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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出租合同12篇(出租农村房屋土地合同)下面是我整理的农村土地出租合同12篇(出租农村房屋土地合同),供大家参考。农村土地出租合同1(县简称)土包(租)字第(年份)号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同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一、转包(出租)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乡(镇)_村_组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 生产经营。二、转包(出租)期限转包(出租)期限为_年,
2、即自_年_月_ 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三、转包(出租)价款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可以实行下列第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支付时间为_。五、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六、权利和义务的特殊约定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旧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担当。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
3、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担当连带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状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难,上级赐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刚好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刚好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运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7乙方不得变更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8乙方依法爱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
4、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状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1国家、集体建设须要依法征用、运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听从国家或集体须要。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八、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 。2因
5、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遇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详细赔偿数额依详细损失状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九、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2提请_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十一、其他条款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样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
6、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_身份证号:_地址:_签约日期:_乙方代表人:_身份证号:_地址:_签约日期:_鉴证单位:(签章)_鉴证人:_签证日期:_农村土地出租合同2合同编号: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居处: 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居处: 联系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方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同等、自愿、有偿的
7、原则,经协商一样,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状况及用途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表)的承包经营权生产经营。二、转包/出租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 种形式计价: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_(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
8、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3.其它。_。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2.其它方式。_。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爱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运用土地,变更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
9、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5.甲方于 _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运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干脆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供应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嘉奖、扶持、补助。4.流转的
10、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5.依法爱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变更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刚好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接着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同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根据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担当违约责任;给
11、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担当赔偿责任。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0担当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担当违约金。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变更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惩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担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七、其他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
12、营须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变更了土地运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3.乙方因生产须要聘请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确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样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
13、反悔的,可以恳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_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干脆向 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农村土地出租合同3村( )农包字第 号发包方:租赁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须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全部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
14、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样,签订合同如下:一、租赁地名:1、 面 积: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3、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5、交款方式刚好间:二、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运用租赁土地。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4、创建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供应生产经营服务。三、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供应的各项服务。3、租赁方必需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
15、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变更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接着租赁,直至合同期满。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运用,租赁方必需听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四、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运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觉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六、本合同1式 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七、本合同自签订
16、之日起生效。发包方(盖公章): 租赁方(盖章):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农村土地出租合同4村(_)农包字第_号发包方:_租赁方: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须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全部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1、租赁地名:_面积:_界止:_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3、租赁期限: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元。交款方式刚好间:_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
17、履行合同。(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运用租赁土地。(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4)创建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供应生产经营服务。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供应的各项服务。(3)租赁方必需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变更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接着租赁,直至合同期满。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运用,租赁方必需听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
18、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运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觉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十、本合同1式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发包方(盖公章):_租赁方(盖章):_法人代表(盖章):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农村土地出租合同5合同编号:125374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出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
19、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状况下:(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同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运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运用。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需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运用权,终止合同。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运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运用权,终止合同农村土地出租合同6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居处: 联系方式:乙方(接包方或
20、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居处: 联系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方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同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样,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状况及用途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流转土地登记表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二、转包/出租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
21、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 种形式计价: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3.其他。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2
22、.其他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爱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运用土地,变更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
23、权利和义务。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运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干脆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供应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嘉奖、扶持、补助。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5.依法爱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变更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刚好交
24、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接着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同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根据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担当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担当赔偿责任。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担当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担当违约金。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变更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
25、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惩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担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七、其他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须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变更了土地运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3.乙方因生产须要聘请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
26、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确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样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恳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干脆向 平昌县人民法院起诉。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
27、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农村土地出租合同7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为解决甲方员工上下班问题,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样,就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车(下称班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租赁标的:(1)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车两辆分别:品牌:车型:车牌号:车辆购置时间,品牌:车型:车牌号:车辆购置时间:2、租赁期间:(1)租期共计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非乙方缘由,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租金按实际运用天数结算。(3)合同到期甲方未提出解除合同并接着支付乙方租金的,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定。3、班车路途刚好间(1)起点华典佳园或蓝领公
28、寓,终点奇瑞汽车工业园。(2)甲方租赁乙方车辆作为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班车。甲方为乙方供应固定的行车路途和停车位置。甲方员工不得私自提出变更行车路途及停车地点,如有特别状况需提前与乙方协商解决。(3)乙方应保证班车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定期的修理保养,按时交纳车险等。4、租金及支付(1)租金以月为单位按月结算,月租金为元,每月时间前支付乙方租金。(2)租金包含班车在租赁期的保险费、养路费、保养、修理费、年检等费用。甲方除了定期向乙方支付租金费用外,不再负担当何其他费用。5、运用及维护(1)甲方确保其司机运用真实、有效的驾驶证,并熟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的相关内容。班车司机应相对固定,且须保持车
29、辆外观及内饰的干净整齐。(2)乙方须保持班车车辆状况良好,车辆证照及税费齐全有效,车内各种设施功能正常。(3)甲方应固定司机专人专线驾驶。如发生班车车辆年检、修理保养等更换司机或车辆,须经乙方事先同意。(4)班车车辆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班车假如毁损、丢失或其他形式的灭失,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且从甲方通知乙方车辆丢失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6、违约责任(1)如发生违约状况,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的缘由,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在不行抗力缘由发生后10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7、争议解决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
30、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同等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一样同意由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8、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甲方: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农村土地出租合同8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方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
31、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同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样,就土地承包 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一、出租土地基本状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第 村民小组的 亩承包 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一)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 )稻谷, 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2.现金。乙方每亩每
32、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整),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实行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 且每年递增0%。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 的土地。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爱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 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运用土地,变更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 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6.负担按
33、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8.爱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帮助乙方 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运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干脆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供应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嘉奖、扶持、 补助。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 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
34、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5.依法爱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变更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 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刚好交还承租的土地。需接着承租 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同等协商,重新 订立合同。六、违约责任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 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 0.5向甲方支付滞纳 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
35、金的0.5担当违约金。3.假如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 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 失予以赔偿。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 责赔偿。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变更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 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七、其他约定1、如遇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 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全部,地 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全部。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方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实行签订补充
36、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 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干脆请 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干脆向人 民法院起诉。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 物由甲方处置,必需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 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全部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须要而投 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变更 了土地运用用途的
37、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 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 款约定。3.乙方因生产须要聘请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样后 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以恳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 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干脆向长 宁县人民法院起诉。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出租方(甲
38、方):承租方(乙方):代表人:村委会:(章)代表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农村土地出租合同9甲方:(租赁)乙方:(承租)为爱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 耕地的运用管理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爱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确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
39、地产出效益,激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其次条 租赁面积、位置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区 ,总面积约20xx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根据先缴费后运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
40、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状况适当增收租赁费,详细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承包全部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运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
41、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支配生产经营方式。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接着租赁的优先权。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爱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根据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第六条 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
42、方担当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行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双方协商后,根据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担当或双方协商解决。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乙方假如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6、乙方假如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干脆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 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