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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葫芦岛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待审议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国家战略,推动“一老一小事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养老和托 育体系,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背景(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葫芦岛市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政策体系初步形成。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老年人权益 保障条例和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 规划,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 政策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 施意见关于养老设施公建民营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 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人大代表
2、、政 协委员积极为养老服务工作建言献策,助推养老服务发展, 形成了地方法规、政府文件、部门制度衔接配套、相互策应 的政策体系。二是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基本建立。实行民办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 费补贴、养老服务人才奖补政策,用于补贴民办非营利性养 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维修改造资金达5522 余万元。连年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 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养生等非诊疗性健康服务。对 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 保险定点范围。推动落实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标准和规范。具 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
3、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 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 享受相应待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 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原则上 都要开设托班,尚未开设托班的普惠性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 件增设托班,鼓励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到 2025年,每所城镇公办幼儿园达到60个托位;每所农村公 办幼儿园达到40个托位;每所民办普惠幼儿园达到40个-60 个托位,保障到2025年每个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托位数40.60 个。(十)进一步规范养老托育服务行为严格落实养
4、老托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配备 安全设施、器材和安保人员。科学规划公办养老、托育服务 设施建设的用地、面积、功能和装备结构,依照老年人照 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老年养护院建设 标准(建标1442010)、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托育机 构设置标准(试行)等标准规范,以 及“十四五”托育机构建设指导指南等,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 容和建设规模,避免铺张浪费、贪大求洋。普惠养老服务设 施建设的功能布局、参数设置等可参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 准(建标1442010)相关规定,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的 功能布局、参数设置等可参考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地实际 合理设定
5、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建筑环境及消防设施配置要 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 00162018版)、社会福 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函2015) 280号)、建 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消防安全标志 (GB13495)、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十一)丰富养老托育服务业态鼓励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康复辅助器具、智能养老设备以 及适合老年人和婴幼儿的产品用品,逐步实现产业化。对涉 及老年人和婴幼儿健康医疗药品、康复医疗器械产品研制等 符合我市规定条件的项目,给予科技立项支持。支持养老托 育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
6、健 康、金融、地产等行业领域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养老”服 务,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技术 和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应用,打造多层次智慧 养老服务体系。丰富托育服务产品用品供给体系,鼓励企业 参与托育服务。鼓励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 降低婴幼儿意外风险。鼓励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 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十二)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责任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低保、 低收入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 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空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收益 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继续对特
7、困人员集中供 养机构资金支持上予以倾斜,大力改善集中供养基础设施。 对符合城乡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要做到应养尽养,有集中 供养意愿的,各级公办养老机构和农村敬老院优先安排和保 障,失能和半失能特困群众100%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 100%提供关爱服务。不断提高特困供养标准,确保供养标始 终保持在低保标准的1.3倍以上,并丰富供养服务项目。依 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切实解决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法人登记问题,按照 一定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将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纳入 财政预算。加快推动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确保逐步实现 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继续推进特困老人政
8、府救助供养、 高龄老年人津贴、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等制度, 用于进一步补贴老年人养老服务,提高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 务标准。四、保障要素(十三)统筹整体推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建 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 常态化督促整体解决方案的实施,定期听取方案实施成效报 告。根据“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谋划“十四五” 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将“一老一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规划、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清单统筹推进。加强场地 保障,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 落实新建小区“四同步”配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政策要求。(十四)加大资金投入。
9、逐步加大对养老托育服务发展 资金投入,重点向社区、居家和农村养老服务倾斜。积极争 取普惠养老托育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项目。市级用于社会 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将55%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 老服务。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购买生 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训等服务。 将托育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经费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落 实托育机构补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予以享受相 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普惠性婴幼儿照 护服务机构的,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托 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取得技能 等级证书的,可按照紧缺培训补
10、贴项目规定标准,给予培训 费补贴。鼓励创新发展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保险资金 等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一老一小”事业。(十五)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支持 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或养老机构建设实训基地,将养老服务机 构从业人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范围。吸纳农村转移劳动 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拓宽队伍来源。建 立市、县两级培训体系,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 训,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和消防员等进行岗前培 训及定期培训。把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 才纳入培训规划,全市职业院校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依 据国家培养目标和计划,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 学
11、内容。(十六)创新支持政策。在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基 础上,创新提出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 才等方面优惠政策,不断优化养老托育领域营商环境,发挥 政策的系统集成效应,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养老护理员关 爱活动,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 尊重。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奖补激励政策,对入职公办养 老服务机构(非编制内人员)和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 直接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的养老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 生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补助标准本科及以上毕业生6万元、 专科(高职)毕业生5万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4万 元。所需经费列
12、入当地财政年度预算。稳定养老服务队伍, 吸引高素质人才参与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 业、非营利性组织等财税优惠政策,服务场所用电、用水、 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 等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依据葫芦岛市民政局关于 加快公建民营改革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建设的指导 意见(202062号)精神,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 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公布本行政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 政策措施清单。清理废除在养老服务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 种规定。积极引导养老服务领域申请注册商标。各县(市) 区政府要制定
13、整合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闲置设施改 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措施,通过低偿、无偿和政府补助 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十七)加强规范监管。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 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实施全过程监管。做好托育机构登记备案 工作,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落实养老服务质量安全强制 性标准,委托第三方开展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与认证,评估结 果应向社会公布,并与获取政府补贴、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评先奖励挂钩。严格落实养老机构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制 度。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人员 诚信经营。依法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存在虐 老(童)等行为的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
14、终身禁入。 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开发与老年人、婴幼 儿照护相关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风险监测, 确保老年人、婴幼儿安全和健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作为政府发放老年人补贴、提供 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十八)营造友好环境。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发挥好家庭在居家养 老育幼中自勺重要作用,形成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 良好氛围。加强老年人、婴幼儿权益保障,完善各项社会优 待,加强“一老一小宜居环境建设,积极创建“一老一小”活 力发展城市和社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平均标准达到11600元/年,农村特困人
15、员集中、分散供养基本生活平均标准均达到6700元/年。用 于支持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维修改造和消防改造资 金达2645余万元。累计发放高龄老年人津贴和经济困难的 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700余万元。三是多方发力 的服务人才供给规模逐步扩大。建立入职奖补激励制度,不 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实行养老服务和管理类 专业毕业生入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奖补制度,引导专 业人才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达到1千 人以上,为养老服务行业提供了可靠的人力支持。截止2020 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83家,床位7872张,入住4384 人。其中公办养老机构50家(城市H家、农
16、村39家),床 位5212张,入住2456人;民办养老机构33家,养老床位 2660张,入住1928人。全市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个,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站27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个, 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239所,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 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 能化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时期,葫芦岛市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 先后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 关于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关于托育机构设置标准 和管理规范关于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关于 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 训大纲(试行),进一步规范托
17、育机构发展,完善托育服务 政策体系。截止2020年底全市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共42家 幼儿园含托班,3岁以下婴幼儿设置的托位数为1185个;在 人群流动较大的场所配套母婴室并在高德、百度手机地图进 行位置标注43家。(二)发展趋势截止2020年底,我市60岁以上人口 62.194万人,占总 人口的25.55%,70岁以上人口 24.59万元,占总人口的10.1%,。 按照国际老龄化社会的认定标准,我市早在2000年就进入 了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按照 目前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到2025年我市将步入深度老龄化 社会。同时,随着低龄老年人逐步高龄化,需要长期照护的 老年人比例将
18、不断攀升。随着城市家庭的小型化和农村劳动 力向城市转移,老年人处于空巢或留守状态的比例还将继续 提高。同时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 群众期盼相比,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越来越突 出,还存在着政策制度不够健全、体制机制不够顺畅、有效 供给不够充分、服务质量不够高等问题。“十四五时期是发 展养老服务的重要窗口期、机遇期,时间紧迫,任务繁重, 必须要有紧迫感,抓紧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市托育服务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全市 0-3岁婴幼儿多以家庭照护为主,托育服务发展比较缓慢。 从任务目标看,截止2020年年底,我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 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仅为0.47个。
19、到2025年全国每千人口拥 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将实现4.5个,我市如要达到全国 平均水平面临重大挑战。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受城市发展规 模、人口变化、传统观念等多重影响,我市托位需求缺口不 大,到2025年,我市常住人口预计将减少近10万人,通过 问卷调查显示,86%以上的家庭选择家庭照料,但随着我国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妇女社会主人翁精神的意识增 强以及三孩政策的实施,青年人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将呈持续 上升趋势。“十四五”时期,80、90后成为生育主力,受教育 程度较高且大多为双薪家庭,在注重自身职业发展的同时, 也关注婴幼儿照料的问题,寻求高质量、专业科学的婴幼儿 照护产品和服务。因此
20、,我市要妥善处理现实需求和未来需 求的关系,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方参与的托育服务格 局,稳步提升托育服务供给能力,满足社会对托育服务日益 增长的刚性需求。二、发展目标(三)整体目标养老方面:“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坚持党委领导、政 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着力加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 口老龄化的各方面工作,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着力加强 老年人民生保障和服务供给,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着 力改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支撑条件。到2025年, 养老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 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 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21、更加健全,有利于 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支持老龄事 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老龄事业发展 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新成果。托育方面:“十四五”时期,托育服务以需求和问题为导 向,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 体思路,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 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更好的满足广大家庭对婴幼 儿照护服务的实际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发 展。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法规、服务标准、支 持保障和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22、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全 市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育龄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四)具体指标养老方面:1 .每个县至少有1所以专业照护功能为主的县级特困供 养服务设施(敬老院);2 .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 施覆盖率达到80%;3 .失能和半失能特困群众集中供养达到100%;4 .分散供养的,提供关爱服务达到100%;5 .全面建立居家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6 .社会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55%以上;7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8 .人均预期寿命80岁。托育方面:1 .每千人口托位数不少于4.5个;2 .每所城镇公
23、办幼儿园托位达到60个;3 .每所农村公办幼儿园托位达到40个;4 .每所民办普惠幼儿园托位达到40-60个;5 .每所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托位数40-60个。6 .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o7 .新生儿筛查率达到95%;8 .预防接种率达到95%;9 .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10.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 到95%以上。三、重点任务(五)夯实居家养老托育服务基础大力发展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 上门服务。以兴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基础,总结可 复制、可推广的成型经验,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向更广、 更深发展。到2025年,全面建立居家老年人定期探访制
24、度, 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 殊困难老年人。支持发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 服务”。落实休假政策。依法全面落实产休假政策,鼓励用人 单位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和措施,为婴幼儿家庭养育照护创 造便利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 服务配套的育儿假等。用人单位应保障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 母重返工作岗位的权利,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 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各级 政府要对无稳定就业岗位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 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着力提高其 就业的稳定性。(六)增强社区养老托育的依托作用在街
25、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 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 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提供日间托养、邻里照顾、志 愿互助、社会交往等服务,为老年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 参与社会提供支持。到2025年,实现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 施全覆盖,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加大对 社区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补贴、行业 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 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为社 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 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 半日托
26、、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依 托幼儿园等新建和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 的托育服务设施。支持用人单位等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 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普惠托位要向社会开放提供。支持培 育具有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发展互联网直 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七)推动养老托育机构提质增效盘活存量,不断提高已有养老机构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 照护服务能力,加快提升床位入住率。支持公办养老托育服 务机构建设,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营。老城区 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 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完成。城镇婴幼
27、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 施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 求。优化增量,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 失能失智老年人、方便可及的养老机构。继续实行对符合条 件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建设补贴以及综合责任保险的扶持 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力量适度建设面向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 构,满足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在新建居住区时要建设 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 设施。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挖掘现有资源或建设相应规模的 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托育问题。 优先支持同一园区内、同一商务楼宇内的多家社会组织和机 关、大型企事业等青年劳动力密集的用人单位,
28、采取单独或 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普惠性婴幼 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八)加强农村养老托育服务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 兴战略,在规划布局、政策扶持、项目分配、资金投入等方 面向农村养老服务倾斜,引导城市养老服务资源参与农村养 老服务发展,加快弥补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城乡养老服 务协调发展。在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时,统筹考虑婴 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 校舍等资源,建设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 养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 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积极为低收入、高龄、独
29、居、残疾、 失能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 志愿服务等模式和举办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等方式,大力 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 年协会等作用,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依托农村社区 综合服务中心(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农家 书屋、全民健身等设施,为留守、孤寡、独居、贫困、残疾 等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关爱服务。(九)促进医养托幼一体化发展统筹落实好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医养结合 试点,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建立养 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老 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 终关怀一体化服务。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 列服务产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 理院、疗养院,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支持 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医 务室、护理站等。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 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