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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加强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加强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 调查与思考 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社会救助是最基本也是最基础的制度。我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较多,加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现状 我县是山区贫困县,社会救助任务繁重。到2023年底,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的贫困人口就达35230人。从2023年以来,我县围绕贫困人口“三难”(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通过努力已初步建立了一个以低保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
2、、社会互助为补充,覆盖城乡、形式有别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工作整体运作情况良好,基本达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目标,较好地发挥了“兜底”保障的功能。由于工作成效明显,从2023年至2023年我县社会救助工作连续7年被评为全市或全省先进(其中2023年至2023年连续4年评为全省社会救助先进县),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构建幸福安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城乡低保保障有力。我县从1998年实施城市低保,2023年实施农村低保,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1998年的91元/人月提高到目前的30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23年的70元/人月提高到130元/人月;全县城市
3、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由1998年的35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1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 1 差由2023年的25.3元提高到目前的90.1元,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当前,全县享受低保人数已达到18099人(其中城市低保4776人,农村低保13323 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9 %,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预计今年下拨低保救助资金约2591万元。 (二)农村敬老院管理规范。目前,全县享受五保供养人数已达2666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535人,月供养标准130元;集中供养对象2131人,月供养标准200元,年下拨五保供养资金594.9万元。2023年以来,投资1800多万元,完成了全县17个乡镇
4、敬老院新建和改建任务,实施了基本的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18个乡镇敬老院统一配备了床、桌、椅、柜等基本生活设施、下拨专项工作经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实施管理,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了新农合资助和医疗救助范围,吃、穿、住、医、葬基本达到了“五保”要求。 (三)医疗救助更加便捷。全面推行了“八位一体,同步结算”医疗救助新模式实施参(合)保、门诊、住院、大病、特殊(优惠)、应急、关怀、慈善等8种不同的医疗救助方式,执行不同的救助额封顶线;为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县级医院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全面开通了医疗救助同步结算(“一站式”服务)业务,极大地方便了救助对象就医、就诊,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逐年得以提高,仅去年1月
5、至今年7月全县累计救助对象2348人,下拨医疗救助金额693.3万元。 (四)住房救助成效明显。自2023年我县实施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农村贫困群众住房救助(危旧房改造资助)项目至今,全县累计投入各类住房救助资金5807万元,解决城乡贫困群体住 房困难对象3425户13706人,其中建设廉租房438套,经济适用房108 套,资助农村贫困户新建和维修住房2879栋。2023年以来,民政口每年约安排100户,每户资助11.5万元,为常补对象无房户、危房户等营造了一个安居之所。 (五)临时救助日趋完善。2023年10月县政府出台了安远县城乡贫困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县的临时救助制度日趋完
6、善。2023年以来全县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 982人,支付临时救助资金115万元。体现了“救急救难”,把“低保边缘户”和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十分困难的城乡低保户以及其它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体纳入救助范围。 (六)社会互助机制逐步形成。通过开展每年一次的慈善救助“一日捐”,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捐款捐物对困难群众进行临时救助活动,同时,建立部门对口帮扶、党员干部结对救助、春节慰问救助等方式,全县已形成系列化的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送温暖机制,有效地缓解了专项救助资金不足的矛盾。 二、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目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救
7、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救助标准偏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社会救助总体水平仍然偏低。二是救助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城乡低保设置的“门槛”相对较高,当前纳入低保的对象绝大多数属城乡绝对贫困人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天灾人祸家庭),还有部分相对贫困人口未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家庭收入核算机制不够健全,手段单一, 隐性收入及财产状况难以测算,对准确界定救助对象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有待加强。目前,在实践中实施的生活救助、生产救助、就业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救助、结对救助、舆论救助、慈善救助等各专项救助,存在着单一性、临时性、分散多头、既有
8、重复又有遗漏等弊端,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还不够完善,部门之间也存在职责不清,配合不够,难以形成合力,影响了救助资源综合效能的发挥。 (三)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我县社会救助资金主要依靠向上级争取,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地方财力有限,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不足。随着社会救助项目的增加、社会救助覆盖面的扩大、救助标准的提高,资金缺口将逐步增大。 (四)基层工作基础薄弱。全县乡镇民政所(含社会救助所)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普遍工作人员只有1人且兼职,村(居)委会缺乏相应工作人员,基层专项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无人办事、无钱办事”现象突出,救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被动局面。 三、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9、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思想观念,整合救助资源,加快制度创新,协调城乡发展,才能建立起功能完善、衔接配套、和谐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一)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要重点抓好三项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一是建立完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规定城乡低保标准将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适度提高;二是建 立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规定当地月同比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补贴,缓解因物价上涨造成救助水平下降的矛盾。三是完善家庭收入核算部门联动机制。尽快设立县居
10、民收入核对中心,通过组建专业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实施跨系统、跨行业居民收入核对、信息资源共享,解决隐性财产、收入核算难、救助对象界定不准确等问题,有效促进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公正、有序开展。 (二)理顺管理体制,杜绝各自为战。进一步理顺社会救助工作“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一口向下”的社会救助运行模式,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和资金,解决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现象。确立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工作的主导地位,同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局性的社会救助工作,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 (三)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应逐
11、步加大财政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投入。对于经常性救助项目,比如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应结合财力和民生工程规定的指标要求,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资金配套比例,实行刚性约束。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拓宽救助资金的筹措渠道,多渠道、多层次筹集社会救助资金。要确保工作经费的落实,解决好有钱办事的问题。 (四)加强网络建设,提升救助水平。加强乡镇民政所建设,配齐配强乡镇民政干部,要保证每个乡镇民政所至少有2人专职 从事社会救助工作;强化村(居)委会社会救助协会管员队伍建设,各乡镇要效仿欣山镇社区居委会设低保专干的成功做法,由村(居)干部兼任或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解决村(居)级社会救助协管员;加强基层工
12、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基础支持,通过协管员入户调查、群众自治组织集体评议、张榜公示,确保救助对象有进有出、救助金额有增有减,救助资金真正保障最需要的困难群体,使我县社会救助事业成为真正的“阳光事业、公平事业、和谐事业”。 加强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全文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调研思考 对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推进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调查和思考 社会化慈善救助体系建设的思考(优秀) 关于推进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思考 对残疾人救助体系的调查与思考 郑州市社会救助体系的现状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