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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永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文本(2016 年修订版) (送 审 稿)永 顺 县 人 民 政 府二 一 六 年 六 月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附表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前前 言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发挥着龙头作用。永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实施以
2、来,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强依法用地意识等方面的成效尤为显著。然而,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落实这些新要求,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7 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6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永顺县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编制永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6 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划)。永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依据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
3、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基于永顺县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的新形势和新背景,从严格保护耕地、合理引导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出发,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维护土地生态安全,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有效措施,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按照“四个全面”的总体要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根据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4、抓住“新型城镇化”、 “武陵山区扶贫”等重要战略机遇,结合永顺县“十三五”规划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乡信息化、服务业现代化、民生事业均等化“六大建设”,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第二节 规划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原则坚持从保障粮食、经济、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积极推进土地整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集约利用土地原则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
5、核心,合理控制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统筹发展原则根据永顺县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整合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四、促进生态建设原则立足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倡导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的土地利用模式,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五、加强宏观调控原则加强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三节 规划期限与范围规划以 2005 年为基期年,2016 年为修改年,2020 年为目标年。规划范围为永顺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总面积.
6、15 公顷。第二章第二章 区域概况区域概况第一节 地理区位概况永顺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北部。西与龙山县邻接,北枕桑植县境,东与张家界永定区、怀化市沅陵县接界,南与古丈县、保靖县毗邻。地理坐标为东经 10935001102325,北纬 284153292620。境内交通运输方便,地理位置较为优越,G209 纵贯南北,S306 横穿东西,同时还有 S229、S230。张花高速、龙永高速已经建成通车,其连接线与永顺县城相接。焦柳铁路横穿永顺县东南面,还有即将建设的张吉怀高铁和黔张常高铁。第二节 自然环境概况全县以中山、中低山地貌为主,兼有山原、丘陵、岗地、平原多种类型,交错分布。
7、县域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境内水资源丰富,地表水域广,全县共有河溪 300 多条,年平均径流总量为 87.58 亿立方米。河流落差大,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 36.98 万千瓦时。矿产和旅游资源丰富。矿产类型主要包括能源、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分散元素及非金属矿产 5 类,旅游资源包括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老司城遗址、小溪自然保护区等在内的诸多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第三节 经济社会概况2014 年全县总人口 54.07 万人,其中常住人口 44.14 万人,城镇人口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15.40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 34.90%。2014 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
8、为 51.0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4.25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13.77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23.01 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 27.9226.9845.10。全年完成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47.43 亿元,在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社会日益进步,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2014 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683 元,比上年增加增长 8.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906 元,比上年增长 12.5%。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2014 年末,永顺县土地总面积为.15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8 公顷,占土地总面
9、积的 90.79%;建设用地面积 10431.2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74%;其他土地面积 24673.6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47%。具体见表 3-1。表表 3-1 永永顺县顺县 2014 年土地利用年土地利用现现状表状表1单位:公顷、%地类面积占全县比例总计.15100.00 合计.1890.79耕地39833.6810.45 园地8597.522.26 林地.7175.69 农用地其他农用地9144.272.40合计10431.282.74小计8509.382.23 城市00.00 城镇用地880.280.23 农村居民点7343.231.93 城乡建设用地采矿及其他独立
10、建设用地285.870.07 交通水利用地1852.560.49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69.340.02 合计24673.696.47水域4935.871.29 其他土地自然保留地19737.825.18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征一、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以农用地为主受地形、地貌及自然条件的影响,永顺县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农用地是县域土地利用的主要类型,占土地总面积的 90.66%,农用地中又以耕地和林地为主,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 10.45%、75.69%。二、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耕地后备资源有限1 说明:为了跟规划数据的可比性,此处将水库水面面积(511.89 公顷)计入其他农用地进行统计精选优质文档-倾
11、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2014 年,永顺县土地开发利用率达到 93.53%,土地垦殖率为 10.45%,垦殖率较低,其他土地中扣除河流、滩涂和裸地等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功能的用地外,实际可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有限,且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开发整治难度越来越大。三、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比重较高,布局零散全县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为主要用地类型,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86.29%,受地形地貌和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等因素影响,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零散。四、土地利用与区域经济增长相关性较强全县土地利用与区域经济增长在数量和空间分布上均呈现出较强的相关性。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工
12、矿建设用地呈上升趋势。从空间上来看,县城以及周边乡镇地区人口集聚、经济增长较快,城镇工矿用地比重较大,建设用地动态变化度也相对较高。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土地供需矛盾突出未来几年是永顺县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加速发展期,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上“十三五”期间省市重点项目的陆续实施,建设用地的需求将快速增长,不可避免的会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 “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矛盾会愈发突出。二、城乡建设用地缺乏统筹,二元用地结构问题突出。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县城镇建设用地呈快速增长趋势,但农村居民点缩减速度明显低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速度,200620
13、14 年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不降反而增加 76.89 公顷,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2014 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1166.15 公顷,单位城镇工矿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为 315.35 万元/公顷,低于全州平均水平 357.89 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利用效益有待提高。全县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 255.55 平方米,远高于国家 140 平方米/人的规划上限,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低。四、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压力较大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规模日益扩大,人口不断增加,生活、工业污水与日俱增;同时由于乡镇企业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医用、农用垃圾
14、综合利用率、处置率较低,对土地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危害,生态资源和水体环境保护面临较大压力。第四节 土地利用潜力一、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潜力通过潜力测算,全县通过土地整治可补充耕地 3065.18 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 1146.19 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潜力 430.72 公顷,土地复垦新增耕地潜力 199.08 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潜力 1289.19 公顷。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通过潜力测算,全县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 88.09 公顷,独立工矿用地集约利用潜力 42.18 公顷,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潜力 725.82 公顷,
15、合计856.09 公顷。第四章第四章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战略战略与目标与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背景与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武陵山区扶贫开发、湖南省“一带一部”战略实施、区域交通条件改善等为主要背景,基于永顺县城市功能、产业功能定位,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以建设 “生态宜居城市”为契机,以“精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重点,以节约与集约用地为核心,以优化结构、整合空间、分区引导为手段,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为建设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生态安全、环境宜居的永顺提供用地保障。第二节 土地利
16、用战略重点一、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发展,加强重点城镇、重点集镇的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缩减相挂钩,促进城乡居民点网络体系的协调与完善;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用地,完善基础设施网络,确保各项设施的高效优质供应。二、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坚持以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补偿的法定义务,在保护自然生态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区内耕地补充潜力。三、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引导资源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按
17、照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正确处理地区之间的土地利用关系,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划分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合理配置,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缩小区域、城乡发展差距。四、统筹增量与存量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坚持各业用地走内涵与外延相结合、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平和效益。五、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从环境功能区域协调性原则出发,实
18、现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分区管制,制定分区管制规则,对土地开发利用行为进行环境约束。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增强区域防洪能力。强调土地规划中生态环境的高标准设计和建设,注重土地生态基础设施和生态景观建设,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垃圾污染,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第三节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一、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人口总规模2014 年全县总人口为 54.07 万人,2020 年达到 56.88 万人。(二)地区生产总值2014 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为 51.02 亿元,2020 年为 90.38 亿元。(三)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14 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 9435
19、元,2020 年为 15890 元。(四)城镇化水平2014 年城镇人口为 15.40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 34.89%;2020 年,城镇人口为 22.72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 39.94%。二、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2014 年全县耕地面积为 39833.68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38149 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2187.10 公顷。三、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到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0878.63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8666.64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2666.19 公顷以内,中心城区城镇建
20、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199.68 公顷以内。四、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划期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3110.31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2179.33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1108.06 公顷以内。五、土地整治目标规划期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 1298.47 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 721.53 公顷,通过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184.06 公顷,通过其他土地开发补充耕地 392.88 公顷。六、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到 2020 年,具有改善生态环境作用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自然保留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85%,林地覆盖
21、率不低于 75%。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七、土地利用效益目标土地利用率由 2014 年的 93.53%提高到 2020 年的 93.64%;土地产出率由2014 年的 133.85 万元/平方公里提高至 2020 年提高到 237.10 万元/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95 平方米/人以内。第五章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 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安排耕地、园地、林地等各类用地。2014 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1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0.79%; 2020 年为.0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
22、0.78%,比 2014 年减少 35.13 公顷。一、耕 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为平台,推进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确保永顺县耕地保有量目标得以实现。2014 年全县耕地面积为 39833.6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45%;到 2020年耕地面积为 39292.1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31%,比 2014 年减少 541.51公顷。二、园 地加大科技投入,挖掘现有园地的生产潜力。调整园地生产布局,引导园地向条件适宜的低丘缓坡地集中发展。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推进特色园地的规模化和基地化发展。2014 年全县园地面积为 8
23、597.5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26%;到 2020年园地面积为 8137.0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13%,比 2014 年减少 460.45公顷。三、林 地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重点保护和建设猛洞河、灵溪河、主要铁路、公路沿线防护林地。建设高标准绿色通道、防护林体系、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2014 年全县林地面积为.7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5.69%;到 2020 年林地面积为.9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5.97%,比 2014 年增加 1084.21 公顷。四、其他农用地保障用于
24、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必需的其他农用地面积。加强生态养猪场等畜禽养殖用地规划,坚持区域化布局,推进标准化管理。2014 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9144.2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40%;到2020 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9026.8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37%,比 2014 年减少 117.38 公顷。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第二节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围绕实现人口与建设用地协调增长,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优先确保重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保障县
25、域经济发展必需的城镇及独立建设用地;结合农业现代化建设要求,满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必需的村镇建设用地需求。2014 年建设用地为 10431.2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74%;到 2020 年建设用地为 10878.6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85%,比 2014 年增加 447.35 公顷。一、城镇用地2014 年城镇用地面积为 880.2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3%;到 2020 年城镇用地面积为 2208.2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58%,比 2014 年增加1327.94 公顷。二、农村居民点用地2014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 7343.23 公顷,占土地总
26、面积的 1.93%;到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 6000.4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57%,比 2014年减少 1342.78 公顷。三、采矿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14 年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 285.8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到 2020 年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 457.9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12%,比 2014 年增加 172.10 公顷。四、交通水利用地2014 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 1852.5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49%; 到2020 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 2179.3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57%,比 2014年增加
27、 326.78 公顷。五、其他建设用地2014 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 69.3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02%; 到2020 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 32.6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1%,比 2014 年减少 36.69 公顷。第三节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土地。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未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2014 年其他土地面积为 24673.6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47%;到 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 24261.4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36%,比 2014 年减
28、少412.22 公顷。一、水域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2014 年,水域面积 4935.8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74%;到 2020 年水域面积保持 2014 年面积不变。二、自然保留地2014 年,自然保留地面积 19737.8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18%;到 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 19325.6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07%,较 2014 年减少412.22 公顷。第六章第六章 土地利用布局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优化第一节 农用地布局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根据各乡镇特点,优化农用地布局,提高农用地产出效率,形成永顺县
29、域的农用地保护体系。全县耕地主要分布在中南部丘岗地区域,主要集中在颗砂乡、芙蓉镇、石堤镇、塔卧镇、松柏镇等乡镇。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减少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基本农田,将部分低等别、质量较差、田面坡度大于 25、生态脆弱区、区位偏僻、不易管理、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调出。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镇工矿、集镇村庄周围的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全县园地以果园、茶园为主。其中,果园主要分布在灵溪镇、长官镇等乡镇;茶园主要分布在松柏镇和车坪乡等乡镇。全
30、县林地主要分布在县域东南部和北部区域,包括小溪乡、万民乡、盐井乡等乡镇。第二节 城镇用地布局以“灵溪、芙蓉镇”为核心,大力发展重点镇、积极发展一般镇,依托交通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网络体系,形成职能等级合理、结构布局优化的城镇空间体系,按照“灵溪、芙蓉双核辐射发展、特色中心城镇带动发展、其他城镇同步推进”的总体构架,遵循“城在山中,水在城中,山水相宜”的绿色发展理念,构建全县新型城镇化体系,优先保障重点城镇、重点轴带的用地需求。到 2020 年,全县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 2208.22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1539.40 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 778.02
31、公顷以内。“双核”包括灵溪镇、芙蓉镇,到 2020 年,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 1687.08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1250.92 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 402.82公顷以内。重点镇包括石堤镇、塔卧镇、万坪镇和永茂镇 4 个建制镇,到 2020 年,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 323.17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182.40 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 147.58 公顷以内。一般镇包括泽家镇、青坪镇、砂坝镇、长官镇、首车镇和松柏镇,到 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 197.97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106.08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 57.45 公顷以内。表
32、表 6-1 2006-2020 年城年城镇镇用地控制表用地控制表 单位:公顷2006-2020 年类别2020 年面积新增面积其中占用耕地总计2208.221539.4778.02双核小计1687.081250.92572.99灵溪镇1199.68862.28402.82芙蓉镇487.4388.64170.17小计323.17182.4147.58石堤镇94.0650.2739.16塔卧镇33.7718.5315.95万坪镇138.3578.9766.32重点镇永茂镇56.9934.6326.15小计197.97106.0857.45泽家镇31.2315.278.48青坪镇24.5713.58
33、6.27砂坝镇43.9622.6814.47长官镇23.6815.149.28首车镇30.8719.328.24一般镇松柏镇43.6620.0910.71小计000西岐乡000两岔乡000对山乡000高坪乡000回龙乡000小溪乡000朗溪乡000润雅乡000车坪乡000万民乡000毛坝乡000盐井乡000集镇颗砂乡000第三节 独立工矿用地布局全县新增独立工矿用地主要用于满足选址有特殊要求,不宜在城镇或村镇内布置的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的需求。规划期内适量安排已有独立工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矿用地中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的项目改扩建用地。重点保障符合单独选址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
34、如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的用地需求。到 2020 年,全县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控制在 457.97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182.23 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 19.01 公顷以内。第四节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按照村镇建设用地相对集中、撤并零星户的原则,将农村居民点划分为集镇、中心居民点和基层居民点三个层次。以示范村为典型,以城镇、集镇和中心居民点为重点,以基层居民点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城镇、集镇、中心居民点和基层居民点集中,形成层次鲜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农村居民点布局体系。到 2020 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 6000.45 公顷以内,其中新
35、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861.97 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 106.71 公顷以内。第五节 交通水利用地布局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各类基础设施用地配置,着力提升现有设施等级,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规划重点交通项目 16 个。其中铁路项目 3 个,包括张吉怀高铁、黔张常高铁和永顺至秀山铁路;高速公路项目 2 个,包括永顺至沅陵高速公路和永顺至桑植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项目 11 个,包括 S256 龙寨杉木至县城公路、S252永茂至芙蓉镇公路、S314、S304 永顺县城绕城线、永顺县城至高铁站连接线等。规划重点水
36、利项目 47 个,其中水库项目 27 个,包括龙洛湖水库、保竹水库和冲湾水库等;水电站项目 20 个,包括五码头水电站、贺虎溪水电站、杨家湾水电站等。到 2020 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控制在 2179.34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830.58 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 203.23 公顷以内。第六节 其他建设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全县安排若云书院、五通街、关帝庙等风景旅游设施用地以及福佑山公墓,主要布局在灵溪镇。到 2020 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 32.65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30.21 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 1.09 公顷以内。第七节 生态用地布局维护和改善
37、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根据永顺县地貌特色,基于景观生态学“基质斑块廊道”结构模式,分析生态敏感性,构建县域生态安全网络。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一、保护重要生态节点重点保护小溪国家自然保护区、不二门森林公园、松柏水库、杉木河、猛洞河等山地、水体及其周边生态环境,加强城镇规划区内公共绿地系统建设,为生态网络的构建提供节点功能。二、构筑生态廊道在猛洞河、灵溪河等主要河流沿岸建立河道防护带,在G209、S230、S229、张花、龙永、永吉高速公路、张吉怀铁路、黔张常等交通干道沿线设立绿色隔离带,形成生态廊道,提高区域整体生态景观的连通性,缓和人为干扰对生态环境的
38、破坏。在永顺县饮用水源保护区两岸构筑绿色防护带,遏制两岸水土流失,严控建筑垃圾等污染物侵占河床。三、形成山田镶嵌的生态斑块格局统筹规划,充分发挥耕地、林地、园地的生态功能,积极保护基本农田生态绿化系统。第七章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分区与用途管制第一节土地用途区的划分根据土地利用的主导用途、限制条件,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将永顺县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7 个土地用途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将集中连片、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良好、面积在 5 公顷以上的现有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新增的优质耕
39、地及上述耕地范围内的其他零星土地,为基本农田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和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 38777.19 公顷。二、一般农地区将面积在 5 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及独立工矿区外的现有耕地、园地、宜园后备土地资源,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和园地及上述范围内的其他零星土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划入一般农地区。全县划定一般农地区面积 15656.79 公顷。三、城镇建设用地区将面积在 5 公顷以上,现有城镇用地及规划期间新增城镇用地划入城镇建设用地区
40、。全县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 2212.87 公顷。四、村镇建设用地区将面积在 5 公顷以上,重点发展的村庄现状及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划入村镇建设用地区。全县划定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 5951.23 公顷。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五、独立工矿区将面积在 5 公顷以上,独立于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划入独立工矿区。全县划定独立工矿区面积 452.45 公顷。六、林业用地区将面积在 25 公顷以上,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及独立工矿区外,现有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宜林后备土地资源及上述范围内的其他零星土地划入林业用地区
41、。全县划定林业用地区面积.41 公顷。七、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将面积在 25 公顷以上,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自然和人文景观、遗迹等保护区域划入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全县划定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9436.42 公顷。主要包括小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及重要的河湖水域湿地及林地。八、风景旅游用地区将面积在 5 公顷以上的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及内部交通、通讯用地、水、电、热、气、环境、防灾设施用地等划入风景旅游用地区。全县划定风景旅游用地区土地面积 2767 公顷,主要包括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周边区域。九、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将面积在 25 公顷
42、以上的河湖及蓄滞洪区、滨海防患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划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全县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 3883.58 公顷,主要分布在万坪镇、两岔乡和松柏镇。第二节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则为限制不合理的土地开发利用行为,保障规划确定的用途区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各用途区管制规则。各用途区内土地利用必须严格遵循管制规则。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鼓励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通过整理、复垦调整为基本农田。区内确实不能通过整理、复垦调整为基本农田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可保留
43、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类型的农用地,但仍依照本区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除外);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严禁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者“设施农业”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发;严禁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严禁擅自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变基本农田区位。符合法定条件,确
44、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二、一般农地区区内土地主要为一般农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鼓励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擅自将区内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进行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基础设施项目除外)。三、城镇建设用地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鼓励区内建设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
45、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严禁荒芜。四、村镇建设用地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建设。鼓励区内建设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土地使用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严禁荒芜。五、独立工矿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居民点外原有企业发展用地及规划的企业发展用地。鼓励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及时复垦;鼓励区内建设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严禁荒芜。六、林业用地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46、用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持自然生态平衡。鼓励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农用地。区内确实不能调整为林地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擅自将区内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严禁占用区内林地、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基础设施项目除外);严禁以开垦耕地等名义,毁坏生态公益林,破坏生态环境。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七、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
47、划。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八、风景旅游用地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九、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
48、,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第八章第八章 加强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加强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按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求,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努力提高永顺县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第一节 严格耕地保护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的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建设项目
49、选址和用地的评价和论证,建设项目选址必须把占用耕地作为比选的重要因素。到 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1108.06 公顷以内。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二、切实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占多少,补多少,先补后占”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湖南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确保全县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到 2020 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 1298.47 公顷。三、合理引导农用地结构
50、调整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粮食、油料、果蔬、苗木等优势产业,重点保障优势产业对农产品生产用地的需求。确保农业结构调整不破坏土地耕作层,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据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一、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在已完成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的易被占用的地力等级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以上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现状非耕地、坡度大于 25 度、零散破碎、质量等级较差的耕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