总 值班室和区政府办报告。5.2.211 、I级响应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根据区政府建议,区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 或专项工作组决定上报市政府启动n、 I级响应。5. 3响应措施自然灾害发生后,首先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 务中心作出应急响应,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先 期处置,并立即向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区应急局报告;区应急 部门及区灾害主管部门视情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派员 指导应急救助工作。、m级响应措施(1)迅速组成由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联合指挥部,由 区应急局局领导带队紧急赶赴灾区核查灾
4、情,指导应急救 助工作;(2)根据申请和灾情核定情况,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 救助资金;(3)紧急调拨区级生活救助物资;(4)开展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5)做好灾民疏散安置;(6)指导监督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I级响应措施(1)迅速成立区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或专项工作组,统 一指挥全区相关力量和资源实施灾害救助行动;(2)紧急下拨区级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并根据需要,申 请市级自然灾害补助资金;(3)紧急调拨区级生活救助物资,并根据需要,请求市 级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予以支援;(4)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深入灾区开展卫生防疫、 心理援助和心理抚慰等工作;(5)根据需要,商请驻区部
5、队参与自然灾害救助行动;(6)根据需要,向社会发布救灾捐赠公告,并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7)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8)采取多种方式滚动发布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等信 息。6应急保障1应急队伍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自然灾害类专项指挥 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综合应急救 援队伍,成为抢险救援的骨干力量。公安、消防、医疗、电 力、通信、交通、城市综合执法、驻区部队等队伍是自然灾 害的基本抢险应急队伍。全区民兵应急抢险队伍由区人武部 协调组织。各类应急队伍由区政府办或区应急局统筹调度。6.2应急通信保障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强
6、化应急通信保障, 整合现有应急通信设施设备,建立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 系,主要包括有线通信、无线指挥、移动指挥、图像监控、 信息传输和发布、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分析决策支持、视频 会议等系统。6. 3交通运输保障由区交通、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落实。交通设 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迅速组织抢修。在紧急情况 下由区政府向市政府请求协调。6.4医疗卫生保障按花溪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保障预案执行,区 卫健局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全力配合支持。6. 5治安保障按花溪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区公安分局 牵头组织落实。6.6物资保障应急抢险救援物资由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 人民政府、
7、社区服务中心按实物与协议代储方式储备,确保 应急所需。6. 7经费保障及时启动区、乡镇、社区救灾应急专项资金,重点用于 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应急项目建设等,区级相关部门积极 争取上级应急救灾资金和物资,救灾资金通过政府适当补 助、保险补偿、社会捐赠、信贷等多渠道筹措,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7. 8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充分利用现有广场、公园、绿地、学校、体育场馆等公 共场所,建设完善灾害紧急避难场所。结合农村综合防灾减 灾示范建设、人口疏散基地建设,重点加强地震、地质灾害、 洪涝等多灾、易灾地区的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建设。7.9 响应终止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区自然灾害救助指挥
8、部或专 项工作组决定响应终止。7后期处置7.10 后处置受灾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区级有关部门按照 各自职责,必须做好灾民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 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医疗保障、学生有地方上学,并认 真制定生产恢复和灾后恢复重建措施,做好现场清理和有关 物品的清理工作。对紧急调用的物资和调用的劳动力,按照 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补偿。7.11 会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区、乡镇(社区)两 级财政要根据灾情及时安排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区级相关 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救灾资金和物资。政府救助 资金和物资由区政府救灾办负责人召集区级相关部门和单 位负责人,研
9、究提出分配方案,报区政府领导审定后执行落 实。7.12 险理赔加快推进实施巨灾保险,健全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减轻政府救灾压力。灾害发生后,区金融办要组织协调有关 保险公司提前介入,开展灾情调查和理赔工作。8. 4调查总结区级有关部门在灾害结束后,应组织专家总结经验和教 训,分析灾害发生原因,统计核实灾害损失情况,提出修改 应急预案和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形成调查报告报区政府和市 级有关部门。8宣传、培训和演习宣传教育区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刊、网络等,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公众防灾意识 和基本应急知识技能。8.9 培训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学校等单位要将自然灾害应
10、急管理 的课程列为党政干部培训内容,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增强 广大干部的综合减灾、应急处置及防灾救灾组织指挥能力。各镇街、区级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应急救灾队伍的专 业技术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8.10 演习各乡镇、社区和区级有关部门每年应组织开展有针对性 的综合应急救灾演习和专项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 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准备状 态、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专业队伍和公众应对突发 自然灾害的能力。9. 1本预案由区政府应急局修订并负责解释,经区政府 审定后,从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则上每3年至少修订一次。9.2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1总则11.1 编制目的1
11、1.2 编制依据11.3 工作原则11.4 适用范围12组织机构与职责22. 1指挥部组成22. 2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职责22. 3专家机构33灾害预警响应34信息报告和发布44. 1灾情报告44.2信息发布45应急响应45. 1启动条件5. 1. 1 一般(IV级)蓝色响应启动条件5较重(III级)黄色响应启动条件55. 1.3严重(II级)橙色响应启动条件55. 1.4特别严重(I级)红色响应启动条件52启动程序5.2. 11V、III级响应启动程序65. 2. 2 II、I级响应启动程序通讯录65. 3响应措施、III级响应措施65. 3.2 11、I级响应措施76应急保障6. 1 应急
12、队伍保障76.2应急通信保障86. 3交通运输保障86.4医疗卫生保障86. 5治安保障86. 6月勿资保障86. 7经费保障96.8紧急避难场所保障96. 9响应终止97后期处置7. 1善后处置98. 2社会救助99. 3保险理赔107.4调查总结108宣传、培训和演习10. 1宣传教育108. 2培训108.3演习119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12附:应急通信录及值班联系电话 13贵阳市花溪区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提高紧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 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 续发展。L
13、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 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 结合,以快为主。(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 职,各尽其责。(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 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1.4 自然灾害风险花溪区位于黔中腹地,贵阳市南部,东邻黔南州龙里县、 西接贵安新区,南连黔南州惠水县、长顺县,北与南明区、 观山湖区接壤。全区地貌以山地和丘陵
14、为主,地面海拔一般 为H001300m,地形相对高差多小于200m,喀斯特地形分 布广泛,全区森林覆盖率41. 53%,处于长江、珠江分水岭, 共有大小河流51条,水库18座,均属于雨源型河流,水文动态变化大。花溪区处于云贵高原的东部,是冬夏季风必经 之地,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易发生干旱、洪涝,暴雨、 森林火灾、泥石流、滑坡、地质灾害、低温冰冻暴雪等自然 灾害风险。1.5 自然灾害救助条件花溪区(不包含经开区)下辖4镇5乡5个社区服务中 心,有苗、布依等少数民族,每个乡镇(社区)均建有安全 综合应急队伍,乡镇(社区)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医疗单 位3家(花溪区人民医院、花溪区中医院、贵州职工
15、医院), 避灾场所4个(花溪区新区广场、花溪公园音乐广场、花溪 小学、花溪第二小学),区级应急队伍5支(花溪区紧急医 学救助站、贵阳抢修中心、贵阳花溪电力抢修队、贵阳花溪 消防大队、花溪区森防队),区级各类物资储备库4处(花 溪三王庙村储备库、花溪区谷蒙村储备库、花溪区阿哈水库 防汛物资库、花溪水库防汛物资库)L6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花溪区范围内发生的低温冰冻暴雪灾害、 暴雨洪涝、风雹灾害、高温干旱、雷电灾害、森林火灾、地 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有害生物灾 害以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 管理和处置。2组织机构与职责指挥部组成花溪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区
16、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成立由政府区长或分 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区应急管 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事发地乡(镇) 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成员:区政府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 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大队、区气象局、区民政局、 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财政局、 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 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市场 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交管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医保
17、 局、人武部、区园区管委会、区文旅委、区供销联社、区融 媒体中心、供电公司、供水供水、燃气公司、电信公司、移 动公司、联通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等 单位负责人。1.1 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局局长任办公 室主任,具体负责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性工 作。主要职责是:研究作出全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处置的 重大决策和决定;指导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发生自然灾害时, 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抢险救灾;领导灾后重建和后 期处置工作;督促检查救灾的人、财、物落实情况;决定请 求上级政府支援;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2. 3专家机构区应急局负责组建自然
18、灾害应急救助专家咨询组,为 本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提出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 持。3灾害预警响应1预警响应按照贵州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通过贵州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 编制、审核和发布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 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发布 机关和发布时间等,区应急局根据本地区气象、水务、地震、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通报的有关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 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区域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 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并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向可能受影响的相关乡镇、社区通报预警信息, 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19、。(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 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 施。(3)通知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及协议储备单位提前做好 救灾物资调拨准备;启动与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联动机 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4)指派人员组成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 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5)向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报告通报预警响应情况。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区应急局终止预警响应。3.2扩大应急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区人民政府控制能 力,需要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或其他地区提供援助和支持时, 由区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 政府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20、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上级人民 政府启动或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并根据有关规定启 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时,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在上级 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 作。3.3区域合作加强与相邻地区的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建立健全跨区域 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协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合力。4信息报告和发布4.1灾情报告灾情发生后,发现自然灾害征兆或发生自然灾害的乡镇 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在1小时以 内将情况上报到区人民政府和区应急局,初报后每四小时报 告一次。对发生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的自然灾害突发事 件,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及区政府有
21、关部门必须 在10分钟内电话向区应急局和区人民政府报告,20分钟内 书面向区应急局和区人民政府报告,区人民政府15分钟电话向市应急局和市人民政府报告,40分钟内书面向市应急局 和市人民政府报告,对涉及特殊人员、时间、地点等的敏感 突发事件,或事件本身比较敏感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不受 事件级别限制,按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报告时限向省人民 政府报告。对可能引发舆论炒作的一般级别突发事件,要及 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灾情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 度,生命财产损失,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 的问题等。区政府值班电话0851-,区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 0851o4. 2信息发布按照信息发布工作有关规定,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及 指挥部指派的单位和人员可通过电视、广播、政务微博、微 信、互联网、报纸及统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 发布会、通气会、组织专家解读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主动、 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 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 安排等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 舆论。5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自然灾害预警级别 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 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