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892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8922.docx(1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关于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北京京市住建委委发布布时间:22011-10-117为加快快推进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在本市市民用建筑筑领域的应应用,提高高人民群众众生活质量量,促进节节能减排,根根据北京京市实施办法、北北京市加快快太阳能开开发利用促促进产业发发展指导意意见(京京政发2200943号),我我委拟制定定北京市市太阳能热热水系统建建筑应用管管理办法。现就北北京市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建筑应应用管理办办法(征求求意见稿)公公开征求意意见。请于于20111年10月月24日前前,通过以以下方式将将书面意见见和建议反反馈至市住住房城乡建建设委节能能建
2、材处。1.电电子邮件:sjwjjcc 2.传传 真:0010-5599588912 附件:北京市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建筑筑应用管理理办法(征征求意见稿稿) 二二一一年年十月十七七日附件:北京市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建筑应应用管理办办法(征求意见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依依据】为加加快推进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在本本市民用建建筑领域的的应用,提提高人民群群众生活质质量,促进进节能减排排,根据北北京市实施施办法法、北北京市加快快太阳能开开发利用促促进产业发发展指导意意见(京京政发2200943号),结结合本市实实际情况,制制定本办法法。第二条【定定义】本办办法中所称称太阳能热热水系统是是指把太阳阳辐射能转
3、转换成热能能用以加热热水并输送送至各用户户的系统装装置,包括括太阳能集集热系统、辅辅助加热系系统和热水水供应系统统。第三条【适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居住建筑、有生活热水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城镇公共建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适用本办法。农村居住建建筑和公共共建筑安装装、使用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可可参照本办办法有关规规定。第四条【基基本原则11】本市推推进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建筑应用用,遵循保保证质量的的原则。在在积极扩大大太阳能热热水系统建建筑应用面面积、太阳阳能集热器器面积的同同时,实现现合理的太太阳能保证证率、综合合节能和投投资收益。 第五条【基基本原则22】本市推进太太阳能热水水
4、系统建筑筑应用,遵遵循可持续续应用的原原则。对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的建建设、运行行、维护、更更新等全过过程,不断断完善技术术标准,落落实责任主主体,建立立服务保障障和监管体体系。第六条【市市级管理部部门职责】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会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简称市规划委)制定和实施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管理与促进政策,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革委负责按照固固定资产投投资管理程程序制订和和实施新建建、改建、扩扩建民用建建筑项目的的资金补助助奖励政策策
5、。市规划委负负责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建筑应用用的规划设设计标准管管理,负责责新建、改改建、扩建建民用建筑筑太阳能热热水系统应应用项目规规划、设计计的监督管管理工作。北京市财政政局负责制制定和实施施对太阳能能热水建筑筑应用项目目的财政资资金管理办办法。 北京市质量量技术监督督局(简称称市质监局局)负责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有关地地方标准的的立项、组组织审查和和批准发布布工作,负负责本市生生产环节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产品品的质量监监督。北京市工商商行政管理理局(简称称市工商局局)负责对对本市假冒冒伪劣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产品等等违法行为为的查处。第七条【区区县管理职职责】区县县住房城乡乡(市)建建设委及经经
6、济技术开开发区建设设局会同区区县发展改改革委等有有关部门负负责组织制制定和实施施本地区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建筑筑应用的年年度计划,区区县住房城城乡(市)建建设委负责职责责范围内新新建、改建建民用建筑筑太阳能热热水系统安安装工程的的监督管理理。按规定定程序办理理太阳能热热水系统补补助资金的的审核、验验收及资金金拨付工作作。区县政府其其他有关部部门依据各各自职责对对太阳能热热水系统建建筑应用项项目进行监监管。第八条 【协协调推进机机制】本市市建立由市市住房城乡乡建设委、市市发展改革革委牵头的的太阳能热热水系统建建筑应用联联席会议制制度,研究究推进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建筑应应用的政策策措施,对对全市太阳
7、阳能热水系系统建筑应应用工作进进行统筹、协协调、促进进。第二章 一般规定定第九条【强强制推广】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和宾馆、酒店、学校、医院、浴池、游泳馆等有生活热水需求并有条件安装的新建城镇公共建筑,应当配备生活热水系统,并应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废热作为生活热水热源。不具备采用工业余热、废热的,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实行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交用。鼓励具备条条件的既有有建筑通过过改造安装装使用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第十条【太太阳能集热热系统类型型】根据建建筑特点与与功能、节节能降耗和和方便使用用与维护等等要求,合合理确定太太阳能集热热系统的类类型。(一)城镇镇
8、公共建筑筑和7至112层的居住住建筑,应应设置集中中式太阳能能集热系统统。(二)133层以上的的居住建筑筑,当屋面面能够设置置太阳能集集热器的有有效面积大大于或等于于按太阳能能保证率为为50%计计算的集热热器总面积积时,应设设置集中式式太阳能集集热系统。 (三)133层以上的的居住建筑筑,当屋面面能够设置置太阳能集集热器的有有效面积,小小于按太阳阳能保证率率为50%计算的集集热器总面面积时,应应采取集中中式与分散散式相结合合的太阳能能集热系统统,亦可采用用集中式太太阳能集热热系统与空空气源热泵泵相结合的的热水系统统。(四)6层层以下的居居住建筑可可选用集中中式或分散散式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采用
9、集中式式太阳能集集热系统的的,提倡居居民在每天天12时至至24时之之间使用该该系统提供供的热水。第十一条【辅辅助热源类类型】集中中式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的辅助热热源应当选选用城市热热网、燃气气或居民低低谷电。当当必须采用用普通电能能作为辅助助热源时,宜宜采用分散散辅助热源源形式。第十二条【投投资、运行行方式1】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投资由建设单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太阳能热水水系统的共共有共用部部分,由建建设单位或或业主共同同决定委托托节能服务务公司或物物业服务企企业(简称称太阳能热热水系统运运行服务单单位)负责责运行维护护。运行维维护费用在在收取的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使用用费中支出出,更新费
10、费用在房屋屋公共维修修基金中支支出。集中式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的户内内设施部分分和分散式式太阳能热热水系统为为房屋产权权人所有,运运行维护与与更新费用用由产权人人或使用人人负责。第十三条【投投资、运行行方式2】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和太阳能热水系统供应企业与居住小区的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开展合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形式,承包既有居住小区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改造、运行、维护、更新。改造投资和共有共用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在热水费中支出。 第十四条【设设备保修期期、使用年年限】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设备的的生产供应应单位应保保证所提供供设备的质质量,并提提高售后服服务水平。向向用户承诺诺的设备保保修期
11、不应应少于3年年,使用年年限不应少少于15年年,提供终终身上门维维修服务。保保修年限内内非用户责责任、非不不可抗力造造成的设备备损坏应当当由设备供供应单位免免费维修或或更换。第十五条 【后评估估机制】 建立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应用与与投资效果果的后评估估机制,具具体办法另另行制定。第三章 新建建筑筑安装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第十六条【方方案统筹】新建建筑的建设单位,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应当根据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有关规范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生活热水系统的热源、辅助热源及运行方式,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第十七条【施施工图设计计】新建建建筑的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应当按按照国家和和本市有关关标准规范范
12、,进行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与建建筑一体化化设计,做做到建筑物物外观协调调、整齐有有序。太阳能热水水系统与建建筑一体化化设计的施施工图纸,应应当包括太太阳能热水水器的规格格尺寸、系系统布置、管管道井、固固定预埋件件、电气管管线敷设、节节点做法、防防雷等内容容。确保结结构安全、布布局合理、性性能匹配、使使用安全和和安装维修修方便。第十八条【招招标投标】新建建筑的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合格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的供应单位。签订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供应合同应当包括保修期、使用年限和售后维修服务条款。第十九条【设设备进场验验收】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设备进进入施工
13、现现场后,由由总承包单单位负责,监监理单位、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设备备的供应单单位参加,按按照国家和和本市有关关标准规范范进行验收收和检验。不不符合要求求的设备及及辅助材料料不得安装装使用。设设备和辅助助材料生产产厂家提供供的质量证证明文件和和施工单位位的进场验验收、检验验资料与施施工记录,按按照有关标标准规范要要求存档。第二十条 【施工质质量】施工工单位严格格按照国家家和本市有有关标准和和要求进行行施工,有有关人员要要切实做好好岗前培训训,确保施施工安装流流程到位,工工艺达标。落落实试运行行时间,确确保工程质质量合格。工程监理单单位要严把把太阳能热热水系统及及有关材料料的进场关关,并按照照设计
14、要求求,严格对对重点部位位、重点环环节的监理理,把好工工程验收关关。第二十一条条【工程验验收】建设设单位对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的质质量负总责责。建设单单位组织建建筑节能专专项验收时时,应当包包括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相关内容容。建设单位应应当按照国国家和本市市有关规定定,与太阳阳能运行服服务单位做做好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共有共用用设施的移移交工作。第二十二条条【信息公公示】房地地产开发企企业应当根根据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节约能能源法有有关明示节节能措施的的规定,在在房屋销售售场所公示示所销售的的房屋热水水系统的热热源与辅助助热源方式式、耗能水水平、产权权归属、运运行管理方方式、维修修更新费用用负担等情情
15、况。将公公示和承诺诺的内容纳纳入房屋销销售和租赁赁合同的条条款中,在在住宅质质量保证书书、住住宅使用说说明书等等文件中载载明热水系系统户内设设施的技术术指标、使使用方法、维维修及养护护责任、保保修年限、使使用年限等等信息。第四章 既有建筑筑安装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第二十三条条【安装条条件】既有有建筑安装装集中式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应应当由原设设计单位对对原设计文文件和建筑筑物现状进进行审核,出出具其建筑筑结构和承承重部位的的荷载力符符合要求的的确认文件件。既有建筑安安装分散式式太阳能热热水系统,应应当由安装装单位出具具由注册结结构工程师师签字认可可的安装部部位承载能能力符合要要求的确认认书。位于
16、老城区区或文物保保护区域的的既有建筑筑安装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应当报报文物管理理部门同意意。第二十四条条【决定程程序】符合合前一条规规定的既有有居住建筑筑,安装集集中式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或在建建筑物共有有部位安装装分散式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的,经经专有部分分占建筑物物总面积三三分之二以以上的业主主且占总人人数三分之之二以上的的业主同意意。提倡业业主使用业业主决定共共同事项公公共决策平平台进行表表决。第二十五条条【实施方方式】既有有建筑安装装集中式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应应当由房屋屋管理部门门委托设计计、组织设设备供应、安安装单位和和监理单位位的招标,组组织工程验验收交用。并并与政府部部门推进的的抗震
17、加固固、建筑节节能改造同同步设计、同同步施工。既有居住建建筑在屋顶顶部位安装装分散式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可可由参加安安装的业主主委托房屋屋管理部门门统一组织织设计和设设备采购、安安装。第二十六条条【资金来来源】既有有建筑安装装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的的费用由产产权人负担担,符合有有关规定的的享受国家家和本市对对可再生能能源建筑应应用项目的的资金补助助奖励政策策。第二十七条条【项目管管理】投资资额超过330万元的的既有建筑筑安装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改造工工程,按有有关规定办办理施工图图设计审查查、施工许许可与节能能审查结果果备案、设设备采购备备案、工程程质量监督督、竣工验验收备案手手续。第五章 居住建筑
18、筑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的的运行第二十八条条【公共部部分运行】居住建筑的太阳能运行服务单位,应当按照业主的委托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共有共用部分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制止擅自改装、损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行为,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正常运行。第二十九条条【户内部部分运行】居住建筑的太阳能运行服务单位,应当按照业主的委托为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个人产权户内设施和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运行与维护提供技术服务,负责联系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供应单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产权人负担,非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维修费用按设备采购合同的规定负担。第三十条【计量收费费】 居住住建筑采用用集中集热热、集中
19、补补热式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的,共共有共用设设施运行维维护费用在在使用该系系统的业主主缴纳的太太阳能集热热系统使用用费中列支支。太阳能能集热系统统使用费的的固定费(包包括日常维维护费、系系统运行电电费、运行行人员费、节节能服务公公司垫付的的改造投资资)按户均均标准在每每年度1月月份预缴;变动费(包包括水费、辅辅助热源费费)可以按按使用的热热水量计量量,按月缴缴纳,也可可以按暂定定标准在每每年度1月月份预缴当当年的费用用,年底时时按使用的的热水量计计量清算,多多退少补。采采用集中集集热、分散散补热式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的,变变动费中不不包括辅助助热源费,水水费按储热热器或换热热器入口的的热水量计计量
20、收费。太阳能热水水系统使用用费的价格格应当符合合国家和本本市有关规规定,反映映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的的实际运行行成本,有有利于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的可持持续应用。价价格的确定定与调整经经占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应用的建建筑物总面面积三分之之二以上的的业主且占占总人数三三分之二以以上的业主主同意,提提倡业主使使用业主决决定共同事事项公共决决策平台进进行表决。确定或调整整后的太阳能热热水系统使使用费价格格应当列入入业主对太太阳能运行行服务单位位的委托书书中。委托托书应当报报本区县建筑筑节能管理理部门备案案。 第三十一条条【费用支支出】居住住建筑集中中式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运行中通通过计量收收取的热水水费用,用
21、用于支付辅辅助热源的的能耗动力力费用、水水费、维修修费用、管管理费用,以以及采用合合同能源管管理方式的的太阳能热热水系统改改造投资费费用。太阳阳能运行服服务单位应应当定期向向业主及住住户公布热热水费用的的收支情况况。第三十二条条【设备更更新】集中中式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的设备需需要更新时时,由涉及及到的业主主共同作出出更新决定定,费用在在房屋公共共维修基金金中列支。由由负责共有有共用设备备运行维护护的太阳能能运行服务务单位、设设备供应单单位负责组组织设备更更新。分散式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的设备备更新时,费费用由产权权人或使用用人负担。第三十三条条【节能服服务公司变变更】承包包太阳能热热水系统投投资
22、和运行行的节能服服务公司因因破产、调调整业务方方向转让或或中止该项项业务合同同,应当由由该居住小小区业主大大会对该项项合同费用用收支情况况进行审核核,确认该该公司的合合同义务能能够由续接接单位继续续履行后,办办理原合同同中止、新新合同签订订手续。该该公司经营营管理不善善,造成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共有有共用设施施失修和维维修费用超超支的,应应当由该公公司按承包包合同的规规定予以赔赔偿。 第六章 促进政策策第三十四条条【可再生生能源建筑筑应用项目目资金补助助】本市新新建和既有有居住建筑筑,安装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且且单位工程程集热器面面积不小于于50平方方米的项目目,建设单单位可按照照相关规定定,向
23、区县县住房和城城乡(乡)建建设委申报报,经审核核符合要求求的,按照照北京市有有关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项目补助助资金管理理办法规定定标准给予予资金补助助。太阳能热水水系统与建建筑一体化化项目符合合住房城乡乡建设部和和财政部有有关规定的的,建设单单位可以向向市或区县县住房和城城乡(市)建建设委员会会申请中央央财政的资资金补助。第三十五条条【优先采采购】本市市定期发布布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建筑应用用产品目录录,指导导建设工程程选购。本市由财政政资金投资资或申请财财政资金补补助的新建建、改建、扩扩建居住建建筑项目,应应当采购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建筑筑应用产品品目录中中的产品,其其他建设项项目鼓励选选用该目录
24、录中的产品品。太阳能热热水系统建建筑应用产产品目录的的申报、审审核及管理理办法另行行发布。第三十六条条【奖励先先进】对在在民用建筑筑领域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推广应应用中做出出突出成绩绩的单位和和个人,纳纳入市节能能减排奖励励范围。将太阳能热热水系统建建筑应用的的情况作为为绿色建筑筑标识与各各类优秀工工程评选的的重要指标标之一。第七章 监督管理理第三十七条条【标准管管理】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建筑应应用的经济济技术指标标和设计安安装要求纳纳入本市地地方标准,经专家论证的重要指标和要求作为强制性条款。新建、改建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的要求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第三十
25、八条条【项目立立项】建筑筑规模和能能耗规模符符合固定资资产投资项项目节能评评估审查的的新建居住住建筑小区区,应当将将生活热水水系统的热热源、辅助助热源、运运行方式及及预期节能能效果纳入入节能评估估报告,报报市或区县县发展改革革委员会审审查。第三十九条条【设计审审查】施工工图审查机机构按工程程建设强制制性标准或或工程建设设标准的强强制性条款款对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建筑应用用项目的施施工图设计计文件进行行审查。审审查结论应应当在北北京市建筑筑工程施工工图设计文文件审查合合格书中中注明。对对应采用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而未未按规定要要求进行太太阳能与建建筑一体化化设计的项项目,不得得发放北北京市建筑筑工程
26、施工工图设计文文件审查合合格书。对不按按本办法规规定和有关关标准进行行太阳能热热水系统设设计的设计计单位、不不认真履行行施工图审审查职责的的审查机构构,由市规规划委依法法查处。第四十条【施施工许可】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在申办施工许可的时候,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应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内容。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第四十一条条【施工质质量监督】市和区县住房和城乡(市)建设委员会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与施工单位招标、设备与辅助材料进场验收检验、施工与验收过程执行标准规范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位不按标准准和规定进
27、进行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与建筑一一体化建设设的,热水水系统不与与建筑物主主体同步设设计、安装装、验收、交交用的,采采购不合格格或授意施施工单位采采购不合格格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的的,把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安装工工程发包给给资质不符符合要求的的施工单位位的;对施施工单位不不按批准的的施工图设设计文件和和施工技术术与验收规规范施工,使使用不合格格、未经检检验、检验验不合格的的太阳能热热水系统与与辅助材料料的;对监监理单位不不认真履行行监理职责责,对不按按批准的施施工图设计计文件和标标准规范施施工,将不不合格、未未经检验的的太阳能热热水系统设设备及辅助助材料按合合格与检验验合格材料料签字的,依依据建设设工程
28、质量量条例和和实施工工程建设强强制性标准准监督规定定(建设设部81号号令)予以以责令改正正、罚款、降降低资质、撤撤销资质的的处罚,根根据市住房房城乡建设设委的有关关规定对责责任单位、责责任人进行行记分处理理,并向社社会公布。对擅自取消消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的的建设项目目,责令限限期整改,否否则不予进进行建筑节节能专项验验收备案,不不予办理竣竣工验收备备案手续,不不予办理房房屋产权证证。第四十二条条【产品质质量监督】工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的质量和生产、销售单位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不合格的设备和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管理部门在建筑工地
29、监督检查时发现的不合格设备,责成采购单位退货,同时通报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供应不合格设备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单位、未履行运行维护职责的节能服务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予以通报,计入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不良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其参加本市建设工程或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三条条【对拆改改设施的监监督】在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安装装施工中,擅擅自改变或或损坏建筑筑承重结构构及围护结结构节能措措施,并影影响公共利利益和他人人合法权益益的,由住住房城乡建建设管理部部门责令责责任人及时时予以修复复,并承担担相应的费费用。第四十四条条【对运行行管理单位位的监督】负责太阳能热水
30、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服务的太阳能运行服务单位,接受居民及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热水费用收支情况与服务质量违反承诺或合同规定的,由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单位或节能服务公司提出批评,向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或房管局举报,撤换物业管理单位或中止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对不履行职职责的物业业管理单位位,市和各各区县住房房城乡建设设委员会或或房管局依依据北京京市物业服服务企业动动态监管办办法予以以处理。对对不履行职职责的节能能服务公司司,由市住住房城乡建建设委予以以通报,禁禁止承担本本市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建筑应用用项目的运运行服务项项目。 第四十五条条【举报】对对未按本办办法规定进进行太阳能能热水系统统与建筑
31、一一体化建设设的,对采采购和安装装不合格的的太阳能热热水系统设设备及辅助助材料的,对对未按本办办法要求组组织集中式式太阳能热热水系统运运行维护或或未按合同同承诺履行行运行维护护职责的,社会各界界可以向主主管部门举举报。主管管部门接到到举报后要要及时核实实查处。第八章 附附则第四十六条条【培训】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对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四十七条条【农村建建筑】鼓励励农民住宅宅和村镇公公共建筑中中使用太阳阳能热水系系统解决生生活热水和和冬季采暖暖的部分用用能需求。在新建和既既有农村建建筑上安装装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的的,应进行行系统设计计和建筑结结构安全复复核,满足足建筑结构构及其他有有关专业提提出的安全全要求。提倡农村太太阳能热水水系统项目目由村民委委员会统一一组织实施施。 第四十八条条【解释权权】本办法法由市住房房城乡建设设委会同有有关部门解解释。第四十九条条【生效期期】本办法法自20111年 月月 日起施施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