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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X区作为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点区域,为配合全市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根据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发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大精神和X“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全民健康为目标,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载体,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努力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
2、稳定向好、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创建原则 (一)政府主导。区政府是创建主体,并要将创建工作延伸至各镇街,按照全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和标准,抓好各项创建任务落实。 (二)机制引领。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监管能力保障机制,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 (三)问题导向。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 出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水平。 (四)全面推进。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面作用,充分调动各部门、各镇街力量,逐区域、逐环节、逐品种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逐步实现无缝隙、全覆盖监管。 (
3、五)为民取向。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标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创建范围和目标 以城区X、X、X三个街道办为创建重点,并延伸到所有镇,整体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实现全区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党政同责”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源头有效治理、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控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人民群众认可,全面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四、组织机构 为强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长X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X、副区长X、X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镇街负
4、责人为成员的X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食药局),石锦财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我 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较好、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 (二)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党委和政府定期专题研究
5、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食品安全综合考核评议达到优秀档次,排名全市前列。 2.统一权威监管体制完善。加强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明确,部门、镇街食品安全监管事权不存在交叉重复或漏洞盲区。 3.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到位。区、镇街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与监管人员数量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 4.经费保障到位。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得到有效保障。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日常监管等食品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食品检验检测经费按照省市
6、下达任务和标准足额纳入预算。保证食品安全检验经费至少能够支持4份/千人口年的检测样本量(不含快速 检测)。 5.专业执法装备配备达标。按照省上基层示范所“十个一”的标准,区、镇街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配备达到相应建设标准要求。 6.专业检验能力建设达标。区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农兽药残留等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定性快速检测能力,达到相应建设标准及能力要求,具备应对常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检验能力。 (三)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1.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
7、法的有关要求,建立起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种植、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等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2.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大型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市场开办者建立并严格实施市场准入、退市和信息通报制度,不合格产品、违法销售行为信息及时公示,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3.畜禽屠宰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及时查处私屠滥宰行为。屠宰后动物废弃物、病死畜禽等按要求处置,及时查处屠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4.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建 立。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集中收集处置单
8、位定期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量。及时发现并查处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 5.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较高。国家食品相关产业政策得到落实,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程度较高。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取得实际进展,农贸市场等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分布满足需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率较高。 (四)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 1.良好行为规范有效实施。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良好行为规范全面覆盖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以及互联网销售、网上订餐等各类业态。 2.现场检查标准规范。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实现现场检查规范化、监管信息公开化。按照风险分类等级确定的现场检查频
9、次,对各类监管对象进行合规性检查、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 3.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到位。按国家统一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4.监管责任全覆盖。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得到全面推行,监管网格划分科学,责任人和目标任务明确。基层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健全,培训、考核及报酬保障制度完善。 5.食品安全共性隐患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完善,能够通过明查暗访、投诉举报、检验检测等各种手段,主动排查、及时处置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重点项目的抽样检验力度较大,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较高。 6.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
10、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地方性法规明确,监管职责清晰,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对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制定出台良好操作规范,明确技术要求。加强政府服务,支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改善,引导其进入固定集中区域、规范管理。 7.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到位。建立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城管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和食安办、综治办等共同参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将校外托餐场所、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 8.餐饮业质量安全水
11、平明显提升。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建设特色美食街区等餐饮业聚集区。开展对“老字号”餐饮企业的调查认定和保护利用工作,打造地方特色名吃,通过在店面设计、工艺规范等方面统一标准,申请品牌专利,实施连锁经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让餐饮服务单位的后厨“从幕后走到前台”,让消费者监督。开展以“文 明用餐、节俭惜福”为主题的文明餐桌创建活动,全面推广大中型餐饮企业“三有两戴两提示一奖励”、小餐饮“两有两戴两提示一奖励”的做法,实现“小餐桌带动大文明”的目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加强小餐饮、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等的监管。开展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经营者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9.应急处置及
12、时高效。各级各类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 10.监管执法信息全面公开。相关监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抽检、处罚等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11.执行更严格的标准。按照更加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对全区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评估,对照更严格的标准找出差距,有针对性地改进食品安全工作。 (五)有效控制违法犯罪行为 1.后处置工作及时彻底。对本地发现或外地通报的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及时、全面开展上下游责任X追查,产品召回、问题食品销毁、责任查处等后处置
13、工作及时彻底。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2.案件协查联动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调联动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信息通报 及时,协查协办有力。 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审查,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有效建立部门间、镇街间食品安全查办联动机制,做好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办案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尽快完善区公安食药侦查大队机构建设,配齐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
14、推动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工作。 (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比国家标准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更严格的标准。 2.严格落实相应良好行为规范。全区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普遍推行良好生产规范,积极应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先进管理技术。依法应获行政许可方能生产经营的单位,应全部取得许可证件,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3.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能够通过记录和查验有效票证实现追溯。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婴幼儿配方
15、乳粉生产经营全面实现电子追溯。 4.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全部依法持健康证明并培训 合格上岗。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 5.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依法做好入场食品经营者许可证的审查,严格检查其经营环境和条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立即报告。依法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的连带责任。 6.及时依法召回问题食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
16、和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依法立即召回并停止生产。停止生产经营和召回情况记录完整,有据可查。被召回的食品全部依法采取无害化处理和销毁,未发生召回或销毁的食品流入市场。 (七)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1.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健全。政府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法人、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状况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准确记录并及时更新,食品安全失信行为在金融、土地、许可等各领域受到联合惩戒。 2.试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保险赔付相关事前事中事后政策健全,应获赔付的消费者能够及时方便 得到赔付。 3.社
17、会监督渠道畅通。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开通网络投诉平台,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并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回复。设立专项资金,实施有奖举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奖金。在新闻媒体设立食品安全专栏,定期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社会力量,开展对政府、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 4.完善追偿机制。出台措施,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食品安全案件,适用简易民事诉讼程序支持消费者向企业追偿;当地消费者保护组织对较大食品安全案件,通过公益诉讼渠道向企业追偿。 5.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及时有效。风
18、险交流机制健全,工作水平较高,能够针对社会上出现的食品安全方面的误区、误解,及时开展科普宣传,促进公众建立正确的风险理念。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媒体会议,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解疑释惑。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X年9月-11月 制订我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职责, 分解创建任务,召开动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将创建方案上报市食安办(市创建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X年12月-X年11月 依据全市统一安排,经过努力工作,X年3月底前,力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19、涉及的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关键指标基本落实。X年6月底前,力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涉及的集中交易市场、畜禽屠宰场、加工园区等建设项目取得关键性成效。X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准备迎接市上的考评检查。 (三)自评迎查阶段:X年12月-X年3月 X年12月底前,对照市上的创建验收标准查漏补缺,进行自评整改,向市食安办(市创建办)报送自评报告,待市上对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X年3月底前,完成准备工作,迎接省食安委、国务院食安办的综合考评。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镇街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重点工作,成立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责任清单(附件)要求,制定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部门、本行业的创建工作,强化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系统性、行业性的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