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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立省级食品平安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食品平安工 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食品平安战略,着力打造“食安”, 全面提升食品平安治理能力和水平,现就创立省级食品平安 示范城市(以下简称“创立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以保障公众食品平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 开展省级食品平安示范城市创立工作,按照城市农村全覆盖、 所有乡镇全启动、2022年末基本达标的目标,落实属地管理 责任,催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引 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快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 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 合理”
2、的食品平安治理体系,推动全县食品平安治理能力、 食品平安整体水平、食品产业健康开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四个明显提升”。(二)基本原那么1 .统一部署、政府主导。县食品平安委员会(以下简称 “县食安委”)负责统一部署和指导全县创立工作。各乡镇 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创立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着力解决当 前食品平安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创立 推动创立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三)自查整改阶段(9月1日一9月20日)。各乡镇、 各职能部门对照创立工作目标和任务,逐项进行认真自查; 县创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创立工作进行验收,对存在问 题提出整改意见,催促整改、完善提高。(四)申报迎检阶段(9月2
3、1日12月底)。县上对 创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上报申报材料,向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全面做好迎接省、市 考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考评验收。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立工作的组织领 导和统筹协调,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 府分管领导及县政府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 负责人为副组长,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 组。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要求,认真履行 职能,及时协调解决创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创立各项 工作目标落实。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领 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立工作
4、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协 调,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创立工作有序开展。(二)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乡镇、 本系统实际,按照创立工作目标要求,切实把握食品平安关 键环节、突出创立工作重点,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际,富有-10 - 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不断完善食品平安监 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成效和食品平安工作水平,在监管体 系、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等方面取得新进步。县上将创立工 作纳入全年食品平安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创立工作领导小 组将根据创立工作的目标要求、时间节点,以明察暗访、工 作例会、现场推进会等方式,对创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研 究解决创立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立工作
5、取得实 效。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工作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创立工 作开展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严格工作标准。各乡镇要根据食品平安示范城 市创立考核评价标准和本方案,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创 建工作方案、细那么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确保高标准、高起 点开展创立工作,特别是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 分保障,满足创立工作需要。要坚持公开透明、节俭高效, 杜绝铺张浪费,防止借创立之名搞形象工程。要严格规范创 建工作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 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确保创立工作客观公正、创立结果有 效可信。(四)营造良好气氛。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创立工作 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
6、督。注重对监管成效、特色做法、典 型案例的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加大创 建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创立工作目的意义、政策-11-措施、创立重点和创立标准的知晓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参与、监督食品平安的良好氛 围。12 - 工作深入开展。2 .多方协作、合力推进。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创立工作, 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多措并举,协作配合,形成创立 工作的强大合力,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创立工作。3 .以民为本、注重实效。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创 建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尺。通过创立工作,推动全县食品平安 治理能力和食品平安整体水平提升,促进食品产业健康
7、开展,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让全社会共享创立工作成果。二、创立目标力争在2022年底,全县到达食品平安示范城市标准, 并形成全县上下机制完善、管理科学、实效显著的创立工作 体系。(一)食品平安状况持续良好。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 平安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 影响的食品平安事件。当地群众食品平安总体满意度到达 70%,对创立工作的知晓率到达75%,对创立工作的支持率达 到 85%O(二)党政同责要求落实到位。乡镇党委、政府定期研 究食品平安工作,将食品平安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 考核、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建立统 一权威的食品监管体制,落实“四有
8、两责”要求(有岗、有 责、有人、有手段,监管责任和检验责任)。(三)食品平安源头治理有效。农产品质量平安得到保 障,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集中交易市场管理有序,畜禽屠宰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集 中收集并规范处置。积极推进耕地污染源头治理,加强粮食 质量平安监测与监管,严把粮食收购、贮存、运输关。(四)严格实施全程监管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平安标准, 强化抽样检验,加强智慧监管,运用大数据提升食品平安治 理现代化水平。良好行为规范有效实施,现场检查标准规范, 对小作坊、小摊贩、小经营店和农村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 平安管理到位,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监管执
9、法信息全面公开,应急处置及时高效。(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明确案件查办事权,完 善案件查办制度,严格规范案件查办行为。案件协查联动机 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违法犯罪行为依法 查处。(六)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认真落实食品平安自查 制度、追溯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 范,及时处理问题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七)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严格落实“双随机、一 公开”,做到监管全覆盖,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 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平安社会共治格局, 凝聚起维护食品平安的强大合力。食品平安诚信体系健全, 社会监督渠道畅通,公众食品平安素养较高。三
10、、主要任务创立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由县食品平安示 范城市创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职 能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平安监 管工作,创立目标中的相关指标到达要求。创立任务及具体 责任分工如下:(一)县食安办:负责创立省级食品平安不范城市的综 合协调,拟定创立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 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创立工作;督查、检查各乡镇、各有关 职能部门创立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平安工作责任体 系、应急处置体系,组织协调食品平安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 事故查处。(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 确保食品经营资格合法有效。依法加强食
11、品市场消费维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加强食品商标、食品广告监管工 作,依法查处食品商标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 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平安监管,制定完善县乡两级事权划分 意见,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使监管人员、从业人员教 育培训合格率和持证上岗率到达100%,生产经营者持证率达 到100%, “四小”(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小摊贩) 企业备案率到达80%;建立完善“四品一械”电子信息数据 库,落实“痕迹化”监管措施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禁散 销售、专区(专柜)管理、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措施。推进 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 采取物理消毒或集中消毒。餐饮
12、单位风险分级等级评定、信 息公示覆盖率到达100% (其中学校食堂必须到达100%)。 食品生产企业“透明车间”、批发企业“阳光仓储”建设全 面达标,餐饮单位“明厨亮灶”接入率到达建设总任务的100%, 食品生产、批发企业、商场超市、大中型以上餐馆、集体用 餐配送单位、机关食堂和学校食堂电子追溯平台应用率到达 100%,其他生产经营主体到达60%。规范应用食品生产经营 许可管理、食品抽样检测和计分管理系统,推进实施“负面 清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抽检覆盖率到达30%以上, 不合格食品处置率到达100%。切实做好农村红白事家庭自办 宴席申报备案、流动厨师健康体检和培训管理,农村集体聚 餐备案
13、率到达90%以上;食品平安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持续深化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加强对肉制品、豆制品、乳制 品、食用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白酒等重点品种监管,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五无”食品、“山寨”食品 以及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 继续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两超一非”、餐饮具洗消保洁等 专项治理行动,集中解决食品平安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的突出 问题。完成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完成市级食品平安 示范街,省级、市级学校食堂示范引领企业,省级、市级流 通环节示范引领企业,市级餐饮服务环节示范引领企业,县 级流通环节示范引领企业、县级餐饮服务环节示范引领企业,
14、市级食品生产示范引领企业创立任务。广泛开展食品平安科 普宣传活动,有力排查食品平安风险隐患,确保食品违法案 件查办、重大案件移送、结案率到达100%,不断提高群众满 意度。负责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工具等相关产品生产 加工的监督管理。对由食品相关产品造成的食品平安问题, 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对全县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食品价格欺诈和违法收入,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 抬物价、囤积居奇等食品价格违法行为。(三)县农业农村局: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 准入有效衔接机制,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 心及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推行农药兽 药经营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15、等制度。推动规模化养殖, 规范生鲜乳收购、奶站经营、生鲜乳检验检测和运输管理。 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强对生猪定 点屠宰企业和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城区内全部实行定点屠宰, 执行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格 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严厉打击注水肉、私宰肉、 病害肉行为,严防私宰肉、病害肉等流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 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或示范点创立。继续巩固提升 省级食用农产品示范县创立成果。(四)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及学 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平安管理工作;开展学校食品平安 法律知识和平安常识健康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内及 学校
16、周边食品平安监管工作。(五)县公安:负责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平安 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应该追究刑 事责任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 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配 合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平安联合执法。(六)县卫健局:负责食品平安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 平安标准制定。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 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通过食品平安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 现食品可能存在平安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 平安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食安办报告。(七)县发改局:负责制定全县食品平安工作开展规划, 组织、申报和实施食品平安专项工程
17、。把创立食品平安示范 城市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总体规划。负责粮油 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用粮的质量平安管理工作;依法 开展对粮油质量平安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A)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创立工作专项资金,为 创立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把监管部门、综合监督、日 常监管、专项整治、检验检测、宣传培训、监管所规范化建 设等经费列入预算,及时划拨到位;对创立工作经费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九)县执法局:负责牵头对流动食品摊贩、学校及幼 儿园周边近200米之内和占道经营食品摊点的取缔及城区固 定性夜市的规范整治工作。(十)县文旅局:负责做好涉旅食品平安信息通报和食 品平安突发事件
18、应急处置工作。(十一)各乡镇:实行属地管理,对辖区内食品平安负 总责,建立健全食品平安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领导和 切实加强本辖区食品平安监管各项工作。(十二)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各部 门的创立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创立过程中相关部门及其工 作人员的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会同有关 部门进行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查处。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 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平安的法律法规,在电视台开设 “食品药品平安知识大讲堂”专栏,普及食品平安科学知识, 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平安监管工作。县商务局负责 拟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开展规划和政策;负责酒类商 品批发许可、零售备
19、案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等行业管理工 作。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对影响食品平安的重大环境问题 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基地周 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县住建局负责对全县餐厨废弃物的收 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企 业的监督管理。县工信局负责制定食品行业开展规划和产业 政策,加强对食品工业开展的指导,指导食品行业诚信体系 建设。县民宗局按照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负责清真食品 生产、加工、经营的审查、审批和认证,发放清真食品标志 牌,以及进行监管和行政执法。县科技局负责有关食品平安 知识产权保护和协调,开展食品平安有关技术成果的推广应 用。及时为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平
20、安保障体系提供科技支撑。四、实施步骤创立工作从2022年6月开始,到2022年12月底基本 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准备阶段(6月21日一6月30日)。制定 印发创立工作方案,成立县食品平安示范城市创立工作领导 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对创立工作进行全面发动和 部署,并明确职责,细化分解创立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宣传 活动,发动全县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创立活动,营 造浓厚舆论气氛。(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乡镇、 各职能部门围绕自身职能、对照创立目标,于7月15日前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在全面落实食品平安监 管各项工作的同时,着力打造创立工作亮点和示范点,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