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融公司员工制度】公司员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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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金融公司员工制度】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金融公司的员工管理制度是对公司管理活动的公司管理制度支配,那么如何制定一份满足的公司员工制度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金融公司员工制度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金融公司员工制度篇一 1. 考勤: 迟到 。一次 10 元(按自然月计算),一月迟到三次以上,每次扣 30 元(包括前两次)。 事假 。按每次 30 元处理,(若半天事假则 15 元处理)无故旷工者按每次扣 100 元处理,累计无故旷工三次按自动离职处理(无故旷工三次或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当月无工资)。 2. 上班时间须佩戴工牌,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不得穿着牛仔裤。男性标准着装:西

2、装,衬衫,领带,西裤,皮鞋。女性着装大方得体,高跟鞋。 3. 办公期间,不得在办公司内大声喧哗、打闹、吃东西。爱惜公司财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4. 工作期间,公司电脑不行以做与工作无关的用途,例如玩嬉戏,听音乐等。违规者,发觉一次扣 100 元,屡教不改者,扣除当月工资。 5. 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出勤不足 15 天者(包括被公司勒令离职)当月无工资。 员工签字: 身份证号: 日 期: 金融公司员工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帮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规定所称帮助查询、冻结、

3、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帮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帮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帮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肯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帮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

4、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帮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详细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五条帮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做好帮助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帮助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其营业机构确定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接待要求帮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的有权机关,刚好处理帮助事宜,并留意保守国家隐私。 第八条办理帮助查

5、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帮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第九条办理帮助冻结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帮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确定书。 第十条办理帮助扣划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帮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6、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确定书。 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在帮助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帮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需被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 (二)帮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 (三)帮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如发觉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帮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缘由,退回帮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文书。 有权机关对个人存款户不能供应账

7、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供应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状况。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内限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帮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的登记制度。 金融机构在帮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状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帮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帮助结果等。 登记表应当在帮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签字。 金融机构应当妥当保存登记表,并严格保守有关国家隐私。 金融机构帮助查询、冻结、扣划

8、存款,涉及内限制度中的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时,应当严格按内限制度刚好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拖延推诿。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对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完备的,应当仔细帮助办理。在接到帮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后,不得再扣划应当帮助执行的款项用于收贷收息,不得向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 金融机构在帮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查询存款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予以保密的,金融机构应当保守隐私。金融机构在帮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冻结、扣划存款手续后,依据业务须要可以通知存款单位或个人。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帮助有权机关查询的资料应限于存款资料,包括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开户、存款状况以及与存款有关

9、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资料。对上述资料,金融机构应当照实供应,有权机关依据须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不得带走原件。 金融机构帮助复制存款资料等支付了成本费用的,可以按相关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五条有权机关在查询单位存款状况时,只供应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供应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据账户管理档案主动帮助查询,没有所查询的账户的,应照实告知有权机关。 第十六条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有权机关应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措施。 第十七条有权机关要求对已被冻结的存款再行冻结的,金融机构不予办理并应当说明状况。 第十八条在冻结期限内,

10、只有在原作出冻结确定的有权机关作出解冻确定并出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的状况下,金融机构才能对已经冻结的存款予以解冻。被冻结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对冻结提出异议的,金融机构应告知其与作出冻结确定的有权机关联系,在存款冻结期限内金融机构不得自行解冻。 第十九条有权机关在冻结、解冻工作中发生错误,其上级机关干脆作出变更确定或裁定的,金融机构接到变更确定书或裁定书后,应当予以办理。 其次十条金融机构帮助扣划时,应当将扣划的存款干脆划入有权机关指定的账户。有权机关要求提取现金的,金融机构不予帮助。 其次十一条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与解除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均应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送达,金融机构不接受有权机

11、关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代为送达的上述通知书。 其次十二条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同一笔存款实行冻结或扣划措施时,金融机构应当帮助最先送达帮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金融机构帮助冻结、扣划的详细措施有争议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有关争议机关协商后的看法办理。 其次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说明。 其次十四条本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金融公司员工制度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案防工作,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安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中华人民共和

12、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案防管理体系,完善案防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法人负责和责任追究,推动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加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扰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

13、事案件。 第五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其次章 组织架构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案防工作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根据本方法要求,建立与本机构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困难程度相适应的案防管理体系,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案防管理体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或理事会等,下同)职责; (二)监事会职责; (三)高级管理层职责; (四)适当的组织架构; (五)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 (六)内部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董事会应当将案件风险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风险,将董事长列为案件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当下设合规委员会或担当合规管理职责的

14、特地委员会(以下简称特地委员会),特地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案防工作。特地委员会中应当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成员。特地委员会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批准案防工作总体政策,推动案防管理体系建设; (二)明确高级管理层有关案防职责及权限,确保高级管理层实行必要措施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 (三)提出案防工作整体要求,审议案防工作报告; (四)考核评估本机构案防工作有效性; (五)确保内审稽核对案防工作进行有效审查和监督。 未设董事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经营决策机构履行董事会的有关案防工作职责。 第八条监事会或监事应当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案防工作职责履行状况

15、,监事长是案防工作监督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高级管理层应当有效管理本机构案件风险,行长(或总经理等,下同)是案防制度制定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高级管理层应当明确各部门及分支机构案防工作的职责分工,确保专人负责,并探讨制定年度案防工作安排。 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一名合规总监或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合规总监)负责本机构合规及案防工作。合规总监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范围,岗位变动要根据监管管辖事前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合规总监向行长报告工作,同时向特地委员会报告工作。 合规总监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定期审查、检查和监督执行案防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

16、(二)全面驾驭本机构案防工作总体状况,并定期报告; (三)建立与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的协调协作机制,形成权责明确、报告路途清楚、运行有序的案防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负责合规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合规部门)为案防工作牵头部门,将本机构案防工作组织实施作为其重要职责。 合规部门对合规总监负责,其案防方面的详细职责包括: (一)拟定本机构案防管理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实施、协调落实案防工作决策和年度案防工作安排; (三)收集汇总案防工作状况,定期分析本机构案防形势,确定案防工作重点; (四)督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切实履行案防职责,确保案防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五)跟

17、踪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案防监管要求; (六)定期组织案防工作培训。 第三章 制度及质量限制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由详细业务部门发起制定业务制度和方法。业务制度和方法应当覆盖全部业务流程,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员工理解驾驭制度并明晰违规应当担当的责任。 第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制度后评价体系,对各项制度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依据审查结果和业务发展须要刚好修订完善,确保制度涵盖全部业务领域和环节。 第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统一授信、分级授权制度以及前、中、后台职责明确、岗位分别、制约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有效管理和限制。 第十五条

18、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信息科技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案件的实力,支持各类管理信息适时、精确生成,对关键业务环节实时监控,确保业务的连续性、系统的平安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符合本机构特点的案件风险排查、报告、处置、问责以及整改、后评价等特地制度。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业务发展与内部限制、风险管理实力相匹配,规范各级机构及其员工行为,防止因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诱发员工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检举、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和堵截案件的嘉奖制度,强化员工参加案防工作的激励引导,依法爱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19、第四章 人员培训与行为管理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员工培训教化作为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的员工合规及案防培训体系,制定合规及案防培训安排和重点业务培训方案,建立配套的培训考核机制,并与员工岗位、待遇、职务晋升等挂钩。 其次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匹配的实力、阅历和专业素养。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定期为案防管理人员供应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 其次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强化员工职业规范约束,将员工行为管理与操作风险管理有机结合。主要工作至少应当包括: (一)建立并完善员工管理制度,将员工入职前背景考察、职业操守、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等要素纳入案防管理范畴; (

20、二)加大对员工参加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洗钱、涉黄、涉赌、涉毒、经商办企业、过度消费及负债、频繁请假等异样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第五章 监督检查 其次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各项制度的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加大对案件易发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 其次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整体案防工作状况、案防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内外部检查发觉问题整改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依据检查评价结果促进内控管理自我完善。 其次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实行整体移位、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合理设定突击检查频率、覆盖范围、延长要求、工作方式及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对基层网点和一线柜台的突击检查。 其次十

21、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与客户建立独立的信息反馈渠道,实现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 第六章 考核与问责 其次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案防评价制度,对各级机构案防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要素至少应当包括案防工作组织及质量、内限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内审监督、案发状况、责任追究和整改状况等。 其次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根据公允、公正原则建立有效的违规及案件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认定与追究,肃穆处理违规失职人员,发挥违规惩戒的警示作用。 其次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质量限制,业务条线管理、合规管理、内审稽核等负有检查职责的部

22、门对详细发案业务已做过专项检查或审计,应发觉未能发觉问题或发觉问题后未刚好报告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案防工作监管 其次十九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管理政策和程序应当按监管管辖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十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三十一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结果作为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对于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监管和评估中发觉的有关案防工作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实行有效整改措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架构设置不完全适用本方法有关要求的,相关机构法人应当按监管管辖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由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实际状况酌情确定。 第三十四条 本方法由银监会负责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金融公司员工制度相关文章: 1.金融公司员工守则 2.金融公司制度范本 3.金融公司员工个人试用期工作总结 4.金融类公司注册资金规定 5.金融公司年会老总发言稿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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