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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县政协xxxx年工作要点安排,3月21日,在副主席严维民率领下,法制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分别到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定城镇信访接待中心和县信访接待大厅开展信访工作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我县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紧紧围绕“把事解决,把人留住”的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畅通信访渠道、化解信访积案、创新信访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确保了我县信访维稳形势总体平稳可控,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
2、任务。全县发生群众上访514批2286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7.4%和38.7%。其中集体上访56批759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1.3%和32.8%;进京访11批16人次,分别下降31.3%和25%;赴省访89批179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6%和6.2%;去市访16批28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5%,人次下降73.3%;来县访398批2063人次,同比分别下降49.7%和13%。县信访局共收到来信248件,同比下降6.4%。其中市级以上交办信件96件,同比上升97.4%,已办结93件;县领导交办3件,全部办结;市信访局转送56件,已办结44件;自收信件2件,已办结。县党政领导阅批来信率76%,初信办结
3、率95%。 二、主要做法 我县信访工作已连续6年获全市先进单位称号,成效明显,成绩喜人,但也确实来之不易。尤其是xxxx3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所造成的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大量“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的信访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信访局与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一是领导重视,扎实推进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去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下,我县实行分类接访、定期公告、预约接访、律师陪访、联合接访、
4、跟踪督办等制度,突出做好县领导接访由乡镇书记和县直有关部门领导上行参与陪访、乡镇领导接访由村支书上行参与陪访,建立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结合“五级书记大走访”和“五个一万”活动,全面梳理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建立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隐患1175件,化解1120件,化解率达95.3%。三是抓住难点,着力搞好信访积案化解。对上级交办的23件积案落实县领导“包案”;对“钉子案”、“骨头案”和“三跨三分离”等疑难复杂案件加大处置力度。23件积案,已化解21件,息诉罢访21件。四是维护稳定,全力做好特殊时期信访维稳工作。在党的十八届三
5、中全会,全国“两会”以及省、市、县党代会、“两会”期间,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及时预测预警,切实把矛盾化解、源头防范工作做在前面,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落实党政领导亲自包案,实行“五包”,尽最大努力将人员吸附在本级,稳控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五是健全网络,全面推动基层信访体系建设。按照“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制度机制保障办事”的要求,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目标,量化任务,全县22个乡镇,同步实施,共同推进,全面建成乡镇“一站两中心”,受到了副省长方春明和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存在问题 xxxx3年以来,我县信访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
6、高。少数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在全党工作大局中的地位认识不高,摆不正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群众观念不强,对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深入的研究,不出事盲目乐观,高枕无忧,出了事则束手无策,怨天尤人;有的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采取“哄、拦、卡、压”的方法,把政府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少数群众思想观念上有误区,有的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有关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有的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多邀几个人、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有的信“闹”不信“理”,无论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有
7、的信“访”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涉诉问题,也要找党委、政府上访解决。二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有待提高。少数干部解决问题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有的接访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推诿、扯皮的态度,激起众怒;有的干部摆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问题不能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对立;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及时报送信息,也不采取措施,任由群众上访、再访、越级访。三是工作措施不够扎实,有的地方社会稳定预测预警机制不够健全,少数干部对部分苗头性信访动
8、态不能及时发现;有的地方维护社会稳定力量整合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在处理重大问题时各方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有的地方和单位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畅通和拓展群众诉求渠道,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及时倾听群众呼声等方面有待加强。 四、工作建议 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各种利益格局进一步调整,群众信访量居高不下的形势不可能在短期内发生根本性变化,一些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彻底清除。为了巩固和发展我县信访工作形势,建议如下: (一)高度重视,创新信访工作思路。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性,正确认识改革发
9、展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和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更加自觉地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各类矛盾的根本措施,把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扭转信访工作“兵来将挡,水来土屯”的消极被动局面,克服畏难消极情绪,主动改进工作方法,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长此以往,方可从根本上扭转信访工作局势。 (二)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手段,继续创新体制机制。信访工作,重点在基层。一要进一步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进一步建立完善的信访
10、工作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二要进一步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切实做到层层有信访工作组织、有接待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标准和制度、有绩效考评、有责任追究,真正做到“个人访不出乡(镇)、集体访不出县”,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发生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县本级。三要进一步健全灵敏、准确、快速的信访排查调处制度,强化信访预测、预警、预控能力,千方百计防止和避免个访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社会化,牢牢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消除不安定因素,不断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维护全县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三)适应新情况,研究新政策,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国家已出台信访工作“新
11、政”,信访等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适应新情况。一要进一步健全联合办信访制度。县几个班子,有关部门,要定期沟通情况,排查各类问题,制定预案,联合办案,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二要健全与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和劳动仲裁机构的联系、沟通、协调制度,采取新形式、新举措,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三要扩大视野,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提案议案纳入大信访网络,作为信访工作信息研判、预测预警的风向标,并充分发挥代表、委员联系面广、层次较高、信息灵敏和反映人民群众意愿最直接、最真实、最广泛以及做上访群众工作最便捷、最有说服力的优势,化上访为下访,化对立为对话,化消极为积极
12、,使人民信访成为群众向党委、政府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 (四)提高素质,切实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切实受理好、答复好、解决好群众反映的诉求,确保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初访、首办环节,要有一支过硬的信访工作队伍。各地、各部门要精选一批德才兼备、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干部充实到信访工作第一线,切实“把人留住、把问题解决”;要充分利用联合接访中心这一平台,发挥好联合接访机制效应,真正实现“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服务效果;要继续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进一步完善“村为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要加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办信接访、处理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关心、爱护信访工
13、作干部,对优秀信访干部要厚爱一分,及时培养提拔重用。 推荐第2篇: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新形势下信访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对卫辉市、延津县、获嘉县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正确解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人,人民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引发诸多矛盾纠纷,一些突出矛盾纠纷往往通过信访这个渠道反映出来。如何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各种信访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带着这些问题,1月6日至10日?,市委党校学员组一
14、行12人,在吉红老师的带领下,对卫辉市、延津县和获嘉县信访工作进行了调研,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了分析总结,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在三个县(市)调研过程中,共研究分析了 ?个信访案例。案例涉及了信访工作中最常见的几个方面。在这些案例中,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卫辉市一个信访案例。陈金榜,男,1939年出生,汉族,汲水镇退休人员,现居住在卫辉市顿坊店土岗村。2023年7月3日,陈金榜反映:一是1998年9月办理的退休是被迫不是自愿的,要求重新办理退休手续;二是1998年9月颁发的退休证显示按95发放退休工资,而汲水镇到2000年元旦才按95执行。要求补发1998年9月至1999年1
15、2月10的差额工资;三是1998年8月又一次调资,本人未按在职人员调整,现要求按在职人员调资。 根据陈金榜反映的情况,镇党委、政府随即安排调查小组进行调查。经调查:一是陈金榜是汲水镇在编人员,当时由于乡镇机构人员超编,汲水镇政府按照上级要求,拟于1999年对超编人员进行竞争上岗,负余分流。当时陈金榜等6人考虑其年龄已大,不愿再竞争上岗,想提前办理退休。陈金榜等6人于1998年4月22日书面申请提前办理退休。经汲水镇党委、政府研究于1998年8月24日同意6人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报人事局审批,市人事局于1998年8月24日批准6人办理退休手续并于1998年9月颁发了退休证。退休工资按档案的95发
16、放,从1998年9月执行。当时,卫辉市财政对乡镇人员工资实行财政包干、三年不变、增人不增资,各乡镇人员均按85发放。陈金榜等6人于1998年9月停止工作。退休工资和镇在职人员工资均按85发放。二是关于陈金榜反映当时退休不是自愿的问题,调查组于2023年8月15日向人事局求证,人事局答复:陈金榜提前办理退休是本人申请(有原件)、单位同意、人事局严格审批,办理程序符合政策规定,属正式退休。三是关于陈金榜反映1998年8月份调资问题,经查阅档案,1998年8月31日有一次调资审批表是自然增资,而不是普调。自然增资是按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尾数计算,逢五增一次,即尾数为(05)、(16)、(27)、(38)
17、、(49),陈金榜是1964年7月参加工作,尾数不在自然增资范围。 根据调查情况,汲水镇作出如下决定:一是陈金榜提前办理 - 2(一)时代之困。大量信访问题的出现,首先是与社会转型息息相关的。当前,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社会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一些重大的、根本性的、群体性的矛盾日渐凸现,表明当代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矛盾多发的时期,普惠性的改革已经让位于利益分殊的改革。这些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暴露
18、和反映出来,具有时代必然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化解消除的。 (二)政策之瑕。有些信访问题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策与现实状况不适应,欠周全、欠平等、欠细致。比如户籍制的限制,使进城农民工遭遇种种不平等的待遇;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使企业改制协解人员、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产生困难,由此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应该说,有些政策法规如果当初制定时能够考虑得更周全、更平等、更有前瞻性,许多问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解决这类信访问题,基层党委、政府一般是无能为力的。 (三)工作之误。有些信访问题的发生,与基层组织工作不到位,甚至执法犯法也有一定的关系。 一是执政为民意识淡薄。有些基层领导干部没有摆正个人前途和群众利
19、益的关系,片面追求“政绩”,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执法犯法、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引发大量信访矛盾。如在农村征占土地中,有的地方严重违反征地的 - 4向上找青天,但不少信访问题的出现,同一些群众的观念误区也有很大关系。 一是信“多”不信“少”。有的群众遇到问题错误地认为找的领导和部门多了,才会引起重视,才能形成足够的压力,问题才会得到尽快解决,因而将信访材料复制若干份,一信多投,甚至直接到上级机关部门走访。只要短时间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便再次反映,甚至增加信访人数以制造声势和影响。 二是信“上”不信“下”。逐级反映问题是信访人应遵守的程序,但不少群众对基层信访部门和信访干
20、部缺乏信任,总怕因地方小、熟人多而互相包庇,或是觉得基层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职低权小、人微言轻办不成事,因此认为上访层次越高,问题越容易得到解决。 三是信“闹”不信“理”。少数信访者在利己思想的驱使下,认为只要把事情闹大,上面就会重视、解决,自己就有利可图,他们吃准了政府要稳定的“软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手段在实践中屡试不爽,并为更多的信访人所效仿,一旦未达到他们的期望值,就纠集在一起越级上访、到处上访。有些群众在上访过程中越来越过激、越来越对抗化,讲不好就摔杯子、砸桌子,甚至呼口号、打标语、冲击机关办公场所,有的还采取拦截车辆、堵塞交通,或以自杀、自残相要挟等异常举动,
21、把本来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而有的信访人缺乏法律法规知识,抑或是故装不懂,无论信访工作人员如何解释法律、政策,只要他们认为对他们不利的都一概听不进去,坚持认为工作人员歪曲事实、包庇被反映人,反复纠缠。 - 6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要选拔那些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主要职务。同时,要正确处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保障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确保各项工作做到公平公正。使
22、基层组织干部要及时反映村民的信息,了解民心民意,解决村民所需要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成为百姓的贴心人。只有这样才能把影响稳定的苗头和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信访队伍建设,解决初信初访。信访工作的核心就是为群众解决问题,做好工作的关键因素在人。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关心对信访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不断增强信访队伍的活力。在信访工作中,要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话,把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始终作为自己的职责,问题再小也要尽心尽力的去办,努力使群众信访案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在第一时间给群众一个公正的交代。信访问题处理越早,难度越小,成本越低,效果越好,早剃头
23、早凉快,早收摊早素静。否则,小矛盾会变成大问题,极有可能转化升级。如反映农村干群矛盾的信访问题,一定要赶在矛盾升级前的初访阶段,趁双方还能坐下来商谈的时候将问题解决,否则一旦双方撕破了脸皮,便会激化成不可调和的敌对行动,使事态难以控制。 (四)加强教育引导,规范信访秩序。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针对一些群众普遍关注或已在群众中产生误解甚至 - 8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决策失误。政策一旦出台,就要不折不扣地抓落实,取信于民,防止因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信访问题发生。要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对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下岗人员、农村受灾群众等特困群体,认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24、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总之,我们在当前日趋严峻的群众信访形势中,转变工作作风,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处结老问题,化解新问题,最大限度地促进“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避免信访“增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 10 - 推荐第3篇: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破解信访工作中不和谐“音符”当前,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人民的利益诉求及表达方式呈现出多元多样多变的态势,信访形势相当严峻,信访工
25、作中的出现了诸多不和谐“音符”,越级访、重复 访日益突出,集体访、群体访时有发生,闹访、缠访屡见不鲜,这些方式示范性强、社会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冲击着法治的统一与权威,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破解。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的不和谐“音符” (一)“信访不信法”现象愈演愈烈。在解决纠纷的方式中,法律本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有力的武器,然而当前却有越来越多的群众受到不法侵害时,不是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却习惯于上访党委政府。信访“包治百病,什么问题都能解决”成为上访者的首选渠道。 (二)“过激行为”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上访人员采取在政府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办
26、公场所前聚集、静坐的做法;少数信访人情绪激烈,强行冲击党政机关;有的动辄以堵塞交通、拉横幅标语、恶意散布谣言、自杀相威胁,以此通过扩大社会影响给党和政府施压,同时也极易引起社会同情,裹挟更大参与人群。“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已成为上访者的公开秘笈。 (三)“盲目从众”现象十分普遍。在信访中,部分群众认为法不责众,随大流得到利益后可参与分配,如追究责任也追不到一般参与者头上;如不参与可能什么也得不到。有的地方挑头者为产生人多势众的效果,造成社会影响,甚至许诺不论是否争取到利益,凡是参与者都可以得到一定的好处。“信利不信理”已成为上访者的行为准则。 (四)“越级上访” 现象尤为突出。
27、认为无论什么问题找的机关级别越高,找的领导职务越高,信访问题就容易得到解决。特别是在重大节庆、会议和活动等特殊、敏感时期,信访人普遍认为是各级领导要求维稳的重要时期,这时上访会引起领导和责任部门的高度重视,反映的问题就有可能得到解决,就算达不到目的,也多少能得些好处。“信上不信下”已成为上访者的不良心态。 二、产生不和谐“音符”的根源 (一)思想根源:人民群众法律信仰的缺失。当下我国大部分的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淡漠,部分人民守法的原因只是出于畏惧法律,害怕牢狱之灾,而并非出于对法律的信仰。在现实生活中,从“中国式过马路”、“酒驾”等这种普遍现象背后,就折射出国家法律法规未得到尊重和遵守,“法不责众
28、”和侥幸的心理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其深刻的传统文化背景。在封建社会里,诉讼过程中充斥着暴力,无论原告还是被告,在司法中都是极不光彩的角色,诉讼对于当事人来讲是一件极其痛苦、羞辱、漫长的过程,当事人不论在精神上,肉体上或者财务上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无讼”是一种社会舆论的导向;隐忍克己,也是百姓减少生存成本的无奈之举。这种重德轻法的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导致民众视法为不祥之器,使得民众从内心排斥法律,其范围广、影响深,至今仍是显而易见的。同时,受君权至上的专制的人治观、权力至上的传统政治文化影响,人们既无法信赖法律也无法依靠法律,实行人身依附或权力依附,其结果要比依赖法律好千百倍。在视法律为畏途
29、与视权力为利益的比较中,人们产生了普遍崇尚权力的观念及以官本位作对人的价值评判标准。发展到现在,权大于法、官贵民贱、以权代法的“人治”思想和管理模式仍然根深蒂固地残存在许多人民的思想和行为习惯之中。 (二)社会根源:有法不依、违法执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这些现象加剧了公众对法律价值的质疑,使之形成“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导致公众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动摇了人们对法律的普遍性这一绝对真理的信仰,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和至上性,从而转向求助于上访等非常规的救济途径,舍弃了旨在谋求公正、正义与效力达及每个人的法律。少数基层单位和领导往往奉行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决、“花钱买
30、平安”等权宜治理方式,一些群众通过上访,取得了在制度内无法获取的利益,成功上访的信息刺激了民众上访的积极性,于是信访群众跟相 “效访”,认为这种施压的办法比诉讼更有效,助推了“依法无益,上访获益”这种社会不良风气的蔓延。此外,在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条例规范了信访程序,提出了“依法信访”的基本途径。特别是首次明确规定了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违法的六种具体情形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不按法规进行利益诉求的现象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一味迁就,信访人甚至认为自己采取过激的信访行为也在情理之中。 (三)经济根源:信访时间短、收益高、成本低。在现实生活中,信访比正常的法律途径更容易解决问题
31、,绝 大部分信访人登上具有快捷方便、影响面大、成本低廉的领导接访直通车,使得问题能在相对较短时间内得到解决。与诉讼相比,信访是一种费用最低廉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不要求一定要提供诉讼法所要求的那种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证据,也不必受开庭之累;而若通过法定救济渠道,程序复杂,还要交立案费、诉讼费、律师费、开庭费等等,此外,因为执行方面的问题,还可能 “赢了官司输了钱”,增加了成本和风险,又耗费时间和精力,这意味着,一场成功的诉讼能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同时也可能付出相当大的成本,这样信访人在高昂的诉讼成本压力下和非诉讼制度利好的引诱下纷纷走向非诉讼的机关。特别是一些无理上访的,在极少数领导“心太
32、软”和政绩的需求下,就算达不到目的,也多少能得些额外会回报。 (四)制度根源:信访工作中的“一票否决”和体制因素。现在,绝大多数地方都将上访案件多少或有无作为评先晋级的考核要件,列入地方领导政绩的考量指标,并逐一进行行政问责。而到上级政府上访后,往往又被以“谁主管谁负责”的理由要求下级政府千方百计去接回上访者。不少信访人吃准了政府要稳定的“软肋”,不论有理没理,该不该上访,一律都上访,把越级、长期、大规模上访当作解决自己利益诉求的方式和手段。为了局部的和谐稳定,一些领导不顾原则,以明显违反法律法规为代价来满足其非份的要求,从而达到息访的效果。然而这种非法治化的体外循环手段解决社会矛盾,无论结果
33、是否得到真正解决,其对制度建设的效果都是极为消极的,使法制的权威和尊严丧失殆尽,也易催生牟利型上访,破坏民众的是非观、公正观等价值理念。其次,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政府是最主要的法律实施的承担者,80%以上要由政府负责实施,而政府行为的法律至上原则仍未能有效的确立;而司法机关的财政经费有赖于行政部门的拨给,人事上受制于同级党委或者上级党委,使得人们通过司法谋求社会正义的愿望难以真正实现。第三,权利救济渠道不畅问题,如:法院基于法律规定的不合理,或基于实践中的潜规则,对有的纠纷不予受理,致使当事人必须寻求法律之外的解决途径。 三、对策及建议 (一)法治信仰是根本。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理性
34、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是主体关于法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上乘境界。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假如没有了法律信仰,那么在社会公众看来,法律也就不过是一张张写满“规矩”的纸而已。培育法律信仰是我国实现法律价值、建设法治社会的最佳选择,也是消除当前信访工作中不和谐“音符”的根本。不仅仅要制定出一部部的完善法典,更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唤起社会公众的主体意识、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使社会公众重视自身的独立人格、自由和利益,使权利本位在他们的法律观念中占中心位置,破除“畏讼”和“讼累”观念,消除清官情结,从而激发起他们内心对法律信赖
35、、信任和尊重,使守法变成一种自觉的自愿的行为,由他律守法变为自律守法,使人民真正地了解法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准确定位是基础。信访即是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一种司法救济程序外的救济方式;既是检验政府以民为本深度的重要标尺,也是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防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通过行政方式来解决纠纷和实现公民的权利救济,具有中国特色,适合中国国情,在我国的历史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信访作为信访制度的功能被严重扭曲,信访成了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万金油”,不少群众把信访作为了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对此,要坚决纠正将信访作为承载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
36、会稳定的功能错位,根据宪法和信访条例的规定,理清信访制度的功能以及作为信访制度中重要环节的信访机关的职能定位,让信访制度回归其法定的功能定位,即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把附着信访制度上的也是信访制度难以承受的包罗万象的职能从信访制度中剥离出去,将矛盾纠纷引入法治化解决轨道,让信访制度“轻装上阵”、高效运行,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 (三)公平正义是核心。英国思想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十倍于犯罪,因为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污染了水源”。 正义,是法律的重要价值之一。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直
37、接体会便是从司法裁判中而来。司法救济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渠道,如果裁判不公,公民内心便会对法律产生厌恶、不信任。只有人们通过诉讼体验到法律带给他们的正义和公平,所有“邪恶”均受到法律的应有惩罚时,便会逐步认可法律,内心对法律多一份信任和关注,才会主动学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就要进一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真正实现司法独立,实现法律的中立,制约政府的权力,打造有限政府,完善法律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者以民为本的服务意识,规范公共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彻底转变官本位思想,提高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者
38、,违法要追究”,使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在执法活动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取信于民,保障法律的有效运行,提升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 (四)畅通渠道是关键。有权利必有救济,无救济则权利难伸张。完备的权利救济渠道和畅通的权利救济程序不仅是公民权益的保障,同时也会彰显行政法治化过程的客观、公允与公正。当前,消除公民权利诉求解决机制中存在的障碍是当务之急,必须有效地开放制度之内的权利救济渠道,拓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收案范围,加快公益诉讼制度建设,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建立起信访与复议、诉讼、申诉等法定纠纷解决渠道的衔接机制,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制度等,健全完
39、善便民利民措施和平台,让所有的权利救济诉求都有便捷的、合法的救济途径和方法,让人民群众的意愿表达行为低成本、无障碍,让所有公民知道自己究竟有哪些具体而微的权利,知道权利受损会获得何种明确的救济。当“正道”畅通的时候,走“旁门”的人自然就少了,求助者大可不必直接找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从而减少公民使用制度之外的“非常”方法去寻救权力救济。同时,对那些己穷尽法定救济途径,确无正当理由而缠访不休的个案,要建立信访案件终结办法来有效的应对。 (五)违法必究是原则。“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必由之路。习总书记强调:“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
40、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严重冲击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严重影响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尊崇。对此,在把信访人的实际问题解决到位的同时,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对在信访中任何实施违反法律法规、危害社会行为的组织和公民,要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使任何人不敢触及和挑战法律的红线,从而建立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 (六)科学考核是保障。多年来信访工作考核机制不完善、不科学,许多地方仅单纯的通过数字限制或实施“一票否决”等,而不是通过解决问题从根
41、本上减少上访数,造成目标导向错误。各地由于害怕在数量上排名靠前,被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影响自身政绩,想尽一切办法控制越级访的发生,通过采取拦、卡、堵、截等多种方式进行控制,给社会带来较坏的影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同时,大规模集体越级访发生后,各地派出大量工作人员进京接访、劝访,这不但增加了工作成本,而且给上访群众造成了一种“上访施压”错觉,使信访进入了恶性循环,危害极大。因此,只有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把考核的重点放在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上,建立信访责任追究制、信访工作奖励激励机制等,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才能使信访工作进入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
42、而决不能单纯地把上访人数多少、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领导政绩的主要依据,不切实际地要求“零信访”,或搞“一票否决”的做法,它只会造成正常信访渠道的堵塞,基层干群关系紧张,甚至引发新的问题。 推荐第4篇: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和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利益冲突加剧,由各种矛盾和现实问题引发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信访形势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问题,一是信访总量持续上升,上升趋势明显。一段时期以来,群众到市上邕进京访、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增势明显。据调查,20*年1至7月,全市信访总量为4568件人次,与20*年同期的3411件人次上升33.9%;
43、群众越级到自治区上访580人次,重复访467人次,与20*年同期的439人次和382人次,分别上升32.1%和22.3%,群众集体访123批次1743人次,与20*年同期的96批次1527人次,分别上升28.1%和14.1%;上邕进京和异常访也时有发生。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政策性、群体性问题突出,群众就同一问题不断反映上访,处理难度大。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军队退役人员和工商分流人员等方面。这些问题大多数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相关,涉及群体性利益,处理难度大,有些问题久拖不决,形成相当数量的重复访。20*年1至7月,全市接待反映上述方
44、面问题的上访同比增加54%,其中,重复访占46%。三是信访诉求形式激烈。近年来,群众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的明显增多,走访的增长要明显大于信访。集体访尤其是大规模集体访增多,越级集体访增幅较大。20*年1至7月,市本级接待群众集体访批次和人次分别上升28%和14.1%,越级集体访、重复访分别上升32.1%和22.3%。选择重大政治活动或节庆期间到市进邕上京上访,到重要政治活动场所聚集的非正常上访增多,聚集滞留党政机关的过激行为时有发生,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聚集上访增多。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认真剖析其中的原因,不可忽视的是由于一些信访群众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缺
45、乏正确的认识,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一些误区。为此,引导信访群众走出认识误区,是当前信访工作应该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信访群众信访误区综述 误区一,信访群众普遍认为以上压下而进行信访,可以促使信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一些信访群众认为无论什么问题找的机关级别越高,找的主要领导职务越高,由他们给下级责任部门或主管领导施加压力,信访问题就越容易得到解决。市本级20*年1至7月共受理群众来信924件,其中上级转办的来信就达867件,占信件总数93.8%,有写给中央、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的,也有直接寄送中央、自治区主要领导同志的;一信多投的现象较为普遍,而真正向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本级行政机关反映问题的却不
46、多。群众来访也如此,信访干部在接访过程中,常常听到有上访群众说,我不找信访局的同志,我要找党委、政府一把手。 误区二,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通过扩大社会影响可以给基层施压。平时,信访干部在接访中常有信访群众说,你说没有政策,等我到重大活动和节日来上访就有政策了。有些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是各级领导要求维护稳定的重要时期,这时上访会引起领导和责任部门的重视,就会及时给予解决他们的诉求,就算达不到预期目的,也多少会得到一些好处。少数上访群众尤其是极个别上访老户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专门选择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 误区三,信访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包治百病,什么事都
47、能解决。信访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就是代表党委政府解决一切问题的责任机构,不区分什么类别的问题,都找信访部门,问题反映到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就应该立即给予解决,否则就是信访部门工作失责失职。因此,对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条例要求依法依程序处理信访事项很不理解,因而采取反复纠缠的方式来反映个人的诉求。 误区四,不少信访群众认为变换上访对象,可以使信访问题获得更好的解决。错误地认 为这个领导或部门已回复按政策不能解决的问题,找到其他领导或部门就可能有希望得到解决;上一届领导说不行不等于下一届领导说不行。常常有信访群众存在有一种侥幸的心理,找了这个领导又找那个领导,找了个部门又找那个部门,甚至有的是上一届领导已按
48、政策处理了的,到换届之后他又旧事重访。 误区五,信访群众认为人多就是政策,人多信访问题就能解决,更有甚者有少数信访人策划、组织大规模上访,抱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想法。认为政策也是人制定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上访的人数次数越多,就会引起领导的重视,就会重新调整政策;少数信访人甚至有时常伴有过激和违法 行为。信访干部在接访中,常发现有些集体访组织严密、准备工作充分、分工明确,更有甚者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开用手机组织群众集体闹访、缠访。 二、信访群众信访误区产生的根源 第一,信访群众的文化素质、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参差不齐,对信访工作的理解存在 差异,少数信访群众以个人主观感觉和习惯进行信访活动,更有甚者是道听途说或是受人唆使,缺乏主见,致使其行为超出了正常的信访轨道,有的甚至违法,但自己全然不知。第二,有的信访群众在利益驱动下不择手段信访,罔顾公序良俗。一些信访群众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和办法,进行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