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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卫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休戚相关,事关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党和国家一向十分重视,2002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正式颁布实施后,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随州市卫生监督局以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为契机,积极向各级领导作好汇报,在强化培训、组织宣传的基础上,以有毒有害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为突破口,每年对市属和区辖重点职业危害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但收效不大,主要原因是执法环境欠佳。 1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 1.1对实际工作,领导重视不够政府重视主要表现在纸上,口头上,而实际行动却不尽然,大打折扣。全国职业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强调:各级政府
2、、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要带着朴素的工人阶级感情,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和专项整治工作,决不能以牺牲劳动者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对那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该查处的查处,该关闭的要关闭,如水泥厂、化工厂污染严重,严重损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就是要关停一批。与此同时,市政府根据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专门制定了随州市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高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公布了办公地点和举报电话,还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为职业病防治法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然而,我们对企业进行职业卫生监督却难上加难,主要是政府为
3、了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制定了无干扰日制度,每月125日为企业全力生产时间,任何部门不得随意进入从事相关工作,25日后要凭“改善经济环境办公室”的“准检证”方可对企业进行常规监督检查,而且对政府的重点保护企业实行费用限额。2004年,政府下达文件只许对几个企业收取不足千元的职业卫生监督费用,主要是对一线劳动者予以健康体检,补偿提供服务后的支出。 1.2主管部门对职业卫生监督欠支持几年来,我市职业卫生监督要开展一项活动,只能是象征性的,不象食品卫生,一说就全员上阵,全员操办,有声势、有效果。职业病防治法出台后,要对用人单位的领导进行培训,单位不给钱,要从受者手中收,试想用人单位本来就不乐意参加,要
4、交钱就更反感,结果只能是培训失败。进厂矿宣传和工作,主要领导除陪同省检查组到过企业外,均由人微言轻的卫生监督员落实,往往吃上“闭门羹”。职业卫生工作人员配备固定1人,工作时抽调人员协助,吃力不讨好的事大家都躲都让。再者随州市卫生监督局被市政府定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无经费、人员少、级别低,即使业务主管部门想支持也力不从心。 1.3用人单位法制意识淡薄,对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不配合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特别是当前生产经营模式、劳动用工制度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后,一些企业往往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职业危害
5、控制,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劳动者健康防护重视不够,有的甚至置于脑后。更有黑心业主将出现问题的职业病病人进行轮换或解聘,对劳动者缺乏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规定知之甚少或一无所知,因就业和再就业困难,担忧被查出职业病或向业主提出劳动保护要丢掉饭碗,而不敢与业主争取正当的职业卫生保护。还有一些企业因为改制处于半停产状态,劳动者和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有的企业划块经营,真正的法人代表只坐收租金,其他事故不闻不问,造成了职业卫生执法难,监督难的局面。 2对策 尽管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举步维艰,但我们职业卫生工作者本着一颗良心、一个决心、一腔热心积极努力,克难奋进,也作
6、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2.1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摸清职业危害现状我们挤出有限资金在随州日报上刊登了贯彻市卫生局长答记者问和关于对全市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申报的公告,请示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市区重点职业危害企业负责人会议并对所有涉毒涉害企业下发申报通知和督促企业如实申报登记,基本搞清了全市职业危害的初步现状,对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企事业单位现场进行职业危害申报,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落实了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 2.2维护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对一线工人进行健康体检在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过程中,我们把劳动者的健康放在第1位,经过多次上门,反复宣传,职业危害较严重的用人单位在现有的条件下,组织一线工
7、人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劳动健康监护工作。根据体检结果,督促用人单位调整少数工人的岗位和配发防护用品,改善作业环境。同时我们还会同律师为1名在外打工妹因职业中毒死亡追讨经济损失10万多元,为1名本地企业工人因高热中毒讨回诊断治疗权利。以此提高企业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2.3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处罚违法企业通过广泛宣传和深入企业监督,我们发现一些企业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的行为比较严重,在市卫生局的重视下,组织力量对重点企业进行集中整治,不同程度的对违法企业责令限期整改12家。其中,对不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不接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防护档案,且作业场所条件恶劣的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按程序进行了处罚。该集体企业生产环境差,工人作业接触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多次通知和上门服务均不理睬,经过调查予以立案、合议,并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企业负责人才引起重视,便托熟人找领导从中调解,缴纳了几千元罚款,并履行了组织工人体检和接受卫生监测等义务。 以上尝试是在职业病防治法的指导下进行的,只是初步的简单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今后还必须严格履行监督管理的责任,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深入扎实地做好各项事情,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服务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