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4001+电子商务中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及法律完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WL4001+电子商务中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及法律完善.docx(1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电子商务中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及法律完善摘要:信息电子时代,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在给人们的生活提供极大便利、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同时也伴随着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事件。电子商务中个人隐私权利用的价值更大,不法分子盗窃他人隐私权攫取不正当利益。但是我国关于该方面的立法工作并不能满足消费者保护隐私权的需要,相关部门应该加快出台电子商务中网络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关键词:电子商务、互联网技术、消费者、隐私权、法律法规AbstractIn the era of information and electronics,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E
2、lectronic commerce in the peoples life to provide great convenience, to promote economic development, social progress, but also with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 have been infringed events. Electronic commerce in the use of personal privacy is greater value, criminals steal other
3、 peoples privacy to seize the unfair interests. But Chinas legislative work on this aspect can not meet the needs of consumer protection of privacy,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should accelerate the introduction of e-commerce network privacy prote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Key words:Electronic commerce,
4、 Internet technology, consumer, privacy, laws and regulations目 录前言1一、电子商务概念及发展现状1(一)电子商务概念1(二)电子商务发展现状1二、电子商务发展问题分析2(一)隐私的种类以及保护机制2(二)为不法分子盗取他人隐私提供了可能性4(三)消费者缺乏隐私意识6(四)隐私安全威胁6四、当前我国现有的关于电子商务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工作7(一)消费者对待侵权现象的态度7(二)被侵权时消费者的应变手段7(三)当前我国现有的关于电子商务隐私保护的立法工作7参考文献9 前言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在公众的生活中已经扮演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5、人们越来越依赖网购。但是电子商务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消费者的隐私权问题,加强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已经成为时代的呼声。一、电子商务概念及发展现状(一)电子商务概念随着互联网走进千家万户成为非常平民化的的一种信息工具,在这种时代大潮流下,电子商务,应运而生。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寻找并促成贸易的商务活动,简单的说就是在网络上做买卖,商家预知商家与商家之间可以在网上完成交易,或者通过网络认识,线下交易,因为电子商务的信息交流生活都是不曾见面的,所以在网络上必须搭建一个或多个电子商务平台,比如企业网站,个人网站,或是第三方的平台,阿里巴巴、慧聪网、淘宝网、京东商城等等,这就要求电子
6、商务人员要熟悉这些平台的规则。所以电子商务主要有三个构成要素,那就是买卖,合作,服务。这是电商运营必要的的硬性条件之一,是我们在完全陌生的人之间进行商品交易以及商品交换取得保障的条件之一,电商必要三要素之一的物流运输,一般是为消费者提供的购买服务,在网上购物对于我们普通大众来说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话题,同时,电子商务也为我们带来了非常大的便捷,我们可以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一系列的购物、娱乐、以及各种需要交换的东西。电子商务是信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新高度。电子商务已经改变了我们的消费方式,网上购物的最大特征是消费者占据主导,主动权牢牢地掌握在在消费者手中,
7、消费者还能以一种非常轻松自由的自我服务的方式来完成交易,无需感受任何压力,消费者主权会在网络购物中充分体现出来。(二)电子商务发展现状那么电子商务将会改变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类型,是一种快捷方便的购物手段,深受消费者青睐。消费者的个性化,特殊化需求,完全可以通过网络展示在生产厂商的面前,很多企业为了取悦顾客,强调产品的设计风格,制造业中的许多厂家,纷纷着手发展电子商务,和普及电子商务,比如说,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在1998年的3月份,将散落在世界的12万个互联网工作站,与公司的内部网接触起来,并把世界的1.5万个零售商纳入内部网,福特公司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能够满足用户的不同要求,做到按用户需求供应
8、汽车,电子商务将对传统生产行业带来一场革命,电子商务是在商业贸易的全过程中,通过把人与电子通讯方式的结合,很大程度地提高商务贸易的效率,减少繁琐的中间环节,传统制造业藉此步入小批量多品种的经营时代,零库存成为可能,传统的零售业以及批发业开创了无需店铺网上营销的新模式,各种线上贸易服务为传统服务业提供了新型的服务方式。电子商务将给消费者带来一个全新的金融业,在线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过程的关键环节,电子金融得以正常发展的基础条件,随着电子商务在电子交易环节上的创新,银行卡支付网络、网上银行、银行电子支付系统以及网上服务,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等服务,将传统的金融业带入一个全新的服务领域。而且,电子商务将
9、会转变政府的职能,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更多扮演着服务角色,在调节市场经济运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健康的运行方面,政府需要更大的监管力度,积极整顿经济发展中不诚信的现象,在调节市场经济运行,防止市场失灵带来的不足方面有着很大的作用,在电子商务时代,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进行生产经营,银行是金融电子化一个消费者实现网上消费的角色。二、电子商务发展问题分析(一)隐私的种类以及保护机制在互联网为我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为我们的隐私安全带来了一系列的隐患。电子商务无疑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更加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互联网随着时代的发展,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我们每个人必不可少的生活经历了,即使信息发展的程度再高,我
10、们也不可能毫无付出的进行资源整合,我们在使用一些网上购物平台的同时,要遵守该平台的一些规定,并提供一些个人的隐私资料,随着网上购物平台发展的日新月异,光是对这些发展变化的网上购物平台的选择就已经让我们眼花缭乱了,但同时我们又要将各种各样的个人资料提交给我们选择的网上购物平台,在一般情况下,我们想要在,一个,购物平台上参与电子商务,我们必须我们首先要注册一个账号,那么这个账号通常是由,个人的手机号,邮箱,作为基础来设置的,电子商务和电子银行是结伴而行的,想顺利的完成,网上购物,就必须将我们的个人信息告诉第三方平台,同时将我们之前注册的账号和自己的银行卡绑定在一起,我们可以设置一个新的密码而不使用
11、自己原先的银行密码来进行网上购物,很多消费者都认为这样就会万事大吉,我们的银行卡安全就能得到彻底的保障,那么真的是这样的吗?近些年来可能听说过很多,通过网上购物,由于对自己的隐私保护不周到,而造成银行卡,被盗的案例这些非常鲜明的案例,闲我们网上购物一定要注意自己的饮食安全,因为你的隐私的另一方面,牵连着,你的财产安全,所以我们在网上购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链接的来源,是否正当?在提交任何关于你自己的敏感信息或私人信息,尤其是你的信用卡号之前,一定要确认数据已经加密,并且是通过安全连接传输的,最好使用平台提供的软键盘,我们在网上购物的时候,一般不要使用任何容易破解的信息作为你的密码,比如你的生日
12、电话号码等,所以你在选择密码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数字和字母相结合,一般不容易被人随便破解的密码。我们很多人在进行网上购物的时候,通常没有耐心去仔细阅读,购物平台提供的一些条款协议,殊不知,花几分钟时间阅读一下电子商务公司的隐私保护条例,他们通常,会对需要你提供哪些信息做一些规定,如果你提前阅读到这些条款,你在其他地方输入你的隐私信息,不管怎样,都尽量少暴露你的私人信息,尤其是,填在线表格时一定要更加谨防诈骗,不是必填的信息就不要主动去填,一般不要透露父母的姓名、家庭住址这样的信息,因为有人可能会使用它来,非法窃取你的账号,各种免费或者收费的WEB服务可以让你浏览,匿名购物其次,要使用安全、保密的支
13、付方法,使用信用卡和借记卡在线购物,不但方便,而且安全,因为通过它们进行的电子商务贸易都是由有关法律的保护,你可以对提款提出质疑,咨询客服,并在近期得到解决之前拒绝付账。另外,如果你的信用卡或借记卡被盗,你只需承担很小的一部分金额网上拍卖站点越来越多现金支付也越来越频繁,如果交易额很大,你就要使用一些平台提供的第三方保存契据的支付方式,当然这些服务不是免费的。我们也可以进行检查证书和标志的方式,来进行保护隐私,比如说一些,站点经常组织用户购物情况调查,并公布对商务站点有关项目的评分,如商品质量、客户服务质量和送货是否准时到,有些拍卖网站,有一个用户反馈区,已经购买过商品的用户可以在这里,对各个
14、独立的销售商的真实性发表评论,尤其是提供评价反馈的板块,是电子商务非常人性化的一个平台,因为在我们进行网购选择的时候,在我们之前有一些人同样和我们一样从消费者的角度对这件商品的质量、价格、物流等信息,同之后的消费者来进行交流互动,使消费者能够对这些看似虚拟的商品有比较客观的认知。(二)为不法分子盗取他人隐私提供了可能性我们都知道,现代信息技术是把双刃剑。它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就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把这些最前沿的技术运用到提高生产效率方面会使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更加便捷化。但是一旦这些高新技术被一些企图通过欺诈等不劳而获手段的人利用,他们便会通过侵犯他人权益的途径来谋取不正当的
15、利益。在电子商务发展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以及衣食住行各个方面的今天,我们以陌生人的身份进行着许多线上交易,当然,这种电子商务发展起来的可能性是社会的主流通过建立合法正当的电子交易平台而进行的,我们现在讲的关于电子商务中隐私权侵犯的问题毕竟是少数,所以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从而抵制电子商务。我们在解决主要矛盾的时候不能忽略次要矛盾,因为矛盾的主次双方是可以相互转换的。我们回到刚才的话题上,也就是说,一旦发生隐私侵权问题的时候,涉及到较多财产的时候,我们就后悔莫及了。在我国1996年国家文化部门推出的一项关于互联网信息管理技术的条约中就明确规定我国境内的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私人信息秘密受到依法保护的权利
16、,其实一直以来隐私权都是和人格知情权相提并论的一种公开人权,以权力的主体对于他人可以在何种程度上介入自己的私生活有决定权,这也是我国人权法案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现如今电子商务红红火火的发展大背景下,隐私权的侵犯也成为当代人们关心的话题,其实也是侵犯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第一个是不顾他人意愿收集其他人的隐私数据第二个是利用这些个人隐私数据获取别人不想让自己获取的内容,这一点很长与现代的电子信息商业竞争模式,很多企业为了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取得一席之地,甚至不惜采用违法犯罪故意侵权的方式,依靠一些钓鱼网站,对个人资料进行过度的收集,并且在不必要的条件下收集个人的身份号码,地址等私
17、人信息,而且有些网站并没有向之前向我们承诺的那样并未采取任何有效的保密措施保护个人隐私,这时候就经常会发生用户身份信息泄露的事件,甚至有的时候集体性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也是因为这些网站的不法犯罪行为造成的,从现在我国出现过很严重的案例是一个网站对于非法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专门的技术处理和分析,并且从中挖掘出一些能够帮助这个网站在电子信息竞争市场上获得一席之地的信息,然而这些就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并没有用于正当的生产经营,而是对其他很多家网络公司的正常盈利活动造成了破坏,这个世界一书即是震惊有的网站平台虽然制定了专门的隐私条款,但是这些隐私条款单方面免除了自己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由于有些用户并不注意,
18、客观上为违法分子逃脱法律责任提供了保障。这些信息一旦泄露很可能给你带来巨大损失,以目前使用广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为例,通过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信息捆绑支付宝后,在之后的交易中,只需要输入支付宝支付密码即可完成交易,根本不需要再次输入银行卡密码来确认身份,警方提供的一些案例,银行存款无故被盗案,都有一些共同点,持卡人的银行卡以及密码都没有泄露,那么不法分子怎么作案的呢?据相关人士介绍,不法分子一般通过电话,或短信发布一些虚假信息,常见的内容包括提高信用卡额度积分兑换现金的,办理大额信用卡,无非是一些表面利益来诱惑你,如果你与之联系,那么距离你的账户被不法分子盗窃只有四步。第一步,不法
19、分子会以代理业务为幌子,让你提供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和手机号,不法分子利用上述信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以您的名字开账户,绑定银行卡,第三部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向你的手机植入木马病毒,拦截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出的交易验证码等信息,或者通过,欺骗方式的是你主动告知交易验证码等信息,第四步,输入交易验证码后,盗窃分子即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转账消费,谨慎识别盗窃场景你或许在下面这几种情况中中招,骗子盗窃银行账户的手法越来越让人无法预料,手段也开始不断的更改,从最初的胶水封自动取款机出钞口,玩双簧换复制卡调包到自动取款机屏幕上放假冒银行客服电话在自动取款机安装探孔摄像头,再到网购设置钓鱼网站,利用无线局域网盗用手
20、机银行信息,骗子的手段科技化水平逐步提高,以致上述无需密码,四步可以盗取拿下你的银行卡,骗取你的银行卡信息。(三)消费者缺乏隐私意识当社会主流宣扬一些时髦的电子购物平台或软件时,消费者往往会被其新颖的创意所吸引,并且踊跃投身到这股潮流之中。我们大家在网上购物时应该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我们在浏览商品的时候会突然冒出一些陌生的网络链接,靠标榜商品物美价廉来吸引大众点击其所发的链接,该类链接在刚进入的时候不会有什么异常,因为不法分子害怕消费者起疑心,他们通常会“循循善诱”,让消费者慢慢进入其提供的网络环境里,同时,挂羊头卖狗肉,以各种各样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诱使消费者输入自己的姓名生日、家庭住址、电话号
21、码、工作单位、邮箱地址、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甚至要求输入银行卡密码等。很多消费者在,进入到链接的这个步骤时,已经像温水煮青蛙一样,丧失了基本的隐私保护意识,他们会自认为,非常安全地提供自己的,一些隐私信息,近期,诈骗手段又出了许多新的花招,他们经常会出示一些二维码界面,并且以免费的回报来,诱使消费者,扫描二维码,对于这样天上掉馅饼的事儿,许多消费者是没有,正确的辨识力的,常常以为举手之劳就可以为自己带来不就不用付出的回报,其实这样的链接和二维码,背后都连接着巨大的诈骗利益链条,我们从最一开始他们诱使消费者进入自己的,诈骗环境,不难发现,这些犯罪分子的手法是非常高明的,不仅充分利用了现代信息技术
22、,而且充分把握消费者的一些消费心理,和行为,一般是利用消费者从众、爱占小便宜的心理,把消费者带上一条隐私权遭到侵犯的路。(四)隐私安全威胁那么在电子商务发展如此普遍的今天消费者的隐私意识状况是什么样的呢?可能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由于技术不是很发达,也正是因为技术的不发达,消费者的隐私权能够得到一定的保障,因为运营电子商务,用在主流上的技术都没有,更不可能用比较低级的技术来侵犯有一定保障的隐私权,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用来盗取别人隐私的方法和手段不断发展。时代在发展,技术在进步,人们的一些思想观念也是随着时代而发展变化的。电子商务拥有强大的拓展性能与丰富的第三方软件资源。然而应用
23、软件是把双刃剑,既可能成为造福人类的天使有可能成为危害社会的怪兽,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全世界都面临着电子商务监管的难题。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把握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仅仅依靠,规章制度和政府监管来为我们维权。随着近些年来消费者隐私权,遭到嗯,侵犯了,案件,不断发生,消费者逐渐意识到保护隐私权这个话题,人们纷纷把注意力转移到保护自我隐私权这个方面,这也是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四、当前我国现有的关于电子商务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工作(一)消费者对待侵权现象的态度网上购物银行卡被盗刷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典型的通过侵犯消费者隐私权,从而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案。可能有些人会质疑,我们平时在网上购
24、物,用的一些支付软件,比如说支付宝网上银行,这些按理说都是一些比较正规的电子支付公司,但是有些盗号病毒,会盗取我们的个人信息,而且这些盗号木马,会屏蔽杀毒软。社会上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现象的频繁发生可能一度让消费者怀疑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但这并不能阻挡消费者网购的步伐。消费者对于那些前车之鉴会吸取相应的教训并转而检讨自己在参与电子商务的时候在隐私保护方面有哪些漏洞。这属于一种比较健康有益的态度。也有部分消费者在网购时由于遭受到侵权事件而对电子商务心灰意冷,彻底否定电子商务的可靠性,这种方法属于比较极端的。但是当侵权现象发生时,较多的消费者还是会理智地寻找解决问题最大程度减小财产损失。(二)被侵权时消
25、费者的应变手段当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网购,被侵权时,消费者应该首先,去银行锁定自己的银行卡,或者挂失,在确定自己没有,错误的进入非法链接,页面,的情况下,没时间联系,线上卖家,并且确认该卖家是否在,电子平台上有合法的经营权,如果这些都确定无误,的情况下,消费者应该向卖家寻求帮助,仔细分析消费者在参与,该平台购物时,都提交了个人的一些信息,并且这些信息都流向了何处,并仔细查看信息是否会误入诈骗犯的手里。同时也可以根据这些线索来逐步发掘盗窃分子的网址。消费者应该尽最大可能寻求各方面的帮助,在尽可能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的同时,找出诈骗的源头,将不法分子绳之于法。(三)当前我国现有的关于电子商务隐私保护
26、的立法工作电子商务的普遍发展也对电子商务隐私保护的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最近几年推出的新的有关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行政法规中,都不同程度地涉及了对于隐私保护权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在诉讼法的修改方案中,也是权的相关概念已经得到确定,跟建国之初的设计方案相比有了很大进步,1996年4月8日,我国的邮电部发布了一项最新的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首次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范围,也首次明确表达出组织和个人不能够利用计算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侵害他人隐私的意愿,到了1997年的12月份,国务院又制定了1997年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的第七条又进一
27、步明确规定了通讯秘密和计算机隐私的相关内容,并且有历史学家认为这个条文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一个重大保护,到了2000年的时候,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近一步提出了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内容,这个条约的出现使得我国对于公民通信保护的秘密工作正式开展,并且着重指出了电子通讯方面供公民个人隐私的范畴是我国电子商务隐私保护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进程,时间发展到2007年的时候,中国的信息产业部又发行了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正好是我国的互联网产业蓬勃发展的时期当时这个规定明确提出了应该为上网用户的信息保密,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相关规定的法律条文自从1996年到2007年的这
28、几个条案,对于我国的电子消费中消费者隐私起到了很大的保护作用,也是构成我国相关电子商务隐私保护工作立法部分的一,几个重要元素,这些法律法规的更新换代速度非常快,可以说是积食了补充了我国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漏洞,但是仍旧有相关工作学家对于这种更新换代的频率不满意,认为这些法律法规的更新换代速度滞后于现实生产经营的需要,不能够正确地为我国的互联网电子生产信息产业提供法律帮助。参考文献1梁静 着.销售互动中的说服效果:给予消费者说服应对的视角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37-38.2 银成钺,杨雪,王影. 基于关键事件技术的服务业顾客问互动行为研究J. 预测:2010:15-20.3
29、 蒋婷,胡正明. 服务接触中游客间互动行为研究-基于关键事件技术的方法J. 旅游学刊.37 张岳.信任与感知风险对客户网络购物意愿的影响研究J.商业经济,2012(392),2:150-86-91.4 黄莹,朱建荣.网络口碑质量对服装消费者购买意愿影响的实证研究J.现代商业,2013:22-24.5 綦晓燕.网络购物感知风险的研究综述J.科技创业月刊,2010(11),144-146.6 冯建英,穆维松,傅泽田.消费者的购买意愿研究综述J.现代管理科学,2006(11):7-9.7 李宛颖. 在线销售考虑因素之研究D.高雄:中山大学,1999:37-38.8 井森,周颖,王方华.网上购物感知风
30、险的实证研究J.系统管理学报,2006,2(16):164-169.9 孙瑾 着.消费者服务购买决策过程的影响机制研究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47-50.10 吴佩勋.感知质量和感知风险对自有品牌购买意愿的影响J.中国流通经济,2013(2):83-89.11 Tan S. J. Strategies for reducing consumers risk aversion in Internet ShoppingJ. Journal of Consumer Marketing, 1999(16):163-180.12 李小梅,李定家. 网络购物之降低风险策略研究J. 第一届网站经营学术暨实务研讨会论文集,2000:132-1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