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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内容5篇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内容篇1第一章工作规范第一条行为准则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2、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3、服从分配,服从领导,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尽忠职守,保守业务秘密;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信誉;5、爱护集团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6、努力学习文化、业务技术知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第二条工作态度1、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3、
2、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4、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5、待人接物态度谦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集团文化氛围。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一条作息时间1、集团一般实行五天工作制(服务部门除外),员工每周休息二天,通常为周六和周日,各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2、部门(中心)的工作时间如需变更,须事先征得集团行政部批准;3、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第二条工作纪律1、上班必须佩戴集团工作证,穿戴整齐,服装整洁,须穿工作服上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2、上班时间应保持环境的安静,不要高声喧哗、闲谈和播放音乐,以免影响他人工作;3、工作时间内
3、,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经本部门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4、在办公室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衣着整洁、讲究卫生;不准只穿背心、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5、接电话须用礼貌用语,通话力求简明扼要,禁止用电话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6、严守集团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声誉;7、注意安全,落实防火、防盗、防风、防雷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8、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第三章考勤和请假制度第一条考勤1、各部门(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应如实记录并随时接受集团领导和办公室的检查;2、若员工因意外的原因导致迟到或早退五分
4、钟之内,则需向直属上级做出解释,上级接受并签字认可后可不作迟到或早退处理;3、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内扣5元,十五分钟以上扣15元,一小时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资,半天以上且未请假的,按旷工一天处理。4、员工当月旷工一天,扣发半个月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扣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全年旷工累计十天者,予以辞退。第二条请假1、员工按规定可享受有薪的假期,须提前3天报集团人事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员工请假3天以内须提前1个工作日,请假3天以上须提前3个工作日;3、员工请假3天内由中心(部)主任批准;3天以上10天以下由中心(部)主任审核后报集团办公室批准;10天以上报集团副总经理批准;4、中心(部)主任
5、请假须集团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第四章加班制度第一条后勤集团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工作,因此集团原则上不鼓励加班。但由于工作的需要或任务紧急,员工有义务按要求加班。所有加班必须事先取得其中心主任或集团人事部的批准。第二条加班补偿原则上采取同等时间补休的方式解决,考虑到学校的特点,每学期末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补休的加班可计发加班费。超时工作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不给予加班补贴;属于工作包干、轮班、营业额提成的岗位和未完成经济指标的中心,不计发加班费。第三条加班补贴标准1、平时加班:员工工作时间外,超时经批准可计加班,按20元/天计发加班费,加班超过3个小时的,按一个工作日计发
6、加班费;3个小时内按半个工作日计发。2、公休日加班:一般假日指非法定假日的周六、周日及集团规定的假日,一般假日加班按30元/天计发加班费;3、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劳动节、国庆节、春节各3天,元旦1天),法定假日加班按50元/天计发加班费;4、加班补偿主要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不再计发加班费。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一条奖励制度1、员工如有下列表现突出的行为,根据工作成绩或贡献情况,分别给予表扬、奖金、提薪或晋升的奖励:工作考核表现突出,是其他员工学习的榜样;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产生良好的效益;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和阻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和蔓延;在院内外各种竞赛中获得奖励;其他为集团
7、赢得良好声誉的行为;第二条惩罚制度1、有下列情形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和降低一档工资的处罚: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仪表不整洁,上班不穿规定服装,不按规定佩戴工作证。擅自离岗外出。工作散漫,粗心大意,上班时间打瞌睡,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不爱护集团的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耗。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不遵守禁止性规定;交代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且没有合理的原因。在办公室大声喧哗,或与同事无理取闹、争吵、打架,影响集团形象。违反学校和集团的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工作失职,给集团经济或声誉造成损失或引发人为事故的。2、有下列
8、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贪污、盗窃、受贿或行贿。严重失职,给集团经济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恶性人为事故的。营私舞弊,内外串通假公济私,对集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故意违反生产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实施犯罪行为而受到公检法机关追究。伪造文件、介绍信等企图行骗或虚报财务凭证。肆意破坏或浪费集团财产。第六章沟通与投诉第一条员工可就有关集团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建议,可直接和部门领导直至总经理交流,也可以书面的形式将建议和意见投到后勤集团意见箱;第二条各部门(中心)负责人要针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第三条行政部负责接待和处理员工投诉;第七章员工发展第一条在职培训1、为提
9、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员工须按集团培训计划参加与集团发展和个人工作岗位相关的培训课程,集团建立员工培训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的一部分;2、员工接受集团出资的培训时,集团可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等事项。第二条内部竞聘:集团在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可能情况下优先在内部员工中进行选拔竞聘,然后再向外招聘。第三条晋升机会:集团的政策和惯例是尽可能地从集团内部提拔最具资格的员工,接替空缺并承担更大的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后勤集团全体员工。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内容篇2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
10、,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11、,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内容篇3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
12、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
13、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
14、写任何虚假内容。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
15、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16、。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19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
17、意续延的除外。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
19、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20、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
21、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
22、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依本规定第2
23、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
24、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
25、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1)、实际工作年限2019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
26、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2019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为9个月;2019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19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
27、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
28、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4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
29、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第4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
30、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第5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第5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10)、
3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第5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第57条公司
32、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第59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5)请假必须事先填
33、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第6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
34、作安排;(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10)、上班
35、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第61条(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5
36、)、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第八章奖励与惩罚第62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
37、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第63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第64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
38、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第65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第6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3)
39、、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13)在禁烟区吸烟的;(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18)
40、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6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68条员工有
41、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4)、盗窃、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69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
42、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第70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第71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第72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第73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
43、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第74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第75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第76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第77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
44、时向总经理报告。第78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第79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第80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第81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生产同类且有
45、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第十章宿舍与食堂管理第82条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第83条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第84条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第85条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第86条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第88条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
46、,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第89条、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第90条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第91条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第94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第95条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第十一章附则第96条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
47、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第97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98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第99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第100条本规章制度自2019年3月24日生效。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内容篇4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就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与废止等相关活动。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与发展总体目标;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与遗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