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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3篇 会计档案室管理制度下面是我共享的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3篇 会计档案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1第一条依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方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当保管有序存放、便利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其次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详细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协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
2、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第三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根据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重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第四条财务部和档案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别须
3、要,经总经理批准,可以供应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一、由档案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第五条本方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档案的保管根据本方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第六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根据以下程序销毁:一、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看法,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
4、、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二、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看法。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根据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状况报告总经理。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第八条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5、运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第九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结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十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睬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第十一条预算、安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
6、适用本方法。本制度说明权归公司财务部。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2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用于财务部档案的管理。三、档案管理职责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平安、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刚好入库纳入管理。四、财务档案定义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五、会计档案范围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一)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
7、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等。(二)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肯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协助记备查簿等。(三)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状况说明书等。(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其
8、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六、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当保管。(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打算工作:(1)分类整理,按依次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2)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
9、、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3)整理检查凭证依次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觉缺号要查明缘由。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二)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1)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2)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3)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坚固,美观大方。(三)会计凭证装订后的留意事项:(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
10、,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当爱护。按编号依次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四周应备有防火器材。(2)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依次码放整齐,以便查找。(3)会计档案室内应常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4)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书目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留意防盗、防磁等平安措施。(五)档案保管期限(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2
11、)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3)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4)明细账、总账、协助账15年(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6)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7)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8)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9)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10)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七、会计档案的借阅(一)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所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别须要须经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员批准。(二)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手续。借阅
12、人应仔细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状况登记清晰。(三)本单位人员须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伴翻阅或者复印。(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别状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八、会计档案的销毁(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须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看法,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2)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
13、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3)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状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31、财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手工账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税务相关资料、各种票据领购运用登记薄、财务人员移交清单及交接登记薄、财务软件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各种经济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已作废的各种票据、已运
14、用完的各种票据存根、各项内部审计报告等。2、每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在每月账务完成纳税申报后,由会计人员协同会计主管人员整理、装订,并登记编号入库管理。对于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手工账薄、各种登记薄、移交清单等在年终账务完后整理装订入库;对于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在拷贝后即刻纳入档案管理;对于其他财务资料应当入库保管的,但依据工作须要短暂保管在不同会计人员手中,但对于非常重要的资料也应先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相关财务人员根据正常借阅手续借出,以明确责任,保证财务资料的平安。3、建立“财务档案登记薄”,每项财务档案归档前,由主管人员确定档案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档案类别分别编号登记管理,由档案管理人
15、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盖章)。4、建立“财务档案调阅、借阅登记薄”,财务部门内部须要查阅档案的,需由档案管理人员陪伴查阅;须要复印财务资料的,必需由财务负责人批准,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复印;财务部门以外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干脆查阅财务档案资料,如有特别须要,确需查阅、复印财务资料的,必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且在“财务档案调阅、借阅登记薄”上登记5、财务资料只能保留在公司范围内,不能带出公司。除了财务部门内部工作须要以外,不能借阅给其他人员。如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执法须要调阅或借阅公司财务资料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必需出具正式的“帮助执行通知书”或“判决书”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证件,并由财务负
16、责人批准后,根据以上手续办理借阅、调阅。6、财务档案的保管根据档案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假如超过规定的保管时间须要销毁的,应上报财务中心并建立“财务档案销毁清册”,在保管人员、主办会计及财务负责人共同监督下销毁,“销毁清册”作为财务档案保管;其中未清债权债务虽超过期限也不得销毁。7、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公布财务资料;不得擅自销毁、涂改、伪造财务档案;不得擅自供应、抄写、复制财务档案;不得损毁、分散、丢失财务档案;如发生以上状况,应对当事人进行肃穆处理,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担当经济赔偿责任;情章严峻,违反国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检查机关追究法律责任。8、行政部门应为财务档案的管理供应必需的条件。9、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档案管理状况;集团财务中心定期对分支机构的财务档案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内部审计财务档案管理状况作为审计重点,确保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