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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员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考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应行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并使员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考评管理工作统一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培训的目的在于开发企业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管理的目的在于鉴定员工培训的效果,取得上岗资格,提供平台,使员工获得企业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从而提高工作绩效,与企业共同成长.第三条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工作并行管理。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培训、鉴定的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的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各部
2、门配合实施的原则。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称工作。依据企业的人力资源状况、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公司总体的年度培训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考核。根据各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需求和职称需求,定期组织、合理安排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申报工作.第七条各部门为分管机构,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本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鉴定需求计划,以及申报职称,并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相关工作。第八条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培训:包括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对各类培训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培训资料、教材、教具的购置、保管;培训所需仪器设备的
3、购买、管理;组织培训教材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培训费用的统一管理;培训报表的呈报,培训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与归档;参训员工的管理、考核。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管理:鉴定相关资料的收集、下发;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职称人员的资格审核;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实施;职称的申报;各种鉴定费用、职称费用的统一管理;鉴定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个人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档案的归档。第九条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培训:本部门培训需求的申报;本部门培训实施计划的制定;配合人力资源部实施培训工作;本部门年度培训工作总结与培训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本
4、部门员工的上岗、在岗培训及其考核;本部门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与呈报;培训效果的反馈。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组织本部门员工(包括转岗、升级)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的申报;本部门员工的资格审核;按照考试大纲的内容组织本部门员工的考前培训;本部门员工的取证动态管理;鉴定资料、职称资料的收集、整理。第三章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称管理的方式与内容第十条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管理的方式:培训:*公司培训采取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以下简称内训和外训)相结合的方式。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在部分管理岗位和统招统分大学生中实行职称管理,在部分专业岗位和技术工人中实行持职业技能资格证上岗制度。公司职业技
5、能鉴定分特有工种鉴定和通用工种鉴定两种,分别由*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委托地方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鉴定,分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进行鉴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职称分政工系列、经济系列、统计系列、会计系列、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农艺系列、档案系列等,在相关岗位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第十一条在相关岗位应取得相应证书按后附应取得职称或资格证书执行。第十一条职业培训内容的分类:考察本行业先进企业或国内外知名企业;新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国内外专家主讲的有关专业的讲座、研讨会等;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企业的重大创新、改革举措;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教育理念;综合技能及专业技术培训;人力资源部组
6、织的有关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讲座;企业管理制度、岗位技能、业务知识、作业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内容;新聘员工的培训。包括人文素质教育、理念教育和岗前培训。1.人文素质教育与理念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历史、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经营理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人际关系、团队协作等。2。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岗位描述、工作程序、工作技术规范等。第四章员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称的实施与管理第十二条员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制定。培训计划的制定。1、各部门在每年11月30日前制订出本部门下年度包括培训主题、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师、参训员工和培训需求等项目的详细培训需求计划,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
7、,报送人力资源部。2、人力资源部仔细审核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并结合公司的培训需求,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公司审批.3、人力资源部将年度培训计划下达给各部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需求计划的制定:1、各部门在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上报需要鉴定的岗位工种及人数等相关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2、人力资源部将资料收集整理后报上一级鉴定站,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准备工作。第十三条员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员工培训:1、内训: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联系师资力量,组织开展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内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及培训结束后的考核.2、外训:参加外训的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
8、满一年以上.副总经理级以上员工参加外训由总经理审批,其它员工参加外训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必要时,企业需同参加外训的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合同。培训结束后,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培训考核表或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人力资源部每年在接到上级考试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各部门,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的申报工作。各部门接通知后按时将申报人员资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查,符合条件者统一由人力资源部对外申报。为严格取证质量,未经人力资源部组织申报和审核,自行在其他机构进行的各种职业技能鉴定、职称申报考试公司内一律不予认定。第十四条培训师、考评员的管理.内部培训师应是具备较高专业理论知
9、识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在岗员工,在完成本员工作的同时,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员工培训。内训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选聘和确定,并持证上岗。外聘培训师的聘用.1、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目的、参训人员、培训大纲、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的需要,向外聘用培训师;2、外聘培训师应于训前提交相关培训资料,交就相关事项与人力资源部达成共同意向书,形成培训计划;3、人力资源部按计划安排培训;4、课时费的具体标准见下表,如课时费发生变化的,需报分管领导审批。培训师级别资格确认授课费(元/课时)一般培训师大学助理讲师、助理研究员、职校讲师、获中级职称者40中级培训师大学讲师、副研究员、职校高级讲师、获高级职称者60高级培训师大学副
10、教授、研究员、职校特级讲师、获高级职称者100特级培训师著名的专家、教授、企业家和高级政府官员1805、签属培训协议的,按协议支付培训费。*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考评员证,由上一级职业技能鉴定站统一指派,实行交叉管理,负责协助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被通知参加考评工作的考评员不得无故不参加考评工作.在考评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考评细则认真考评,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监考员、考评员由人力资源部按100元/天的标准发放监考费及考评费。为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加强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各部门可斟选内部的优秀员工担任部门临时培训师,完成培训课程。临时培训师的课时费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11、不符合第二款标准的按25元/课时核发。第十五条考勤管理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参训员工均应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不影响岗位工作,并准时出勤。员工如因特别公务或其它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加内训的,应于开课前三天向人力资源部报送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请假单,经审批后方可准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于三天前请假者,必须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原因,并补办培训请假手续。员工同一课程内因事临时离开,应办理请假手续.未完成该课程者需自修全部课程。员工参加内训时,应按时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到,不得代签。迟到、早退视同上班迟到、早退,培训记录表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员工参训期间,未向人力资源部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参加培
12、训,其培训缺勤课时以旷工论处。第十六条纪律管理参训员工上课时须将手机等通讯器材关闭或设置为振动状态,并不得在上课期间吸烟。专业培训若涉及实际操作,员工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员工参加培训时应自觉遵守培训机构的管理规定,维护企业形象,遵守相关制度,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第五章考核第十七条培训的考核一般就下列几种情况进行:培训前就培训内容进行课前考核,以了解参训员工的实际知识水平。培训过程当中进行考核,以了解参训员工的掌握情况,利于培训的调整。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的全部内容考核,以了解培训效果。第十七条培训考核应根据具体的培训主题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内训:1.现场操作;
13、2.书面测试;3.现场答疑;4、考试。内训培训考试由培训师设置考题,人力资源部组织、督导、协调,参训部门具体实施。外训:由培训机构出具培训合格证书。第十八条为严格培训、考核管理制度,我们对违反纪律人员作如下规定:员工参加考试时须提前做好应试准备,不得携带允许应试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员工考试中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考试作弊者或为作弊行为提供方便者,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教室和考场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对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因请假、出差等未参加考试的,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申请补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者,取消补考资格并予以罚
14、款50-200元。考场内严禁吸烟、喧哗,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100元.内训员工考试、考核经补考仍不合格者,罚款200元。参加培训时不得由他人代签到,发现一次,当场扣发当事人及代签字人各100元.第十九条新进员工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企业将不予聘用。第二十条培训考核纳入个人绩效考核。缺勤课时累计超过全年应培训课时数1/3且未补课者,扣当年年终奖金的5.第六章档案管理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档案、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档案的管理。管理职责如下:定期收集、统计、整理和归档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称等相关资料;定期将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第二十二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
15、合同、评估资料、各种表单等;考核资料和相关培训教材、职业技能鉴定教材、教案等;参训员工的考核资料、考试资料、培训记录等;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职称评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的个人相关资料。第七章费用的管理第二十三条培训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职称评审考试费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内训所需费用由人力资源部按计划确定,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外训人员的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核实,对同时符合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者给予报销。外训人员必须获得由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否则培训费自理;如培训机构因故没有发放培训合格证的,需提交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通过者,在本岗位工作的报销职业技能鉴定费、论文评审费、指定资料费、指定培训费、工本费。职称评审考试在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予以报销。报销费用范围包括:职称评审费、职称考试费(含报名费、信息卡费、指定资料费、指定培训费、工本费)、外语考试费、计算机考试费.第二十四条内部培训师授课费年底由人力资源部按培训记录统一核发。外部培训师授课费由人力资源部按培训的实际授课课时数核发.职业技能鉴定监考及考评费在每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鉴定天数核发。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