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伤保险窗口工作心得体会(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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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工伤保险窗口工作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工伤保险工作心得体会 2023工伤保险工作心得体会 2023工伤保险工作心得体会篇1 我们认真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巩固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为重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我区工伤保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年新增参保人数418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233%,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71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3%,全年支出工伤保险基金259万元,基金滚存结余47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来我们采取三

2、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我们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伤保险扩面征缴目标,按照市级统筹管理考核体系的要求,制定了鹤城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每个股室、每个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职责,量化标准,奖罚分明。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征缴,今年我们继续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为征缴的重点来抓落实,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到工伤保险基金代扣到位。三是加大宣传,促进扩面。我们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分别在7月、10月举办了两期“一法一条例”培训班,并印刷了份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挂图等宣传资料,对工伤保险新政策进行了及时宣传,全力开展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二

3、)基金收支运行安全规范 今年是市级工伤保险实施统筹管理的第一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服务措施。在全面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的同时严格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有序。一是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基金年度预算与决算工作,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切实规范工伤保险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预算控制,严格管理使用项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切实加强内控管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了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控制等项工作。三是加强基金稽核工作。我们将优势企业

4、和民营企业作为稽核重点。延伸稽核范围,加强征缴稽核,夯实缴费基数,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待遇稽核,有效防止虚报冒领工伤保险基金现象发生。四是强化待遇支付管理重点,维护工伤职工利益。依法给付工伤保险待遇,坚决做到足额、及时。重点抓好了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全额赔偿”政策的落实、长期待遇社会化发放、农民工待遇一次性发放等项工作,切实落实工伤保险惠民政策。同时加强待遇支付管理。完善待遇支付制度,规范待遇支付环节,加强对非足额缴费单位、无故停保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管理 (三)认真开展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决定,20xx年将分步实施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人社

5、部发202310号文件下发后,我们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对全区234名老工伤人员进行了逐一分类分批测算,并做好工作方案,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配套专项资金,确保这项工作在年底前完成。 (四)经办能力进一步增强 面对工伤保险任务重、压力大、挑战多、要求高的现状,为全面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提高服务效能,我们采取了四项措施来加强行政效能的提升。一是继续抓好“创先争优”和“优质服务窗口”行动,增强全中心的凝聚力和执行力。二是抓好制度建设。结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和简化工作流程对工伤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待遇给付、工伤医疗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的整理,使之做到简

6、单、便捷、明了。三是抓好网络平台建设。积极争取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支持,截止到11月底,人员数据信息已接入市级工伤统筹管理系统,待遇支付审核、基金财务管理结算也将从2023年1月起开通,经办服务条件和服务手段得到了新的提升。四是抓好廉政建设。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保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我们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社会舆论及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存在问题 一是辖区内个体工商户雇工参保工作力度不大。二是经办机构基础建设滞后,工作条件亟待改善。 四、明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7、一是全面推进辖区内商服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二是加大对未纳入财政代扣的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代扣代缴制度,做到基金应收尽收。 (二)加大老工伤统筹工作力度;为解决我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出现的缺口,我们将积极争取政府把配套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以确保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切实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新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也大幅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为此在抓好征缴的基础上加强待遇支付管理,依法核定待遇资格,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 2023工伤保险工作心得体会篇2 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征缴

8、扩面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来,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3月份,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下达了2023年工伤保险征缴扩面目标,明确全年新增扩面人数达到4.5万人,其中:农民工扩面3万人,基金征缴2000万。二是突出扩面重点。今年来,我们始终将农民工扩面、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重点推进了建筑行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扩面工作。在去年年底两局下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今年初,经与市建设局衔接,我们下发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程序、登记管理

9、、“本人工资”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利地推进了建筑企业参保工作。3月份,通过深入调研,我们拟定了商业服务业“以面积定人数”的工伤保险参保办法,5月22日,以市劳动保障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商业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劳社发202321号)。目前,全市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全面启动。桃源县在去年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今年又对该县大型商业企业进行了参保可行性调研,完善了参保办法,该县花源酒店、丰彩超市等大型商业企业都已全面参保。三是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参保工作。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组成专门的扩面督导班子,对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对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参保扩面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

10、过宣传发动,常德日报社等单位已全员参保,安乡县、鼎城区等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财政代扣代缴工作已落实到位。石门县于今年元月全面启动了机关公务员参保工作,133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共8600多人纳入了工伤保险管理范畴。 (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启动。今年来,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通知精神,坚持实行“六统一”、“七审核”、“三监督”,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完善市级统筹政策体系。经过深入调研论证,3月份,我们提请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工伤保险征缴管理、事故调查、待遇支出、基金支出项目管

11、理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范。根据市级统筹两个综合性文件规定,为确保市级统筹经办工作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征缴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管理的通知。上述文件的颁发,标志性着我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从管理层面到操作层面的政策体系已日益完善。二是加强区县征缴管理。按照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全市统一管理、分级征收”的原则,今年来,我们对县市区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缴费基数、费率浮动等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管理。对县市区2023年度工伤保险征缴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了全市工伤保险征缴工作“政策一致、标准一致、基数一致”。三是加强区县待遇支付管

12、理。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对各县市区一次性待遇、长期待遇及大额医疗费用给付、辅助器具配置与康复治疗等进行了全面审核、规范,确保了全市范围内工伤职工待遇标准统一,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四是加强市级储备金调剂管理工作。今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市级储备金调剂管理机制,1-5月,全市按规定征收市级储备金79万元,申请省级储备金280万元,已为5个县市区拨付市级储备金135万元。4月份,市工伤保险处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市级储备金支付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核,目前,市级储备金滚存结余180万元。 (三)基金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一是严格规范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完善了县市区四项费用使用预算审核制度,加强了对县

13、市区四项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上半年,责成3个县市区纠正了四个项目支付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二是规范内控管理。今年来,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为迎接省厅“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活动检查,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努力完善基金管理,修订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完善了重大工伤事故待遇给付和廉政双责制度、基金预警制度、一事两岗两审等制度,为开展基金专项治理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组织开展基金反欺诈活动。上半年,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市本级成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领导班子,在常德图文频道开辟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宣传专栏,向社

14、会公布了反欺诈有奖举报活动办法及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骗取基金行为。为确保反欺诈活动落到实处,市处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金龙电机等12家单位,对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工伤事故、待遇给付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反欺诈和专项治理活动,全市核查出虚报瞒报参保人数基数单位5家,累计瞒报基数300多万元,核查假冒工伤事故3起,挽回基金损失10万元,市本级对一家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瞒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基数、侵害工伤职工利益的企业已提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 (四)协议医疗管理日益加强。一是修订完善了工伤医疗服务协议。今年2月,市工伤保险处召开了市

15、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座谈会,双方就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修改交换了意见,将门诊挂账管理、住院药占比、医疗与康复的衔接、住院时间限制、特检特治阳性率等内容纳入了协议条款。二是加强协议医疗机构监管。年初,下发了协议医疗管理情况通报,修改完善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综合考核办法,评选出3家2023年度先进协议医疗机构,在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表彰。加强了工伤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通过检查,对市本级3家医疗机构下发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告知通知要求限期纠正在特检特治、药品使用、票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终止了2家服务欠规范机构的医疗服务协议,促进了我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工作的有序

16、开展。三是加强了对区县工伤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县市区协议医疗机构确定、辅助器具配置、康复治疗和转外转诊统一管理制度。加强了县市区大额医疗待遇的支付管理,上半年,累计审核县市区大额医疗待遇150万元,通过审核,剔出不予支付医疗费用3万元。 (五)应对金融危机政策全面落实。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做好特殊困难时期的工伤保险工作,今年来,我们一是专门下发应对金融危机通知。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2月份,市工伤保险处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工伤保险应对金融危机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符合国家及省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已在当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按程序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上浮工伤保

17、险费率的企业,2023年内工伤保险费率原则上不予上浮;2023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维持不变。上半年,市本级对华南光电科技公司、金太阳科技林业公司等13家应上浮工伤保险费率的企业未实行上浮,为企业减轻参保负担30万元。二是深入困难企业实地调研。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领导班子深入常德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常德青峰煤矿等9家困难企业进行调研,重点调查了解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职工就业状况、社会保险费停缴缓缴等情况。各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也按要求组织开展了调研工作。三是积极宣传财政补贴工伤保险政策。根据湘政发20236号文件规定,市工伤保险处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工伤保险补贴政策,告知用人单位:凡是国家投资实施

18、的重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新招用本省返乡农民工,并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一定标准给予1年工伤保险补贴。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在岗农民工就业岗位,积极招收返乡农民工。 (六)经办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一是进一步加强经办队伍建设。今年来,我们通过定期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了经办队伍建设。3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通过以会代培的形式对全市经办机构领导、相关工作人员、企业劳资负责人等110多人进行了集中培训。4月份,市工伤保险处借中层骨干竞争上岗之机,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法规、工伤保险知识培训测试,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完善机构,充实骨干。4月17日,市工伤保险处举

19、办了中层骨干竞争上岗演讲会。在综合各项评分并按组织程序报批后,4月24日下发了基金管理科科长、老工伤管理科科长任职通知。结合两位中层骨干的任用,市工伤保险处对处领导分工、相关科室职责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理顺了关系,明确了干部职工岗位职责。 (七)民生保障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深入学习、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围绕”保民生。一是围绕民生抓改革,老工伤管理迈出新步伐。为妥善解决市直国有煤矿老工伤人数多、负担重、待遇低的问题,今年来,通过深入调研座谈、精心测算,我们拟定了市直国有煤矿老工伤统筹纳入方案,提出了“单位缴纳一点、财政补贴一点、基金支付一点”的筹资原则,得到了市政

20、府批准。目前,三家国有煤矿老工伤职工近3000人正在有序纳入。为切实解决市直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看病难、报账难的问题,我们下发了关于对市属改制企业老工伤职工门诊费用试行挂帐管理的通知,改革了运行五年的门诊医疗“个人垫付、集中报销”办法,全面实行“就近治疗、挂账管理、医院结算”,挂帐管理办法现已正式实施。6月10日,中国劳动保障报对我市这一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围绕民生抓调研,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来,我们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围绕工伤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深入调研。市工伤保险处主要领导先后深入石门黄场社区、广福桥社区、武陵区新东街社区等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工伤职工意见。通过

21、调研,拟定了进一步落实解决老工伤职工相关待遇问题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三是围绕民生抓执法,工伤职工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今年3月,市工伤保险处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金龙电机、吉春药业等9家企业,对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部分企业工伤职工伤残补助不足额、工伤住院待遇落实不到位、职工个人垫付工伤医疗费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四是围绕民生抓服务,便民利民机制进一步健全。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进一步精减办事程序,坚持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完善窗口服务机制,增加了4项窗口服务内容,规范了6项窗口服务流程,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完全实行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支付。今年初,在市

22、直劳动保障系统窗口服务评比中,市工伤保险处窗口荣获了“流动红旗窗口”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建筑企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力度仍然不大;二是个别县市区“老工伤”统筹纳入工作还未启动;三是部分县市区经办机构基础建设滞后,工作条件亟待改善。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加强征缴扩面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一是继续加大高危行业及农民工参保力度。努力实施“平安计划”(二期),推进建筑、矿山、烟花鞭炮、建筑施工、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农业施工队伍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现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三年目标。二是切实抓好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

23、认真落实关于商业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劳社发202321号)精神, 通过与工商、公安、房管等部门联系,摸清本市商业服务行业底数,大力推进餐饮、旅店、娱乐、物业等服务业工作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将地处农村的各类企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通过上述工作,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确保全年新增农民工参保3万人,年末累计参保达到9万人。三是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参保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面达到90%以上。 (二)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工作,确保基金安全。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切实规范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预算控制,严格管理使用项目,严格执

24、行审批程序,加强区县(市)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收、管、发、补”各环节操作流程,用制度保障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强基金稽核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应收尽收。继续抓好“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及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骗取基金行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三)加大“老工伤”统筹力度,切实保障民生。一是全面解决区县破产改制企业工伤职工待遇问题。重点解决破产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医疗、辅助器具配置、生活护理、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恤等待遇,全市推动面达到100%。二是着力解决参保企业老工伤问题。认真贯彻常德市老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管理办法,依照“人员逐步纳入,项目

25、部分纳入,单位自愿纳入”的基本原则做好统筹纳入工作,纳入重点放在高危企业、规模企业及对工伤保险贡献较大企业。2023年力争统筹纳入参保单位“老工伤”6000人。三是重点解决因工染血吸虫病工伤职工待遇问题。认真贯彻湘政办发(2023)17号文件精神,争取在7月底前发布实施办法,将2023年5月1日以来因工染血吸虫病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维护血吸虫病职工合法权益。 (四)加强工伤管理服务方式改革,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工伤保险社区管理服务模式。推进工伤管理服务方式改革,实现工伤人员特别是老工伤人员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向社区管理服务过渡,充分发挥社区和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作用。重点依托石门广福桥社区、

26、黄场社区、德山相关社区等为原市直改制破产企业老工伤人员提供方便、优质的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工伤预防康复工作。按照湖南省工伤康复管理服务试行办法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工伤康复管理服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选送符合康复条件的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做好工伤职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的相关工作,促进工伤职工身体康复、职业康复、心里康复,提高伤残职工生活质量。严格执行先康复后评残制度,实行工伤康复与劳动能力鉴定的有机结合。建立工伤职工康复台帐,7-12月,安排20名左右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组织工伤职工健康体检和康复疗养,促进我市工伤康复事业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强化工伤预防工作,切实加强与安监、煤管、建设、卫

27、生、烟花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健全工伤预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争取部门配合支持,营造工伤保险征缴扩面工作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23工伤保险工作心得体会篇3 我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基金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xx年12月底,全市新增参保人数4.2万人;累计参保人数达到4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5%,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17万人

28、;征缴工伤保险费1567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43%;基金总支出14594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14062万元;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滚存节余14114万元;全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为5377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成效显著 今年,我们采取了五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将任务指标按比例分解到了各区县市,并加强了对各区县市征缴扩面工作的督促检查。二是全面落实先行支付政策,确保工伤职工权益。制定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下发关于明确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文件,对规范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管理起到较好作用。三是重点加强了矿山、建筑施工、室内装饰行业等高危企业农民工

29、参保工作。加强与住建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全面落实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要求。截止12月底,全市建筑施工项目参保593家,参保人数3.8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2916万元。全面推进室内装饰行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今年10月以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室内装饰行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四是强化了基金征缴稽核力度。我处通过采取经办稽核、联合稽核、委托稽核等多种方式,切实开展对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稽核,严格依法应收尽收,对瞒报漏报、无故拖欠工伤保险费的单位,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严厉查处。 (二)老工伤统筹全面推

30、进 今年,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老工伤统筹管理和待遇发放工作。一是依法落实老工伤待遇。今年,提高了老工伤人员待遇标准,对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实行了定期调整。今年,全市累计支付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2462万元。其中伤残津贴195万元,生活护理费95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147万元。二是做好了信访维稳工作。我处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对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截止年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60人次,化解突出矛盾15起,真正做到了群众满意、领导放心。 (三)基金运行安全完整 今年,我处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基金监管工作。一是完善基金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监督。完成了2023年度全市工伤保险基金预算

31、编制工作,切实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项目使用管理,强化项目支出控制。2023年工伤保险基金项目支出,按照“总额预算、结合实际、增量控制”的原则,确保支出总额预算与上年保持基本相当。三是做好财务结算和会计核算,加强财务基础管理。2023年3月,我市2023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报表工作被省医局评为先进单位。 (四)待遇支付管理工作日益规范 今年,我们采取切实措施规范了工伤保险事故调查、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工伤事故调查与工伤认定管理。重点加强了对交通事故、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事故及区县市提请复核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了市局委托的工伤认定工作,建立了工伤认定统计报表制度、疑

32、难案件公示制度,配合市局进行了部分工伤认定职能下移。9月份,以市人社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将部分工伤认定职能进行委托管理的补充通知。截止到12月底,全市参保单位发生工伤事故6031起,已作出工伤认定5345起。二是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按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全面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落实了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待遇,截止到12月底,全市累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2700万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34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112万元,丧葬费146万元。三是加强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医疗管理。今年10月下发了关于调整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门旧伤复发门诊管理

33、办法的通知及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实行了新老工伤门诊管理统一。四是加强工伤康复工作力度。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康复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工伤康复社区服务工作。截止到12月底,全市享受工伤康复90人,共支付工伤康复费用52万元。 (五)经办能力全面提升 今年,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经办能力建设。一是继续做好“一法一条例”宣传培训工作。我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多次深入企业宣讲“一法一条例”,提高了工伤保险新法规的知晓率。二是切实加强“满意政府”、“法治常德、“廉洁常德”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业务程序,简化工作环节。通过重新梳理各业务科室及窗口工作程序,创新服务

34、模式。四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从11月1日起,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全面实行联网运行、网上审核、网上结算。五是加强工伤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9月份,以市人社局、市档案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举办了全市工伤保险业务档案培训班。2023年3月,我处被市委办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同年7月,被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评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优秀等级单位”。六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了重要岗位监督、机关效能监察及“一联 一、一帮一”等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次得到市满意办、市纪委等部门的通报表扬。今年3月份,我处被市政府评为“2023年度十佳人民满意机关”。 推荐第2篇:窗口办理养

35、老生育工伤保险 窗口办理养老工伤生 育保险增减员 地点:甘蔗社保厅窗口时间:每月的20日之前 首先有些员工在网上申报报不了的就要拿到闽侯甘蔗去窗口办理。 需提供以下资料: 1.首先办理养老生育工伤保险增减员,都需填写保险申报表,在申报表上面有相应的保险种类,在括号里打个就是申报哪种保险。 2.若当月有需到柜台申报保险,需填写增员申报表,并且一式两份,一个保险一份,我们留底一份,若同时申报几个保险就有几分,再加上我们留底一份就行了, 3.还需要办理保险申报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申报表需要公司盖章才可以 以上窗口办理保险的资料就只有两个,申报表+身份证 推荐第3篇: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业务办事

36、指南 一、工伤事故申报 参保单位应在发生工伤后,2个工作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厅41号窗口)进行申报备案(表格及详情见县人社网;咨询电话:84132 219、84180001)。 同时,参保单位应在发生工伤后,30天内到县人社局社保大厅41号窗口(咨询电话:84180001,84512105)申请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程序 职工发生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填写工伤认定延期申请报告书,报县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科906室审批)。 用人单位1个月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

37、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到人社局社保大厅41号窗口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门诊病历、住院出院小结(记录)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 (六)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工伤须两人以上旁证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须提交公安

38、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八)其他人社部门规定的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 1.什么情况下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俗的说,劳动能力鉴定就是对工伤发生后的残疾程度进行评定以确定劳动能力受到损害的程度,据此来确定应得的工伤待遇。 参加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应在事故发生后6个月左右,不超过12个月。 2.劳动能力鉴定所需带资料及要求: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治疗资料; (5)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四、工伤就医 职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

39、或患职业病),应到医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诊,情况紧急的可就近抢救,待生命体征稳定后及时转往协议医疗机构。 凡需要转院(统筹地区南通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须由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协议医疗机构的主诊医生提出转诊理由,填写病历摘要,科主任签署意见,医院盖章后报经办机构审批(社保大厅 37、38号窗口)。凡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工伤职工,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工伤职工接到工伤协议医院出院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不得拒绝 工伤 出院或无故拖延出院时间,否则自出院通知下达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五、辅助器具配置 工伤职工因工伤

40、致残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用人单位持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确认后需配置或需更换辅助器具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审批表,报县经办机构审核,市经办机构审批后方可到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或更换。未经审批程序,自行配置或更换的费用不予报销。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实行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管理制度,执行南通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规定,超出限额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承担。 六、康复治疗 工伤职工康复诊疗,必须在市康复中心实行定点康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年修订的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南通市

41、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通人社工20236号)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一式三份.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县人社局、医保中心初审,再报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审批后,到指定的康复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重点中1-6级伤残人员。 七、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事程序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范围及要求: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经审批后转往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 2、单位在工伤职工取得工伤认定(鉴定)结论后,到医保中心工伤

42、保险科申领工伤保险各项待遇。申领时单位经办人应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一次性备齐。 工伤 要求:报账提供的发票、收据必须是:电脑机打票,姓名正确,章戳齐全;药店及手工发票一律不予报支。申领各项待遇应提供如下材料。 (二)申请工伤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 所需带资料及要求: 1.由个人或参保单位填写如东县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并单位盖章。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门诊病历,门诊发票 4.住院收据(发票),出院小结 5.住院费用总清单 备注: 如是建筑项目参保职工还需附带工伤职工参保花名册并注明项目开工竣工日期。 如是交通事故引发工伤还需携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结果(公安交警部门或法

43、院的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资料齐全的待遇审核2个星斯内完成。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 所需带资料及要求: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由参保单位填写如东县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 (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领 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鉴定超过一年的需要重新鉴定。 工伤 所需带资料及要求: 1.如东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报表一式四份(须工伤职工本人签字加指印确认);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一份;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工伤职工与用

44、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5.社保中心确认的停保花名册; 6.退工通知单;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工伤职工解除合同申请原件); 7.告知函; 8.单位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财务支付凭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工伤职工本人签字加指印确认); 9.其他(如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等)。 (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所需带资料及要求: 1.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时,根据申请对象提交以下相关补充资料: 村委会

45、和派出所提供证明: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的直系亲属及死者关系。 未满18周岁的子女; 年满60周岁男配偶或年满55周岁女配偶; 年满60周岁父亲,年满55周岁母亲; 如工亡职工兄弟姐妹为两个或以上的,请在证明中说明兄弟姐妹人数情况 工伤 并在工伤待遇申请表中指定父母其中之一人为供养对象。 5.填写如东县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六)涉及 推荐第4篇:工伤保险 工伤定性:怎样才算是工伤? 在工伤事故处理中,核心问题是“定性”问题,即劳动者受伤或患病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一些模棱两可,视是而非的工伤情形,有人说是工伤,有人

46、说不是,那么到底该如何判定呢?如何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中的”三工“因素、几种属于/视同/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一起来探讨学习一下吧,请问: 1、你有没有遇到过一些模棱两可的工伤情形? A、有 B、没有 2、如果有,请具体举例说明(可举多个),并说出你的判定结论和依据。如果没有,也请分享你对工伤“定性”的看法和理解。 A、有 员工出现伤害或疾病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否属于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的范围,有时就存在一定争议,一是因为法律法规不可能将所有情况罗列得十分详细和具体,二是发生伤害或疾病的各种情况十分复杂或意想不到,三是各地方可能随时出台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的“三工原则”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作中实际处理工伤事件的情况,结合相关规定,简要分享如下: 1、国家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对认定、视同、不得认定为工伤的三种情形分别在14条、15条、16条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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