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拟定消防法修改内容.docx

上传人:w**** 文档编号:64178114 上传时间:2022-11-28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21.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拟定消防法修改内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2023拟定消防法修改内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拟定消防法修改内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拟定消防法修改内容.docx(3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拟定消防法修改内容导语:消防法即将修改,小编整理了2023拟定消防法修改内容,欢迎阅读!修 改 前修 改 后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削减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爱护人身、财产平安,维护公共平安,制定本法。其次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主动参加的原则,实行消防平安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其次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主动参加的原则,实行消防平安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

2、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安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消防平安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明确消防平安管理机构,开展消防平安工作。将其次款单分一条作为第 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安排,严格督查考评,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

3、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帮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自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

4、关消防机构帮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自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根据中心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平安、爱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与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宣扬教化,提高公民的消防平安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扬教化。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

5、防法律、法规的宣扬,并督促、指导、帮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扬教化工作。教化、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学问纳入教化、教学、培训的内容。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对社会进行消防宣扬教化。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扬教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帮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扬教化。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宣扬教化,提高公民的消防平安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扬教化。(移至其次章)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扬,并

6、督促、指导、帮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扬教化工作。教化、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学问纳入教化、教学、培训的内容。新闻、广播、电影、电视、网站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对社会进行消防公益宣扬教化。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扬教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帮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扬教化。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消防平安的须要,依法刚好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依据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适时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供应消防平安服务,加强行

7、业消防平安自律管理。第七条 国家激励、支持消防科学探讨和技术创新,推广运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激励、支持社会力气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赐予表彰和嘉奖。第七条 国家激励、支持消防科学探讨和技术创新,推广运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激励、支持社会力气开展消防公益活动。激励建立全国和地方性消防公益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发展消防公益事业。国家设立119消防奖。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赐予表彰和嘉奖。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每年11月9日为全国消防日。其次章 火灾预防其次章 火灾预防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

8、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平安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城乡消防平安布局不符合消防平安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须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平安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责任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维护管理职责,将城乡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城市维护费应当包含公

9、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运用经费。城乡消防平安布局不符合消防平安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须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古建筑的建设和改造工程,应当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因爱护须要无法符合有关要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防火平安保障方案。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需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第十条 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须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

10、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第十条 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须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监督管理。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别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删除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

11、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赐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删除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须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运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运

12、用。删除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详细方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删除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运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运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平安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依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平安检查。未经消防平安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平安要求的,不得投入运用、营业。删除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平安职责:(一)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制度、消防平安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

13、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平安标记,并定期组织检验、修理,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精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刚好消退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平安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平安职责: (一)落实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制度、消防平安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根据国

14、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平安标记、标识,并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验、修理,确保完好有效,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存档备查;(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精确,存档备查; (四三)保障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四)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刚好消退火灾隐患;(六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六)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平安宣扬教化和培训;(七)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七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平安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

15、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消防平安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平安职责:(一)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平安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记,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平安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平安培训和消防演练。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

16、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消防平安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平安职责:(一)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和消防平安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平安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记,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平安培训,定期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平安培训和消防演练;(五)每年对本单位的消防平安状况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平安评估。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

17、向社会公告。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设施、燃气和电力设备等方面的消防平安制度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定,并公布执行。 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平安考核机制,加强消防平安责任制落实状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应当保证本单位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建设等消防平安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平安职责:(一)建立、健全消防平安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

18、防平安职责和责任人员;(二)组织制定消防平安制度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平安投入;(四)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刚好消退火灾隐患;(五)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六)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消防平安教化和培训安排;(七)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八)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平安职责。单位可以依据须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人,详细实施日常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并对消防平安责任人负责。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和消防平安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平安学问和管理实力。消防平

19、安重点单位应当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从事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单位应当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刚好消退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平安责任人或消防平安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退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平安。不能确保消防平安,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峻危及人身平安的,应当将危急部位停产停业整改。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单位应当组织员工消防平安教化和培训,保证员工熟识有关消防平安制度和本单位的火灾危急性,驾驭防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运用方法和人员疏散逃命的技能。未经消防平安教化培训

20、合格的,不得上岗。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消遣场所应当有针对性的向公众宣扬消防平安和逃命自救常识。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托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消防限制室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要求,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每班不少于两人。自动消防设施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当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娴熟操作设施设备,驾驭火灾应急处置规程。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运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平安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平安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

21、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供应消防平安防范服务。第十八条 建筑物的消防平安由业主负责。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运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平安责任,并确定责任人有两个以上业主的,业主对各自专有部分的消防平安负责;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共同负责。建筑物业主可以托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平安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业主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制定消防平安管理公约,明确管理组织或者人员,对建筑物的消防平安实行统一管理。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托付经营管理的,全部权人供应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平安要求。承包、承租或者受托付经

22、营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其运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平安职责。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扬教化,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供应消防平安防范服务。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应当设置标记,保持畅通。住宅区内道路上设置的停车位、限高限行装置,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对须要动用专项修理资金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刚好提出相应方案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未成立业务委员会的,应当刚好向全体业主报告,由全体业主作出确定。发生危及房屋平安等紧急状况,须要马上动用专项修理资金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修理、更新和改造的,根据国家有关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管理规定办理。增加一

23、条作为第 条 高层建筑外立面和周边不得设置阻碍人员疏散和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不得占用和锁闭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避难间。地下建筑应当加强应急照明和防排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高层建筑和地下公共建筑的管理单位应当依据须要,配备避难逃命器材,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应当严格夜间防火巡查和用火用电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逃命和疏散预案,确定疏散引导人员,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根据消防技术标准不须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上述场所,应当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消遣场所应

24、当在显著位置设立消防平安标识和疏散逃命路途图,营业期间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确保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畅通。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的厨房油烟气管道应当定期清洗。公共消遣场所应当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装置,发生火灾时,刚好播放火灾警报,引导平安疏散。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急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平安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第十九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急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平安距离。可燃物品的建筑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 生产

25、、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其次十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平安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平安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疏散指示标记、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其次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急的场所吸烟、运用明火。因施工等特别状况须要运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根据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实行相应的消防平安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平安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急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

26、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平安操作规程。其次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急的场所吸烟、运用明火。因施工等特别状况须要运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根据规定事先办理单位内部审批手续,实行相应的消防平安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平安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急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平安操作规程。禁止在建筑物内部、古建筑、园林、寺庙等爱护区域和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地下建筑、餐饮场所的餐厅及公共场所的疏散通道、平安出口运用和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在城市建成区、文物古建筑和具有火灾、爆炸危急的场所旁边,禁止燃放孔明灯等产生明火且不行限制的空中

27、飘移物。其次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急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平安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急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退平安隐患。删除其次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运用、销毁易燃易爆危急品,必需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急品的场所,必需执行消防平安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急品进入公共场所或

28、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需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其次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运用、销毁易燃易爆危急化学品,必需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符合国家有关危急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急化学品的场所,必需执行消防平安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急化学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需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其次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需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需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运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根据

29、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运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书目,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方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平安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运用。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公安部门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公布。其次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需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需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运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

30、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运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书目,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方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平安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运用。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公安部门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公布。其次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其次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

31、机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产、流通和运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管理。其次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需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需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运用不燃、难燃材料。其次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需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需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运用不燃、难燃材料。其次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平安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运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

32、保养、检测,必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其次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平安的要求。单位和个人安装、运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和敷设电气的安装、运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用电、用气平安管理规定,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刚好更新老化线路、管路。禁止在疏散通道、平安出口及旁边停放电动车、为电动车充电。其次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命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其次十八条 任

33、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命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其次十九条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需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实行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第三十一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

34、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扬教化,实行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平安检查。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平安公约,进行防火平安检查。第三十三条 国家激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急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激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第三十三条 国家激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急品的企业宾馆、商场、公共消遣场所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详细方法由国务院规定。激

35、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标的定期检查,依据风险水平厘定保险费率,刚好向被保险人提出消退担心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督促和指导被保险人加强火灾预防。第三十四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平安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托付供应消防平安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第三十四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平安监测、消防平安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托付供应消防平安技术服

36、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及执业管理方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增加一条作为第 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将消防平安监测、消防平安评估、公众消防宣扬教化培训等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容。第三章 消防组织第三章 消防组织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依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须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育,增加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实力。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根据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担当火灾扑救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须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37、,担当火灾扑救工作。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根据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担当火灾扑救工作。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公安消防队数量和布局达不到消防规划要求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须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担当火灾扑救工作。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担当重大灾难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担当下列重大灾难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一)危急化学品泄漏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三)地震及其次生灾难;(四)建筑坍塌事故;(五)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六)空难事故;(七)爆炸及恐怖事务;(八)群众遇险事务。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和上级指令,参加协作处置水旱灾难、气象灾难、地质灾难、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难,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对不危及人员生命的社会救助、救援求助和报警,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可以拒绝,并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