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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量知识讲座现在学习的是第1页,共155页第一章第一章 计量概述计量概述n计量是关于测量的科学。由于人们生活中最早计量是关于测量的科学。由于人们生活中最早迫切需要测量长度、容量和重量,所以在古代迫切需要测量长度、容量和重量,所以在古代人们把计量称为度量衡。所用的主要器具是尺、人们把计量称为度量衡。所用的主要器具是尺、斗、秤。在英语中尺子和统治者是同一词斗、秤。在英语中尺子和统治者是同一词-ruler我国古代把法码称为我国古代把法码称为“权权”至今仍用天平至今仍用天平代表法制和法律的公正,这些都表明代表法制和法律的公正,这些都表明“计量计量”象征着权力和公正的活动。象征着权力和公正的活动。现在学
2、习的是第2页,共155页n随着生产、科学技术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计量的范围逐渐扩大,内容不断充实,已远远超出“度量衡”的范畴。现在的计量包括各种物理量、化学量以及工程量的计量。近年来计量发展尤为迅速,以至囊括了各种高精尖的科学测量和生理量、心里量的测量,还出现了动态测量、实时测量、综合测量及严酷环境下的特殊测量。可以说计量涉及天文、地理、空气等,计量无所不在。现在学习的是第3页,共155页一、计量的含义一、计量的含义计量计量是指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活动”包括科学技术、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上的活动。也就是说,用技术和法制的手段来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现在学习的是第4页,共155
3、页n起初的测量是原始的、无序的,单位是任意的,当商品交换、分配形成社会活动的时候,就需要实现测量的统一,就要求在不同时间,地点由不同的操作者用不同仪器所确定的同一个被测量的量值应当具有可比性,即所谓的计量。现在学习的是第5页,共155页 二、计量的分类二、计量的分类 1.科学计量科学计量科学计量是指基础性、探索性、先行性的计量科学研究。科学计量通常是计量科学研究机构,特别是国家计量科学研究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计量单位和单位制的研究、计量基准与计量标准的研制、精密测量技术的研究、量值溯源与量值传递的研究、量值比对与测量不确定度的研究等。国家计量院和省计量院就是进行计量科学研究的。现在学习的是第6
4、页,共155页n2.工程计量工程计量n工程计量也称工业计量,是指各种工程、工业企业中的应用计量。如企业中的能源计量工作,从原材料采集、运输、物料交接、生产过程控制到产品出厂,都需要计量检测数据来控制能源的使用。随着产品技术的提高和复杂性的增大,工程计量的作用越来越大。为保证经济贸易全球化所必须的一致性和互换性,工程计量已成为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环节。目前我们在企业中开展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计量合格确认等就属于工业计量的范畴。现在学习的是第7页,共155页n3.法制计量法制计量 n法制计量是为了保证公众安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强制管理的计量,包括对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特
5、别是计量基准、标准)、测量方法、测量实验室的法定要求。n法制计量主要是涉及与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和贸易结算以及公共安全、公平交易等存在利益冲突的领域中的计量。现在学习的是第8页,共155页n三、计量的特点三、计量的特点n计量活动以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为目的,因此,计量具有以下特点。n1.准确性:准确性:是指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的一致程度。由于实际上不可能准确无误,肯定要存在误差。现在学习的是第9页,共155页n2.一致性:一致性:是指在统一计量单位的基础上,无论在何时,何地采用何种方法,使用何种计量器具以及由何人测量只要符合有关的要求,其测量结果就应在给定的区间内的一致性,也就是
6、说,测量结果应是可重复、可复现、可比较的。现在学习的是第10页,共155页n3.溯源性:溯源性:是指任何一个测量结果或计量标准的值都能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比较链,与计量基准联系起来。也就是溯源到同一个计量基准。从而使准确性和一致性得到技术保证。量值溯源自下而上构成溯源体系,量值传递自上而下通过逐级检定而构成检定系统。现在学习的是第11页,共155页n4.法制性:法制性:来自于计量的社会性。因为量值的准确可靠不仅依赖于科学技术手段还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否则,量值的准确性、一致性及溯源性就不可能实现。我国的计量工作以计量法为准则,所有的计量活动都必须符合计量法的规定。现在学习
7、的是第12页,共155页n四、计量研究的内容四、计量研究的内容n计量研究的内容主要有:量和单位、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测量误差、测量不确定度与数据处理以及计量法制,计量管理等。现在学习的是第13页,共155页n五、计量管理五、计量管理n1概念:概念:n计量管理是计量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把计量管理系统中的人、财、物、时间和信息等要素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在计量系统中,如何能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功能和最佳总体效果,达到量值的准确、一致,从而为社会和国民经济提供计量保证,保护国家和人民的权益免受侵犯。它包括计量行政管理、计量科技管理、计量法制管理等,涉及国民经济乃至社会的各个方面。现在学习的是第
8、14页,共155页n2特征特征n计量管理是计量技术与管理科学交叉融合而成的一门管理学科,它既有一般管理科学的属性,又有计量的特性。因此计量管理有如下特征:n2.1.统一性。是计量管理最本质的特征,集中地反映在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统一两个方面,而计量单位的统一又是量值统一的重要前提,这种统一性不仅局限于一个国家,而是具有国际性。现在学习的是第15页,共155页n2.2.准确性。这是计量管理的核心,也是计量权威性的象征,一切计量管理研究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寻求达到预期的某种准确度。n2.3.社会性。是指计量管理涉及的广泛性,它与国民经济的各部门,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对维护社会经
9、济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现在学习的是第16页,共155页n2.4.法制性。就是将实现计量管理和发展计量技术的各个重要环节,如计量单位的统一,基准的建立,量值传递系统等,以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的形式作出相应的规定。计量的社会性也决定了计量的法制性,它是实现计量的统一性和准确性的保障。现在学习的是第17页,共155页n2.5.服务性。计量是为各行各业服务的一项技术基础工作。因此,要倡导计量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在计量管理中要体现服务,在服务中要贯彻管理的原则。现在学习的是第18页,共155页n2.6.群众性。这是指在计量管理中首先要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即保证群众利益免受计量不准或不诚实测量所造成的危
10、害。同时,也是指在计量管理中,既要发挥专职计量人员的作用,也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计量管理,共同做好计量管理工作。现在学习的是第19页,共155页n第二章第二章 计量法律、计量法律、n 法规和规章法规和规章现在学习的是第20页,共155页n1985年9月6日,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这是我国计量管理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国计量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现在学习的是第21页,共155页n自计量法颁布实施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计量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已经形成了以计量法为根本法及与其配套的若干计量行政法规、
11、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的计量法规体系。在整个计量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现在学习的是第22页,共155页n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形成由计量法和8个计量行政法规、26个计量部门规章构成的计量行政法规体系。此外,中央军委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计量条例,国防科工委发布了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现在学习的是第23页,共155页n一、计量法的主要内容一、计量法的主要内容n计量法作为国家管理计量工作的根本法,是实施计量法制监督的最高准则。共6章,35条,其有关主要内容归纳如下:现在学习的是第24页,共155页n1.立法的宗旨立法的宗旨n立法的宗旨是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12、,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现在学习的是第25页,共155页n2.立法的原则立法的原则n立法的原则是统一立法,区别管理。现在学习的是第26页,共155页n3.适应范围适应范围n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中国人民解放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凡是使用计量单位,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和进口计量器具,开展计量认证,实施仲裁检定和调解计量纠纷,进行计量监督管理方面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均为计量法适用的范围。现在学习的是第27页,共155页n4.法定计量单位法定计量单位n我国采用国际单
13、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n5.计量基准计量基准n国家计量基准是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计量基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批准和颁发证书。目前,大部分计量基准建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现在学习的是第28页,共155页n6.计量标准计量标准n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需要可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n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正作用,其数据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现在学习的是第29页,共155页n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
14、准。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现在学习的是第30页,共155页n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现在学习的是第31页,共155页n7.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n强制检定是指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定点定周期地由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计量检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有:n7.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n7.2.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现在学习的是第32页,共155页n7.3.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
15、、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列入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n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由使用单位依法自行定期检定,本单位不能检定的,由有权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现在学习的是第33页,共155页n8.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n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是全国法定性的计量技术文件。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可执行部门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现在学习的是第34页,共155页n9.计量器具管理计量器具管理n制造、修理
16、计量器具的企事业单位须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否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n进口的计量器具,必须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由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现在学习的是第35页,共155页n10.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n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被授权执行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现在学习的是第36页,共155页n11.计量纠纷的处理计量纠纷的处理n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n者社会公用计
17、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即仲裁检定)。n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并可根据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指定有关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仲裁检定。现在学习的是第37页,共155页n12.法律责任法律责任n12.1行政处罚:n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生产、停止营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现在学习的是第38页,共155页n制造、销售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责令停止制造、销售该种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n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n属
18、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现在学习的是第39页,共155页n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n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现在学习的是第40页,共155页n12.2刑事责任:n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情节严重的,可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按诈骗罪或者投机倒把罪追究刑事责任。现在学习的是第41页,共155页n违法规定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造成人身伤
19、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比照刑法有关规定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n计量监督人员违法失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现在学习的是第42页,共155页n13.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的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的计量工作量工作n计量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计量法另行制定。现在学习的是第43页,共155页n二、计量法规二、计量法规n我国计量法规包括国家计量行政法规和地方计量行政法规两种。国家计量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计量法制定并发布。地方计量法规由各省、自
20、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计量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并公布。现在学习的是第44页,共155页n1.国家计量行政法规国家计量行政法规n国务院批准并颁布的国家计量行政法规如下:n1.1.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1984年1月20日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n1.2.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n1.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现在学习的是第45页,共155页n1.4.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n1.5.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1989年10月11日国务院批准)。n1.6.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1990年4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4号发布)。n1.7.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1990年12月18日)。n1.8.中国人民解放军计量条例(2003年7月24日中央军委制定和发布)。现在学习的是第46页,共155页n2.地方计量行政法规地方计量行政法规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计量法,制定并公布了一些地方性计量法规。如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22、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前已有近20个省市发布了地方计量法规。现在学习的是第47页,共155页n三、计量行政规章三、计量行政规章n1.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的部分行政规章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的部分行政规章n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计量法和国务院的计量法规可制定计量行政规章,计量行政规章由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部分已发布的计量行政规章如下:n1.1.计量授权管理办法(1989年11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发布)。现在学习的是第48页,共155页n1.2.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1991年9月1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24号发布)。n1.3.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1995年7月5日
23、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1号发布)。n1.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6年6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4号发布)。n1.5.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1999年3月12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发布)。现在学习的是第49页,共155页n1.6.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1年1月21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发布)。n1.7.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4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号发布)。n1.8.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12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5号发布)。n1.9.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200
24、2年12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6号发布)。现在学习的是第50页,共155页n1.10.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4号发布)n1.11.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8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6号发布)n1.12.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5年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发布)。n1.13.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5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发布)。现在学习的是第51页,共155页n1.14.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2005年10月8日国家质
25、检总局公告第145号)n1.15.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2005年5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4号)n1.16.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12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4号发布)。现在学习的是第52页,共155页n1.17.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07年12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5号发布)n1.18.计量比对管理办法(2008年6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7号发布)现在学习的是第53页,共155页n2.地方政府批准颁布的计量行政规章地方政府批准颁布的计量行政规章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计量法、n计量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
26、性计量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计量规章。地方政府计量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如上海市商品计量管理办法(1994年10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78号令发布)、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规定(2001年6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9号发布)。等等。现在学习的是第54页,共155页n四、四、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年3月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n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是河北省实施计量法制监督管理的准则。共8章,50条,其有关主要内容归纳如下:现在学习
27、的是第55页,共155页n1.宗旨宗旨n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保护用户、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现在学习的是第56页,共155页n2.适应范围适应范围n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进行计量监督,必须遵守本条例。n3.法定计量单位、计量标准、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计量器具制造修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理等与计量法的规定是一致的.现在学习的是第57页,共155页n4.按照计量法的宗旨和基本要求,细化和增加按照计量法的宗旨和基本要求,细化和增加了部分内容。了部分内容。n4.1.禁
28、止销售以下计量器具(细化的):n4.1.1.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出厂合格证的;n4.1.2.伪造、冒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厂名、厂址的;n4.1.3.以假充真、以旧充新、以残次零配件组装和改装的;现在学习的是第58页,共155页n4.2.使用计量器具不得有下列行为:n4.2.1.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n4.2.2.伪造或者破坏计量检定标记、封缄;n4.2.3.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n4.2.4使用国家和本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或者失去应有准确度的计量器具;n4.2.5.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n4.2.6.伪造计量数据或者随意改装强检计量
29、器具。现在学习的是第59页,共155页n5.计量行为(增加的)n5.1.经营者应当配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并保持其计量准确。交易时应当明示计量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n5.2.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用户、消费者使用的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进行结算,不得非法转嫁户外管线或者其他设施所造成的损耗。现在学习的是第60页,共155页n5.3.经营者在农副产品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销售过程中,应当正确使用计量器具进行交易和评定等级,不得多收少计,缺秤少量,损害农民利益。n5.4.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在其包装上标明内装商品的净含量,商品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n5.5.
30、大宗物料交易应当按照国家或者省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和结算。现在学习的是第61页,共155页n5.6.经营者销售商品量的实际值与结算值应当一致,计量偏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规定必须计量计费的,不得估算计费;不得利用异物增大商品的量值或者以其它方法改变商品量值,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利益。n5.7.在经营活动中,发生商品量、服务量短缺的,销售者应当给用户、消费者补足缺量或者赔偿损失。销售者在补足缺量或者赔偿损失后,确属生产者、供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追偿。现在学习的是第62页,共155页n6.各级质监部门的职责n各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安全防
31、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和水、电、燃气、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商品房及生活资料结算的计量活动和计量器具进行重点监督。对用户、消费者和有关组织反映问题突出而未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可以实施重点管理。现在学习的是第63页,共155页n7.计量纠纷的处理n发生计量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向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在计量纠纷处理期间,当事人不得改变与计量纠纷有关的计量器具和其他物品的状态。现在学习的是第64页,共155页n8.对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时间的要求n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自接到受检计量器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检定工作;特殊情况
32、需延长时间的,由检定机构与送检单位协商确定。对送检的计量器具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坏。现在学习的是第65页,共155页n9.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补充n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测机构和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应当经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计量认证。新增检测项目应当申请单项计量认证。现在学习的是第66页,共155页q第三章第三章 部分计量行政部分计量行政n 规章简介规章简介现在学习的是第67页,共155页n一、一、计量器具新产品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管理办法(2005年年5月月16日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4号)号)现在学习的是第68页,共155页n(一)计量器具概述n计量器
33、具是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不可缺少的工具。能单独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用以测量、确定量值、是一种装置。)在生产领域,从原材料进厂设计开发、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试验、检验到燃料、动力的消耗、核算、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等所需的各种物理参数测量和化学都要用到计量器具。在流通领域,准确的计量器具是实现公平贸易的重要依据,如果计量器具失准,会造成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给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正因为计量器具的好坏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古今中外,计量器具无不由政府实施监督管理。现在学习的是第69页,共155页n对计量器具的制造、销售、检定、使用依法进行计量
34、管理至今仍是各国计量立法的基本内容和国家计量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在我国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依法管理目录)的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以及属于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的新产品等三个方面的计量器具均属于依法管理的范围。现在学习的是第70页,共155页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对计量器具实行法制管理,采取全过程、分阶段的管理方法,即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和计量器具使用管理。现在学习的是第71页,共155页n(二)计量器具产品管理n对计量器具产品的依法管理分为三个阶段,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对新制造的计量器具新产品进行型式批准;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实行许可证制度
35、;对计量器具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检查。现在学习的是第72页,共155页n1.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n对计量器具新产品,我国实行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并对制造计量器具实行许可证制度。这是一种从设计就开始进行的质量监控制度,是避免其先天性不足的关键环节。n1.1计量器具新产品概念n计量器具新产品是指本单位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包括对原有产品在结构、材质等方面作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技术特性发生变更的计量器具。现在学习的是第73页,共155页n1.2.型式批准的申请n单位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在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前,应当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型式批准。n1.3.型式批准n型式批准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
36、门对计量器具的型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许可活动,型式批准包括型式评价、型式的批准决定。现在学习的是第74页,共155页n1.4型式评价n型式评价是指为确定计量器具型式是否符合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法制管理要求所进行的技术评价。型式评价的承担者为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n型式评价应包含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拟定型式评价大纲并按型式评价大纲进行试验,出具型式评价报告。现在学习的是第75页,共155页n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是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所必须的第一环节,既是考核计量器具新产品在批量生产前能否保证和满足标准和检定规程的要求,又是检验计量器具新产品准确度、稳定性、可
37、靠性、及寿命等性能的考核。现在学习的是第76页,共155页n1.5.型式批准标志的作用和使用n型式批准标志可以标注在该种新产品的名牌、使用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的明显部位,在标志的下方要注明批准号。批准号为7位数字,中间带有一个代表器具专业的符号。如(09)F118-13其中“(09)”表示批准的年份,“F”表示力学计量器具,“118”表示被批准的顺序号,“13”表示省级的代码。现在学习的是第77页,共155页n二、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督管理办法(2007年年12月月29日国家质检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总局令第104号发布)。号发布)。现在学习的是第78页
38、,共155页n1.计量器具许可证制度n在我国,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实行许可证制度,实质上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是否具有制造、修理此种计量器具的资格和能力进行的一种认可,是政府对企事业单位实行的一种法制性的监督管理。现在学习的是第79页,共155页n2.许可证的适用对象n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以销售为目的的制造计量器具,或者对社会开展经营性修理计量器具业务,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或者“修理许可证”)。现在学习的是第80页,共155页n2.1
39、.申请单位必须是法人组织n“法人组织”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n2.2.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或者对社会开展经营性修理计量器具业务,必须办理许可证。现在学习的是第81页,共155页n3.适用于许可证制度的计量器具范围n凡制造、修理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2005年10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145号)的计量器具都应申请办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包括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现在学习的是第82页,共155页n4.许可证的法律效力n许可证的法律效力主要体
40、现在项目效力、生产地效力、时间效力、销售效力4个方面。n4.1项目效力。只对批准的项目有效。n4.2生产地效力。只对批准的生产地有效,其他地方无效。n4.3时间效力。有效期三年,过期作废。n4.4销售效力。可以在全国销售,不可附加如何条件。现在学习的是第83页,共155页n5.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办理程序n制造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包括许可证申请、许可证考核和许可证发放三个阶段。n5.1申请条件n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与所申请生产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生产设施、技术文件、出厂检定条件、人员技术状况、质量和计量管理制度以及售后服务等6个方面的基本条件。现在学习的是第84页,共155页n5
41、.2申请材料n申请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在申请时应提供以下的材料:n5.2.1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n5.2.2申请单位合法地位的证明文件;n5.2.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型式评价报告;n5.2.4计量标准检定、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证明材料;n5.2.5产品技术标准,国标、企标;n5.2.6质量管理和计量管理文件(或制度);现在学习的是第85页,共155页n6.申请n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到相应部门办理申请手续;n6.1.申请制造列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电能表、水表、煤气表、衡器、加油机、出租汽车计价器、热量表、粉尘采样器、
42、甲烷测定器“瓦斯计”共9种)现在学习的是第86页,共155页n6.2.申请制造其他计量器具,向各市质监局申请。n6.3.申请修理应当向所在地县级质监部门提出申请。现在学习的是第87页,共155页n7.制造许可证的考核n7.1.考核内容n根据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的规定,考核内容包括计量法制管理、产品质量和生产条件3个方面,其中,生产条件的考核有生产设施、出厂检定条件、人员技术状况、技术文件、管理制度5个部分。现在学习的是第88页,共155页n7.2.考核程序n对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生产条件的考核,是把握制造许可证发证质量,最终保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中心环节。为保证考核工作自身的质量
43、,必须严格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评员培训、考核、聘任规定中规定的考核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n根据规定,制造许可证考核在20个工作日完成(不包括申请单位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时间)。现在学习的是第89页,共155页n7.3.考核评审n7.3.1.考核评审的标准n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中,对考核评审的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n(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考核不合格:现在学习的是第90页,共155页n计量法制管理中任意一条达不到要求;n产品质量不合格;n没有产品标准;n生产条件考核不合格。n7.3.2考核结果的处理n(1)凡符合考核标准要求的,考核组可得出考核合格的结
44、论意见。n(2)经考核不合格的,考核组应向被考核单位明确指出不合格的原因。被考核单位应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进行现场考核。现在学习的是第91页,共155页n7.4.制造许可证的颁发n7.4.1.审核发证n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考核组的考核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考核结果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书。现在学习的是第92页,共155页n7.5.许可证标志和编号n7.5.1.许可证标志n许可证标志为CMC,其含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是英文ChinaofMetrologyCertification的缩写。
45、现在学习的是第93页,共155页n7.5.2许可证编号n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编号样式为:A制B号;“A”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国家简称“国”;“B”为地、市、县的行政区代码和许可证的顺序号,共八位数字,其中14位填写国家标准GB/T2260-1995规定的地、市、县行政区代码,58位填写许可证的顺序号。如国家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证,前四位数为0000,冀制00001058号。n发证部门对每个制造计量器具企业只给一个编号。现在学习的是第94页,共155页n7.5.3标志和编号的使用n标志和编号必须制作在产品上或产品的铭牌上,另外,在说明书和外包装上也要有许可证标志和编号。n许可
46、证的编号要与标志在一起采用,编号标注在标志的下侧或右侧。n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产品不得使用此标志和编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一律不得转让。现在学习的是第95页,共155页n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6年6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4号发布)。现在学习的是第96页,共155页n1.进口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n进口或者在中国境内销售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计量器具的,应当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型式批准。型式批准包括计量法制审查和型式评价。n2.进口计量器具的检定n进口以销售为目的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的计量器具,在销
47、售之前必须向所在的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并递交以下文件和资料:现在学习的是第97页,共155页n(1)进口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n(2)计量器具技术说明书(含中文说明);n(3)使用说明书。现在学习的是第98页,共155页n三、三、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理办法(1995年年7月月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令第41号发布)。号发布)。现在学习的是第99页,共155页n1.社会公正计量行(站)n社会公正计量行(站)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在流通领域为社会提供计量公正数据的中介服务机构
48、。n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的计量监督是指对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的资格、能力和出具计量公正数据的监督。现在学习的是第100页,共155页n2.1.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于交易双方。n公正站应根据交易方的要求或接受委托,开展公正计量检测服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公正站,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交易方接受公正计量服务。n2.2.具有提供计量公正服务的能力,并取得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计量认证合格证书。n公正站不是行政执法机构,不能从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其主要功能是接受交易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计量中介服务,出具计量公正数据。现在学习的是第101页,共155页n3.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的考核要求
49、n3.1.计量检测设备必须满足计量检测的要求,并可溯源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n3.2.工作环境适应计量检测的要求;n3.3.计量检测人员经考核合格;n3.4.具有保证计量检测工作质量的管理制度。n4.法律效力n社会公正计量行(站)为社会提供的计量公正数据可作为贸易结算的依据。现在学习的是第102页,共155页n四、四、计量授权管理办法计量授权管理办法(1989年年11月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发布)。号发布)。现在学习的是第103页,共155页n计量管理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个是它的社会性,二是它的技术性,即必须拥有较强的技术手段和技术人才。尽管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是执行计
50、量法的国家职能机构,但其不可能也不应该包揽全社会的计量工作。而社会上一些行业或专业、科研或检测机构、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又有一定的检测手段和技术人才优势,完全可以通过“授权”的形式,调动和协调这些社会力量共同全面实施计量法,做好社会计量管理工作。现在学习的是第104页,共155页n同时,还能就地就近进行传递和检测,达到经济合理,方便生产和管理,获取经济效益的目的。因此,我国计量法律、法规计量授权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实施计量法的需要,充分发挥社会技术力量的作用,按照统筹规划、经济合理、就地就近、方便生产、利于管理的原则,实行计量授权。现在学习的是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