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营改增财务工作总结(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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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营改增财务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营改增工作总结 2023年营改增工作总结(1) 为推进“营改增”工作有序、平稳、顺利开展,日前,盐都地税局认真贯彻市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项措施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该局突出当前“营改增”工作重点,专门召开工作会议,成立“营改增”领导小组,深刻学习和领会上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实质,明确目标工作思路,积极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营改增”工作方案和措施。 二是做好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任务,科学做好人员分工,做好应对人员业务水平的再提高,确保对重点户的核查准确无误。做好各职能部

2、门的工作协调,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在统筹安排任务的前提下,做好本次专项行动。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强化责任。结合盐都实际,认真梳理“营改增”工作步骤和程序,明确主要责任及完成时限,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同时,不定期组织督查和抽查工作,要求每周五下午专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四是讲究工作方法,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宣传牵头部门,要求大家讲究工作艺术,向纳税人宣传开展“营改增”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在此基础上,切实维护税法尊严,动员纳税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自查自纠的问题可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2023年营改增工作总结(2) 一是立足发展大局,搞好汇报沟通。第

3、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政府做好“营改增”全面实施对地税收入的影响汇报,建议及时调整年初下达的国地税收入任务计划,使之与“营改增”后各自管辖的税源相适应。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积极清缴欠税。集中精力开展建筑、房地产行业营业税专项治理,安排专人按照建筑工程进度确定申报期限,实施跟踪管理,即时结算入库;开展房地产项目纳税陈欠清缴工作,要求各征收单位于5月1日前全面追缴到位;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实现土地增值税依法征收,尽量弥补由于“营改增”改革后地税收入缺口。 三是加强部门合作,畅通改革渠道。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协调,搭建“营改增”工作平台,提前制定改革预案,对移交方式、内容、时间做

4、出详细规定,定期召开“营改增”户籍信息交换和推进交流会议,杜绝在税制改革过渡期间出现管理空白。同时,针对“营改增”后增值税附属税种的管理弱化问题,积极与国税部门签订代征协议,委托代征相关地方税费。 四是搞好纳税服务,培育新的税源。加大对本次“营改增”涉及行业的政策辅导,实施重点行业重点辅导、政策更新及时辅导和日常疑难全程辅导措施,确保顺利过渡。参照税制改革方向,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投资导向等方面向地方党委政府提报有建设性的意见,积极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争取将政策变化对税收均衡入库的影响降到最低。 2023年营改增工作总结(3)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营改增

5、”5月1日将在金融业、建筑业、不动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并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个人二手房交易。这一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为迎接“营改增”的顺利落地,扬州地税局采取四项举措,积极准备,做好前期工作。 一是做好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把国家有关“营改增”的最新政策、推进进度以及实施“营改增”以后可能对地方税收造成的影响等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主动参加地方政府“营改增”领导小组的各项活动,在掌握主动的同时争取得到全面支持和配合,并建议政府调整年初下达的国地税收入任务,使之与“营改增”后各自管辖的税源相适应。 二是做好政策变动衔接。开展“营改增”政策梳理,与国税、财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

6、磋商政策调整可能会对相关企业发展、税收征管、财政收入等带来的影响,预测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特别是做好建筑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的前瞻性分析,提前研判筹划,及早应对,为深化税制改革做准备。 三是做好内外辅导培训。对内,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窗口和基础税源管理部门开展专题学习和培训,要求准确把握“营改增”涉及范围、界定标准等业务知识;对外,对相关行业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进行广泛宣传和辅导,利用志愿者网站以及“手机办税通”等方式帮助企业提高对“营改增”政策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四是做好基础数据调查。对辖区内涉及“营改增”的行业开展专项税源调查,摸清拟移交企业户数、欠税规模、清算进度、发票使用等情况

7、,及时生成“营改增”移接交清单,做到不漏、不重、不错。对有欠税和发票盘存较多情况的,督促其及时申报缴纳,做好发票使用进度预测以及库存盘点,实现清欠不留死角、征管不留空白。 2023年营改增工作总结(4) 一是做好宣传动员。加强内部宣传,通过腾讯通向广大干部职工群发总局关于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以所为单位,组织税收征管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税务系统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表和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征管基础信息传递方案,让干部职工了解“营改增”的总体工作进度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准备;对外,加强宣传,通过召开动员会,通过纳税人QQ群等方式向相

8、关企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加强合作,召开国地税合作工作会,确保“营改增”期间各项工作密切衔接,顺利推进。会上就“营改增”传递资料具体内容、传递时间、传递方式达成了一致,并对“营改增”实施后的后续跟进协同合作管理事项提出了进一步细化操作模式。 三是做好基础数据清理工作。组织建安房地产企业进行涉税事项清理,及时解缴税款入库;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开展发票清理工作,并做好移交前的发票发放工作,确保企业移交前各项涉税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加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清理工作,要求税收管理员及时清理管户基础信息,并按照要求完整填写四川省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征管基础信息表。 四

9、是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拟定召开财税三家联席会议,就“营改增”的平稳顺利交接做好组织保障。 推荐第2篇:营改增工作总结 营改增工作总结为推进“营改增”工作有序、平稳、顺利开展,日前,盐都地税局认真贯彻市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项措施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该局突出当前“营改增”工作重点,专门召开工作会议,成立“营改增”领导小组,深刻学习和领会上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实质,明确目标工作思路,积极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营改增”工作方案和措施。 二是做好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任务,科学做好人员分工,做好应对人员业务水平的再提

10、高,确保对重点户的核查准确无误。做好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在统筹安排任务的前提下,做好本次专项行动。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强化责任。结合盐都实际,认真梳理“营改增”工作步骤和程序,明确主要责任及完成时限,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同时,不定期组织督查和抽查工作,要求每周五下午专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四是讲究工作方法,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宣传牵头部门,要求大家讲究工作艺术,向纳税人宣传开展“营改增”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在此基础上,切实维护税法尊严,动员纳税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自查自纠的问题可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盐都地税局 推荐第3篇

11、:营改增及财务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讲座 派遣工分为劳务派遣工和工作派遣两种形式,劳务派遣工计入工资的按工资 处理,如果由中介公司发放工资就是劳务费。工作派遣如果总公司给发工资服务的公司也发 工资一定要合并纳税(个所税)。 案例分析:消费者购买1000元化妆品,同时里面含着517元税金,价款是483元,而 国外在购物时会拿到一张价单和一张税单(价税分离) 营改增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上海1月1日北京9月1日江苏 安徽10月1日福建 广东11月1日天津 浙江 湖北12月1日计划 2023年营业税全部改为增值税(两税合一)根据统计数据表明:GDP到现在还未达标, 营改增使税负减少,所以有可能

12、使所得税税负增加,预计明年一年天津少征9.8亿流转税, 所以可能对所得税重点稽查。营改增企业有的税负减少;有的因为人工成本占比重大的进项 税不多抵扣项少,所以税负增加。 本次天津涉及营改增的企业: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服务生产企业行业)1.运输 企业全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所以都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注意要向对方索要 增值税专用发票;2.货代企业按全部开票金额算;3.研发企业。 本次天津企业500万元以 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占95.7%,上述三个占4.3%。 文件:财税【2023】110号财税【2023】111号财税【2023】131号财税【2023】 133号2023年66号公告2

13、023年74号公告2023年13号公告 进口服务也可以抵扣,企业可以凭借税务局开具的通用缴款书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必须 提供的单据有服务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 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11%,现代服务业为6%(包括装卸搬运)(除有形动产租赁17%)。 特例,有形动产出租税率为17%,期租程租的运输企业为6%。会计师事务所分为一般纳税 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自开票货运企业分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抵扣11%,如提供普通发票抵扣为0(不能 抵扣);如税务局代开票单位分为试点地区达到500万的税率11%,未达到500万的税率3%, 抵扣单位代开或非试点的抵扣率为7%。所以试点地区即使涨价,如果在4%范围内

14、(11%-7%) 就核算。抵扣税率只有7%和11%两种税率,只有自开票的货运单位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才可以抵扣11%,自开票的货运单位提供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即税率为0,其他的为7%。 手机补助,车补,房补,油补,餐补,交通补助,只要发钱就要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所 税。出差发的现金补助必须计入工资薪金总额,有的税务局要求出差的餐费票也要计入业务 招待费。 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重点: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往来收入支出(其他业务收 入支出)。 生产企业购买小汽车和办公家具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礼品发票和办公用品发票都必须有明细,否则汇算清缴调增,礼品要按其他所得(收入) 20%代扣

15、代缴个所税,所以礼品票纳税风险太大,尽量不开。员工加班餐费票可以计入误餐 补助,据实列支,可以不列入业务招待费;食品直接计入福利费,不涉及个税,也不要求开 票明细,可以操作;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比例为15%,而且超过部分可以结转至下年 继续抵扣,业务宣传费可操作性特别强,业务宣传费表现形式大多为会议费,会议费和差旅 费是可以据实列支的,所以单位组织员工旅游,不要和旅行社签合同,要按行程准备资料(包 括具体时间,地点,参会人,议题,程序,目的等和发票资料)做成会议资料。参展可以进 入业务宣传费。 现代服务业6大方面:一:研发与技术服务1.研发服务 2.技术转让服务3.技术 咨询服务4.合同能源

16、管理服务5.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免税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二: 信息技术服务1.软件服务2.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3.信息系统服务4.业务流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企业:著作权属于受托方或自行开发的17%,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同拥有的,试点地区6%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转让著作权的试点地区6%增值税。 三:文化创意: 1.设计服务 2.商标注册权转让服务3.知识产权服务4.广告服务 5.会议展览服务 四:物流辅助1.航空 2.码头 3.货运客运场站 4.打捞救助 5.货代 6.装卸搬运和代理报关服务 7.仓储服务 五:有形动产租赁包括光租 干租 六:鉴证咨询服务1.认证 2.

17、鉴证 3.咨询 (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都可以开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他们没有一般纳税人也可以由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有3%的抵扣) 推荐第4篇:营改增试点工作总结 2023 年 区局营改增试点工作进展及总结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一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改革,区局高度重视,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当作全区国税系统工作中心来抓。区局党组缜密谋划,从严要求,抓好每一阶段、每一项工作的落实。2023 年 5 月 1 日,我区已实现税制平稳转换;2023 年 6 月 1 日,我区营改增纳税人顺利进行纳税申报。 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内容 2023 年 5 月 1 日全面推开的营改增试点包括

18、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4 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 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 6%税率。二是扩大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原营业税优惠政策改革后将平移到增值税,以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二、2023年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树立全面营改增试点信心和决心 区局党组领导多次召开全面营改增专题工作会议,引导教育全区国税干部树立全面营改增试点

19、工作必胜的信心和坚强的决心,确保打赢开好票、报好税和分析好三场战役。 (二)认真做好营改增准备工作,加强领导 区局成立了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下发了 区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任务分解计划表,制定了推行营改增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召开会议,布置工作。按照“每日一调度、每周一推进”,每日召开会议调度当日工作开展情况,每周召开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推进,部署全面营改增试点各阶段推行工作,研究解决推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建立营改增培训、舆情、风险防控等应急预案,切实加强营改增培训、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工作,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 (三)加强干部培训,并组织对纳税人开展业务培训 区局利用休息日和下班时间对全局税干开展轮训,尤其是加强办税服务厅和业务部门税干的业务培训,确保一线税干吃透营改增新政策、熟练金三系统操作。精心组织纳税人培训。分级分类对纳税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利用视频讲解和现场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四大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营改增政策、发票开具政策、纳税申报政策等,确保纳税人开好票、报好税。 (四)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区局研究制定了推行计划,由技术服务单位配合实行对纳税人“培训、告知、售卡、发行、售票”一条龙机制。截止目前,除苏果超市、几户手中卷式票较多单位,全区需推行增值

21、税发票新系统纳税人均已完成推行工作。发行后,即组织服务单位上门安装调试设备,辅导好纳税人熟悉掌握开票系统,积极引导纳税人有序前往办税厅领购增值税发票,确保纳税人按时领到国税发票。 (五)加强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 对 区政务中心国地税办税服务厅进行改造,增设24小时自助办税机,方便纳税人随时办理涉税业务。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办税服务厅设置“网上办税平台体验区”,增配自助办税终端设备,推行网购发票业务,引导纳税人网上购买、代开发票,提前分流办税厅压力。完善大厅服务制度,完善领导值班制、节假日值班制。每日安排领导带班和业务骨干轮流坐班,专程负责为试点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和“营改增”政策咨询服务,全面强化

22、“首问负责制”、“全程服务”等服务制度,加快办税速度,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 (六)加强营改增政策宣传 将营改增工作纳入全年税收宣传计划和税收宣传月重点项目,精心谋划系列宣传活动。重要节点专题报告。在营改增推行之初,通过专门汇报、送阅材料等方式向地方党政领导进行汇报,争取领导支持。日常工作及时报道。对营改增纳税人信息交接确认录入、培训、营改增工作推进会议等工作,第一时间进行信息发布。涉税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通过纳税服务 QQ 群、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营改增政策,及时了解纳税人需求,第一时间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问题。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政策辅导有待进一步深化 营改增试点政策比较复杂,部分纳税

23、人一时难以全面掌握,导致未能正确适用和充分享受一些优惠政策;有的纳税人对增值税抵扣机制不熟悉,对可抵扣进项税的成本费用项目不重视,抵扣凭证取得不充分,尚未按照增值税税制原理和运行机制调整经营模式、改进财务管理,导致税负上升或减税效应未充分体现。这反映出我们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负分析和政策培训辅导还不够深入细致,帮助纳税人取得抵扣、改善管理工作做得还不够,部分税务干部特别是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干部对政策的掌握还不够深不够透,政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纳税服务有待进一步改进 工作中首问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办税服务厅工作量增大,特别是代开发票业务明显增加后,应对举措和信息化处理

24、手段有的还跟不上。国税、地税合作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服务资源有待整合,合力有待释放。 (三)风险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面对虚开发票偷骗税日益突出的问题,部分税务干部在思想认识、措施手段等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有的干部对税收流失风险关注、重视不够。有的税务干部缺乏管理经验,加之一些纳税人基础征管信息不全、不准,对征管薄弱点、风险点不清楚,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此外,营改增后有些企业差额扣除、跨区域预缴等政策加大了管理难度,事中事后管理缺乏有效机制和手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已顺利打赢“开好票”“报好税”“分析好”三场战役,现在进入巩固提升完善管理的关键阶段,区局全体税干将

25、继续发挥从严从细的工作作风,砥砺奋进,聚力前行,扎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聚精会神做好纳税申报 区局将继续落实好税务总局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新20条措施,继续推行局领导值班、业务骨干带班、首问责任、专窗申报、绿色通道等服务制度及兜底责任,确保纳税申报有序平稳运行。 (二) 行稳致远做好税负分析工作 继续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好营改增工作小组的指导协调和模范带头作用,扎实做好营改增运行分析、税负分析和效应分析。对纳税申报表和税负分析测算表的数据进行梳理审核,纠错改偏,发现异常及时整改,确保数据正确无误。 (三) 细致入微做好办税服务厅的运行分析 继续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申报缴

26、税情况进行运行分析,着重了解纳税人代开票、购买发票、办税咨询、网上办税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分析梳理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优化完善工作环节和纳税服务,确保办税服务厅运行顺畅。 (四) 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税收征管 不扣的落实好税收政策,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执行到位、税收管理规定执行到位、纳税服务措施执行到位。继续加强同国土、住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加强国地税合作,联合开展税源摸排,逐步完善房地产业、建筑业项目管理,全面掌握税源分布情况,确保征管到位,税款足额按时入库。 推荐第5篇:“营改增”财务培训课件.12.30 课件目录 一、营改增建筑装饰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筑劳务按照11%的税率

27、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征收率”; 二、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过渡期间有三种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后不能抵扣的七种特殊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事项及应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等事项。 四、营改增后,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可抵扣的项目及税率分别有哪些? 五、运费的抵扣; 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七、公司员工私家车费用在公司报销的相关税收问题; 八、国税金三系统监测专用发票系统的大概流程; 培训大纲 一、营改增建筑装饰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筑劳务按照11%的税率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征收率”。 财

28、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23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

29、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2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

30、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过渡期间有三种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是“营改增”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但建筑材料在”营改增”后才收到并用于”营改增”前未完工的项目,而且“营改增”后才付款给供应商而收到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营改增”前采购的材料已经用于“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营改增”后才支付采购款,而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三是“营改增”之前采购的设备、劳保

31、用品、办公用品并支付款项,但“营改增”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及应转出事项。 (一)、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七种特殊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 国税发2023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

32、2、获得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的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2.2、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 2.3、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因此,建筑企业购买的沙、石料,如果是从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的供应商采购的,则建筑企业只能获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3、购买职工福利用品的

33、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2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规定,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材料和运输费用中含有的进项税金(例如,工地上被小偷偷窃的钢材、水泥) 财税202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 (二)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税202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 (2)项规定第(

34、3)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建筑施工企业自建工程所采购建筑材料所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6、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开发产品,例如商铺、商场、写字楼自己持有经营,以上开发产品所耗用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公司提供的建筑劳务部分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7、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361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35、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基于此规定,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二)、不可抵扣事项: 1、所有明确列入不可抵扣范围的支出业务应取得普通发票,不能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相关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3、发生非正常损失时,相关进项税额和随之发生的运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各单位应加强相

36、关资产的管理,完善相关制度,避免非正常损失的发生。 4、取得合法凭证,但业务内容不属于可抵扣范围,主要有以下项目: 6 4.1、项目部食堂所用的厨具、餐具、水电暖气煤气、用具、菜品、热水器、饮用水设备、纸杯、及为运输厨房用品而发生的运输费; 4. 2、项目工会组织的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物品采购、租赁(场地或车辆租赁)或者慰问费等; 4.3、为项目部员工租赁宿舍及宿舍配套用品、水电暖煤气、物业费; 4.4、自购的周转材料摊销; 4.5、机械使用费中外购设备折旧费、机械操作人员工资及附加费; 4. 6、征地拆迁费及房屋、道路、青苗补偿费; 4.7、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

37、会经费、个人学历教育培训、外聘人员工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4. 8、用于职工福利类的培训费、劳动保护费、水电气暖燃煤费、租赁费、书报费、修理费、广告费、物料消耗、取暖费等不得抵扣;4.9、会议费中外包给酒店、旅行社等单位统一筹办,取得的发票为餐饮或娱乐业发票不得抵扣; 4.10、差旅交通费中机票费、车船费、因公出差的餐费及误餐补助等; 4. 11、通信费中以职工个人名义开具的通讯费发票,为职工发放的移动话费补贴、电话费补贴; 4. 12、车辆使用费中司机安全行车费以及用于集体福利的修理费、油料费等; 7 4. 13、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酒

38、、招待用茶和礼品等; 4. 14、折旧、摊销、排污费、诉讼费; 4. 15、保险费中为员工购买的人身保险不得抵扣; 4. 16、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税金等不得抵扣;4. 17、行政事业性收费; 4. 18、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汇兑损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5、其他不可抵扣事项: 5.1、不能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项目; 5. 2、取得合法凭证,未在规定180日内进行认证;5.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可抵扣情形。 (三)、需要做进项转出的事项: 1、上述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服务,事后改变用途(发生

39、上述第二条不可抵扣情形)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 2、因进货退回或者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3、管理要点:在发生进项税转出事项时应按照的规定逐级审批,做好台帐登记。 四、营改增后,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就取得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具体的项目及税率分别如 8 下: 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能否实现税负降低,一是要看税务筹划能力,二是项目部是否执行到位,接下来我们看看项目部的增值税抵扣要点。 (一)、发票要求: 1、原则上我公司应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

40、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2、业务经办人员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当天内连同其他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 3、收到的发票名称应为营业执照单位全称,内容应完整,属于外地项目的,应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省、县(市)区及*项目,打印要清晰,且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4、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不可折叠,不能污损,密码区不能出格、压线,盖章不能压住发票金额。 (二)、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项目: 【原材料】 材料采购成本一般包含: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不同的材料税率也不同,如下例子。 管理要

41、点: 发票的开具分“一票制”及“两票制”;尽量按“两票制”取得发票。所谓“一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合计金额向建筑企业提供一张货物销售发票,税率统一为17%;所谓“两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向建筑企业分别提供货物销售和交通运输两张发票,税率分别为货物17%、运费11%。 【周转材料】 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中可多次使用的材料、钢模板、木模板、竹胶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进项抵扣税率: (1)、自购周转材料:17%; (2)、外租周转材料:17%; (3)、为取得周转材料所发生的运费:11%。 管理要点: (1)、项目使用的周转材料,由我公司统一购买、

42、统一签订合同、统一付款、统一管理,后期有独立核算的分、子公司,可以经营租赁方式调配给各分、子公司使用。 (2)、各项目周转材料应获取增值税抵扣凭证。 【临时设施】 10 临时设施包括: (1)、临时性建筑:包括办公室、作业棚、材料库、配套建筑设施、项目部或工区驻地、混凝土拌合站、制梁场、铺轨基地、钢筋加工厂、模板加工厂等; (2)、临时水管线:包括给排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 (3)、临时道路:包括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路、临时道路; (4)、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用地、临时电力设施等)。 进项抵扣税率: (1)、按照建筑劳务签订合同:税率为11%; (2)、如分别签订材料购销合同与劳务分

43、包合同的:材料17%、分包11%;如劳务分包采用清包工方式,对方选择简易计税,则税率3%,注意合同比价。 管理要点: 临时设施应严格按照合同预算进行控制。 【人工费】 管理要点: 11 原则上选择具有专业建筑资质、建筑劳务资质及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禁止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 包清工,对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税率3%,注意合同比价。 【机械租赁】 指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独立核算的单位租用的施工机械(如吊车、挖机、装载机、塔吊、电梯、运输车辆等),包含设备进出场费、燃料费、修理费。 进项抵扣税率: 分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税率统一为17%。 管理要点: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包含租赁机械的名称

44、、型号、租赁价格、租赁起止时间、出租方名称、收款账号等信息; 【专业分包】 总承包方将所承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主要形式体现为包工包料,总包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 进项抵扣税率: 建筑服务业为11%. 管理要点: (1)、专业分包的价款在计算预缴增值税时可以从总包价款中扣除; (2)、总、分包双方应签订分包合同,交财务部门进行备案。 【差旅费-住宿费】 12 核算员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所发生的住宿费。 进项抵扣税率: (1)、住宿费用:6%; (2)、旅客运输服务,即机票费、车船费等:不得抵扣; (3)、餐饮服务,即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餐费等:不得抵扣。 管理要点: (1)、实行定点接待的单位,与酒店签订定点合作协议,按月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 (2)、职工零星出差,也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办公费】 办公费指购买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与电脑、传真机和复印机相关耗材(如墨盒、存储介质、配件、复印纸等)等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17%。 【通讯费】 公司各种通讯工具发生的话费及服务费、电话初装费、网络费等,如:公司统一托收的办公电话费、IP电话费、会议电视费、传真费等。包含办公电话费、传真收发费、网络使用费、邮寄费。 进项税率: (1)、办公电话费、网络使用、维护费、传真收发费: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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