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7987.docx

上传人:you****now 文档编号:62818431 上传时间:2022-11-22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48.6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7987.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7987.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7987.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7987.docx(1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关于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时间:2011-10-17为加快快推进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在本市市民用建建筑领域域的应用用,提高高人民群群众生活活质量,促促进节能能减排,根根据北北京市实实施办法、北北京市加加快太阳阳能开发发利用促促进产业业发展指指导意见见(京京政发220099433号),我我委拟制制定北北京市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建筑应应用管理理办法。现就北北京市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建筑应应用管理理办法(征征求意见见稿)公公开征求求意见。请请于20011年年10月月24日日前,通通过以下下方式将将书面意意见和建建议反馈馈至市住住房

2、城乡乡建设委委节能建建材处。1.电电子邮件件:sjjwjcccssinaa.coom 2.传传 真:0100-59995889122 附件:北京市市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建筑筑应用管管理办法法(征求求意见稿稿) 二二一一一年十月月十七日日附件:北京市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建建筑应用用管理办办法(征求意见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依依据】为为加快推推进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在在本市民民用建筑筑领域的的应用,提提高人民民群众生生活质量量,促进进节能减减排,根根据北北京市实实施办法、北北京市加加快太阳阳能开发发利用促促进产业业发展指指导意见见(京京政发220099433号),结结合本市市实际情情况,制制定本办办

3、法。第二条【定定义】本本办法中中所称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是指把把太阳辐辐射能转转换成热热能用以以加热水水并输送送至各用用户的系系统装置置,包括括太阳能能集热系系统、辅辅助加热热系统和和热水供供应系统统。第三条【适适用范围围】在本本市行政政区域内内的城镇镇居住建建筑、有有生活热热水需求求且符合合条件的的城镇公公共建筑筑,安装装、使用用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适适用本办办法。农村居住建建筑和公公共建筑筑安装、使使用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可可参照本本办法有有关规定定。第四条【基基本原则则1】本本市推进进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建筑筑应用,遵遵循保证证质量的的原则。在在积极扩扩大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建建筑应用用面积

4、、太太阳能集集热器面面积的同同时,实实现合理理的太阳阳能保证证率、综综合节能能和投资资收益。 第五条【基基本原则则2】本本市推进进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建筑筑应用,遵遵循可持持续应用用的原则则。对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的建设设、运行行、维护护、更新新等全过过程,不不断完善善技术标标准,落落实责任任主体,建建立服务务保障和和监管体体系。第六条【市市级管理理部门职职责】北北京市住住房和城城乡建设设委员会会(简称称市住房房城乡建建设委)负负责会同同北京市市发展和和改革委委员会(简简称市发发展改革革委)、北北京市规规划委员员会(简简称市规规划委)制定和和实施本本市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建建筑应用用的发展展规划、

5、实实施方案案、管理理与促进进政策,负负责对新新建、改改建、扩扩建民用用建筑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安装工工程进行行监督管管理。 市发展改革革委负责按照照固定资资产投资资管理程程序制订订和实施施新建、改改建、扩扩建民用用建筑项项目的资资金补助助奖励政政策。市规划委负负责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建建筑应用用的规划划设计标标准管理理,负责责新建、改改建、扩扩建民用用建筑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应用项项目规划划、设计计的监督督管理工工作。北京市财政政局负责责制定和和实施对对太阳能能热水建建筑应用用项目的的财政资资金管理理办法。 北京市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简简称市质质监局)负责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有关地地方标准准的立

6、项项、组织织审查和和批准发发布工作作,负责责本市生生产环节节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产品品的质量量监督。北京市工商商行政管管理局(简简称市工工商局)负负责对本本市假冒冒伪劣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产品等等违法行行为的查查处。第七条【区区县管理理职责】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会同区县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年度计划,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助资金的审核、验收及资金拨付工作。区县政府其其他有关关部门依依据各自自职责对对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建筑筑应用项

7、项目进行行监管。第八条 【协协调推进进机制】本市建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政策措施,对全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促进。第二章 一般规规定第九条【强强制推广广】本市行政政区域内内新建城城镇居住住建筑和和宾馆、酒酒店、学学校、医医院、浴浴池、游游泳馆等等有生活活热水需需求并有有条件安安装的新新建城镇镇公共建建筑,应应当配备备生活热热水系统统,并应应优先采采用工业业余热、废废热作为为生活热热水热源源。不具具备采用用工业余余热、废废热的,应应当安装装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并并实行与与建筑主主体同步步规

8、划设设计、同同步施工工安装、同同步验收收交用。鼓励具备条条件的既既有建筑筑通过改改造安装装使用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第十条【太太阳能集集热系统统类型】根据建筑特点与功能、节能降耗和方便使用与维护等要求,合理确定太阳能集热系统的类型。(一)城镇镇公共建建筑和77至122层的居居住建筑筑,应设设置集中中式太阳阳能集热热系统。(二)133层以上上的居住住建筑,当当屋面能能够设置置太阳能能集热器器的有效效面积大大于或等等于按太太阳能保保证率为为50%计算的的集热器器总面积积时,应应设置集集中式太太阳能集集热系统统。 (三)133层以上上的居住住建筑,当当屋面能能够设置置太阳能能集热器器的有效效面积,小

9、小于按太太阳能保保证率为为50%计算的的集热器器总面积积时,应应采取集集中式与与分散式式相结合合的太阳阳能集热热系统,亦亦可采用用集中式式太阳能能集热系系统与空空气源热热泵相结结合的热热水系统统。(四)6层层以下的的居住建建筑可选选用集中中式或分分散式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采用集中式式太阳能能集热系系统的,提提倡居民民在每天天12时时至244时之间间使用该该系统提提供的热热水。第十一条【辅辅助热源源类型】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辅助热源应当选用城市热网、燃气或居民低谷电。当必须采用普通电能作为辅助热源时,宜采用分散辅助热源形式。第十二条【投投资、运运行方式式1】新新建建筑筑安装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

10、统的投资资由建设设单位纳纳入项目目建设成成本。太阳能热水水系统的的共有共共用部分分,由建建设单位位或业主主共同决决定委托托节能服服务公司司或物业业服务企企业(简简称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运运行服务务单位)负负责运行行维护。运运行维护护费用在在收取的的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使用用费中支支出,更更新费用用在房屋屋公共维维修基金金中支出出。集中式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的的户内设设施部分分和分散散式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为为房屋产产权人所所有,运运行维护护与更新新费用由由产权人人或使用用人负责责。第十三条【投投资、运运行方式式2】鼓鼓励节能能服务公公司和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供应企企业与居居住小区区的建设设单位、物物业

11、管理理单位或或业主委委员会开开展合作作,采用用合同能能源管理理形式,承承包既有有居住小小区安装装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的改改造、运运行、维维护、更更新。改改造投资资和共有有共用设设施的运运行维护护费用在在热水费费中支出出。 第十四条【设设备保修修期、使使用年限限】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设设备的生生产供应应单位应应保证所所提供设设备的质质量,并并提高售售后服务务水平。向向用户承承诺的设设备保修修期不应应少于33年,使使用年限限不应少少于155年,提提供终身身上门维维修服务务。保修修年限内内非用户户责任、非非不可抗抗力造成成的设备备损坏应应当由设设备供应应单位免免费维修修或更换换。第十五条 【后评评估机制

12、制】 建建立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应应用与投投资效果果的后评评估机制制,具体体办法另另行制定定。第三章 新建建建筑安装装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第十六条【方方案统筹筹】新建建建筑的的建设单单位,在在项目规规划设计计阶段应应当根据据本管理理办法的的规定和和有关规规范要求求,结合合项目的的实际情情况,确确定生活活热水系系统的热热源、辅辅助热源源及运行行方式,确确保设计计方案科科学合理理。第十七条【施施工图设设计】新新建建筑筑的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应应当按照照国家和和本市有有关标准准规范,进进行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与与建筑一一体化设设计,做做到建筑筑物外观观协调、整整齐有序序。太阳能热水水系统与与建筑一一体化设设

13、计的施施工图纸纸,应当当包括太太阳能热热水器的的规格尺尺寸、系系统布置置、管道道井、固固定预埋埋件、电电气管线线敷设、节节点做法法、防雷雷等内容容。确保保结构安安全、布布局合理理、性能能匹配、使使用安全全和安装装维修方方便。第十八条【招招标投标标】新建建建筑的的建设单单位或总总承包单单位应当当根据有有关法律律法规的的要求,通通过招标标方式,选择合合格的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设备的的供应单单位。签签订的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设备采采购供应应合同应应当包括括保修期期、使用用年限和和售后维维修服务务条款。第十九条【设设备进场场验收】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监理单位、太阳能热水

14、系统设备的供应单位参加,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进行验收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及辅助材料不得安装使用。设备和辅助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施工单位的进场验收、检验资料与施工记录,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存档。第二十条 【施工工质量】施施工单位位严格按按照国家家和本市市有关标标准和要要求进行行施工,有有关人员员要切实实做好岗岗前培训训,确保保施工安安装流程程到位,工工艺达标标。落实实试运行行时间,确确保工程程质量合合格。工程监理单单位要严严把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及及有关材材料的进进场关,并并按照设设计要求求,严格格对重点点部位、重重点环节节的监理理,把好好工程验验收关。第二十一条条【工程程验

15、收】建设单位对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质量负总责。建设单位组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时,应当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相关内容。建设单位应应当按照照国家和和本市有有关规定定,与太太阳能运运行服务务单位做做好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共共有共用用设施的的移交工工作。第二十二条条【信息息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明示节能措施的规定,在房屋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的房屋热水系统的热源与辅助热源方式、耗能水平、产权归属、运行管理方式、维修更新费用负担等情况。将公示和承诺的内容纳入房屋销售和租赁合同的条款中,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中载明热水系统户内设施的技术指标、使用方法、维修及养护责任、保修

16、年限、使用年限等信息。第四章 既有建建筑安装装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第二十三条条【安装装条件】既有建筑安装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文件和建筑物现状进行审核,出具其建筑结构和承重部位的荷载力符合要求的确认文件。既有建筑安安装分散散式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应应当由安安装单位位出具由由注册结结构工程程师签字字认可的的安装部部位承载载能力符符合要求求的确认认书。位于老城区区或文物物保护区区域的既既有建筑筑安装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应当报报文物管管理部门门同意。第二十四条条【决定定程序】符合前一条规定的既有居住建筑,安装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或在建筑物共有部位安装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经专

17、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提倡业主使用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进行表决。第二十五条条【实施施方式】既有建筑安装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当由房屋管理部门委托设计、组织设备供应、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招标,组织工程验收交用。并与政府部门推进的抗震加固、建筑节能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既有居住建建筑在屋屋顶部位位安装分分散式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可由参加加安装的的业主委委托房屋屋管理部部门统一一组织设设计和设设备采购购、安装装。第二十六条条【资金金来源】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费用由产权人负担,符合有关规定的享受国家和本市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

18、资金补助奖励政策。第二十七条条【项目目管理】投资额超过30万元的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改造工程,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与节能审查结果备案、设备采购备案、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第五章 居住建建筑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的的运行第二十八条条【公共共部分运运行】居居住建筑筑的太阳阳能运行行服务单单位,应应当按照照业主的的委托做做好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共共有共用用部分的的运行、维维护、检检修工作作,制止止擅自改改装、损损坏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的的行为,确确保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的的正常运运行。第二十九条条【户内内部分运运行】居居住建筑筑的太阳阳能运行行服务单单位,应应当按照照业主的的

19、委托为为集中式式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的个个人产权权户内设设施和分分散式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的运行行与维护护提供技技术服务务,负责责联系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的设备备供应单单位履行行售后服服务义务务。因使使用不当当造成损损坏的维维修费用用由产权权人负担担,非使使用不当当造成损损坏的维维修费用用按设备备采购合合同的规规定负担担。第三十条【计量收收费】 居住建建筑采用用集中集集热、集集中补热热式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的的,共有有共用设设施运行行维护费费用在使使用该系系统的业业主缴纳纳的太阳阳能集热热系统使使用费中中列支。太太阳能集集热系统统使用费费的固定定费(包包括日常常维护费费、系统统运行电电费、运运行人

20、员员费、节节能服务务公司垫垫付的改改造投资资)按户户均标准准在每年年度1月月份预缴缴;变动动费(包包括水费费、辅助助热源费费)可以以按使用用的热水水量计量量,按月月缴纳,也也可以按按暂定标标准在每每年度11月份预预缴当年年的费用用,年底底时按使使用的热热水量计计量清算算,多退退少补。采采用集中中集热、分分散补热热式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的的,变动动费中不不包括辅辅助热源源费,水水费按储储热器或或换热器器入口的的热水量量计量收收费。太阳能热水水系统使使用费的的价格应应当符合合国家和和本市有有关规定定,反映映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的实实际运行行成本,有有利于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的可持持续应用用。价格格的确

21、定定与调整整经占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应用的的建筑物物总面积积三分之之二以上上的业主主且占总总人数三三分之二二以上的的业主同同意,提提倡业主主使用业业主决定定共同事事项公共共决策平平台进行行表决。确定或调整整后的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使用用费价格格应当列列入业主主对太阳阳能运行行服务单单位的委委托书中中。委托托书应当当报本区县县建筑节节能管理理部门备备案。 第三十一条条【费用用支出】居住建筑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运行中通过计量收取的热水费用,用于支付辅助热源的能耗动力费用、水费、维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改造投资费用。太阳能运行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向业主及住户公布热水费用

22、的收支情况。第三十二条条【设备备更新】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需要更新时,由涉及到的业主共同作出更新决定,费用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中列支。由负责共有共用设备运行维护的太阳能运行服务单位、设备供应单位负责组织设备更新。分散式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的的设备更更新时,费费用由产产权人或或使用人人负担。第三十三条条【节能能服务公公司变更更】承包包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投资资和运行行的节能能服务公公司因破破产、调调整业务务方向转转让或中中止该项项业务合合同,应应当由该该居住小小区业主主大会对对该项合合同费用用收支情情况进行行审核,确确认该公公司的合合同义务务能够由由续接单单位继续续履行后后,办理理原合同同中止、

23、新新合同签签订手续续。该公公司经营营管理不不善,造造成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共共有共用用设施失失修和维维修费用用超支的的,应当当由该公公司按承承包合同同的规定定予以赔赔偿。 第六章 促进政政策第三十四条条【可再再生能源源建筑应应用项目目资金补补助】本本市新建建和既有有居住建建筑,安安装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且且单位工工程集热热器面积积不小于于50平平方米的的项目,建建设单位位可按照照相关规规定,向向区县住住房和城城乡(乡乡)建设设委申报报,经审审核符合合要求的的,按照照北京市市有关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项目补补助资金金管理办办法规定定标准给给予资金金补助。太阳能热水水系统与与建筑一一体化项项目符合合住

24、房城城乡建设设部和财财政部有有关规定定的,建建设单位位可以向向市或区区县住房房和城乡乡(市)建建设委员员会申请请中央财财政的资资金补助助。第三十五条条【优先先采购】本市定期发布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产品目录,指导建设工程选购。本市由财政政资金投投资或申申请财政政资金补补助的新新建、改改建、扩扩建居住住建筑项项目,应应当采购购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建建筑应用用产品目目录中中的产品品,其他他建设项项目鼓励励选用该该目录中中的产品品。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建筑应应用产品品目录的的申报、审审核及管管理办法法另行发发布。第三十六条条【奖励励先进】对在民用建筑领域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5、纳入市节能减排奖励范围。将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建筑应应用的情情况作为为绿色建建筑标识识与各类类优秀工工程评选选的重要要指标之之一。第七章 监督管管理第三十七条条【标准准管理】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经济技术指标和设计安装要求纳入本市地方标准,经专家论证的重要指标和要求作为强制性条款。新建、改建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的要求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第三十八条条【项目目立项】建筑规模和能耗规模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新建居住建筑小区,应当将生活热水系统的热源、辅助热源、运行方式及预期节能效果纳入节能评估报告,报市或区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查。第三十九条条【设计

26、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款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论应当在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中注明。对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的项目,不得发放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对不按本办法规定和有关标准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的设计单位、不认真履行施工图审查职责的审查机构,由市规划委依法查处。第四十条【施施工许可可】新建建、改建建、扩建建的民用用建筑工工程建设设项目在在申办施施工许可可的时候候,建筑筑节能设设计审查查备案应应包括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的内容容。太阳阳能热水水系

27、统施施工图设设计文件件未通过过审查的的,不予予办理施施工许可可证。第四十一条条【施工工质量监监督】市市和区县县住房和和城乡(市市)建设设委员会会对新建建、改建建、扩建建的民用用建筑,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设备与与施工单单位招标标、设备备与辅助助材料进进场验收收检验、施施工与验验收过程程执行标标准规范范的过程程进行监监督检查查。对建设单位位不按标标准和规规定进行行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与建建筑一体体化建设设的,热热水系统统不与建建筑物主主体同步步设计、安安装、验验收、交交用的,采采购不合合格或授授意施工工单位采采购不合合格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的的,把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安装工工程发包包给资质质不符合合要

28、求的的施工单单位的;对施工工单位不不按批准准的施工工图设计计文件和和施工技技术与验验收规范范施工,使使用不合合格、未未经检验验、检验验不合格格的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与与辅助材材料的;对监理理单位不不认真履履行监理理职责,对对不按批批准的施施工图设设计文件件和标准准规范施施工,将将不合格格、未经经检验的的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设备备及辅助助材料按按合格与与检验合合格材料料签字的的,依据据建设设工程质质量条例例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81号令)予以责令改正、罚款、降低资质、撤销资质的处罚,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记分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对擅自取消消太阳能能热水

29、系系统的建建设项目目,责令令限期整整改,否否则不予予进行建建筑节能能专项验验收备案案,不予予办理竣竣工验收收备案手手续,不不予办理理房屋产产权证。第四十二条条【产品品质量监监督】工工商部门门、质量量技术监监督部门门依据各各自职责责对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设设备的质质量和生生产、销销售单位位的经营营行为进进行监督督管理,对对不合格格的设备备和违法法经营行行为依法法查处。市市和区县县住房城城乡(市市)建设设管理部部门在建建筑工地地监督检检查时发发现的不不合格设设备,责责成采购购单位退退货,同同时通报报工商、质质量技术术监督部部门处理理。市住住房城乡乡建设委委员会将将供应不不合格设设备的生生产厂家家和供

30、应应单位、未未履行运运行维护护职责的的节能服服务公司司或物业业服务公公司予以以通报,计计入建筑筑材料市市场主体体不良信信息系统统,情节节严重的的限制或或禁止其其参加本本市建设设工程或或物业服服务项目目的招标标投标活活动。第四十三条条【对拆拆改设施施的监督督】在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安装施施工中,擅擅自改变变或损坏坏建筑承承重结构构及围护护结构节节能措施施,并影影响公共共利益和和他人合合法权益益的,由由住房城城乡建设设管理部部门责令令责任人人及时予予以修复复,并承承担相应应的费用用。第四十四条条【对运运行管理理单位的的监督】负责太阳能热水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服务的太阳能运行服务单位,接受居民及业主委

31、员会的监督。热水费用收支情况与服务质量违反承诺或合同规定的,由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单位或节能服务公司提出批评,向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或房管局举报,撤换物业管理单位或中止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对不履行职职责的物物业管理理单位,市市和各区区县住房房城乡建建设委员员会或房房管局依依据北北京市物物业服务务企业动动态监管管办法予予以处理理。对不不履行职职责的节节能服务务公司,由由市住房房城乡建建设委予予以通报报,禁止止承担本本市太阳阳能热水水系统建建筑应用用项目的的运行服服务项目目。 第四十五条条【举报报】对未未按本办办法规定定进行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与建筑筑一体化化建设的的,对采采购和安安装不合

32、合格的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设备及及辅助材材料的,对对未按本本办法要要求组织织集中式式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运行行维护或或未按合合同承诺诺履行运运行维护护职责的的,社会各各界可以以向主管管部门举举报。主主管部门门接到举举报后要要及时核核实查处处。第八章 附附则第四十六条条【培训训】本市市太阳能能热水系系统建筑筑应用项项目的建建设单位位、设计计单位、施施工单位位、监理理单位和和运行维维护单位位,应当当对有关关的管理理人员、技技术人员员进行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的技术术培训和和考核。 第四十七条条【农村村建筑】鼓励农民住宅和村镇公共建筑中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解决生活热水和冬季采暖的部分用能需求。在新建和既既有农村村建筑上上安装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的,应应进行系系统设计计和建筑筑结构安安全复核核,满足足建筑结结构及其其他有关关专业提提出的安安全要求求。提倡农村太太阳能热热水系统统项目由由村民委委员会统统一组织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条【解释释权】本本办法由由市住房房城乡建建设委会会同有关关部门解解释。第四十九条条【生效效期】本本办法自自20111年 月 日日起施行行。1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管理手册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