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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及內容解說台商赴大陸投資設廠其目的主要是生產產品及銷售產品賺取利潤,銷售產品的管道主要有外銷(即自大陸銷往大陸以外地區)和內銷(即在水陸境內銷售自產產品),產品外銷依據國際貿易買賣一般都接受信用狀方式(L/C),其貨款一般較安全,但如產品為大陸內銷市場,產品除在價格、品質、式樣等必須接受眾多其他同類廠家商品競爭外,貨款能否順利收回,確係目前台商在大陸內銷市場的主要考量。大陸在傳統市場上以公有國營生產產品統配統銷的思維方式,總以為我買了東西那是公家向你買東西,欠錢也是公家欠你錢,再加上公有的國營企業效益不彰,因此造成全國各地均有三角債的困境存在,究其原因,除了沒錢外,因
2、為買賣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如質量條款、包裝條款等的爭議也是造成雙方長久訴訟,貨款回收遙遙無期,解決的方法有如何簽好一份完善的買賣合同,以及買賣合同的擔保條款,俗語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沒有錢還貨款時,即對擔保人或物進行追索執行,不失為防止三角債發生的較佳方法。合同法第131條規定:買賣合同的內容除依照本法第12條的規定外,還可以包括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按合同法第12條即規定了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
3、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如按尚未廢止的的工礦產品品購銷合同條條例(19984年1月月13日),工工廣產品購銷銷合同應當包包括以下主要要條款:(一一)產品的名名稱(註明牌牌號或商標)、品種、型型號、規格、等等級、花色;(二)產品品的技術標準準(含質量要要求);(三三)產品的數數量和計量單單位;(四)產品的包裝裝標準和包裝裝物的供應與與回收;(五五)產品的交交貨單位、交交貨方法、運運輸方式、到到貨地點(包包括專用線、碼碼頭);(六六)接(提)貨單位或接接(提)貨人人;(七)交交(提)貨期期限;(八)驗收的方法法;(九)產產品的價格;(十)結算算方式、開戶戶銀行、帳戶戶名稱、帳號號、結算單位位;(十一)違
4、約責任;(十二)當當事人協商同同意的其他事事項。由於合同法第1130條規定定:買賣合同同是出賣人轉轉移標的物的的所有權予買買受人,買受受人支付價款款的合同。此此與我國民法法第345條條規定:稱買買賣者,謂當當事人約定一一方移轉財產產權於他方,他他方支付價金金之契約精神神相同。因此此買賣合同最最基本的條款款必須有(一一)買賣當事事人,即一方方為賣方,另另一方為買方方或三人以上上的買賣方均均可;(二)買賣標的物物及價金;(三)當事人人一致同意的的意思表示。本文綜合以上法法律、行政法法規和買賣實實踐上最常用用到的條款內內容說明如下下:一、當事人條款款,主要為名名稱及住所(一)當事人的的名稱或者姓姓名
5、為了確定合同的的主體,在合合同中明確雙雙方當事人的的名稱或者姓姓名,是買賣賣合同成立的的必備要件。法法人或者其他他組織作為買買賣合同當事事人的,應當當在買賣合同同中明確寫明明該當事人的的名稱。公民民作為買賣合合同當事人的的,應當在買買賣合同中明明確寫明該當當事人的姓名名。在合同實實踐中,通常常以甲方和乙方來表示雙方方當事人。甲甲方或乙方之之後也可加上上買方和和賣方。(二)當事人的的住所為了便於雙方當當事人履行合合同義務,便便於當事人之之間的通知、催催告,便於在在發生糾紛時時確定法院的的地域管轄,當當事人應當在在買賣合同中中明確各自的的住所。法人人或者其他組組織,應當寫寫明其登記的的住所。公民民
6、應當寫明其其戶籍所在的的居住地或者者其經常居住住所。法人住住所應與營業業執照登記相相同,公民則則依居民身份份證記載為準準。(三)當事人的的條碼或身份份證號法人有條碼,公公民的身份證證上有15位位字碼,簽約約時最好也寫寫下來。二、標的物條款款貨物買賣合同的的標的,是指指貨物買賣合合同當事人權權利義務所共共同指向的對對象。法律上上也把它稱為為客體。貨物買賣合同的的標的,即作作為民事法律律關係客體之之一的物,是是指貨物買賣賣合同當事人人能夠實際支支配,具有一一定經濟價值值,可以滿足足人們生產或或生活需要的的物資財富,它它包括自然界界自然存在和和人工製造的的物。物在法律上有許許多分類,了了解這一點對對
7、分析貨物買買賣合同法律律關係有重要要意義,常見見的分類有如如下幾種:(一)生產資料料和生活資料料生產資料是人們們從事物質資資料生產時所所必需的物質質條件,也叫叫生產手段。生活資料是指用用來滿足人們們物質文化生生產所需要的的物質資料,也也叫消費資料料。(二)流通物與與限制流通物物根據物在流通過過程中,是否否受到法律的的限制,可將將其分為流通通物和限制流流通物。流通物亦稱融通通物,是指法法律允許在民民事主體之間間自由轉讓的的物。這類物物包括範圍極極廣,除法律律規定有所限限制者外,均均為流通物,都都可以成為貨貨物買賣合同同的標的或客客體。限制流通物是指指法律對某種種物的轉讓加加上一定限制制或者禁止私
8、私相轉讓的物物。限制流通通物又分為下下列幾類:1.國家專有財財產國家專有財產是是國家的經濟濟命脈,是進進行社會主義義現代化建設設的物質基礎礎,嚴格限制制任意流通。根根據我國憲法法規定,礦產產、水流、國國有森林、草草原、荒地、灘灘涂等自然資資源,都屬於於國家專有。此此外,依法歸歸國家所有的的土地、鐵路路、公路、航航空、郵電通通訊設施、軍軍用設施和軍軍用武器,也也都屬於國家家所有,只能能作為國家所所有權的客體體。除可依法法按行政程序序劃歸國家機機關、企事業業單位進行開開發、利用、經經營管理外,均均不能按照民民事流轉程序序,將國家專專有財產轉移移給集體或個個人。2.危險品和受受管制的物品品凡對公共安
9、全關關係重大的物物品,如非軍軍用的獵槍、火火槍、注射槍槍、彈藥、爆爆炸物、麻醉醉品、劇毒品品、放射性物物品以及受管管理的無線電電器材等,禁禁止任意流通通。公民和法法人有特殊需需要的,必須須依法向有關關主管部門提提出申請,經經批准後方可可向指定的單單位購買,並並應妥善保管管和使用。未未經批准均不不得私自持有有和轉讓上述述物品。3.對穩定國家家金融秩序有有關的物品為了穩定國家的的金融秩序,我我國對黃金、白白金、白銀、金金銀鑄幣和金金銀製品,一一直由中國人人民銀行統一一管理和經營營。根據19977年100月起試行的的中國人民民銀行金銀管管理辦法,國國家允許個人人持有金銀,但但不得私自買買賣或計價使使
10、用,如需出出賣只能向中中國人民銀行行出售。一切切國有企業和和集體企業所所生產的全部部金銀,以及及以金銀作為為原料的單位位,所剩餘的的金銀,均不不能自行出賣賣,互易和留留用。19882年9月221日國務院院批准在某些些城市試點生生產和銷售黃黃金飾品,這這些黃金飾品品出售後,仍仍嚴禁倒買倒倒賣。外國貨幣,禁止止在我國流通通,允許我國國公民擁有外外國貨幣或將將其存入銀行行,使用時必必須向中國銀銀行辦理兌換換手續,嚴禁禁黑市交易。4.歷史文物歷史文物是具有有歷史、藝術術、科學價值值的國家珍寶寶,是中華民民族的文化遺遺產,必須嚴嚴加保護。根根據國務院11961年33月發布的文物保護管管理暫行條例例,19
11、880年5月發發布的關於於加強歷史文文物保護工作作的通知,五五屆人大常委委會19822年11月119日公布施施行的中華華人民共和國國文物保護法法以及其他他有關法令規規定,公民個個人出賣收藏藏的歷史文物物,必須出售售給國家指定定的文物收購購單位。禁止止私自出售一一切歷史文物物,更不能進進行黑市交易易,嚴禁走私私出口,倒賣賣牟利。5.計劃定購和和計劃供應的的物質凡是國家指令性性計劃規定的的工業產品農農業產品,只只有在完成國國家計劃任務務後,方可自自由買賣。對對這些物資的的限制範圍和和程度,隨著著社會主義市市場經濟體制制和發展將會會不斷縮小。(三)動產和不不動產動產是指按其性性質能夠移動動其位置而不
12、不損失其經濟濟價值的物。不不動產是指按按其性質不能能移動其位置置,或經移動動就會損失其其經濟價值的的物。我國貨貨物買賣合同同的標的物指指的是動產而而不包括不動動產。(四)特定物和和種類物特定物是指具有有獨特質量、構構造、特點,不不能以其他物物代替的物。種種類物是指具具有共同特徵徵和經濟意義義,並可用度度量衡加以計計算,且可互互相代替的物物。任何種類類物,都可以以由當事人在在進行法術行行為時,根據據當事人意思思表示加以特特定化。因此此,特定物包包括不可代替替的物和從種種類物中分離離出來被當事事人的意思表表示特定化的的物。例如,在在同商標、同同牌號的同類類電視機中,由由買受人挑選選出來,並交交付了
13、定金的的那一台電視視機,就是被被特定化了的的特定物。(五)可分物和和不可分物可分物是指分割割後不喪失原原來的性質、用用途和經濟價價值的物。如如100斤米米、2斤油、33斤酒、一匹匹布等。不可可分物是指一一經分割就喪喪失原來的性性質、用途和和經濟價值的的物,如1輛輛汽車、1台台電視機、11件衣服等等等。(六)主物和從從物物都能單獨存在在,但就其效效用觀察,並並非都能單獨獨使用。凡物物必須合併使使用,才能實實現其經濟效效益的,且從從中看出主從從關係時,這這些物就有主主物和從物之之分。主物是是能夠單獨使使用的物,從從物是主物的的附屬物,它它不能單獨使使用,只有在在與主物合併併使用時才能能發揮作用。兩
14、兩者的關係如如鎖與鑰匙,船船和槳、錶與與錶鏈、機器器與引擎等等等。前者是主主物,後者是是從物。複雜的貨物名稱稱常常使買賣賣者頭痛,但但有時也會給給買賣者帶來來可趁之機。因因此,簽訂貨貨物買賣合同同時一定要把把標的物寫清清楚,尤其是是遠距離要約約、承諾時更更應注意,要要盡量採用通通用的貨物名名稱,對容易易引起歧義的的名稱,則當當特別加以說說明。如產品品名稱,應註註明商標及品品種、型號、規規格、等級、花花色、產地、是是不配套成品品等。要注意意避免因為標標的物不明確確或弄錯標的的物而發生合合同糾紛。三、標的物的品品質:就是其其質量標準和和規格。質量量是檢驗標的的物的內在素素質(物理的的、化學的、機機
15、械的、生物物的等)和外外觀形態優劣劣的綜合反映映。買賣合同同一定要明確確標的物的品品質,這可以以說是合同最最主要的條款款之一,也是是最容易引起起糾紛的問題題。國家對某某些標的物的的質量規定了了許多標準,當當事人還可以以自行約定標標的物的質量量標準。這裡裡要注意的是是,在買賣合合同中,確定定標的物的品品質條款時一一般應當採用用通用的商業業習慣和用語語,通常有以以下幾種方式式可以確定標標的物的質量量。(一)以樣品確確定標的物的的質量。這種種方法指出賣賣人或買受人人先交若干能能代表商品的的少量實物,議議定質量和價價格,然後由由出賣人批量量交貨。這樣樣的買賣叫作作憑樣品買買賣(saale byy sa
16、mpple)。在在履行買賣合合同時,出賣賣人所交貨物物在質量方面面必須與樣品品一致。這種種買賣合同省省去了訂專門門的品質條款款的麻煩,尤尤其適用於品品質難以言明明的一些買賣賣,如家具。家家具的款式和和外觀、色澤澤等有時不好好描述,憑樣樣品確定合同同標的物的品品質較為合適適。(二)以規格、等等級或標準確確定標的物的的質量。在買買賣實踐中,由由於商品買賣賣的多樣性,難難以確定標的的物的質量,按按規格、等級級、標準確定定其質量則比比較普遍。由由於規格、等等級、標準等等具有穩定性性、通用性,通通過它們來確確定標的物的的質量條款更更為科學、準準確。(三)憑品牌、商商標確定標的的物的質量。這這裡的品牌或或
17、商標承載著著有關標的物物的質量信息息。如果出賣賣人出售的標標的物質量較較為穩定,且且具有較高的的信譽,則買買賣合同的質質量條款就可可以通過品牌牌或商標來確確定。(四)憑商品說說明書確定質質量。商品說說明書指詳細細說明商品構構造、性能、用用途以及使用用方法的文字字材料以及必必要的圖樣和和圖片。有的的買賣交易中中,既有樣品品,又有說明明書,則出賣賣人所交的標標的物必須與與樣品和說明明書一致。質質量條款中除除應規定雙方方商定或出賣賣人承諾的標標的物的質量量標準外,還還應規定出賣賣人對標的物物質量負責的的期限及條件件。特別對於於正常檢驗難難以發現,只只有通過安裝裝運轉後才能能發現的標的的物的內在質質量
18、缺陷,尤尤應作此約定定。(五)以良好平平均品質作為為根據確定標標的物的品質質,這其他適適用於國際貨貨物買賣中的的單個品質不不完全相同的的貨物。例如如,花生的顆顆粒有大有小小,為了確定定一個大致的的標準,即可可規定,平均均每公斤花生生應為粒左右。不不少國家還對對許多貨物的的平均品質作作了規定,訂訂立買賣合同同時當事人可可以直接引用用。當然,良良好平均品質質往往是相對對的,通常應應當允許有一一定的差度,買買賣合同可以以視情況約定定富有一定彈彈性的品質條條款。經常採採用的方法是是:第一、規規定一定的差差異度,例如如,規定銅板板厚度為1厘厘米,左右差差度為1毫米米。第二、規規定上上極限限,常以最大大、
19、最小、最最低、最少等等字眼規定品品質極限。例例如,手錶224小時內最最大誤差不超超過10秒等等。質量標準在大陸陸可分為(11)國家標準準;(2)行行業標準;(3)地方標標準;(4)企業標準。四、數量條款當事人應當在買買賣合同中約約定標的物的的數量。標的的物的數量應應當以通用的的計量單位(如公斤、噸噸、米等)明明確表示,或或者以行業、交交易習慣認可可的計量單位位表示。標的的物的數量可可以在買賣合合同中約定為為一個確定的的量,也可以以約定為一個個可變的量。但但是這一可變變的量在履行行時是可以確確定的。當事事人可以在合合同中對計量量方式、允許許的誤差範圍圍等作出明確確的約定。五、價款條款(一)價款的
20、數數額與幣種支付價款是買賣賣合同的買受受人的主要義義務。買賣合合同應當對價價款的數額作作出明確的約約定,同時對對價款的幣種種作出約定,對對不同幣種之之間的匯率作作出約定(主主要是約定兌兌換時間標準準,如以支付付前一交易日日作為兌換的的時間標準;匯價,如以以中國人民銀銀行公布的匯匯率為準;以以及計算方式式,如按買入入價計算、按按賣出價計算算或者按中間間價計算等)。在我國境境內訂立和履履行的買賣合合同,當事人人對幣種沒有有作出明確約約定,又不能能依據交易習習慣等認定為為其他幣種的的,應當推定定為價款的幣幣種為人民幣幣。當事人約定的價價款可以是一一種確定的數數額如若干元元人民幣,也也可以約定為為可執
21、行的計計算方式,當當事人在履行行時根據標的的物的數量、質質量和該計算算方式計算出出具體的價款款數額。(二)價款的支支付方式支付的方式是指指買受人以何何種金融手段段支付價款。當當事人應當約約定支付的方方式,如現金金支付、支票票支付、匯票票支付、本票票支付或者銀銀行信用證支支付等。當事事人沒有約定定支付方式的的,一般應當當認定為現金金支付或者支支票支付。(三)當事人約約定分期付款款的,應當就就每次付款的的時間、數額額等達成協議議。有關分期期付款買賣,請請參閱本書第第八章關於分分期付款買賣賣的論述。當當事人未約定定分期付款的的,應當認為為一次付清價價款。合同法第1599條對價款沒沒有約定或約約定不明
22、的適適用合同法第第61條、第第62條第二二項的規定。六、履約條款買賣合同的履行行期限是出賣賣人和買受人人履行合同義義務的時間界界限,主要包包括出賣人的的交貨時間和和買受人的付付款時間。這這一條款是確確定雙方當事事人按時履行行和遲延履行行義務的客觀觀標準,可以以按照日、月月、季度和年年度來計算。買買賣合同的履履行期限有履履行期日和履履行期間兩種種。履行日期期是指履行時時間為不可分分或者視為不不可分的特定定時間,如一一份買賣合同同規定,出賣賣人在19999年3月11日交貨,履履行期間指履履行時間為一一個時間區間間,往往有始始期和終期之之分,如合同同規定出賣人人可以在19999年3月月1日至4月月1
23、日間的任任何一天交貨貨,或者規定定買受人在11999年44月1日之前前或者之後支支付貨款。根根據履行期限限的不同,買買賣合同可分分為即時履行行合同、定時時履行合同和和分期履行合合同。履行地區,對買買賣合同而言言是指出賣人人交付標的物物或買受人提提取標的物的的地方,以及及買受人付款款和出賣人接接受付款的地地方。買賣雙雙方對履行地地點的約定具具有重要意義義,它有時是是確定標的物物驗收地點的的依據,有時時確定運費由由誰負擔的依依據,有時又又是確定標的的物所有權轉轉移的依據,因因此買賣雙方方對履行地點點的約定必須須明確。在買買賣活動的實實踐中,合同同規定由出賣賣人送貨或者者代辦托運的的,履行地點點為一
24、般為標標的物的發運運地;買受人人自提貨物的的,履行地點點為標的物的的提貨地。不不動產買賣合合同的履行地地點則為不動動產所在地。買賣合同的履行行方式是指當當事人履行合合同與接受履履行的方式,包包括出賣人的的交貨方式、標標的物驗收方方式、買受人人付款的方式式以及結算方方式等。買賣賣合同中必須須明確規定合合同是一次履履行,還是分分期分批履行行;交付方式式是由出賣人人送貨或代為為托運,還是是由買受人自自提貨物,運運輸方式使用用何種交通工工具,以及運運輸路線如何何確定,買受受人付款方式式通過現金結結算還是通過過銀行轉帳結結算等。七、包裝條款異地交貨的買賣賣必然發生運運輸問題,運運輸問題必然然發生包裝問問
25、題。包裝不不善常導致貨貨物受損,造造成糾紛,即即便貨物不經經運輸就可支支付,但是交交付時也必須須有一定的包包裝。因此明明確包裝要求求是貨物買賣賣合同的主要要內容之一。包包裝條款要確確保貨物無損損、無污、無無耗地交付買買方。合同中的包裝條條款,包括包包裝種類、包包裝標準、包包裝材料、包包裝方式、包包裝費用、包包裝標幟和包包裝物的回收收等。(一)包裝種類類:貨物運輸輸大致分為三三類:1.散散裝運輸,如如玉米、大豆豆、小米、煤煤炭、礦石等等;2.裸裝裝運輸:即貨貨物本身自然然成件,依其其品質無需包包裝,例如:鋼錠、車輛輛、船舶等;3.包裝運運輸,即不包包裝則不能承承運,運後貨貨物必然受損損。我們這裡
26、裡講的包裝就就是指這類貨貨物。(二)包裝標準準:根據工工礦產品購銷銷合同條例第七條、第第十八條之規規定,為了保保證貨物運輸輸安全,產品品包裝按國家家標準或專業業(部)標準準規定執行,沒沒有國家標準準或專業(部部)標準的,可可按承運、托托運雙方商定定並在合同中中寫明的標準準進行包裝。有有特殊要求或或採用包裝代代用品的,應應徵得運輸部部門的同意,並並在合同中明明確規定。危危險品的包裝裝,應按國家家主管交通運運輸部門頒布布的危險貨貨物運輸規則則的有關規規定執行。(三)包裝材料料:使用的各各種包裝材料料,應寫明木木桶、鐵桶、木木箱、紙箱、麻麻袋、布袋、紙紙袋等。(四)包裝方式式:說明內裝裝數量,如罐罐
27、頭用紙箱裝裝,內裝488罐,每罐4425克等。(五)包裝費用用:工礦產產品購銷合同同條例第220條規定,產產品的包裝費費用,除國家家另有規定者者外,不得向向需方(買方方)另外收取取。如果需方方有特殊要求求的,雙方當當事人應在合合同中商定,其其包裝費用低低於原定標準準的,相應降降低產品價格格。商業部五金交電家家電化工商品品購銷合同實實施辦法第第32條對五五金交電化工工商品的包裝裝費用又作出出具體的規定定,商品的包包裝費用,除除國家另有規規定者除外,不不得向需方另另收費,但屬屬於下列情況況的費用,由由需方(買方方)負擔。1.需方(買方方)要求加固固或改裝超過過原定標準的的,其超過部部分的費用。2.
28、在發運時,承承運部門為防防止污染其它它商品或者為為保證貴重商商品安全,要要求另外加套套、加固包裝裝(如麻袋、布布袋、塑料編編織袋、木箱箱等)的費用用。3.需方(買方方)自備包裝裝,經雙方(賣方)加工工整理所產生生的一切費用用。4.進口商品的的原包裝凡屬屬於不符合國國內運輸要求求,如在發運運時必須改裝裝換袋時的一一切費用。(六)包裝標幟幟:包裝外面面應用醒目的的字體註明商商品的名稱、重重量、長、寬寬、高度、體體積、產地、目目的地、裝卸卸注意事項等等。(七)包裝物的的回收:工工礦產品購銷銷合同條例第19條規規定:產品的的包裝物,除除國家規定由由需方(買方方)供應的以以外,應由供供方(賣方)負責供應
29、。可可以多次使用用的包裝物,應應按有關主管管部門制定的的包裝物回收收辦法執行,有有關主管部門門沒有規定的的,由供需(買賣)雙方方商定包裝物物回收協議,作作為合同附件件。八、驗貨標準和和方法條款依合同法第1557條規定:買受人收到到標的物時應應當在約定的的檢驗期間內內檢驗。沒有有約定檢驗期期間的,應當當及時檢驗。因因此合同中最最好有約定檢檢驗期限。第158條規定定:當事人約約定檢驗期間間的,買受人人應當在檢驗驗期間內將標標的物的數量量或者質量不不符合約定的的情形通知出出賣人。買受受人怠於通知知的,視為標標的物的數量量或質量符合合約定。通知知時最好以郵郵局掛號通知知,以為憑據據。驗貨方法,指驗驗收
30、貨物時採採用的方法。由由於貨物多種種多樣,驗貨貨方法也多種種多樣。有抽抽樣檢驗和全全面檢驗,有有憑現狀驗收收、憑樣品驗驗收等等。雙雙方當事人應應選擇合理的的驗收方法,並並在合同中註註明。實行抽抽樣驗檢質量量的貨物,合合同中應註明明採用的抽樣樣標準或抽驗驗方法和比例例。驗貨的時時間和地點一一般由買賣雙雙方當事人在在合同中約定定。買方通常常應在貨物到到達目的地或或卸貨若干天天內對貨物進進行檢驗,這這個期限就是是買方提出書書面異議的期期限,也是買買方的索賠期期限。合同無無約定時,可可按法律規定定或商業慣例例執行。九、結算條款,亦亦稱付款條款款即買賣雙方約定定的付款方式式,此部份包包含付款地點點、付款
31、時間間、付款方式式等。合同法第1600條規定:買買受人應當按按約定的地點點支付價款。對對支付地點沒沒有約定或約約定不明確,依依照本法第661條的規定定仍不能確定定的,買受人人應當在出賣賣人的營業地地支付。但約約定支付價款款以交付標的的物或交付提提取標的物單單證為條件的的,在交付標標的物或交付付提取標的物物單證的所在在地支付。第161條規定定了價款支付付的時間為:即照合同約約定的時間支支付價款,對對支付時間沒沒有約定或約約定不明確,依依照本法第661條規定,仍仍不能確定的的,買受人應應當在收到標標的物或提取取標的物單證證的同時支付付。台商習慣在出貨貨前先通知買買方備妥價款款,貨到看到到價款才下貨
32、貨的作法,亦亦即符合本條條規定的同同時支付,俗俗話稱銀貨貨兩訖。付款的方式可以以選擇現金、匯匯款、票據,通通常接受銀行行承兌匯票,這這是因為銀行行承兌匯票,該該承兌銀行為為票據債務人人,交易安全全性較高之故故。支票按票據法第第91條規定定,支票限於於見票即付,不不得另行記載載付款日期,另另行記載日期期的,該記載載無效。因此此在大陸沒有有如台灣的遠遠期支票。十、違約條款買賣合同的違約約責任是指違違反買賣合同同的當事人應應當承擔的法法律責任。就就買賣合同違違約責任的性性質而言,既既有補償一方方當事人因對對方違約造成成的損害的補補償性,又具具有對違約一一方當事人的的懲罰性。當當事人應當在在買賣合同中
33、中約定違約責責任,只有在在當事人沒有有對違約責任任作出約定時時才適用合同同法規定的違違約責任。當當事人可以根根據買賣合同同的具體情況況,約定一種種或者多種違違約責任。常常見的違約責責任形式有強強制的實際履履行、賠償損損失、修理、更更換、減價、退退貨、支付違違約金等。當當事人在買賣賣合同中約定定違約責任,還還應當對各種種可能的違約約情況進行定定義,說明違違約的構成要要件。只有當當違約的構成成要件具備時時,方按照約約定的違約責責任形式追究究違約方的法法律責任。合同法第1166條規定了:當事人既約約定了違約金金,又約定了了定金的,一一方違約時,對對方可以選擇擇適用違約金金或者定金條條款,亦即兩兩者僅
34、能選一一。又依照擔保法第第91條規定定:定金的數數額由當事人人約定,但不不得超過主合合同標的額的的百分之二十十。合同法第1144條又規定了了約定違約金金低於實際損損失時,可以以請求法院或或仲裁機構予予以增加,反反之過高時可可以請求減少少。十一、擔保條款款買賣合同中可以以以條款方式式寫明擔保條條款,也可以以另以單獨的的擔保合同作作買賣主合同同的附屬合同同。擔保的方式可以以選擇保證、抵抵押或質押,單單獨的或混合合的擔保均可可。但擔保法法中的定金及及留置即不能能作為擔保。擔保法第34條條列舉了可以以作為擔保的的財產,第337條也列舉舉了不能作為為擔保的財產產,第42條條則規定了辦辦理抵押物登登記機關
35、部門門,第63條條為動產質押押,第75條條列舉了可以以為質押的權權利,第二章章則規定了可可以為保證及及不能為保證證人的範圍。十二、爭議解決決條款(一)仲裁條款款買賣合同的當事事人可以在買買賣合同中(通常是在文文本的附則部部分)約定仲仲裁條款。當當事人通過約約定仲裁條款款,選擇糾紛紛由仲裁機構構解決,從而而排除了人民民法院對案件件的管轄權。依依據我國仲裁裁法的規定,當當事人在合同同中訂立仲裁裁條款,應當當具備下列內內容:1.請請求仲裁的意意思表示;22.仲裁的事事項;3.鑒鑒定的仲裁委委員會。(二)訴訟管轄轄地的選擇依據我國民事訴訴訟法的規定定,買賣合同同發生糾紛的的,由被告所所在地或者合合同履
36、行地人人民法院管轄轄。但是不在在改變級別管管轄和專屬管管轄的前提下下,當事人可可以在合同中中約定地域管管轄。民事訴訴訟法第255條規定:合同的雙方方當事人可以以在書面協議議中選擇被告告住所地、合合同履行地、合合同簽訂地、原原告所在地、標標的物所在地地人民法院管管轄,但不得得違反本法對對級別管轄和和專屬管轄的的規定。十三、所有權保保留條款於本書第二篇第第二章討論。十四、合同生效效條款一般買賣合同約約定,當雙方方當事人或授授權代表人簽簽章後,合同同即行生效,也也可約定附始始期條件的條條款,待條件件成就時生效效,如買賣標標的物必須經經有審批權限限的機關審核核時,則合同同的生效日期期應自有權機機關批准
37、時生生效。如當事人為法人人企業,或經經濟組織私人人企業,均經經有權核准機機關核准登記記,其公章也也必須經公安安機關指定刻刻章並在公安安機關留有公公章印本,買買賣合同應蓋蓋用公章或合合同專用章,並並由法人代表表或負責人或或授權代表人人本人簽章為為佳,如有見見證人並一起起簽章。十五、合同簽訂訂日期一般寫在整本合合同之後。第二章 所有有權保留條款款買賣合同同的特別擔保保大陸於19999年10月11日起施行的的合同法分則第九章章買賣合同,第第一百三十四四條規定了:當事人可以以在買賣合同同中約定買受受人未履行支支付價款或者者其他義務的的,標的物的的所有權屬於於出賣人。此種買賣雙方約約定買受人先先占有動產
38、的的標的物,至至支付一部或或全部價金時時,買受人始始取得該標的的物所有權的的交易,大陸陸學者梁慧星星稱之為保留留所有權的分分期付款買賣賣或保留所有有權買賣。此此與台灣動動產擔保交易易法中的附條件買賣賣第二十六六條:稱附條條件買賣者,謂謂買受人先占占有動產之標標的物,約定定至支付一部部或全部價金金,或完成特特定條件時,始始取得標的物物所有權之交交易同其意義義,惟由於台台灣的附條件件買賣尚規定定了動產擔保保交易,應以以書面訂立契契約。非經登登記,不得對對抗善意第三三人(第五條條),而大陸陸所有權保留留條款僅此1134條,其其為口頭約定定合同或書面面合同?或者者應否經主管管機關登記記後,始得得對抗善
39、意第第三人則均付付闕如,尤其其在買賣交易易中買受人一一方多為弱小小的個體,在在交易中常處處於弱勢一邊邊,另一方面面出賣人因保保有所有權物物權的效力,出出賣人如濫用用權利取回所所有物,或以以其他手段阻阻止買受人條條件成就,造造成買受人違違約,即可行行使取回所有有物,殊對買買受人不公平平,合同法頒頒布施行未久久,如何規範範及保護買賣賣交易雙方,並並謀求雙方權權利的平衡,實實有待於大陸陸最高人民法法院的司法解解釋。筆者僅就目前大大陸、台灣學學者就買賣合合同中的所有有權保留條款款的效力,以以及爭議簡述述如下,以作作為台商在訂訂立買賣合同同中,不論為為買方或賣方方時行使權利利之參考。一、出賣人因所所保留
40、的所有有權具有物權權上的效力,故故享有物權上上的請求權,即即在買受人延延期支付入迷迷或未履行約約定義務時,依依法可以向買買受人取回標標的物,同時時享有契約解解除權,就標標的物的損失失請求賠償。二、買受人具有有一種將來取取得標的物所所有權的期待待權:期待是是指已實現了了取得權利的的部份必要條條件,但尚未未實現全部必必要條件的一一種暫時的權權利狀態,學學者王澤鑑認認為這種期待待權是一種先效力,買買受人能否將將此期待權即即標的物轉讓讓、出質、抵抵押,端視買買賣交易有否否經過主管機機關登記而定,若買買賣合同未經經登記,則出出賣人不得主主張對善意第第三人取得物物的權利,若若買賣合同經經過登記,則則原出賣
41、人,可可以主張標的的物所有權仍仍屬於其所有有。三、在買受人破破產時,出賣賣人得向破產產財團取回標標的物,但由由於買受人已已經支付了一一部份價金,標標的物也已經經過使用後折折舊,買受人人能否主張收收回部分價金金,或標的物物經出賣後,所所得價金尚少少於原合同約約定買受人應應給付的價金金,而繼續對對破產財團主主張債權,仍仍有待大陸司司法解釋訂明明。四、在出賣人破破產時,如破破產財團主張張收回標的物物所有權做為為破產財產分分配,此時買買受人可以主主張因對標的的物的占有而而行使留置置權,以此此主張對已給給付的價金行行使別除權權。即就該該標的物拍賣賣後,買受人人就已付的價價金主張優先先受償權。由於保留所有權權買賣交易中中,賣方在買買方未全部給給付價金時,仍仍保有所有權權,可以主張張物權的取回回權,這對目目前大陸三角角債盛行,可可以達到防止止作用,對於於買方一時缺缺少購買資金金,而選擇以以分期付款方方式進行交易易,也有促進進消費增長的的助力,可以以預期合同法法第134條條的所有權保保留條款的擔擔保買賣價金金的意義,將將會在大陸掀掀起一個熱點點,亟盼台商商深入探討,並並在書面買賣賣合同中載入入保留所有權權的條款,以以作為保障價價金安全方式式之重要手段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