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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3 年5月31日 抄送:省农业农村厅,市纪委党风室。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3 年5月31日印发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纪委、市纪委点题整治部署,以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方案( 闽农政改函2023347号)要求,主动回应农夫群众关注的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热点问题,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史学习教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
2、实活动,开展村(社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收回流失集体资产,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夫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 结合村级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合同效力、主体、期限、条款标的、价款酬劳、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归档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反合同法、明显显失公允、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订正。 (二)整治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 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工作回头看和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运用
3、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 (三)整治集体资金违规支出问题。 强化经费预算管理、报账程序的指导与监管,规范财务支出。村集体各项支出应当取得合法的原始凭据,落实取消村组接待和规范村干部补贴规定,对村干部无据发放交通、通讯等各类津补贴以及以钩机费、台班费等名义变相开支的管理费用等进行清退。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看法(试行)(闽发改法规2023148号)文件精神,做好农村小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落实把项目验收状况、决算审计和工程量复核结果作为项目资金结算的依据,保障村集体小型建设项目资金审核有据、支出规范。 (四
4、)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村(社区)集体三资登记、保管、运用和处置以及农村集体财务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集体资产资源出售、租赁、流转工作流程,规范开展村级财务公开,加强村(社区)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6月5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内容,因地制宜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支配,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人,确保整治任务落细落实落地。实施方案应于6月5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其次阶
5、段: 自查自纠,7月31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围绕整治项目和工作重点,开展摸底调查,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全部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逐村建立问题清单,实行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对问题合同和非法侵占集体三资状况进行整改,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调查、核查过程中。 第三阶段: 抽查督办,8月31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应对辖区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状况开展抽查,对进度慢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办,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省、市将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抽查工作。 第四阶段: 总结验收,
6、9月5日前完成。各县(市、区)比照实施方案,仔细开展总结验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于9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整治汇总表(附件1)和三项清单(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总结报告应包含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缘由剖析、进一步加强集体三资监管的建议措施等方面,对问题清单未整改落实的要逐项做出说明并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充分相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运用定期巡查、专项审计、工作检查调研有关成果,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
7、、整改到位,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各县(市、区)应确定一名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于5月31日前报市经管站。 (二)定期调度督办。 各县(市、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滞后的地区,要督促加快进度并推动整改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线索)台账,每个月12日和27日应向市局报送双台账;建立一月一调度工作制度,每个月23日应向市局报送阶段工作报告,市局将根据双点评要求,定期对各县(市、区)工作状况进行点评,并将点评状况报送市纪委党风室。 (三)完善监督机制。 市农业农村局依托三明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移交有关县(市、区)核实处理,相关县(市、区)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15天内书面反馈核实处理状况。各县(市、区)对专项整治中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刚好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联系人:林 英,联系电话:0598-8590893,电子邮箱:smsj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