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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佳木斯大学文件佳大校发201023号关于印发佳木斯大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学院(直属系、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经学校二一年四月二日党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佳木斯大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佳木斯大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暂行办法 佳 木 斯 大 学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主题词:专业技术职务 考核办法 通知抄 送:校领导。校 对:么会平 打 字:马明玉 共 印:20份附件:佳木斯大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专业技术职务改革,强化聘任管理,规范聘任程序,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
2、造性,努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也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择优聘任提供依据,根据佳木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方案,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建立以能力、业绩为核心,适应学校发展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标准和体系,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职务能上能下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二、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评价原则,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按照不同职务、不同岗位,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年度考核与聘任期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三、考核形式(一)年度考核:各学院、直属系、机关党委、产
3、业党委、公共教学党委、中小学党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细则,对专业技术人员每个学年度的思想政治表现、在岗工作表现及教研科研能力进行定性考核。(二)任期考核:在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届满时进行。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全面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的工作表现。任期考核为定量考核。四、任期考核内容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任务(量)和学术技术业绩成果考核三部分。(一)思想政治表现1优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承担各项工作,为人师表,能够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有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严以律已,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任现职以来,工作成绩显著,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4、称号或得到所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一致好评者。2良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从事各项工作,为人师表,能够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平时能够团结协作,有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任现职以来成绩突出,得到所在单位领导和多数同事好评者。3合格:有一定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能承担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效,平时尚能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良好;任现职以来工作成绩一般者。4不合格:工作态度不端正,不能很好的履行岗位职责,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刑事处分者。(二)工作任务(量)1、高教系列(1)每年至少系统地承担一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或基础课或公共课的讲授
5、任务。(2)任期内完成计划内(含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教学工作。(3)任期内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必须为中等以上,其中教授至少有一个优秀。2、研究系列(含政工系列)(1)承担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处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撰写与本职工作相关并对工作有推进作用的调研报告。(2)制订学校发展规划、主要规章制度,起草有创见性的文件。(3)参与本部门管理研究工作,指导培养中、初级管理研究人员。3、工程技术系列(1)精通本专业的知识和技术,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工程技术发展动态;(2)解决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关键性技术问题4、实验技术系列(1)承担实验课的讲授任务或完成科学
6、研究实验、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2)根据学校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3)负责日常仪器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保持卫生状况良好,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5、档案系列(1)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加工工作。人均年收集、鉴别、整理和加工300卷(页)以上。(2)能够完成档案的归档工作并对检索工具进行补充和修订。年度完成200卷(或4延长米)以上档案归档工作。(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高效、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的查、借、阅服务。年人均提供利用服务100卷次以上。(4)能够撰写提高档案馆管理效率的调研报告、能够
7、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研究工作、能够制定本馆发展规划或工作计划或规章制度。6、图书系列(1)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认真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撰写能够解决实际工作重大问题的调研报告。(2)参与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读者服务和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等工作。(3)担任图书采访、编目、目录组织、书库管理、图书借阅等业务辅助、指导、审核工作。7、出版系列(1)制订或提出本专业出版物的建设和发展规划;承担期刊的编审工作。(2)任职期间,所责编的期刊、编发的文章质量符合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3)解决审稿中的疑难问题,每年编发稿件不少于30份;8、会计系列(1)掌握国家财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熟悉本专业的
8、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无责任事故发生; (2)能运用新知识、新理论解决财务工作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针对学校财务管理提交合理化建议; (3)参与制定过会计或财务管理的发展计划、工作条例、工作规范的编写工作;(4)按规定参加财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9、经济系列(1)熟悉并掌握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法规或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法规及相关国际规定,熟悉本专业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2)能运用新知识、新理论解决学校经济工作中的关键问题,以书面形式针对学校经济工作提交合理化建议;(3)参与制定过学校经济工作管理的发展计划、工作条例、工作规范的编写工作;10、统计系
9、列(1)熟练系统地掌握统计的基本理论、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统计工作有关的统计标准和制度方法;(2)具有较高的统计调查分析和科学研究能力,撰写出对学校发展有建设性指导意义的统计分析报告;(3)具有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和解决统计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能力,能够组织、协调单位的统计工作。11、卫生医疗、医技系列(1)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并能将相关专业知识与临床工作有机结合;(2)参加临床工作平均每年不少于35周,能正确熟练组织、指导、抢救、治疗危重病人,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治及重大技术问题,能承担院内外疑难
10、复杂病例的会诊,无医疗事故;(3)对本专业的临床工作具有组织能力,医疗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12、卫生医护系列()精通本专业基础护理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指导本学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 ()参加临床护理工作平均每年不少于35周,能够检查指导或参与本学科急、重、疑难病人护理、护理会诊及抢救危重病人的护理。 (3)参与本科的护理大查房,业务学习,或护理学术讲座,或护理病案讨论。(4)对全院的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13、卫生医药系列(1)精通药学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能将相关专业知识有机地与本专业知识结合,指导
11、工作;(2)能够进行本专业的业务工作,有培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的能力;(3)参加临床工作平均每年不少于35周,有丰富的临床药学和技术工作经验,参与临床合理用药,能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有能力参与院内病例会诊与病例讨论;(4)能够正确指导药剂科各项药学服务、业务技术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制订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三)学术技术业绩成果1、教学、研究(含政工)系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满足相应分值)(1)在二类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论文; (2)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或厅局级或市级或校级教研、科研项目的立项研究工作(高级职务人员主持校级、市级教研或科研项目的立项);(3)
12、出版学术著作、教材(本人承担部分至少应达到2万字以上,对全国统编教材字数达不到2万字的按2万字计算)。以上著作、教材包括正式出版的个人美术作品集或合集或正式出版的音响、音像专辑。(4)获国家级或省部级或校级教学成果奖;(5)获国家级或省部级或厅局级或地市级科研成果奖励;(6)获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2、工程、实验技术系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满足相应分值)(1)在二类及以上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论文; (2)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或厅局级或市级或校级教研、科研项目的立项研究工作;(3)出版学术著作、教材(本人承担部分至少应达到2万字以上,对全国统
13、编教材字数达不到2万字的按2万字计算)。(4)获国家级或省部级或校级教学成果奖;(5)获国家级或省部级或厅局级或地市级科研成果奖励;(6)获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7)针对学校的工程技术、实验技术问题撰写技术研究、开发、改进报告,并被单位鉴定取得一定成效。3、档案、图书、出版、会计、统计、经济系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满足相应分值)(1)在二类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论文; (2)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或厅局级或市级或校级教研、科研项目的立项研究工作(高级职务人员主持校级、市级教研或科研项目的立项);(3)出版学术著作、教材(本人承担部分至少应达
14、到2万字以上,对全国统编教材字数达不到2万字的按2万字计算)。(4)获国家级或省部级或厅局级或地市级科研成果奖励;(5)获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4、卫生医疗、医技、医护、医药系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满足相应分值)(1)在二类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论文; (2)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或厅局级或市级或校级教研、科研项目的立项研究工作(高级职务人员主持校级、市级教研或科研项目的立项);(3)出版学术著作、教材(本人承担部分至少应达到2万字以上,对全国统编教材字数达不到2万字的按2万字计算)。(4)获国家级或省部级或厅局级或地市级科研成果奖励;(5)
15、获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6)获国家、省、校临床新技术、新疗法认证。五、任期考核办法(一)思想政治表现:从政治态度、事业心与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及治学态度、集体观念等方面衡量,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计20分,良好计16分,合格计14分,不合格计0分。(二)工作任务(量)1、教师系列(1)承担课程情况。每学年承担一门课程计4分,每增加一门课程加0.5分。课程得分最多不超过8分。(2)教学工作量。每学年教学累计完成144教分计4分(因课程设置原因教分不足144的按144教分计)。每增加15教分,加0.1分。教学工作量得分最多不超过7分。(3
16、)教学质量。每学年教学质量课程评估为优秀(A)计8分、良好(B)计4分、中等(C)计2分、其他计0分。(4)专业技术职务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包括学团工作人员)可将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每学期60教分核算教学工作量,并考核优秀计7分、良好计6分、合格计5分、不合格计0分。考核由学工部(处)牵头组织制定考核细则,由各学院和学团部门每学期进行考核,优秀比例不能超过本系列人员总数的25%。2、其他系列工作任务(量)以岗位职责为准,由各学院、直属系、机关党委、产业党委、公共教学党委、中小学党委制订细则并组织考核。任期内,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工作任务者为合格(25-20分);圆满完成
17、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比较突出者为良好(30-26分);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十分显著者为优秀(36-31分)(;没完成规定工作任务者为不合格(0分)。优秀比例不能超过各考核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5%。(三)学术技术业绩学术、技术业绩成果按级别或相应学术水平确定基础分值,按作者名次及权重核算累加相应分值。所得成果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N为参与人权重:第一名为1,第二名为0.5,第三名为0,第四名为-0.1,依次递减0.1,至系数(1+N)为0.1为止。1.科研、教研项目(1)国家级项目、横向课题经费到账50万元(人文、社科类经费到账5万元)以上项目(全员)。计分40(1+N)。(2
18、)省部级项目、横向课题经费到账30万元(人文、社科类经费到账3万元)以上项目(前8名)。计分30(1+N)。(3)厅局级项目、横向课题经费到账10万元(人文、社科类经费到账1万元)以上项目(前5名)。计分20(1+N)。(4)市、校级项目、横向课题经费到账8万元(人文、社科类经费到账0.8万元)以上项目(前3名)。计分10(1+N)。 2论文(通信作者等同第一作者) (1)一类期刊(前3名)计分20(1+N)。其中被四大检索收录的自然科学类论文或被学校认定为国家级社科类论文计25(1+N)。(2)二类期刊(第一作者),计10分。3著作、教材(1)一类出版社(前3名):著作类:计分25(1+N)
19、;排名第四名及以后人员,本人撰写字数达到2万字以上的,计分20分。主审按第一名计分。教材类:计分20(1+N);排名第四名及以后人员,本人撰写字数达到2万字以上的,计分15分;主审按第一名计分。(2)二类出版社(前3名):著作类:计分20(1+N);排名第四名及以后人员,本人撰写字数达到2万字以上的,计分15分。主审按第一名计分。教材类:计分15(1+N);排名第四名及以后人员,本人撰写字数达到2万字以上的,计分10分;主审按第一名计分。4成果奖励 (1)国家级: 计分45(1+N)。 (2)省部级:一等计分40(1+N);二等计分35(1+N);三等计分30(1+N)。(3)厅局级:一等计分
20、25(1+N);二等计分20(1+N);三等计分10(1+N)。(4)市、校级:一等计分10(1+N);二等计分5(1+N)。(5)职务专利:发明专利(前5名)计分30(1+N);实用新型(前3名)计分15(1+N);外观设计(前3名)计分10(1+N)。(6)临床新技术、新疗法(证书)(第1名):国家级计分15(1+N);省级计分10(1+N);校级计分5(1+N)。(7)工程、实验技术研究、开发、改进报告(第1名):每项计5分,累计不超过20分。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按最高分计分,不重复计算。(四)附属中小学考核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按附属中学小学教师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六、考核结
21、果使用(一)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考核结果作为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能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能申请聘任同级上一档职务。(二)任期考核结果。任期考核每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任务(量)和学术技术业绩成果考核)分值不能低于10分且正高级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副高级总分达到75分及以上,中级总分达到60分及以上者可以续聘,否则予以低聘。七、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工作,审核并确认各单位的考核结果,报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通过。2各学院、直属系、机关党委、产业党委、公共教学党委、中小学党委成立本单位的评聘小组,根据岗位职责中有关工作任务量的要求,制订考核细则,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对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任务量、学术业绩成果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和分值,上报考核材料及考核结果。八、时间安排1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时间于每年7月份开始,9月10日前结束,9月10日前上报考核材料及考核结果。2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结果检查验收于每年的9月10日开始,9月20日结束。3、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工作任务(量)及学术技术业绩成果均截止当年8月31日。九、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