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经济法项目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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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ompanyLOGO所得税法律制度认知与训练所得税法律制度认知与训练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徐州分院徐州分院 实用经济法教程实用经济法教程任务列表任务列表任务二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认知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认知与训练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任务一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认知与训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认知与训练任务引入任务引入 某企业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6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200万元,投资收益1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90万元;营业费用600万

2、元,其中广告费560万元;管理费用3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30万元;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通过红十字会向灾区捐款60万元;税务机关罚款10万元。计算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任务分析任务分析 要计算出该企业2009度应纳的所得税税额,就必须学习关于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相关知识相关知识 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任务一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认知与训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认知与训练v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v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v三、纳税义务三、纳税义务v四、

3、税率四、税率v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v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v八、税款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八、税款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v九、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九、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v(一)居民企业v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v具体包括以下两类。v(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

4、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人的组织。v(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人的组织。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v(二)非居民企业v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v(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

5、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v(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v(三)扣缴义务人v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予提所得税),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

6、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实行源泉扣缴。v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v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是企业和组织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v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其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合法所得,还包括卫生、物资、供销、城市公用和其他行业的企业,以及一些社团组织、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多种经营和有偿服务活

7、动,取得的合法经营所得。v纳税人的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另外,企业解散或破产后的清算所得,也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三、纳税义务三、纳税义务v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一)应纳税所

8、得额v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如下:v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v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凡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9、另有规定的除外。v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依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准则计算的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才能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二)收入总额的确定v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具体包括:v1.销售货物

10、收入v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v2.提供劳务收入v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v3.转让财产收入v是指企业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11、收益v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外,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当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v5.利息收入v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但不包括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v6.租金收入v指企是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有形财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

12、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v是指企业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v8.接受捐赠收入v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v9.其他收入v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其他各种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

13、收人,教育费附加返回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一)依法建账v 建账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前提。依法建账是建账的最基本要求。如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v(二)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v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v(三)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v 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主要有:v1.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

14、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v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二)不征税收入v所谓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v1.财政拨款;v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v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三)免税收入

15、v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包括:v1.国债利息收入;v2.符合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v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v4.符合规定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四)准予扣除项目v1.扣除项目的一般规定v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16、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v(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v(2)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v(3)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人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因其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

17、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4)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v(5)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v2.扣除项目的特殊规定v工资薪金支出。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v职工保障费用。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

18、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三项费用。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v借款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合理的不

19、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v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规定扣除。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 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v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20、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v专项资金。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保、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v财产保险费。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租赁费。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v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

21、除;v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v劳动保护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管理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v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

22、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v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五)不得扣除项目v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v(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v(2)企业所得税税款;v(3)税收滞纳金。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规定,被处以的滞纳金,不得扣除;v(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

23、的罚金、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5)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部分;v(6)赞助支出:v(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v(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v(六)亏损弥补v企业纳税年度发生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这里所指的亏损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

24、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v(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v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v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v税收优惠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

25、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v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际经验,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要求,将原企业所得税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v(一)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v1.国债利息收入;v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v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26、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v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v(二)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v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v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v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v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v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

27、境内的所得。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v(三)下列企业可以降低税率v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v(四)费用加计扣除v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v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实

28、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v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v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v(五)民族自治地方所得税减免v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

29、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v(六)其他优惠规定v1.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v2.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v3.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v4.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八、

30、税款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v企业所得税实行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的缴纳方法。v(一)税款预缴v企业根据规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1/12)或季度(1/4)平均额预缴,或按照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v应纳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25%v或 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25%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八、

31、税款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v(二)年终汇算清缴v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v全年应纳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5%v多退少补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税额月(季)已纳所得税税额总和v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

32、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九、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九、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v(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v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征期终了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v当实行分月预缴时,每一月份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实行分季预缴时,每一季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v(二)纳税地点v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

33、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v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九、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九、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v(三)纳税期限v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v(四)纳税申报v企业按月或按

34、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v企业缴纳所得税税款,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任务二任务二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认知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认知v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作用v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v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v四、个人所得税税率与计算v五、个人所得

35、税税收优惠规定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作用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作用v(一)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v(二)增强法制意识,树立纳税观念v(三)广开财源渠道,增加财政收入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v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区分标准 纳税义务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

36、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v(一)征税对象v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非居民纳税人则只就其来源于中同境内的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征税范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v(二)税目

37、v按应纳税所得的来源划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共11项,如下所示:v1 工资、薪金 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2、个体工商

38、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4)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比照执行。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v3、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

39、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v4、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及其他劳务。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v5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v

40、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v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v8财产租赁所得 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v9财产转让所得 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目前,

41、国家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v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v11其他所得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四、个人所得税税率v(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见下表所示:v 级数 全月应纳税 所得额税率(%)v 1 不超过500的 5v 2 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 10v 3 超过2000

42、5000元的部分 15v 4 超过500020000元的部分 20v 5 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分 25v 6 超过4000060000元的部分 30v 7 超过6000080000元的部分 35v 8 超过80000100000元的部分 40v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v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四、个人所得税税率v(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

43、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见下表所示:v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税率表v级数 全年应纳税 所得额税率()v1 不超过5000元的 5v2 超过500010000元的部分 10v3 超过10000-30000元的部分 20v4 超过3000050000元的部分 30v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四、个人所得税税率v(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44、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v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v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v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一必要费用)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v(四)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v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v(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v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v=(每次收入额一800)20(130)v(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v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运用税率(130%)v=每次收入额(120)(130%)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四、个

45、人所得税税率四、个人所得税税率v(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v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v或:=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v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v级数 每次应纳税 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v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v 2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v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四、个人所得税税率v(六)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v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

46、额的计算公式为:v(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v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v(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v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v(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v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v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四、个人所得税税率v(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v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v(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

47、0元的:v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v(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v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四、个人所得税税率v(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v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v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v=(收入总额财产原值一合理费用)20v(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v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v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

48、率=每次收入额20v(十一)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v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v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规定五、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规定v(一)税额扣除v1、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v计算公式如下:捐赠扣除限额=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v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扣除限额的部分;

49、v实际捐赠额捐赠扣除限额时,只能按捐赠扣除限额扣除v2、对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规定五、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规定v3、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v4、对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50、。v5、对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v6、个人的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或下次或当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实用经济法教程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项目七课件Law of Economy 五、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规定五、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规定v7、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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