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概述.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事诉讼法概述.ppt(5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民民 事事 诉诉 讼讼 法法Civil Procedure Law王王 丽丽 燕燕我我 们们 一一 起起 走走 近近第一编总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章审判组织第三章审判组织第四章回避第四章回避第五章诉讼参加人第五章诉讼参加人第一节当事人第一节当事人第二节诉讼代理人第二节诉讼代理人第六章证据第六章证据第七章期间、送达第七章期间、送达第一节期间第一节期间第二节送达第二节送达第八章调解第八章调解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九章保全和
2、先予执行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一章诉讼费用第十一章诉讼费用第二编审判程序第二编审判程序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节起诉和受理第一节起诉和受理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第三节开庭审理第三节开庭审理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第五节判决和裁定第五节判决和裁定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
3、为能力案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件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第六节第六节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第七节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七章督促程序第十七章督促程序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编执行程序第三编执行程序第三编执行程序第三编执行程序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四
4、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第二十四章管辖第二十四章管辖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第二十六章第二十六章 仲裁仲裁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讲第一讲第二讲第二讲民事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基本理论第三讲第三讲第四讲第四讲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第六讲第六讲诉讼参加人诉讼参加人第五讲第五讲法院主管与管辖法院主管与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讲第七
5、讲第八讲第八讲诉权与诉诉权与诉 第九讲第九讲第十讲第十讲诉讼保全制度诉讼保全制度 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第十二讲第十二讲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 第十一讲第十一讲 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讲第十三讲第十四讲第十四讲特别程序特别程序 判决、裁定与决定判决、裁定与决定第十五讲第十五讲有关民事诉讼程序的其他规定有关民事诉讼程序的其他规定 相关法条相关法条1、民诉部分、民诉部分(1)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2)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民事诉
6、讼证据的若干规定(4)关于适用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释(5)关于适用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释(6)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法2、仲裁部分、仲裁部分(1)仲裁法仲裁法(2)关于适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讲第一讲 民事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民事诉讼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前沿问题探讨聚焦民事诉讼法修改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一、民事纠纷 民事纠
7、纷,又称民事争议,通常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或者民事权益为主要内容的冲突或者对抗行为。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平等性。2民事纠纷内容的特定性。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4、民事纠纷的可平息性。案案 例例 某县技术监督局的两名工作人员到海滨公司进行食某县技术监督局的两名工作人员到海滨公司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其门市部门口设有一小摊,品卫生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其门市部门口设有一小摊,出售日用百货和副食品。经抽样检查,工作人员发现其出售日用百货和副食品。经抽样检查,工作人员发现其中部分食品存在过期和其他质量问题,但在准备查封时,中部分食品存在过期和其他质量问题,但在准备查封时,被门市
8、部营业员阻挠,未能查封。于是,监督局以本局被门市部营业员阻挠,未能查封。于是,监督局以本局名义在该县电视台上播发了名义在该县电视台上播发了提请消费者注意提请消费者注意的稿子,的稿子,称称“海滨公司门市部经销大量过期变质食品,请消费者海滨公司门市部经销大量过期变质食品,请消费者注意,不要只注意价格而忽视质量,上当受骗。注意,不要只注意价格而忽视质量,上当受骗。”海滨海滨公司认为监督局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遂向法院公司认为监督局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监督局更正报道并赔偿损失。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监督局更正报道并赔偿损失。一审法院认为,该案件为侵害名誉权的民事侵权诉讼
9、;二审法院认为,该案件为侵害名誉权的民事侵权诉讼;二审法院认为本案是一起因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认为本案是一起因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相对人认为损害其名誉权而形成的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相对人认为损害其名誉权而形成的行政诉讼。政诉讼。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定社会中实行的,用以是指在一定社会中实行的,用以缓解、消除民事纠纷的一整套制度和方法。缓解、消除民事纠纷的一整套制度和方法。(一)自力救济自力救济,又称私力救济,俗称,又称私力救济,俗称“私了私了”,是指纠纷,是指纠纷主体在没有纠纷以外的第三人的介入和帮助下,依靠主体
10、在没有纠纷以外的第三人的介入和帮助下,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纠纷。自身的力量解决纠纷。自力救济的典型自力救济的典型方式:和解。自力救济具有自力救济具有两大特征:(1 1)最高的自治性;)最高的自治性;(2 2)非严格的规范性。)非严格的规范性。和解的限制:(1 1)必须遵循合法原则,不得违背法律的禁止)必须遵循合法原则,不得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2 2)和解必须遵循公平与自治原则,不得强迫、)和解必须遵循公平与自治原则,不得强迫、欺诈、显失公平等。欺诈、显失公平等。和解的效力:(1 1)通常情况下,和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通常情况下,和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
11、力。力。(2 2)仲裁法仲裁法第第4949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决书。(3 3)转换为民事调解书,具有调解书的效力。)转换为民事调解书,具有调解书的效力。(4 4)经过法院司法确认,可具有强制执行力。)经过法院司法确认,可具有强制执行力。(二)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指依靠社会力量(第三者)来解决纠纷,是指依靠社会力量(第三者)来解决纠纷的机制。的机制。社会救济的主要社会救济的主要类型:调解(诉讼外调解)与仲裁:调解(诉讼外调解)与仲裁调解,是指第三者(调解人)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是指第
12、三者(调解人)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如习惯、道德、法律等,对纠纷当事人双方进行劝说、如习惯、道德、法律等,对纠纷当事人双方进行劝说、沟通,促成当事人双方相互谅解和让步,从而解决纠沟通,促成当事人双方相互谅解和让步,从而解决纠纷。纷。调解具有三个主要调解具有三个主要特点:(1 1)第三者介入。)第三者介入。(2 2)纠纷主体的合意性。)纠纷主体的合意性。(3 3)非严格的规范性。)非严格的规范性。仲裁,又称又称“公断公断”,是指民事主体在纠纷发生,是指民事主体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纠纷发生之后达成协议,或者根据有关之前或者纠纷发生之后达成协议,或者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将纠纷提交给中立的民间组织予以法律
13、的规定,将纠纷提交给中立的民间组织予以审理,由其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审理,由其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机制。现代仲裁制度具有以下现代仲裁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 1)民间性。)民间性。(2 2)自治性。)自治性。(3 3)法律性。)法律性。(三)公力救济公力救济,是指利用国家公权力来解决民公力救济,是指利用国家公权力来解决民事纠纷的机制。就民事纠纷而言,民事诉事纠纷的机制。就民事纠纷而言,民事诉讼是最主要的公力救济机制。讼是最主要的公力救济机制。民事纠纷的公力救济:民事诉讼;行政裁民事纠纷的公力救济:民事诉讼;行政裁决。决。民事诉讼具有两大特征:民事诉讼具有两大特征:(
14、1 1)国家强制性。)国家强制性。(2 2)严格规范性。)严格规范性。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中,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以其特定的功中,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相互协调地共同存在,所结成的能和特点,相互协调地共同存在,所结成的一种功能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的多样需求一种功能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的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调整系统。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调整系统。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安部等民检
15、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安部等16家单位印发家单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意见指出,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指出,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并纳入同级大调解工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并纳入同级大调解工作平台。作平台。在现代法治的框架下构建多部门联合组成在现代法治的框架下构建多部门联合组成“大调解大调解”工工作平台,为多元化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提供了新的近路。作平台,为多元化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提供了新的近路。16部门联合推进部门联合推进“大调解大调解”
16、,史无前例,史无前例。链接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的概念(一)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在当事人及其他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二)民事诉讼的特点(二)民事诉讼的特点1 1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法定性。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法定性。2 2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广泛性。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广泛性。3 3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被动性:不告不理。民
17、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被动性:不告不理。4 4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权威性: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权威性:“司法最终解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决原则”。5 5民事诉讼具有严格的程序性。民事诉讼具有严格的程序性。(1 1)起诉与受理。)起诉与受理。(2 2)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的准备。(3 3)开庭审理。)开庭审理。(4 4)裁判。)裁判。(5 5)上诉。)上诉。(6 6)执行。)执行。二、民事诉讼的模式二、民事诉讼的模式(一)民事诉讼模式的含义(一)民事诉讼模式的含义民事诉讼模式民事诉讼模式,是指支持民事诉讼制度和,是指支持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运作所形成的结构中各种基本要素及程序运作所形成的结构中各种基
18、本要素及其关系的抽象形式。其关系的抽象形式。民事诉讼模式的民事诉讼模式的核心问题:法院审判行为与当事人诉讼行为之间的关法院审判行为与当事人诉讼行为之间的关系。系。(二)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二)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所谓所谓当事人主义当事人主义,是指诉讼程序的启动和,是指诉讼程序的启动和继续主要由当事人决定,裁判对象仅限于继续主要由当事人决定,裁判对象仅限于当事人请求的范围,证据资料主要由当事当事人请求的范围,证据资料主要由当事人提出。人提出。所谓所谓职权主义职权主义,是指法院对程序的启动和,是指法院对程序的启动和继续、裁判对象的确定以及证据资料的调继续、裁判对象的确定以及证据资料的调查收集等方
19、面均具有主导权。查收集等方面均具有主导权。当事人主义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职权主义当事人和法院当事人和法院谁在谁在诉讼中起诉讼中起决定作用决定作用诉讼程序的启动和继续诉讼程序的启动和继续裁判对象的确定裁判对象的确定证据资料的来源证据资料的来源(三)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评价与完善19911991年之前: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年之前: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19911991年年4 4月月9 9日颁布的日颁布的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在一定程度上,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法院的职权,当事人的地位则得到了加强,具弱化了法院的职权,当事人的地位则得到了加强,具体表现在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建立自愿调解的制体表现在强化当事人
20、的举证责任,建立自愿调解的制度,在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及裁判执行上强调依当事度,在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及裁判执行上强调依当事人的申请等。人的申请等。发展趋势:在强化当事人处分权的基础上,发挥法官的诉讼指挥发展趋势:在强化当事人处分权的基础上,发挥法官的诉讼指挥权、释明权权、释明权三、民事诉讼法三、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是调整民事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称。狭义或形式意义的民事诉讼法:专指民事诉讼法或形式意义的民事诉讼法:专指民事诉讼法典,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的典,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的专门性法律。专门性法律。广义或实质意义的民事诉讼法
21、:除了民事诉讼法或实质意义的民事诉讼法:除了民事诉讼法典之外,还包括其他法律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范。典之外,还包括其他法律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范。(一)民事诉讼法的制定与修改1982年新中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通过;年新中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通过;1991年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颁布;正式颁布;2012年年8月月31日颁布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2013年年1月月1日起生效。日起生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体例与结构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体例与结构 我国民事诉讼法是由总则、分则两大部份有机地构成。总则我国民事诉讼法是由总则、分则两大部份有机地构成。总则
22、部份的内容有:部份的内容有:(一)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任务和基本原则。(第、2 2、55、45484548条)条)(二)主管与管辖内容。(第、条及第至第条)(二)主管与管辖内容。(第、条及第至第条)(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第(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第40444044、条)条)(四)诉讼证据(第条至条)(四)诉讼证据(第条至条)(五)其他规定(第条至条)(五)其他规定(第条至条)民事诉讼法的分则主要是调整各类诉讼的程序性规定。民事诉讼法的分则主要是调整各类诉讼的程序性规定。大体上分为:大体上分为:1 1、国内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第、国内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第10820010820
23、0条)条)2 2、强制执行程序(第、强制执行程序(第201234201234条)条)3 3、涉外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第、涉外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第235268235268条)。条)。(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传统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民事诉讼传统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民事诉讼法性质主要是部门法、基本法和程序法。法性质主要是部门法、基本法和程序法。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主要有: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主要有:1 1民事诉讼法的程序性民事诉讼法的程序性2 2民事诉讼法的公法性民事诉讼法的公法性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4、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三)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三)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2 2条:条:(1 1)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2 2)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
25、件。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3 3)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 4)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5 5)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 1空间效力空间效力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适用的地域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范围。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4 4条:条:“凡在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26、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我国大陆民事诉讼法不适用于台港澳地区。台港澳地我国大陆民事诉讼法不适用于台港澳地区。台港澳地区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区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2 2时间效力时间效力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在什么时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在什么时间范围内有效,包括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是否间范围内有效,包括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是否具有溯及力等事项。具有溯及力等事项。我国现行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于20122012年年8 8月月3131日颁布,日颁布,2013
27、2013年年1 1月月1 1日起生效。日起生效。20132013年年1 1月月1 1日前业已审结的案件,不溯及既往,但凡未审结的日前业已审结的案件,不溯及既往,但凡未审结的案件应当适用新颁布的案件应当适用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3 3对人效力对人效力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哪些人具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哪些人具有约束力。根据有约束力。根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4 4条的规定,凡在条的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内参加民事诉讼的人,无论其国籍如何,都我国领域内参加民事诉讼的人,无论其国籍如何,都必须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必须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豁免权:对享有外交特权
28、与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司法豁免权: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按照我国法国组织或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按照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律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例外:(例外:(1 1)享有司法豁免权者的所属国明确宣布)享有司法豁免权者的所属国明确宣布放弃司法豁免的;(放弃司法豁免的;(2 2)享有司法豁免权者因私人)享有司法豁免权者因私人事务与对方当事人发生民事纠纷的;(事务与对方当事人发生民事纠纷的;(3 3)享有司)享有司法豁免权者提起民事诉讼而被反诉的。法豁免权者提起民事诉讼而被反诉的。4 4对事效力对事效力民
29、事诉讼法的对事效力,是指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对事效力,是指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审理的案件范围,亦即民事诉讼主管范围。审理的案件范围,亦即民事诉讼主管范围。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3 3条: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规定。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规定。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民事诉讼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一、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一、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诉讼宪法化诉讼宪法化:民事诉讼法呈现出宪法化的特民事
30、诉讼法呈现出宪法化的特点:宪法明确地规定了民事诉讼的一些基点:宪法明确地规定了民事诉讼的一些基本原则、当事人的程序基本权和法院的审本原则、当事人的程序基本权和法院的审判权;民事诉讼法严格遵从宪法的精神、判权;民事诉讼法严格遵从宪法的精神、原则和规范,是对宪法原则的具体实践。原则和规范,是对宪法原则的具体实践。二、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婚姻法、经济法二、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婚姻法、经济法等实体法的关系等实体法的关系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婚姻法、经济法等的关系是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婚姻法、经济法等的关系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1 1)
31、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作为统一的法律体)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作为统一的法律体系的共同组成部分,二者相互独立,互不从属。系的共同组成部分,二者相互独立,互不从属。(2 2)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相互依存,相辅相)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相互依存,相辅相成。成。三、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三、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联系:联系:见课本P1718区别:区别:1 1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2 2基本原则不同。基本原则不同。3 3审理方式不同。审理方式不同。4 4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高于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高于民事案件。5 5执行方式不同。执行方式不同。四、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四、
32、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联系:联系: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脱胎于民事诉讼法,在行政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脱胎于民事诉讼法,在行政诉讼法施行之前,行政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审理。诉讼法施行之前,行政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审理。区别:区别:1 1、诉讼主体不同。、诉讼主体不同。2 2、诉讼的性质不同。、诉讼的性质不同。3 3、诉讼发生的条件不同。、诉讼发生的条件不同。4 4、举证责任不同、举证责任不同5 5、适用调解的范围不同、适用调解的范围不同五、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关系五、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关系联系:联系:诉讼对仲裁的支持与监督诉讼对仲裁的支持与监督区别:区别:1.1.纠纷解决机构的性质不同。纠
33、纷解决机构的性质不同。2.2.受理的前提不同。受理的前提不同。3.3.当事人的选择权限不同。当事人的选择权限不同。4.4.具体程序步骤不同具体程序步骤不同.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项是正确的?()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 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34、,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 六、民事诉讼法与公证法的关系六、民事诉讼法与公证法的关系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公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联系联系:1公证文书的特殊证明效力公证文书的特殊证明效力2诉讼前的证据保全。诉讼前的证据保全。3公证文书的强制执行
35、效力。公证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前沿问题探讨前沿问题探讨在当今世界各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当今世界各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被)被广泛运用,其功能不断扩大,地位日益提高,并已逐广泛运用,其功能不断扩大,地位日益提高,并已逐渐纳入法治的轨道,形成了以民事诉讼为主导的多元渐纳入法治的轨道,形成了以民事诉讼为主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有其优势和长化纠纷解决机制。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有其优势和长处,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弊端。如何使非诉讼纠纷处,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弊端。如何使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扬长避短,并且与诉讼机解决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扬长避短,并且与诉讼机
36、制有机衔接,相辅相成,是我国司法改革中所面临的制有机衔接,相辅相成,是我国司法改革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一个重要课题。课后思考题课后思考题1 1如何区分民事纠纷与行政纠纷?如何区分民事纠纷与行政纠纷?2 2如何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如何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3 3如何协调民事程序法与民事实体如何协调民事程序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法的关系?聚焦民事诉讼法修改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2012.8.31)设小额诉讼制度实行一审终审设小额诉讼制度实行一审终审;首次对行为保全问题作出规定首次对行为保全问题作出规定;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要先调解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要先调解;进一步完善开庭前的准备程序进一
37、步完善开庭前的准备程序;公众可查阅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公众可查阅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赋予当事人启动鉴定程序权利赋予当事人启动鉴定程序权利;当事双方可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当事双方可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增加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方式;增加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方式;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法律监督;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法律监督;部分案件可申请原审法院再审;部分案件可申请原审法院再审;申请再审的时限缩短至六个月;申请再审的时限缩短至六个月;证人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负担;证人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负担;增加专家出庭参与诉讼的规定;增加专家出庭参与诉讼的规定;明确二审程序开庭审理的条件;明确二审程序开庭审理的条件;与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相互衔接;与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相互衔接;增加对案外被侵害人救济程序增加对案外被侵害人救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