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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农村村商业银银行股份份有限公公司贷款款担保管管理办法法(草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条 为规规范本行行各支行行、分理理处(以以下营业业机构或或贷款行行)贷款款担保行行为,加加强贷款款担保管管理,正正确运用用担保手手段防范范贷款风风险,根根据中中国人民民共和国国物权法法、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担保保法、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商商业银行行法等等法律法法规,制制定本办办法。 第二条条 本办办法所称称贷款担担保,是是指在发发放贷款款时,要要求借款款人提供供担保,以保障障贷款债债权实现现的法律律行为。 第三条条 贷款款担保管管理的任任务是通通过建立立健全贷贷款担保保管理制制度,恰恰当选择择担保方方式,完完善担
2、保保手续,规范担担保合同同内容,强化贷贷后管理理,努力力实现担担保债权权,以提提高贷款款的安全全性、效效益性和和流动性性。 第四条条 各营业机机构办理理贷款担担保应当当遵守国国家法律律、法规规、金融融规章和和我行授信业业务有关关规定,遵循平平等、自自愿、公公平和诚诚实信用用的原则则,保障障贷款担担保具有有合法性性、有效效性和充充分性。贷款担保保的合法法性主要要是指贷贷款担保保符合国国家法律律法规的的规定;贷款担担保的有有效性主主要是指指在合法法性前提提下贷款款担保的的各项手手续完备备;贷款款担保的的充分性性主要是是指所设设贷款担担保确有有代偿能能力并有有利于债债权的实实现。 第五条条 贷款款担
3、保的的范围应应根据实实际情况况在担保保合同中中约定,原则上上应当包包括借款款合同项项下的借借款本金金、利息息、复利利、罚息息、违约约金、损损害赔偿偿金、保保管担保保财产和和实现担担保的费费用(包括但但不限于于诉讼费费、律师师费、评评估费等等)和所有有其他应应付费用用。第六条 贷款担担保的方方式为保保证、抵抵押和质质押。这这些担保保方式可可以单独独使用,也可以以结合使使用。本办法所所称贷款款保证担担保是指指保证人人为借款款人履行行借款合合同项下下的债务务向本行行提供担担保,当当借款人人不按借借款合同同的约定定履行到到期债务务或者发发生当事事人约定定的实现现担保债债权的情情形,保保证人按按保证合合
4、同约定定承担连连带责任任。本办法所所称贷款款抵押担担保是指指借款人人或者第第三人(下称抵抵押人)不转移移对本办办法规定定可以接接受抵押押的财产产的占有有,以该该财产作作为抵押押物向贷贷款各营业机机构提供供担保,当借款款人不履履行到期期债务或或者发生生当事人人约定的的实现抵抵押权的的情形,经办机机构有权权按照抵抵押合同同的约定定以抵押押物折价价或者以以拍卖、变卖抵抵押物所所得的价价款优先先受偿。本办法所所称贷款款质押担担保是指指借款人人或者第第三人(下称出出质人)将本办办法规定定可以接接受质押押的动产产或者权权利移交交贷款行占有或或者依法法办理质质押登记记手续,以该动动产或者者权利作作为质物物向
5、经办办机构提提供担保保,当借借款人不不履行到到期债务务或者发发生当事事人约定定的实现现质权的的情形,经办机机构有权权按照质质押合同同的约定定以质物物折价或或者以贴贴现、拍拍卖、变变卖质物物所得的的价款优优先受偿偿。 第七条条 使用用一种担担保方式式不足以以防范和和分散贷贷款风险险的,应应当选择择两种以以上的担担保方式式。同一笔贷贷款设定定两种以以上担保保方式时时,各担担保方可可以分别别担保全全部债权权,也可可以划分分各自担担保的债债权份额额。同一笔贷贷款既有有保证又又有借款款人自己己提供的的抵押(或质押押)担保的的,一般般应先行行使抵押押权(或质权权)。经办办机构可可以选择择对自己己有利的的方
6、式,在担保保合同约约定担保保债权的的实现顺顺序。 同一笔笔贷款既既有保证证又有第第三人提提供的抵抵押(或质押押)担保的的,经办办机构一一般不主主动划分分保证担担保和抵抵押(或质押押)担保的的份额,而由各各担保方方分别担担保全部部债权,经办机机构可以以选择对对自己有有利的方方式,请请求保证证人或者者抵押人人(或出质质人)承担全全部担保保责任。如果保保证人和和抵押人人(或出质质人)要求划划分担保保份额的的,双方方可以在在保证合合同和抵抵押(或质押押)合同中中约定。第八条 同一担担保方式式的担保保人可以以是一人人,也可可以是数数人。同一笔贷贷款有两两个以上上保证人人的,经经办机构构一般不不主动划划分
7、各保保证人的的保证份份额;如如果保证证人要求求划分保保证份额额的,双双方可以以在保证证合同中中约定。同一笔贷贷款有两两个以上上抵押人人或出质质人的,经办机机构一般般不主动动划分他他们所担担保的债债权份额额;如果果抵押人人或出质质人要求求划分其其担保的的债权份份额的,双方可可以在抵抵押合同同或质押押合同中中约定。第九条 各营业机机构应采采用全省省制发的的统一文文本签订订担保合合同。对对确需修修改的,省联社社审核确确认或应应经省联联社中介介机构库库中的法法律事务务所进行行法律审审查,并并出具正正式的法法律意见见书。第十条 各营营业机构构应当按按照省联联社有关关信贷管管理系统统、信贷贷业务操操作流程
8、程、贷款款档案管管理的规规定,加加强贷款款担保的的信贷管管理系统统录入内内容和档档案的管管理,确确保信贷贷管理系系统录入入内容和和档案的的完整性性、有效效性和连连续性。第十一条条 本办办法适用用于企事事业法人人、其他他组织和和自然人人向我省省各营业机机构申请请各类贷贷款的担担保。第二章 贷款保保证担保保第一节 保证人人的资格格第十二条条 具有有代为清清偿债务务能力的的法人、其他组组织或者者自然人人,可以以作为借借款人在在我行各营业机机构贷款款的保证证人。本本办法所所指的其其他组织织主要包包括:(一)依依法登记记领取营营业执照照的独资资企业、合伙企企业;(二)依依法登记记领取营营业执照照的联营营
9、企业;(三)依依法登记记领取营营业执照照的中外外合作经经营企业业;(四)经经核准登登记领取取营业执执照的乡乡镇、街街道、村村办企业业。(五)能能够独立立承担民民事责任任,符合合担保保法关关于担保保人资格格的其他他组织。第十三条条 在办办理贷款款保证担担保时,应优先先选择代代为清偿偿债务能能力强、信誉状状况好的的法人为为保证人人。对集团公公司本部部(母公司司)为本集集团公司司内部成成员单位位担保、集团公公司内部部成员单单位之间间担保以以及其他他保证人人之间相相互担保保的,应应从严掌掌握,保保证人信信用等级级在A(含)级以下下的,必必须采用用抵押或或质押担担保方式式。其他组织织、自然然人作保保证人
10、的的,应当当从严掌掌握。原则上不不允许法法人客户户为本公公司股东东及实际际控制人人、其他他利害(利益)关系人人提供担担保。第十四条条 法人人、其他他组织为为保证人人的,应应当同时时符合下下列条件件:(一)依依法经工工商行政政管理机机关(或者其其他主管管机关)核准登登记并办办理年检检手续;(二)独独立核算算,自负负盈亏,有健全全的管理理机构和和财务制制度,有有享有所所有权或或者依法法处分权权的独立立财产;(三)信信用等级级在A级(含)以上;(四)具具有代为为清偿债债务能力力,资产产状况、盈利能能力等实实力应明明显优于于借款人人;(五)无无逃废银银行债务务等不良良信用记记录;(六)企企业信用用信息
11、基基础数据据库(以下简简称企业业征信系系统)中无不不良环保保信息记记录;(七)无无重大经经济纠纷纷。房地产开开发企业业为个人人住房按按揭贷款款提供保保证的,其信用用等级应应为A级(含)以上。第十五条条 专业业担保机机构为保保证人的的,除须须符合本本办法第第十四条条规定和和融资资性担保保公司管管理暂行行办法的条件件外,还还应当有有一定数数额的担担保基金金存入在在经办各各营业机机构设立立的专门门账户,实行专专项储存存、专户户管理。总行规定定的特殊殊情况除除外。第十六条条 以保保证保险险作担保保的,除除应符合合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保保险法的有关关规定外外,还须须同时符符合下列列条件:(一)该该保证保保
12、险产品品已经保保险监督督管理机机构批准准或报备备;(二)保保险责任任条款的的约定原原则上应应当与借借款合同同中借款款人的义义务一致致,至少少应当与与借款人人按照借借款合同同的约定定清偿借借款本息息等主要要义务一一致;(三)保保险金额额一般应应当包括括贷款本本金、利利息、相相关费用用、违约约金和损损害赔偿偿金,至至少应当当包括全全部贷款款本息;(四)保保险期限限应不短短于借款款合同履履行期限限;(五)保保险人对对约定的的保险责责任承担担无条件件赔偿责责任;(六) 经办机机构对保保险赔偿偿金享有有第一顺顺位请求求权;(七)投投保人应应全额投投保保证证保险并并缴清全全部保费费。本办法所所称保证证保险
13、,是指由由作为保保证人的的保险人人(保险公公司)为作为为被保证证人的投投保人(借款人人)向作为为保证受受益人的的被保险险人(各营业机机构)提供的的一种贷贷款履约约保证保保险,如如投保人人未按借借款合同同约定履履行偿付付借款本本息的义义务,保保险人按按照保证证保险条条款的约约定向贷贷款各营业机机构承担担赔偿责责任。第十七条条 各营业机机构不得得接受下下列单位位、组织织或情形形的保证证担保:(一)国国家机关关。但经经国务院院批准为为使用外外国政府府或者国国际经济济组织贷贷款进行行转贷的的除外;(二)学学校、幼幼儿园、医院等等以公益益为目的的的事业业单位、社会团团体;(三)企企业法人人的分支支机构。
14、但有企企业法人人的书面面授权,且不超超出该书书面授权权范围的的除外;(四)企企业法人人的职能能部门。第十八条条 自然然人为保保证人的的,应当当同时符符合下列列条件:(一)拥拥有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国国籍;(二)具具有完全全民事行行为能力力;(三)有有固定的的住所;(四)有有合法收收入来源源和充足足的代偿偿能力;(五)无无贷款逾逾期、欠欠息、他他行信用用卡恶意意透支等等不良信信用记录录。(六)个个人道德德及社会会信誉良良好。第十九条条 各营业机机构原则则上不得得接受下下列人员员的保证证担保:(一)担担任法定定代表人人、董事事或高级级管理人人员所在在公司在在其任职职期间有有过破产产、逃废废银行债债务
15、等行行为的;(二)有有过拖欠欠他行和和我省各各营业机机构范围围内贷款款本息等等不良信信用记录录的;(三)有有赌博、吸毒等等不良行行为或犯犯罪记录录的,但但过失行行为除外外;(四)经经办营业业机构认认为不适适宜提供供保证担担保的其其他人员员。第二节 保证人人应提交交的材料料第二十条条 法人人、其他他组织为为保证人人的,应应提交下下列材料料:(一)营营业执照照(或事业业单位登登记表,属于金金融、建建筑、食食品、医医药等需需要批准准方能经经营的特特殊行业业的,须须同时提提交政府府主管部部门颁发发的经营营许可证证)及最近近年度的的年检证证明;(二)组组织机构构代码证证书及最最近年度度的年检检证明;(三
16、)法法定代表表人(负责人人)身份证证明及签签字样本本或印鉴鉴;(四)法法定代表表人授权权委托书书、委托托代理人人身份证证明及签签字样本本或印鉴鉴;(五)章章程;(六)贷贷款卡及及最近年年度的年年审证明明;(七)税税务登记记证明及及最近年年度的年年检证明明;(八)当当期及经经依法成成立的中中介机构构审计的的近三年年,至少少是近一一年的财财务报告告。主要要包括:资产负负债表、损益表表、现金金流量表表等;(九)预预留印鉴鉴卡;(十)或或有负债债清单及及情况说说明;(十一)经办各营业机机构认为为需要提提交的其其他材料料。国家家政策性性银行、国有商商业银行行、全国国性股份份制商业业银行为为保证人人的,不
17、不需提交交上述第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项材料料。第二十一一条 有有限责任任公司、股份有有限公司司为保证证人的,还应当当提交下下列材料料:(一)公公司董事事会或股股东会、股东大大会依公公司章程程作出的的同意提提供该保保证担保保的决议议原件;(二)公公司董事事会或股股东会、股东大大会依公公司章程程作出的的签约人人授权委委托书及及签字样样本或印印鉴。第二十二二条 上上市公司司、上市市公司的的控股子子公司为为保证人人的,还还应提交交下列材材料(金融类类上市公公司除外外):(一)公公司董事事会或股股东大会会依公司司章程作作出的同同意提供供该保证证担保的的决议原原
18、件、刊刊登该保保证担保保事项信信息的指指定报刊刊等资料料;(二)公公司董事事会或股股东大会会依公司司章程作作出的签签约人授授权委托托书及签签字样本本或印鉴鉴;(三)存存在以下下(包括但但不限于于)情形的的,应当当提交股股东大会会同意提提供该保保证担保保的决议议原件:1上市市公司及及其控股股子公司司的对外外担保总总额超过过最近一一期经审审计净资资产50以以后提供供的任何何担保;2为资资产负债债率超过过70的的担保对对象提供供的担保保;3单笔笔担保额额超过最最近一期期经审计计净资产产1 0的担保保;4对股股东、实实际控制制人及其其关联方方提供的的担保。第二十三三条 国国有独资资公司为为保证人人的,
19、还还应有董董事会依依公司章章程或国国有资产产监督管管理机构构授权文文件作出出的同意意该保证证担保的的书面决决议。公公司章程程或国有有资产监监督管理理机构授授权文件件没有规规定的,须有国国有资产产监督管管理机构构同意该该保证担担保的书书面文件件。第二十四四条 承承包经营营企业为为保证人人的,还还应当提提交发包包人同意意该保证证担保的的书面文文件。第二十五五条 专专业担保保机构为为保证人人的,还还应当提提交下列列材料,有特殊殊规定的的除外:(一)依依法成立立的中介介机构出出具的实实收资本本验资报报告或有有关实收收资本来来源的证证明文件件;(二)一一定数额额的担保保基金已已存入在在经办各各营业机机构
20、设立立的专门门账户,实行专专项储存存、专户户管理的的证明文文件。有有特殊规规定无须须将担保保基金存存入经办办各营业机机构的除除外;(三)担担保责任任余额清清单;(四)同同意提供供该保证证担保的的书面文文件。第二十六六条 以以保证保保险为担担保的,应提交交下列材材料:(一)保保险监督督管理机机构同意意保险人人经营保保证保险险产品的的批文;(二)保保险条款款;(三)投投保人已已全额投投保保证证保险并并缴清全全部保费费的证明明文件;(四)保保证保险险单。第二十七七条 自自然人为为保证人人的,应应提交下下列材料料:(一)保保证人及及配偶的的有效身身份证件件(居民身身份证或或其他有有效居留留证件);(二
21、)保保证人户户口簿等等有效的的居住证证明;(三)保保证人财财产及收收入状况况证明(合法、有效的的财产所所有权证证明;单单位财务务或人事事部门出出具的收收入证明明、个人人所得税税纳税证证明,或或经办各各营业机机构认可可的其他他证明材材料);(四)保保证人为为农户的的,需具具有劳动动能力,主要从从事农村村土地耕耕作或者者其他与与农村经经济发展展有关的的生产经经营活动动,并有有合法、可靠的的经济来来源。同同时,具具有良好好的信用用观念,资信较较好;(五)保保证人及及配偶同同意提供供担保的的书面文文件;(六)经经办各营业机机构要求求提供的的其他有有关材料料。第三节 保证担担保的调调查和审审查第二十八八
22、条 对对提供保保证担保保的,在在贷款调调查过程程中应对对保证人人的主体体资格、意思表表示、授授权情况况、资信信状况、代偿能能力等情情况进行行调查核核实:(一)法法人、其其他组织织为保证证人的1主体体资格情情况,主主要包括括保证人人的名称称、住所所、注册册资本、法定代代表人、经营范范围、营营业执照照号码及及注册登登记和年年检情况况,经营营许可证证记载及及年检情情况,贷贷款卡记记载及年年审情况况;2授权权情况,主要包包括保证证人提供供保证担担保是否否已获必必需的批批文、内内部决议议和授权权,保证证人是否否提供了了经董事事会或股股东会、股东大大会审批批通过的的有关该该担保事事项的决决议原件件,内部部
23、决议和和授权文文书是否否按照保保证人公公司章程程记载的的议事规规则作出出(公司章章程未明明确规定定对外担担保审批批权限的的,应视视为其所所有对外外担保须须由股东东会或股股东大会会审议通通过);3意思思表示情情况,主主要包括括提供本本次担保保并承担担连带责责任的意意思表示示是否自自愿、真真实;4资信信及代偿偿能力情情况,主主要包括括保证人人资产状状况、经经营状况况、银行行账户资资金情况况,已对对外提供供担保金金额及可可担保能能力,是是否有逃逃废银行行债务等等不良信信用记录录,企业业征信系系统是否否有不良良环保信信息记录录,是否否涉及重重大的债债权债务务纠纷;5印章章及签字字情况,主要包包括保证证
24、人公章章、法定定代表人人或授权权代理人人签字样样本或印印鉴的真真伪。(二)自自然人为为保证人人的1主体体资格情情况,主主要包括括保证人人的姓名名、家庭庭住址、通讯地地址、联联系电话话、身份份证件、户口簿簿及民事事行为能能力;2意思思表示情情况,主主要包括括保证人人提供本本次担保保并承担担连带责责任的意意思表示示是否自自愿、真真实,是是否征得得其配偶偶书面同同意,并并出具夫夫妻共同同债务确确认书。3资信信及代偿偿能力情情况,主主要包括括保证人人财产与与收入状状况,本本次担保保金额、已对外外提供担担保金额额及可担担保能力力,是否否有贷款款逾期、欠息、逃废银银行债务务等不良良信用记记录,是是否涉及及
25、重大的的债权债债务纠纷纷及治安安或刑事事处罚;4签字字情况,主要包包括保证证人本人人及其配配偶签字字的真伪伪。 (三)以保证证保险作作担保的的1保险险单证的的真实性性、有效效性;2投保保人是否否投保全全额保证证保险并并一次性性缴清全全部保费费;3保险险合同条条款是否否符合本本办法第第十六条条规定的的条件,是否有有不利于于经办机机构贷款款债权的的特别约约定。第二十九九条 调调查人员员应如实实将保证证担保调调查情况况和结论论写入贷贷款调查查报告。核保人人员应当当根据核核查情况况如实填填写陕陕西省各各营业机机构核保保书,并由保保证人签签字盖章章、核保保人签字字确认后后作为保保证合同同附件留留存。第三
26、十条条 贷款款审查人人员应当当按照现现行法律律、法规规、规章章制度和和业务管管理办法法,对保保证担保保的真实实性、合合法性、有效性性和可靠靠性进行行审查,审慎确确定保证证人的担担保能力力。信贷管理理和风险险管理部部门应对对保证人人的主体体资格、意思表表示、授授权情况况以及其其他相关关手续和和文件的的合法性性以及对对特定风风险所采采取的法法律防范范措施的的有效性性等事项项进行相相应的审审查。第三十一一条 法法人、其其他组织织的保证证能力和和保证额额度,应应综合考考虑保证证人的资资产负债债规模、已为他他人提供供的各类类担保余余额、现现金流量量、信誉誉状况、发展前前景等因因素,参参考下列列公式合合理
27、确定定:保证额度度=N(资产总总额负债总总额)已为他他人提供供的各类类担保余余额其中:(一)(资产产总额负债总总额)的差额额采用当当期和上上一年度度财务数数据分别别计算并并取其较较低值;(二)NN=信用用等级调调整系数数+经办各营业机机构认为为必要的的其他调调整系数数。信用用等级调调整系数数为:年年初信用用等级为为AAA级级1.5、AAA级1.2、AA级0.9;经办办各营业机机构认为为必要的的其他调调整系数数不得超超过0.5;(三)原原则上,N不得大大于2。农户的保保证能力力,应根根据其从从事生产产经营活活动的主主要内容容、收入入状况、家庭实实有资产产状况及及评级授授信等具具体情况况予以核核定
28、;对对其他自自然人的的保证能能力,应应根据其其财产和和收入状状况、信信用等级级等具体体情况予予以核定定;。第三十二二条 专专业担保保机构的的保证能能力和保保证额度度,除另另有规定定外,应应当根据据借款人人和担保保机构的的信用等等级,在在防范风风险的前前提下,按照下下列原则则予以核核定:(一)融融资性担担保公司司对单个个被担保保人提供供的融资资性担保保责任余余额不得得超过净净资产的的10,对单单个被担担保人及及其关联联方提供供的融资资性担保保责任余余额不得得超过净净资产的的15。 (二)融融资性担担保公司司的融资资性担保保责任余余额不得得超过其其净资产产的100倍。第三十三三条 对对经调查查审查
29、不不符合规规定条件件的保证证担保,应及时时告知借借款人重重新提供供新的保保证担保保或其他他有效担担保。第四节 保证合合同的订订立第三十四四条 贷贷款经有有权签批批人批准准后,方方可与保保证人订订立保证证合同。第三十五五条 保保证合同同的成立立可以采采取下列列形式:(一)保保证人与与经办各各营业机机构签订订书面保保证合同同;(二)保保证人向向经办各各营业机机构出具具无条件件、不可可撤销、对主债债务承担担连带责责任的保保函;(三)保保证人向向经办各各营业机机构出具具无条件件、不可可撤销、对主债债务承担担连带责责任的其其他书面面担保文文件。第三十六六条 经经办各营业机机构与保保证人可可以就单单个借款
30、款合同分分别订立立保证合合同,也也可以协协议在最最高债权权额限度度内就一一定期间间连续发发生的借借款合同同订立一一个最高高额保证证合同。最高额保保证担保保的额度度按照本本办法第第三十一一条、第第三十二二条的规规定核定定。第三十七七条 保保证合同同应当包包括以下下主要内内容:(一)被被保证的的主债权权;(二)保保证方式式;(三)保保证范围围;(四)保保证期间间;(五)双双方的陈陈述、保保证和承承诺;(六)违违约定义义及违约约责任;(七)合合同的生生效、变变更、解解除和终终止。第三十八八条 保保证合同同中载明明的借款款合同编编号须与与已签署署的借款款合同编编号一致致;保证证合同中中借款人人的名称称
31、须与已已签署的的借款合合同中借借款人名名称一致致;保证证合同各各方加盖盖的公章章、法定定代表人人或授权权代理人人的签字字须真实实、有效效。第三十九九条 同同一笔贷贷款有两两个以上上保证人人的,应应当按照照本办法法第八条条第二款款的规定定与保证证人分别别签订保保证合同同。同一笔贷贷款既有有保证又又有借款款人自己己提供的的抵押(或质押押)担保的的,应当当按照本本办法第第七条第第三款的的规定与与保证人人和抵押押人(或出质质人)分别签签订保证证合同和和抵押合合同(或质押押合同)。同一笔贷贷款既有有保证又又有第三三人提供供的抵押押(或质押押)担保的的,应当当按照本本办法第第七条第第四款的的规定与与保证人
32、人和抵押押人(或出质质人)分别签签订保证证合同和和抵押合合同(或质押押合同)。有关抵押押合同(或质押押合同)的签订订,依照照本办法法第三章章(或第四四章)的规定定办理。第四十条条 经办办各营业机机构认为为应当办办理公证证的,应应当在贷贷款发放放前与借借款人、保证人人共同到到公证机机关办理理赋予保保证合同同强制执执行效力力的公证证。第五节 保证担担保的管管理第四十一一条 保保证合同同有效期期间,贷贷后检查查人员应应当按照照规定的的贷后检检查间隔隔期,对对保证人人的资信信状况、偿债能能力及保保证合同同的履行行情况定定期进行行检查,并将检检查情况况、检查查结论和和风险防防范措施施等写入入贷款检检查报
33、告告。第四十二二条 对对保证担担保进行行检查时时,应当当主要检检查保证证人是否否发生下下列情形形:(一)财财务状况况恶化、发生不不良环保保记录或或涉及重重大经济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产被依法法查封、扣押或或监管;(二)经经营机制制或组织织结构发发生变化化,包括括但不限限于承包包、租赁赁、合并并、分立立、股份份制改造造、联营营、与外外商合资资或合作作等;(三)发发行企业业债、公公司债、短期融融资券或或利用其其他直接接融资方方式增加加负债水水平;(四)歇歇业、解解散、清清算、停停业整顿顿、被吊吊销营业业执照、被撤销销或被申申请破产产;(五)章章程、经经营范围围、注册册资本、法定代代表人变变更,
34、股股权变动动;(六)保保证人为为自然人人的,其其住所、工作单单位、联联系方式式等发生生变更;婚姻发发生变化化;遭受受重大疾疾病或亡亡故;涉涉嫌经济济或刑事事犯罪;(七)发发生其他他大额借借款或对对外提供供担保。第四十三三条 保保证合同同有效期期间,经经办各营业机机构应督督促保证证人按照照保证合合同的约约定按期期提交有有关材料料并履行行各项义义务。第四十四四条 保保证合同同有效期期间,经经办各营业机机构依法法将主债债权转让让给第三三人的,应当及及时书面面通知保保证人。保证合合同另有有约定的的,从其其约定。第四十五五条 保保证合同同有效期期间,经经办各营业机机构应当当就下列列事项事事先取得得保证人
35、人同意继继续担保保的书面面意见:(一)经经办机构构与借款款人协议议延长借借款合同同履行期期限的;(二)经经办机构构与借款款人协议议变更借借款合同同项下金金额、利利率等内内容,加加重或将将要加重重借款人人债务的的;(三)经经办机构构与借款款人协议议对原贷贷款进行行再融资资或重组组的;(四)经经办机构构许可借借款人转转让债务务的。经办机构构应当将将保证人人同意上上述第(一)、(二)、(四)项的书书面文件件作为保保证合同同的必要要附件;在取得得保证人人同意上上述第(三)项的书书面文件件后与保保证人签签订新的的保证合合同。第四十六六条 保保证合同同有效期期间,保保证人如如发生分分立、合合并、股股份制改
36、改造以及及其他经经营机制制或组织织结构上上的变化化的,经经办机构构应当及及时督促促保证人人妥善落落实保证证合同项项下全部部保证责责任。第四十七七条 借借款合同同确定的的借款尚尚未到期期,人民民法院受受理保证证人破产产案件的的,经办办机构应应当及时时书面通通知借款款人另行行提供令令经办机机构满意意的担保保,借款款人未能能按要求求提供所所需担保保的,经经办机构构应当及及时要求求借款人人提前归归还贷款款本息;借款合合同确定定的借款款到期,人民法法院受理理保证人人破产案案件的,如果在在破产宣宣告前保保证人已已经被生生效的法法律文书书确定承承担保证证责任,经办机机构可以以在债权权申报期期间就该该保证责责
37、任向人人民法院院申报债债权,参参加保证证人破产产财产分分配,并并就破产产程序中中未受清清偿的部部分继续续向借款款人求偿偿。保证合同同有效期期间,人人民法院院受理借借款人破破产案件件的,经经办机构构按照有有利于贷贷款债权权保护的的原则,既可以以直接要要求保证证人承担担保证责责任,也也可以在在债权申申报期间间向人民民法院申申报债权权,参加加借款人人破产财财产分配配,并在在破产程程序终结结后六个个月内,就破产产程序中中未受清清偿的部部分继续续要求保保证人承承担保证证责任。第四十八八条 保保证合同同有效期期间,保保证人如如发生歇歇业、解解散、被被停业整整顿、被被吊销营营业执照照、被撤撤销、财财务状况况
38、恶化、涉及重重大经济济纠纷以以及其他他不利于于其担保保的贷款款债权的的变化的的,经办办机构应应当及时时书面通通知借款款人另行行提供令令经办机机构满意意的担保保,借款款人未能能按要求求提供所所需担保保的,经经办机构构应当及及时要求求借款人人提前归归还贷款款本息。第四十九九条 保保证合同同有效期期间,经经办机构构依借款款合同约约定依法法解除借借款合同同的,或或者依借借款合同同约定的的其他情情形提前前收回贷贷款的,应当同同时书面面通知保保证人提提前承担担保证责责任。第六节 保证担担保债权权的实现现第五十条条 借款款合同履履行期限限届满借借款人未未能按期期归还贷贷款本息息,或者者发生当当事人约约定的实
39、实现担保保债权的的情形,经办机机构除须须按照有有关规定定向借款款人催收收外,还还应当在在借款合合同履行行期届满满后最迟迟六个月月内向保保证人送送达催收收通知书书,要求求保证人人承担保保证责任任。对约定的的保证期期间短于于六个月月的,要要在约定定的保证证期间内内相向保保证人送送达催收收通知书书,要求求保证人人承担保保证责任任。第五十一一条 借借款人不不归还贷贷款本息息,保证证人亦不不履行保保证责任任,经办办机构应应当按照照有关规规定,在在保证期期间或诉诉讼时效效内及时时提起诉诉讼或者者申请仲仲裁。第五十二二条 保保证人拒拒绝履行行人民法法院发生生法律效效力的民民事判决决、裁定定、调解解书和支支付
40、令的的,经办办机构应应于生效效法律文文书规定定的履行行期间的的最后一一日起六六个月内内向人民民法院申申请执行行。保证人拒拒绝履行行依法设设立的仲仲裁机构构发生法法律效力力的仲裁裁裁决和和调解书书的,经经办机构构应按前前款的规规定向有有管辖权权的人民民法院申申请执行行。第五十三三条 对对办理了了赋予强强制执行行效力公公证的,经办机机构应当当按照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民事事诉讼法法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公证法法和最高人人民法院院司法部部关于公公证机关关赋予强强制执行行效力的的债权文文书执行行有关问问题的联联合通知知的规规定,在在公证文文书规定定的期限限或借款款人、保保证人不不履行到到期债务务或者发发生当
41、事事人约定定的实现现担保债债权的情情形之日日起六个个月内(现行法法律规定定为2年年,我省省管理要要求确定定为六个个月),向原公公证机关关申请执执行证书书,并按按执行证证书规定定的期限限向有管管辖权的的人民法法院申请请执行。第五十四四条 已已经取得得执行依依据但尚尚未申请请执行的的,在借借款人已已无财产产可供执执行,保保证人也也因全部部或主要要财产被被人民法法院查封封、扣押押或冻结结而无其其他财产产可供执执行或其其他财产产不足清清偿全部部债务时时,经办办机构应应当及时时向采取取查封等等措施的的人民法法院申请请依法参参与执行行分配。第五十五五条 以以保证保保险为担担保的,当借款款人未能能按期履履行
42、借款款合同项项下还款款义务或或者发生生当事人人约定的的实现担担保债权权的情形形,经办办机构应应当按照照保险合合同及保保单载明明的期限限、备齐齐规定的的索赔单单证向保保险人书书面索赔赔,并按按时领取取应得的的赔款。经办机构构在获得得保险赔赔偿的同同时,应应当按照照保证保保险的约约定将有有关追偿偿权益书书面转让让给保险险人,并并协助保保险人向向借款人人追偿。第三章 贷款抵抵押担保保第一节 抵押物物的范围围第五十六六条 各各营业机机构可以以接受下下列财产产抵押: (一)建筑物物和其他他土地附附着物(以享受受国家优优惠政策策购买的房屋屋抵押的的,其抵抵押额以以抵押人人可以处处分和收收益的份份额为限限;
43、有经经营期限限的法人人、其他他组织以以其有权权处分的的房屋抵抵押的,抵押期期限不得得超过其其经营期期限;以以具有土土地使用用年限的的房屋抵抵押的,抵押期期限不得得超过建建设用地地使用权权出让合合同规定定的使用用年限减减去已经经使用年年限后的的剩余年年限); (二)建设用用地使用用权; (三)抵押人人以招标标、拍卖卖、公开开协商等等方式取取得的荒荒地等土土地承包包经营权权; (四)生产设设备、原原材料、半成品品、成品品; (五)正在建建造的建建筑物、船舶; (六)交通运运输工具具;(七)商商品林中中的森林林、林木木和林地地使用权权;(八)矿矿业权,包括探探矿权和和采矿权权;(九) 法律、行政法法
44、规及我我省各营业机机构未禁禁止抵押押的其他他财产。对于拟接接受第(九)项规定定的财产产抵押的的,应从从严掌握握,并报报省联社社备案。第五十七七条 各各营业机机构可以以接受企企业以浮浮动抵押押方式办办理贷款款,即可可以接受受企业以以其现有有的以及及将有的的原材料料、半成成品、产产品抵押押。接受受浮动抵抵押的,经办机机构应审审慎判断断抵押物物数量、价值变变动情况况和业务务风险,从严掌掌握。第五十八八条 在在办理贷贷款抵押押担保时时,应当当优先选选择现房房、以出出让方式式取得的的国有建建设用地地使用权权及其他他价值相相对稳定定、变现现能力较较强的抵抵押物;对机器器、设备备及其他他不易变变现或价价值波
45、动动较大的的抵押物物应当从从严掌握握。第五十九九条 以以依法取取得的国国有土地地上的房房屋抵押押的,应应当将该该房屋占占用范围围内的国国有建设设用地使使用权同同时抵押押。以出让方方式取得得的国有有建设用用地使用用权抵押押的,应应当将该该国有土土地上的的房屋同同时抵押押。以划拨方方式取得得的国有有建设用用地使用用权不得得单独抵抵押。以以划拨土土地上的的房屋及及其他建建筑物抵抵押的,除依法法办理抵抵押登记记手续外外,还应应具有审审批权限限的人民民政府或或土地行行政管理理部门批批准条款款,并应应当将其其占用范范围内的的建设用用地使用用权同时时抵押,并在核核定抵押押率时充充分考虑虑应缴纳纳的建设设用地
46、使使用权出出让金因因素。乡镇、村村企业的的建设用用地使用用权不得得单独抵抵押。以以乡镇、村企业业的厂房房等建筑筑物抵押押的,应应当将其其占用范范围内的的建设用用地使用用权同时时抵押。以在建工工程抵押押的,应应当将在在建工程程占用范范围内的的建设用用地使用用权,连连同在建建工程的的投入资资产同时时抵押,并在核核定抵押押率时充充分考虑虑建设工工程承包包人的工工程价款款因素。如果已已经办理理的在建建工程抵抵押价值值不足,还应就就建设过过程中逐逐渐直至至最终形形成的财财产及其其占用范范围内的的建设用用地使用用权办理理后续抵抵押。以上所列列房地产产抵押,原则上上应当将将同宗土土地上的的道路、绿地、天台、
47、走廊、停车场场、空余余地或者者其他设设施同时时抵押,但属于于业主共共有的除除外。本条前述述各款规规定的抵抵押物范范围均须须在抵押押物清单单中载明明。第六十条条 各营业机机构不得得接受下下列财产产抵押:(一)土土地所有有权及其其他依法法禁止流流通或者者转让的的自然资资源或财财产;(二)耕耕地、宅宅基地、自留地地、自留留山等集集体所有有的建设设用地使使用权,但本办办法第五五十六条条第(三)项规定定的除外外;(三)国国家机关关的财产产;(四)学学校、幼幼儿园、医院等等以公益益为目的的的事业业单位、社会团团体的教教育设施施、医疗疗卫生设设施和其其他社会会公益设设施;(五)所所有权、使用权权不明或或有争议议的财产产;(六)以以法定程程序确认认为违法法、违章章的建筑筑物;(七)依依法被查查封、扣扣押、监监管或采采取其他他强制性性措施的的财产;(八)租租用或者者代管、代销的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