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2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2篇.docx(1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2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法2篇正式候选人应签订并提交竞职承诺书、干事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拒不作出三项承诺的,或在竞选期间违反有关规定拒不改正的,取消正式候选人资格。以下是由派克资源网小编共享,希望大家喜爱。篇一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社区居民行使民主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xx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应当依法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允的原则。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采纳居民代表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本届居民委员换届选举定于2021年x
2、月x日上午9:30分在xx社区会议室进行。第三条 本届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1人。第四条 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详细主持实施。第五条 社区发布选民登记公告,设立登记站,接受选民的登记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登记:年满十八周岁的本社区户籍居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人户分别,在本社区有固定居所并居住一年以上的本市居民;在本社区任职满一年的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专职工作人员和街道下派人员;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口,经本人申请,选委会召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探讨同意后,可予以登记。第六条 在选举日20
3、日前公布选民名单,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选民对公布名单如有异议,应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订正或说明。第七条 社区居委会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应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第八条 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条件是:1、本社区选民;2、必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竞选居委会主任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思想政治素养好;竞选居委会副主任、委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特殊优秀的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如区级以上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条件可适当放宽。3、对群众有真感情,群众观念坚固,敬重群
4、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实力和处理基层冲突、突发事务的实力,擅长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4、志向信念坚决、宗旨观念强,仔细贯彻执行党的路途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区委和街道党工委的工作部署,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5、熟识社区管理,有实干精神,有实力、有方法带领党员群众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推动发展意识强、思路清,能够带领群众致富。6、遵纪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正派,能为群众掌好权、用好权,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1)受过刑事惩罚,或犯罪情节轻、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
5、不起诉确定或人民法院免予刑事惩罚的;(2)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惩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3)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4)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5)参与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7)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8)在担当社区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9)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
6、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11)原社区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或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12)道德品德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13)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14)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以造谣、诬告、暴力、威逼、欺瞒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15)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峻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16)不遵守社会公德,道德品德不端,不赡养老人,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生活作风有问题的;(17)无视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存在
7、,不遵守社规民约,民族观上有问题的;(18)丢失行为实力,或因身体健康等缘由不能正常履职等其他不能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提出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详细资格条件,只有通过居民代表会议探讨通过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实行多种形式,将候选人的详细条件向全体党员和选民讲清晰,使他们在举荐时能够自觉遵循,真正把符合思想政治素养好、道德品德好、带富实力强、协调实力强的人员,优先推选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第九条 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采纳候选人自荐的方式产生,选委会在提名举荐前,候选人自荐的有关规定及候选人条件、社区成员职数分别以公告的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布。提名举荐候选人人数多于规定差额时,社区选委会应召集社区
8、居民代表大会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各职位正式候选人按简洁多数、差额的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正式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前按得票数由高到低的依次以公告的形式公示。第十条 选举时,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唱票人1名,进行监票、计票、唱票工作。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由社区党组织提名,提交大会通过。监票人、计票人为本届社区居民代表。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等利害关系人不得担当监票、计票工作人员。第十一条 选举时,参与投票的人员须超过全体社区居民代表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与投票的人员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
9、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不能托付他人代为投票,也不再另行投票。第十二条 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但另选他人必需是本届社区居民代表。如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上一个或√;如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一个×;如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要另选他人的,在姓名栏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
10、并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一个或√,不画或√的视为无效。画写选票应当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晰,符号要正确。假如符号模糊全张无法分辨的全张作废,部分无法分辨的部分作废。代表不会画写选票的,可由本人托付现场的街道机关干部按选举人的意志画写。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投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十三条 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员当众开启票箱,清点核对发出与投入的选票,当众公开唱票、计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如出现当选人为另选他人的,必需根据第七条的有关规定
11、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当选无效,并按得票多少依次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依次进行递补。第十四条 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得票结果,并于投票当日或次日向全体社区居民公告当选人员名单,同时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街道和区纪委备案。第十五条 选举中如遇本方法以外的状况,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协商,请街道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探讨处理。第十六条 本方法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探讨通过之日起生效篇二第一条 为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社区居民依法干脆行使民主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12、试行)和关于高质量做好*年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看法(区委办*x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接受上级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监督、指导。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九人组成,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从推选产生公告之日起至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其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职务自行终止。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五人的,缺额根据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并保持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单数构
13、成。第三条 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采纳有选举权的居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干脆选举产生,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第四条 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日为*年x月x日。第五条 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第六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社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化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本社区选举日为准。详细计算时间为2002年x月x日24时前诞生。选民姓名、诞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
14、进行登记,列入选民名单:1.户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2.户籍在本市(非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需持有未参与户籍地选举证明);3.户籍在本社区,但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要求参与户籍地社区选举的居民;4.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工作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需持有未参与户籍地和居住地选举证明);5.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需持有未参与户籍地选举证明);6.驻社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托付的代表(需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托付书),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参与选举并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与选举的。第七条 选民登记实行选民
15、自愿登记方式进行。社区选民基数以规定时间内自愿、主动到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的选民数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选民登记的居民,不列入选民名单。自愿登记选民应不少于社区内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社区登记。第八条 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二十日前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在社区公布。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确定,并公布处理结果。选民登记的名单以补正后的为准。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据名单发放选民证。第九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养过硬,听党
16、话、跟党走,仔细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途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增加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责任担当过硬,重实干、敢作为,有干事创业激情,有迎难而上的奉献精神,主动投身基层治理实践,热心为群众办事解难,具有肯定的政策水平,在两手硬、两战赢中表现良好;3.治理实力过硬,会发展、善服务,善做群众工作,在建设漂亮家园、推动基层治理上有思路有实招,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创美妙生活;4.品德作风过硬,讲公道、守规则,为人正派、诚恳守信、干净干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注意树立良好家风,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和较高威信。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或情形之
17、一的,不能担当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1.受过刑事惩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峻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调查处理的;3.非法宗教的参加者、实施者,参加邪教组织的,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4.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值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5.丢失行为实力的。出现有上述行为或情形的人当选的,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其当选无效,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不宣布的,可以由街道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宣布。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或情形之一的,不宜担当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1.在疫情防控、防台救灾等重大应急处
18、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协作、干扰破坏等情形的;2.有严峻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峻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3.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涉黄涉毒等行为被处理的;4.本届任期内有考核不称职、被歇职教化未整改、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有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6.道德品德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第十二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从登记的选民中产生。由十人以上选民联名提出、居民小组提名或自荐。提名和自荐候选人相关
19、工作受理时间为12月x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自荐候选人不得托付他人代为报名。没有递交举荐表或自荐表的,视为无效。举荐表、自荐表须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同意。受理地点:xx,联系人:xx,电话:xx。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举荐(自荐)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由街道初审、区有关部门联审通过的人员,成为初步候选人。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根据差额选举的原则,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每一选民所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职数。每一选民不得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
20、的候选人。同一选民被同时提名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的,本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其中一项职务的候选人。第十三条 正式候选人名单和简介应当在选举日五日前按得票多少为序在社区张榜公布,并报街道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选票上的正式候选人排名按预选得票数由多到少或姓氏笔画多少为序确定。第十四条 正式候选人不情愿接受提名的,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刚好确认并公告。由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应在原投票提名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补足并公告。第十五条 正式候选人应签订并提交竞职承诺书、干事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拒不作出三项承诺的,或在竞选期间违反有关规定拒不改
21、正的,取消正式候选人资格。第十六条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在选举日前或选举日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状况,也可以组织正式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回答选民的提问。候选人发表的演说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得攻击、羞辱和诽谤他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演说内容进行审查把关。第十七条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五日前,将详细的投票时间、地点、方式张榜公布。第十八条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三日前,确定监票人、计票人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包括唱票人、投票站工作人员、流淌票箱监票人、隐私写票处管理员、投票处管理员等。上述人员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公告。本次选举设
22、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1人、监票人3名、计票人3名及其他选举工作人员x名。本届选举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应回避,不得担当选举工作人员。第十九条 本次选举在 社区服务大厅 设立中心投票站,设流淌票箱x只。选举场所设立隐私写票处。全部票箱必需集中到中心投票会场进行开箱计票。其次十条 选民应当在投票选举当日的规定时间内凭本人选民证领取选票。有特别状况不能在选举日参与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托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受托付人凭托付书领取选票并代写、代投选票。每一选民接受托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接受家庭成员以外选民的托付投票。选票由选民本人填写。因文盲或残疾等缘
23、由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托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代写。代写人、受托付人不得违反选民本人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其次十一条 选票填写时字迹和符号要清晰。每一职位栏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该选票所选职位无效;选举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该选票无效。无法分辨的选票,其中全票书写模糊,无法分辨的,则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则无法分辨部分作废。难以确认的选票,由监票人在公开唱票前提交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其次十二条 唱票、计票应在选民的监督下进行,并作出记录,经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签字后报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参与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且从票箱回收的选票总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
24、有效。参与投票的选民没有超过半数或者从票箱回收的选票总数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确认选举无效的,应当在一个月内依照本方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重新组织选举。其次十三条 候选人或者其他选民获得参与投票的选民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不是候选人当选的,必需经资格审查和有无违反换届纪律行为调查后,再行公布。其次十四条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应当就不足的名额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按第一次投票未当选人得票多少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另行选举需全体选民过半数参与投票方为有效,以得赞
25、成票多者当选,但所得赞成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得三分之一。另行选举应当在选举投票日当日或者在选举投票日后的五日内实行。另行选举的程序与第一次选举时的程序相同。按原定选举日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接着有效。经另行选举,仍未选足应选职位的,不再进行选举。其次十五条 经确认选举有效后,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场宣布候选人、其他选民的姓名及所得票数。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刚好对当选人员进行详细条件审查,如无特别状况,在投票选举日当日或次日,将当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向全体居民公告,并报街道和区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其次十六条 本选举方法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说明。其次十七条 选举中如发生本方法以外的状
26、况,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说明,并依法处置。其次十八条 本选举方法于*年x月x日由第x届第x次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附件:社区组织换届纪律十严禁十不准xx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年x月x日附件:社区组织换届纪律十严禁十不准十严禁1、严禁以暴力、威逼、欺瞒、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值手段,妨害党员、村(居)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3、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加或唆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托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值活动;4、严禁采纳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
27、,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5、严禁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6、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自荐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7、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8、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等物品资料和有关事务;9、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干涉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在人选产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发表或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10、严禁以其他不正值手段妨害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十不准1、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礼
28、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进行拉票;2、不准为选举人供应吃请、旅游、休闲、健身、消遣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3、不准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或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4、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5、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赐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6、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或赐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7、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8、不准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探望,或者托付、授意亲属、挚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恳求他人赐予关照而进行拉票;9、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不准利用其它手段进行拉票贿选。10、不准利用其它手段进行拉票贿选。xx社区第xx届居民选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