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综合检测卷(附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10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综合检测卷(附答案).docx(3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年10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综合检测卷甄题综合检测卷(附答案)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某甲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做广告,宣传其生产的新产品“秸秆 制蜂窝煤技术”具有使农作物秸秆变煤的功能,可以提高秸秆使用率50% 的效果,并在科技招商会上推销“秸秆制蜂窝煤技术”。通过其广告宣 传和现场推广,销售出“秸秆制蜂窝煤”机器200台,价款250万元。 许多农民购买后使用,发现该机器不具有所宣传的使秸秆变煤的功能。 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某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虚假广告罪,应当数罪并罚B、某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2、罪、虚假广告罪,属于牵连犯,择一 重罪处分C、某甲构成诈骗罪和虚假广告罪,应当数罪并罚D、某甲构成诈骗罪和虚假广告罪,属于牵连犯,应当择一重罪处分【参考答案】:B【考点】牵连犯的认定及处分原那么【解析】甲通过做虚假广告的手段,推广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构成手段和目的的牵连关系, 故应当择一重罪处分。2、某甲丧夫,与婆婆生活在一起,精心照料婆婆的起居生活。甲有 二子乙、丙,婆婆仍有两个子女丁、戊,但没有生活在其身边。婆婆去 世后。留下8万元遗产,没有遗嘱,那么关于遗产分割应?A、乙丙丁戊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各继承2万元B、甲乙丙丁戊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各继承1万元C、甲丁戊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各继承1
3、/3(八)财产保全;(九)先予执行;(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17、在代表人诉讼中,当事人众多一般指几人以上,当事人可以推 选出几人为代表人?A、十,一至三B、十,二至五C、十五,二至五D、十五,一至三【参考答案】:B【解析】:民诉意见第5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当事人 一方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第6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
4、规定的代 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依照以上两个法条规定可知, AC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18、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2000的规定,以下哪一种贸易 须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A、FAS10B、DEQC、DDPD、DDU【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FAS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DEQ术语要求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DDU术语不要求卖方办理进口手续;DDP术语那么要求“卖方在 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 因此,只有C选项符合题目要求。19、以下哪个公司可以成
5、为政府采购计划生育医疗设备的供应商: ()A、阳光医药公司广州分公司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玉兰医药公司C、有过偷税记录的民生医药公司D、去年曾参加政府类似采购活动,但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佳华医药公司【参考答案】:B【解析】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当 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
6、据采购工程的 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异待遇或者歧视待遇。A 中的阳光医药公司广州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C中的民生医药 公司有过偷税记录,缺乏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D中的佳华设备公司不满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条件;而B中的玉兰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可以成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故答案为B。20、甲外出探亲,临时委托邻居乙照看房屋。日,乙进入甲房,发现客厅一角放有一盆鲜花,因久未见阳光而开始发黄。乙遂将花盆移 放窗外晒太阳。后一阵大风将花盆吹落,恰好砸在楼下与丙吵
7、架的丁的 头上,造成丁的各种损失2000元。该费用应当由谁承当:11A、甲B、乙C、甲和乙D、甲、乙、丙【参考答案】:A【解析】:解题要点:根据民法通那么第126条的规定,应当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当责任。 由于乙属于临时照看,实际上属于委托关系,因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管理人,所有应当由甲承当责任。21、以下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A、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B、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C、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民事法律关系分析题完全可以借助法理学关于法律关系的知识点把握。民
8、事法 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形 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而民法表达了国 家意志,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与所有的法律关系一样,都属于思想的社会 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组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也 不例外。民事法律关系和所有的法律关系一样,既可以产生于合法行为, 也可以产生违法行为,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是由于民法的调整对象 所决定的。22、某人民法院审理方某一案,现案件已审结.对于判决,下面说 法正确的选项是:()O12A、假设方某因为在公园和情人发生性行为,而证据缺乏,那么应该做 出的判决是:以证据缺乏,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
9、决宣告方某无罪B、如果方某是精神病人,应不予刑事处分的,应判决宣告方某无罪C、假设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方某,法院依据证据可以作出罪名为抢 劫罪的有罪判决D、如果方某审理期间死亡,如果证据足够充分,可以作出有罪判决【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高法解释第176条的规定,选项A根本不是犯罪,应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 罪,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对于选项B的情况,应当判决宣告不负刑事责任;选项C的情形,符合第 二种情形即: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 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选项D的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 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
10、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综上,此题正确答案为C。23、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象 是什么?A、注册商标B、文学艺术作品C、录首制品D、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参考答案】:B【解析】:伯尔尼公约的全称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24、以下关于国际私法中的“识别”的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A、国际私法中的识别是指对冲突规范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其是属于 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还是重叠适用的冲 突规范的过程B、国际司法实践中,各国大都依“对不同的案件依据不同的法律进 行识别说”进行识别13C、识别的最终目的是确定解决法律冲突所应适用的准据法D、识
11、别是指对冲突规范中的“连结点”进行解释,以使其作为确定 准据法的依据进一步明确化的过程.【参考答案】:C【解析】:识别的过程,应包括两个相互制约和影响的内容:其一,是对有关的法律事实或问 题进行识别其二,是对冲突规范本身的识别,即对冲突规范“范围”和“连结点”中的有关法律概念 进行解释应适用于案件的准据法。25、以下做法中,哪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关于许可设定权的规定?()A、某省地方性法规设定行业协会的设立登记B、某直辖市政府的规章规定某行政许可的实施期限为1年C、某部门规章对法律设定的某项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D、国务院通过文件设定一项许可【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5条的规定,地
12、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辅市人民政府规 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A项因此中选。26、张某与杨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李某向张某履行债务,视 李某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张某有权请求谁承当违约责任A、请求李某承当违约责任B、请求杨某承当违约责任C、请求杨某和李某共同承当违约责任D、请求杨某或李某承当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当违 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 因此,张某应请求杨某承当违约责任,选项B是正确的。1427、
13、某公司申请其首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以下选项哪一个 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的法定条件A、该债券的期限为1年B、该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为6000万元C、该公司的年资产额为1. 5亿元D、该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的10个月的 利息【参考答案】:D【解析】:证券法第51条规定: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D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 件。公司法第161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股份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
14、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 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1528、某市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 系其堂妹,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以下关于张某在申请回避前所 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A、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无效B、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有效C、取得的证据有效,但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D、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
15、长 决定【参考答案】:D29、甲(男,22周岁)为到达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 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 办理结婚登记时未到达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到达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参考答案】:B【解析】:见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如果是无效的婚姻,无效的理由一经消失,一方 如果请求无效,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30、关于缓刑的适用,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16、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且不得再次宣告缓刑B、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 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16C、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 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参考答案】:D【考点】缓刑的适用【解析】此题主要考查的是刑法修正案(八)对缓刑的适用修改的内容。选项A是法律没有 明文规定的内容。刑法第77条第I款仅规定“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从立法本意来看, 既然撤销缓刑,当然表示执行实刑。那么即使数罪并罚的结果低予3年有期徒刑,也不应该再次宣告 缓刑,因为这会使撤销缓刑变得没有
17、意义。更重要的是,根据刑法第77条第2款的规定,只要 违反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即使不构成新的犯罪,也要被“撤销缓刑,执行 原判刑罚”。那么,举轻以明重,又犯新罪、被发现漏罪的,当然不应该被再次宣告缓刑。选项A还 涉及体系解释。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 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体系解释能够维护刑法条文内部以及与刑法以外法律的协调,保 证解释结论的妥当性和刑法正义的实现。选项A就是一种体系解释,它是考虑了刑法第77条第 I款和第2款的协调后做出的解释。选项B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由于被判处缓刑的人 不需要实际服
18、刑,所以他们有可能继续实行原来的犯罪行为。也有可能去伤害本案的证人等。所以, 刑法修正案(八):特别增加了这一规定。这一规定对催促犯罪分子改过自新和防止犯罪分子伤害 他人是有实际作用的。例如:因为犯赌博罪而被判处缓刑的人就可能会被法院判处“不得在缓刑考验 期间参与赌博、进入赌场”,这对防止其再次犯赌博罪显然很有帮助。选项C也是刑法修正案(八) 新增的内容。原来的刑法仅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但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罪行一般都很严重, 对他们适用缓刑,会导致罚不当罪,影响法律的公正,会使人民不相信法律。而且,他们的再犯可能 性很大,并不符合缓刑的实质条件。所以,刑法修正案(八)增加规定“对于犯罪集
19、团的首要分子, 不适用缓刑”。选项D是刑法修正案(八)删除的内容。原来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 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现在那么要求被判处缓刑的人接受社区矫 正,对其的考察也相应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重点点拨】请考生注意选项A。以前的观点认为被宣告缓刑的犯 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如果数罪并罚的结果符合缓刑的适用条 件的,可以再次宣告缓刑。现在那么认为不能再次宣告缓刑。现在的观点 更为合理。31、甲路过某自行车修理店,见有一辆名牌电动自行车(价值1万 元)停在门口,欲据为己有。甲见店内货架上无自行车锁便谎称要购买, 催促店主去50米之外的库房拿货。店主
20、临走时对甲说:我去拿锁,你帮 我看一下店。店主离店后,甲骑走电动自行车。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诈骗罪17B、盗窃罪C、侵占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B32、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A、国家所有B、国家和集体所有C、集体所有D、发现人和发现地单位所有【参考答案】:A【解析】:<;民法通那么>;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因 此选A。33、根据公约的规定,对于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交易,货 物的风险从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A、卖方交货时B、买方收取货物时C、双方约定的时间D、合同成立时【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公约的规定,对于在运输中出售的货物,原那么上从合
21、同成立时起,风险转 移到买方承当。34、甲被区公安局罚款200元,甲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市公安 局决定罚款400元。后经确认,区公安局所作的罚款行政处分违反法律, 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O O18A、甲可以请求区公安局赔偿400元B、甲可以请求市公安局赔偿400元C、甲可以请求区公安局赔偿200元,市公安局赔偿200元D、甲既可以请求区公安局赔偿400元,又可以请求市公安局赔偿 400元【参考答案】:C【解析】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 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局部履行赔偿义务。”35、甲、乙2人为设立合伙企业,签
22、订合伙协议,约定甲提供资金 5万元,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乙不提供资金,全面负责企业的经营, 利润平分。合伙企业成立后,经营规模扩大,经甲同意,乙聘请丙担任 企业副经理,实行年薪制,乙的弟弟丁想加入企业,乙同意,甲不同意, 乙仍安排丁在企业工作,后来由于乙和丙决策失误,企业亏损10万元, 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甲承当全部亏损B、甲、乙分担亏损C、甲、乙、丁分担亏损D、甲、乙、丙、丁分担亏损【参考答案】:B【解析】:乙虽然不提供资金,仅提供劳务,但是合伏协议中约定甲、乙二人提供利润,所以 甲、乙均是合伙人,丙是合伙人聘请的管理人员,不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而是领取年薪,所以丙不 是合伙人,
23、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3条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应当经全 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此题中甲反对丁入伙,所以丁虽然参与了经营,但是 未取得合伙人的资格,故而对于合伙企业的损失也没有义务承当,所以B为正确选项。36、陈某将自己的轿车投保于保险公司。一日,其车被房东之子 (未成年)损坏,花去修理费1500元。陈遂与房东达成协议:房东免收19D、甲丁戊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乙丙为代位继承人,甲丁戊各继承2 万元,乙丙备继承1万元【参考答案】:D【解析】:详见继承法第11, 12条。3、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以前通知全体股 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
24、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A、十日B、十五日C、二十日D、三十日【参考答案】:B【解析】:第四十二条【会议通知及记录】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 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4、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公款 32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高某有存款380万元,利用侵占的 公款购买的汽车1部和住房1套,还发现高某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 安机关对于上述财物、物品所做的以下哪种处理是错误的? () OA、扣押汽车1部B、查封住房1套C、扣押子弹
25、120发D、冻结存款380万元【参考答案】:D陈某2个月房租1300元,陈不再要求房东赔偿修车费。后陈某将该次事 故报保险公司要求索赔。在此情形下,以下哪一个判断是正确的?A、保险公司应赔偿1500元B、保险公司应赔偿200元C、保险公司应赔偿1300元D、保险公司不再承当赔偿责任【参考答案】:D【解析】:保险法第46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 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当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 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此题中,陈某与房 东达成协议:房东免收陈某2个月房租1300
26、元,陈某不再要求房东赔偿修车费,相当于陈某放弃对 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依法保险公司不再承当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故答案为D。37、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后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人民检察 院认为此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采取什么措施?()。A、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 执行的机关B、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 执行的机关C、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王某居住地公 安机关D、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王某居住地公 安机关【参考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
27、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 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I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 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 定进行重新核查。”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2038、王涛在离婚后,带着幼子王甲生活,后王涛娶郑红为妻,郑红 本有一个女儿张乙,王甲与张乙成年以后,自愿提出结婚,是否符合婚 姻法?A、可以结婚,因为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B、不可以结婚C、由婚姻登记部门决定D、不属于三代以内务系血亲的,可以结婚【参考答案】:D【解析】:详见婚姻法第7条规定。39、在以下哪种情形下,发起人、认股人不能抽回股本
28、:A、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B、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C、未按期募足股份D、公司登记机关要求补充申请文件【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新公司法第九十二条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 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 股本。40、张某以侮辱罪对王某提起自诉。一审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但在送达调解书时,张某反悔,拒绝签收。关于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 OA、调解协议一经达成,即发生法律效力B、调解书经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后,即发生法 律效力C、无论当事人是否签收,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
29、效力21D、本案中调解书并未生效,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参考答案】:D【解析】高法解释第200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刑事自诉案 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 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由此可见,调 解书达成协议但未经当事人签收时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选项A, C错误。调解书经审判人员和书记 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后,如果未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的仍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选项B错误。此题 中,送达调解书时张某反悔,此时调解书未生效,因此法院应当进行判决。因此正确答案是D。二、多
30、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某宾馆与制衣厂订立了一份服装加工承揽合同,规定制衣厂为宾 馆加工制作工作服500件,面料由宾馆提供。合同附那么局部规定:“合 同经公证生效”。合同签订后,未办理公证手续。宾馆向制衣厂提供了 60%的面料,制衣厂如约加工。由于宾馆资金紧张,宾馆提出变更合同, 加工服装减为300件,并中止剩余服装所需面料的供应,制衣厂不同意。 制衣厂完成300件服装的加工后,将服装送至宾馆,宾馆按60%的货款 进行结算。制衣厂要求宾馆继续履行合同和支付违约金。本案中,以下 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合同成立但未生效B、合同成立且生效
31、C、制衣厂请求支付违约金应予支持,请求履行合同不予支持D、制衣厂请求支付违约金和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均予支持【参考答案】:B,C【解析】:双方约定公证有效,虽然后来没有公证,但是一方接受了对方的履行,所以合同成 立并生效。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任意解除权,但因解除而导致对方的损失要赔偿,承揽人可以请 求违约金,但是不能请求履行合同。3、涉外民事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法院作何处理?A、可以不制作调解书22B、应当制发调解书C、应当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D、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 人【参考答案】:B,D【解析】: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假设干问题的意见
32、第310条4、请判断以下占有为何种占有?()A、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是直接占有、有权占有B、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的占有是善意占有、有权占有C、客人应邀到朋友张某家吃坂,客人对餐具的占有是直接占有、有 权占有D、质物交付后,出质人对质物的占有是间接占有,质权人是直接占 有、本权占有、对动产的占有、他主占有【参考答案】A,D【考点】占有的分类【解析】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须直接占有租赁物。承租人的占有是基于本权的占有(基 于债权,更具体地说是基于承租权)。A中选。宅基地使用权人对于宅基地的占有是有权占有,而善 意占有、恶意占有是无权占有的两种情形。B自相矛盾,应当予以排除。根据通说,客人对餐具
33、,不 是占有,而是持有。因为占有,要求从时间关系上去进行判断,要求人与物的结合在时间上有相当的 持续性,足以使人们认为该物与某人事实上有占有关系(这里存在着主观价值)。客人与餐具的结合, 是短暂的接触,不构成占有,因此排除C。质物交付后,出质人有返还请求权,因此,出质人是间接 占有。质物在质权人直接控制之下,是直接占有。依照质押合同占有,是本权占有,质物只能是动产, 因此是对动产的占有。他主占有,是非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质权人并没有以所有权人自居,而 是准备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将质物归还,因而是他主占有。D中选。5、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判断正确的有A、一人缴纳企业所得税23B、在涉及一人的
34、债务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那么C、一个自然人设立的一人可以成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东之一D、为防止一人公司滥设,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参考答案】:A,C【解析】:一人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故A选项正确.公司法 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承当连带责任.故在涉及一人的债务诉讼中,并不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那么,B选项错 误.第59条第2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 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只是规定自然人设立的一人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 人,
35、但却未禁止其成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末禁止非自然人股东设立多个一人公 司.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6、合同承诺可因承诺人撤回而丧失效力,以下情况能发生撤回效力 的是哪些?A、撤回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B、撤回的通知先于承诺到达相对人C、撤回的通知在承诺到达后到达相对人D、撤回的通知虽在承诺之后到达,要约人未向承诺人发出迟到之通 知的【参考答案】:A,B【解析】: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先 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晚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承诺 已发生效力,承诺人不得撤回其承诺。如果承诺通知己经生效,合同
36、已经成立,那么受要约人当然不能 再撤回承诺。7、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对银行的负责作了规定,下 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A、银行对买卖双方的履行状况不负责24B、银行只审查单据的外表真实性C、银行对单据中对货物的描述不负责D、信用证开出后,对买卖合同的变更、解除,除非通知银行,否那么 银行概不负责【参考答案】:a,b,c,d【解析】:这是对银行责任的减轻,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不对任何与买卖双方货物、合同有关 的事项负责且因职能所限,只能保证单据的外表真实性。8、工程师赵某创造了 一种制造饼干的方法并获得专利。以下行为中, 哪些侵害了工程师赵某的专利权?()A、某企业未经允许为了经营以该方法制
37、造饼干B、某企业未经允许为了经营销售以该方法制造饼干C、某企业未经允许为了经营出口以该方法制造饼干D、某研究所为了试验使用该方法制造少量饼干【参考答案】A,B,C【解析】此题涉及专利侵权问题。依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创造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 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 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 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 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
38、 计专利产品。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 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当赔偿责任。因此,此题正确选项为 ABCO9、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合伙从事汽车 零配件经营,其间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退出合伙, 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归还对丁债务。现在丁应如何追偿其债权?A、可以分别向甲、乙、丙三人要求归还5万元、3万元、2万元B、只能要求丙归还1万元,其余局部向甲、乙追偿25C、可以只向甲或只向乙要求归还全部10万元,但不能要求丙单独 归还10万元D、可以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人要求归
39、还10万元【参考答案】A,D10、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娶妻丁, 生有一子戊,儿子于5年前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 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 要依靠儿媳丁供养。甲于200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按照继承法 规定,以下哪些人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A、乙B、丙C、丁D、戊【参考答案】:A,C,D【解析】: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法第10条(参见上题)。第7条:“继承人有以下 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
40、、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的。”第12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 序继承人。”第11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乙作为甲的妻子是第 一顺序的继承人。丙属于继承法第7条第3项情形,丧失继承权。戊是代位继承。此题涉及法定继承 人及其顺序问题。依照继承法规定,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得继承。 其子乙、其父丙、其妻丁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弟成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故此题选项为ACD。11、以下哪项法律关系不是民事诉
41、讼法律关系?A、原告与其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B、证人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C、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26D、人民法院与指定的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参考答案】:A,B,C【解析】:此题考查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认定的知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民事诉讼法律调整所形成的人民法院和当事 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中发生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关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 员等参与人。其中人民法院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专门机关,在诉讼 中担负着组织、主持、指挥诉讼进程,对案件作出实体判决并决定各
42、种 程序事项的职责。整个诉讼法律关系都是由法院为一方,一切诉讼参与 人各为另一方而形成的。因此法院是诉讼法律关系的当然主体,并且是 起主导作用的主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 的对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故此题中选项A、B、C均不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1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民事审判实践,民事决定适用的 事项有:()A、审判委员会对已生效的裁判认为应当再审的B、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C、延期审理D、诉讼费用的减、缓、免【参考答案】A,B,C,D【解析】ABCDo在面对这类问题时,应注意运用理论灵活分析,而不用死记硬背。民
43、事决定是 人民法院为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就诉讼上某些特殊事项或者与诉讼有关的问题依法作出的断定。这 些事项是在诉讼中需要解决,但又不适宜用判决或裁定来解决,或者是这些问题本身并不是用来解决 民事纠纷的,但它们又与诉讼有关,在诉讼中必须予以解决,因此ABCD项都正确。13、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专属于国家所有 的财产包括()27A、矿藏、水流、海域B、城市的土地C、野生动物资源D、无线电频谱资源【参考答案】A,B,C,D【解析】物权法第46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所以A正确。物 权法第47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
44、的土 地,属于国家所有“,B正确。物权法第49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 源,属于国家所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条第一款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全部属于国家所有,所 以C正确。物权法第50条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D正确。14、江某委托朱某购买一百台奔腾ni电脑,适逢市场上电脑价格即 将上涨,朱某在这时突然病倒,且无法与正在国外考察的江某联系,遂 委托李某代其购买,但未讲明电脑型号,李某为省钱,买回一百台奔腾 II电脑。江某拒绝接收,因退货使电脑公司损失10万元,那么()。A、电脑公司可直接要求江某赔偿损失B、应由朱某向电脑公司承当民事责任C、江某承当民事责任后,可以
45、要求朱某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D、李某也有过错,应承当连带责任【参考答案】A,C,D【考点】复代理【解析】民法通那么第68条之规定,转托有效,故应由本人即江某承当法律后果。根据 民通意见第81条,因转托授权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 被代理人承当民事责任后,可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佳。1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 证的法定保证期间属何种期间?A、诉讼时效期间28B、除斥期间C、可变期间D、不可变期间【参考答案】:B,D【解析】:担保法解
46、释采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的观点,担保法解释第31条明确规定“保 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16、某乡镇企业在吕某与某国有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 诺给吕某更高的报酬,与吕某签订了劳动合同,给上述国有企业造成了 经济损失。对此,以下评论中哪些是不正确的?A、该乡镇企业应承当有关行政责任B、该乡镇企业应承当说服吕某回到该国有企业工作的责任C、该乡镇企业应承当解除与吕某签订的合同的责任D、该乡镇企业与吕某负连带赔偿的责任【参考答案】:A,B【解析】: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当连带赔偿责
47、任。”17、A市甲厂与B市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供应乙 厂钢材10吨,乙厂支付货款3万元。但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未约 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A、付款地点为A市B、交货地点为A市C、付款地点在B市D、交货地点在B市【参考答案】a,b29【解析】根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第2条规定,扣押、冻结的款物,是指 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行使检察职权过程中扣押、冻结的违法所得、其他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款物、作案工 具、非法持有的违禁品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属于违法所 得。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以及保管、处理涉案款物,必
48、须严格依法进行。严禁扣押、 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高某存款380万元中包括有其合法财产,不能全部冻结。故此题应选D。5、某研究所与某工厂于1995年6月8日签订了 “节能热水器”技 术转让合同,由研究所向工厂转让“节能热水器”的全部图纸及一个样 品。合同未约定后续技术成果的提供方法。一年以后,研究所又对“节 能热水器”进行了改造,研制成“高效节能热水器”。对于该改进后的 热水器技术,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该工厂有权与某研究所提供该改进后的热水器技术B、该工厂有权无偿使用该改进后的热水器技术C、该工厂在某研究所转让该改进后的热水器技术时,在同等条件下 有优先受让权D、该工厂无权提供该改进后的热水器技术【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