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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辑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辑 第1辑甲和乙家具厂订立合同,委托乙家具厂为其加工10套家具,约定材料由甲采购,乙提供样品,取货后满一个月付款。甲按时前来取货,乙家具厂要求甲当时就付款,否则将对家具行使留置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只要甲未付款,乙家具厂就有权留置家具B.如果甲不当时付款,乙家具厂有权对家具行使留置权C.乙家具厂无权对家具行使留置权D.家具厂留置家具必须以家具符合要求而甲不按期支付酬金为条件E.该法律关系不适用于留置权答案:C,D解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债务。题中
2、,双方约定了付款日期是取货后满一个月,债权尚未到清偿期,家具厂无权留置家具。使用产权地籍,可以防止土地()。A.私卖B.炒作C.泡沫D.投机答案:D解析:产权地籍是国家为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利、鼓励土地交易、防止土地投机和保护土地买卖双方的权益而建立的土地产权登记的簿册。下列不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是()。A.经济适用房B.廉租房C.房改前公民从单位购买的公房D.公民通过分期付款方式从开发商处购买的新房答案:D解析:社会保障性住房带有一定的政策优惠,其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房改前公民从单位分配或购买的公房。公民从开发商处购买的新房不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属于商品房。土地登记的权属种类不包括(
3、)。A.国有土地使用权B.国有土地所有权C.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D.宅基地使用权答案:B解析: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土地登记的权属种类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所有权无须登记。宅基地属于()所有。A.国家B.集体C.本集体成员D.农户答案:B解析:宪法第十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刘某某生前租用其好友的铺面一间用于经营杂货。其名下还拥有存款10万元,另有自行车、彩电、冰箱、音响各一台,股票以及国库券若干,但其摩托车因拖欠修理费已被维修
4、店留置。刘某某早年曾因公致残,获得单位的抚恤金8万元。刘某某于2022年买有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但其中并未填写受益人。后刘某某因车祸死亡,获得保险赔偿金3万元。依法律规定刘某某的遗产包括:( )A.存款、自行车B.彩电、音响C.股票、国库券D.抚恤金、保险金答案:A,B,C,D解析:本题涉及遗产的范围问题。铺面为租住,不为遗产。虽然摩托车被留置,但仍属于赵某财产,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为遗产无疑。保险金未指定受益人,应为遗产。被继承人的抚恤金可作为遗产。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辑 第2辑甲和乙发生口角,甲将乙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甲作出罚款100元
5、的处罚,乙认为该处罚过轻,则本案中()。A.甲具有原告资格,乙不具有B.甲乙均可起诉,但只有甲有权申请行政复议C.倘若甲起诉,则乙只能作为第三人D.倘若甲起诉,乙可以作为第三人,也可以另行起诉E.在本案中,甲乙两人的权利完全相同答案:B,D解析:甲乙均可作为原告,因为甲是行政行为相对人,乙是受行政行为影响的。甲作为原告时,乙可以作为第三人,也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新的诉讼主张。下列关于行政赔偿特点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行政赔偿中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为国家,但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致害的行政机关C.行政赔偿的请求人仅指违法行政行为所指向的对象D.行政赔偿是
6、行政救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答案:C解析:行政赔偿请求人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不局限于具体行政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凡是合法权益受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侵害的人都可以请求赔偿。关于质押与留置权,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两者都可以以动产权利为标的B.留置权是法定的,而质押是约定的C.留置权与质押并存时,留置权优先D.留置权与质押并存时,效力相同答案:B解析: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并以债权人占有动产为前提条件。而质押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才能够成立。当两者并存时,应区别不同的情况确定两者的效力:如果是在设定质权之后,质
7、权人将质物交给第三人保管、加工或修理,因为质权人未支付相关费用从而使第三人享有对该物的留置权,那么留置权应当优先于质权;如果留置权人将留置物合法出质,由于留置权人已经丧失占有,留置权不能对抗质权。农民集体应具备的条件是()。A.必须有一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B.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C.不一定具有组织形式和机构D.集体成员应为长期生活于该集体内的农业户口的村民E.集体成员可以为长期生活于该集体外的农业户口的村民答案:A,B,D解析:农民集体应具备的条件是:必须有一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如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集体成
8、员应为长期生活于该集体内的农业户口的村民。自六十条公布时起至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止,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作为确定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依据。A.签订过土地移转等有关协议的B.使用期限超过20年的C.经乡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D.已购买原集体所有建筑物的E.进行过一定补偿或安置劳动力的答案:A,D,E解析:自六十条公布时起至1982年5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止,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所有:签订过土地移转等有关协议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进行过一定补偿或安置劳动力的;
9、接受农民集体馈赠的;已购买原集体所有建筑物的;农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转为全民所有制或者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的。授权行为和委托合同的最本质区别是()。A.授权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委托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B.授权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委托合同是诺成性行为C.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D.授权行为可以事后追认;委托合同只能事前订立答案:C解析: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只需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即可产生法律效力。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辑 第3辑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应遵循()原则。A.为被代理人的
10、利益认真履行代理职责B.亲自行使代理权C.报告义务D.保密义务E.可以无条件转委托答案:A,B,C,D解析:代理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委托,但是这种转委托是有条件的。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甲应在5月5日前向乙交付100吨纯净水,乙应在5月5日前向甲支付价款。甲未履行交付义务,即要求乙向其支付价款,乙可以基于()而拒绝履行。A.先履行抗辩权B.先诉抗辩权C.同时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答案:C解析:甲、乙双方的义务均没有确定的履行期,仅要求在5月5日前履行,并没有对双方的履行顺序做出约定,双方的义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这种情况下,甲未履行交付义务,即要求乙向其支付价款,乙有权行使同
11、时履行抗辩权。行政诉讼撤销判决的形式不包括()。A.判决全部撤销B.判决部分撤销C.判决撤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D.判决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七十、七十二、七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判决维持;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判决变更。下列关于土地登记的描述,正确的有()。A.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B.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权利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C.对同一块土地上的登记结果应当是唯一的,不能同时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登
12、记结果D.在现实中,土地权利状况是经常变化的,为了保持现势性,土地登记结果也必须不断更新,所以土地登记具有连续性的特点E.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构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答案:A,C,D,E解析:B项,我国实行的土地登记为登记的生效要件主义,因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关于权属调查中一般情况的宗地划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块地,并且相互之间界线难以划清,应平均划分为若干宗地B.对大型工矿,如被公用道路、河流分割的,应按共用宗地处理C.当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
13、一幢建筑物时,可按各自使用的建筑面积分摊宗地面积D.对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特大宗地,有明显不同的用途,且面积较大,应用地类界线(或线状地物)划分为若干宗地E.宗地内,几个建筑物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除建筑占地外,其他用地难以划分的,应视为一宗地答案:C,D,E解析:A项,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块地,并且相互之间界线难以划清,应按共用宗地处理;B项,对大型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特大宗地,如被公用道路、河流分割的,应划分为若干宗地。某医药公司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不予准许。医药公司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决定不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若医药公司申请
14、复议,可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B.若医药公司申请复议,可以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复议C.若医药公司申请复议,被申请人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D.若医药公司起诉,可以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答案:B,C,D解析:考查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诉讼管辖。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14条,行政诉讼法第15条。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辑 第4辑下列不属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规定的用益物权种类的是()。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宅基地使用权D.永佃权答案:D解析:在我国,用益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国家
15、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典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捕捞权等。永佃权在民国时代的法律中曾经对此加以规定,现行法律中无此内容。城市土地国有化是随着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行的,它包含()的含义。A.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B.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C.城市郊区中已被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征用为国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D.城市郊区除荒地外,其余土地属于国家所有E.城市郊区除农地外,其余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答案:A,C解析:城市土地国有化原则是确定国家所有权客体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城市土地国有化是随着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行的,它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含义:城市市区即建成区
16、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郊区中已经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征用为国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下列不可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A.某水电站输出的电力B.票据C.长在某明星头上的一根头发D.商标权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对物权客体的理解问题。虽然电力是无体物,但由水电站发出的电力具有归属的意义,可以作为物。票据作为承载票据权利的客体,可以作为物权的对象。人身上的器官为人体组成部分,不为民法上的物,当然也不为物权的客体,故长在某明星头上的头发不能作为物。商标不为有体物,为商标权的客体。商标权可为物权的客体,依法律规定,可成为权利质权的客体。故C项正确。 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的中误差
17、不得大于图上()mm是地籍铅笔原图的基本精度要求。A.0.3B.0.4C.0.5D.0.7 答案:A解析:地籍铅笔原图或地籍电子底图的基本精度要求: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的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3mm;依勘丈数据装绘的上述距离的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3mm。某公司有一宗地为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某市某街道某号,批准用途为营业用地,土地面积的测量结果为2500m2,出让合同中规定出让年限为40年,自2022年8月31日至2044年8月31日。该公司委托某土地登记代理公司代理领取土地证书。问题: 1.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应如何办理领取手续? 2.土地登记代理人核实土地证书的内容包括
18、哪些?答案:解析:1.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应按下列步骤办理领取手续: 第一步,接受委托后,与委托人明确土地登记代理的基本事项,包括代理内容及有关要求等; 第二步,与委托人该公司签订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土地登记代理合同,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 第三步,根据委托人该公司的要求,了解有关宗地信息,收集相关资料; 第四步,领取并核实土地证书; 第五步,向委托人反馈信息,并与土地登记机关进行沟通,解决存在的问题。 2.在领取土地证书的时候,土地登记代理人需要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代理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其次,要对土地证书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实,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土地使用者名称是否与委托人名称相一致。土
19、地使用者的名称要与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名称保持一致。 (2)土地用途是否与实际用途相符。对于营业用地,规范的土地登记用途应为商服。 (3)使用权类型是否符合相关批准文件的要求。土地使用权类型应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4)如果是出让土地,其使用期限或终止日期是否与出让合同一致。对于商服用途,其最高出让年期应为40年。 (5)土地面积是否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中的面积一致,是否与出让合同中的出让面积一致。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从某村村民委员会处承包该村农业用地的,该承包合同成立时,甲即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B.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的指示随时调整承包地C.耕地的
20、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3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得连续承包D.某村村民乙和丙互换承包地的,应当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答案:A,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物权法第127条第1款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仅具有对抗作用。因此选项A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26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期限届满的可以继续承包。故C项说法错误。又根据物权法第130条的规定,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故B项说法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29条,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D。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辑 第5辑下列属于孳息的是()。A.果树上长着的果子B.采石场主从山上开采
21、下来的石料C.鸡蛋孵出的小鸡D.因持有股票所获得的股息答案:D解析:孳息是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独立的物,在未与原物分离之前为原物的构成部分,此时不能成为孳息。天然孳息必须是依照原物的自然属性获得的收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产品质量抽检公告,称某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公告发布后,各经销商纷纷退货,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可提起行政复议B.公司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因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发布公告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C.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公司可以在提起行政复议时对该公告提起审查申请答案:A,C解析:考查行政复议范围。本题的关
22、键在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从题干中我们知道,尽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公告中可能涉及很多企业,但该行为的对象无疑是确定的,针对的事项也是确定的,且涉及了各被公布企业的权利义务。因此,该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所以,正确的选项应是AC项。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的表述,正确的有()。A.是一种要式行为B.转让合同是一种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合同C.需要满足一些法定条件,否则转让无效D.转让方式包括买卖、赠与或者互易等E.是一种不要式行为答案:A,B,C,D解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通过买卖、赠与等合法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当事人之间必须签订书面的转让合
23、同,这种合同不是单一的对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的转让,也同时伴随着在从国家取得使用权时必须履行的义务,属于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转让需要满足一些法定条件。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方式为()。A.只能是书面形式B.只能是口头方式C.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D.除口头形式以外的其他形式答案:A解析: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在通常情况下,还应当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前的一段时间内,将执行决定送达义务人。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如果能证明下列()情形的,不承担赔偿责任。A.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B.产品已达国家标准的C.无法定抗辩事由的D.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E.将产品投入
24、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答案:A,D,E解析:ADE是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在此情况下,生产者不承担责任。农村居民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A.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用地面积标准确定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超过面积部分予以收回B.对超过部分进行处罚后,确定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C.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D.按现状确定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答案:A解析: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居民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用地面积标准确定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超过面
25、积部分予以收回。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辑 第6辑下列不能设置职能部门的人民政府是()。A.省级人民政府B.市级人民政府C.县级人民政府D.乡级人民政府答案:D解析:部门权限的行政机关是指就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机关。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所设的厅局、市级人民政府所设的局、县级人民政府所设的科局。它们在该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就该级人民政府的某项专门行政事务进行管理。我国乡镇人民政府不设职能部门。甲公司拥有乙公司债权,乙公司以厂房为甲公司该项债权设定了抵押权,同时由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之后,丁公司又提供车辆设定了抵押权并办理了登记。如果乙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6、( )A.甲公司可以先行使厂房的抵押权,也可以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担保责任B.甲公司应最先行使厂房的抵押权C.甲公司应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才可行使对车辆的抵押权D.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丁公司追偿答案:B,D解析:本题涉及混合担保问题。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
27、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甲应先行使厂房的抵押权。如不能足额清偿,甲可以选择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行使丁公司车辆的抵押权。由于物权法对追偿权的行使并无顺序限制,因此尽管丁公司车辆的抵押权设立在后,丙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也可以向其追偿。如果当事人约定“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全部土地抵押权随之转让”的,未转让的部分债权()。A.消灭B.不受法律保护C.成为无担保债权D.需要重新进行土地抵押登记答案:C解析:物权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
28、债权确定前,最高额土地抵押权随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当事人的约定部分债权转让的,全部土地抵押权随之转让,未转让的部分债权成为无担保债权。下列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说法正确的有()。A.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图斑界线和地类界线经复核没有发生变化的,其地类图斑面积要进行重新量算,保证其面积未发生变化B.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误将国有荒山、荒地、河流、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等错划土地权属性质范围的,应依法予以纠正,并办理手续C.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没有明确使用者的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由该集体土地指界人指界、签字,根据有关法规和实地调查结果予以确认D.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中核定的权属
29、界线,经复核无误的,可不再重新指界和签字,但要重新进行调查E.农村土地利用类别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土地分类体系执行,至二级分类,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为单位,逐一量算图斑面积答案:B,C,E解析:A项,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图斑界线和地类界线经复核没有发生变化的,其地类图斑面积不需要进行重新量算;D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中核定的权属界线,经复核无误的,可不再重新调查、指界和签字。下列关于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起诉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已作了规定,行政机关超过期限仍不作为的,以该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诉
30、期限B.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的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C.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应在行政机关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后提起行政诉讼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立即起诉,而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答案:B,D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公民、法入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
31、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甲从部队复员回家,开了一家私人企业,效益比较好。为了照顾经济条件不好的妹妹,将妹妹的3岁孩子乙接到自己的家里,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教育。甲自己有亲生的子女丙和丁,还有结婚时配偶带来的其前夫的孩子戊。戊2岁时来到甲家,并一直由甲与其配偶共同抚养。甲还有父母、祖父母、未成家的弟弟。以甲的企业收入为主要来源
32、,一家人生活幸福美满。但不幸的是,甲在一次外出采购途中,因车祸死亡。题中对甲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的人是()。A.乙B.戊C.甲的配偶和亲生子女丙、丁D.甲的父母、祖父母、已经出嫁的妹妹和未成家的弟弟答案:A解析:根据继承法第l0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乙是甲妹妹的孩子,不是甲的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乙不是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而戊2岁时来到甲家,并一直由甲与其配偶共同抚养,说明戊是甲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甲的配偶和亲生子女丙、丁,甲的父母、祖父母、已经出嫁的妹妹和未成家的弟弟等均在
33、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由此可见只有乙不是甲的遗产的法定继承人。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辑 第7辑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以20万元的价格购买乙公司目前正在使用的一台设备并要求送货,为表明诚意,要约的有效期为2个月。但由于市场情况的变化,该种设备价格急跌。于是,甲公司便向乙公司发出通知,声称撤销要约。乙公司也发现了市场变化,在收到通知后马上向甲公司发出传真,声称接受全部条件,并立即安排车辆将设备运输至甲公司。同时,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20万元。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A.甲公司的要约被撤销,甲公司与乙公司间不存在合同关系B.甲公司的要约不能撤销C.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支付20万元D
34、.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E.甲公司可以选择以承担违约责任为代价不支付20万元答案:B,C,E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要约中明确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本题中甲公司明确指出要约的有效期为2个月,因此,甲公司不得撤销要约。乙公司发出传真构成承诺,合同成立,甲公司应当履行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李某的虾塘与张某的虾塘相连,大雨过后李某虾塘中的虾进入张某虾塘中,这一法律事实应属于()。A.事实行为B.事件C.民事行为D.法律行为答案:B解析:事件是指不直接包含当事人意志的法律事实。这些事实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本身无法预见或控制的。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事件一般有:自然人的死亡
35、;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事实;时间的经过的法律事实。大雨过后李某虾塘中的虾进入张某虾塘是一种自然事件。下列关于行政听证制度,说法正确的有()。A.行政听证制度是以英美法自然公正原则作为法哲学基础的B.听证制度是随着现代民主制度的发展,相对人要求参与行政过程而产生的C.我国法律目前缺少关于听证制度的规定D.听证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告知和通知、公开听证、委托代理、对抗辩论、制作笔录等E.我国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价格方面等都引入了听证程序答案:A,B,D,E解析:我国法律目前不缺少关于听证制度的规定,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价格方面等都引入了听证程序。1950年的土地改革法实行的是()。A.土地私有
36、B.土地国家所有C.土地集体所有D.土地混合所有答案:A解析:1950年的土地改革法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到1962年9月2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农村的土地所有制又从私有转为集体所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A.自动续期B.在一个月之内申请续期C.在两个月之内申请续期D.在三个月之内申请续期答案:A解析: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需要土地使用者进行申请;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2022年6月17日余某所乘的客轮触礁沉没,生死不明。余某的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宣告余某
37、死亡,最早应于()向法院提出申请。A.2022年6月17日B.2022年6月18日C.2022年6月17日D.2022年6月18日答案:B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可以申请宣告死亡。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辑 第8辑下列说法不符合行政程序中的职能分离制度特征的有()。A.从事裁决和正式听证的机构或者人员,不能从事与裁决和听证行为不相容的活动B.在行政程序中,案件事实的调查和裁决可以集中于一个人C.职能分离是大陆法系的传统制度D.确立职能分离制度,是为了保证裁决的公正E.行政职能分离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答案:B,C,E解
38、析:职能分离是英美普通法上的传统制度,它是指从事裁决和正式听证的机构或者人员,不能从事与裁决和听证行为不相容的活动,以保证裁决的公正。普通法中自然公正原则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任何人不能当自己案件的法官。在行政程序中,当事实的调查和裁决集中于一个人时,行政相对人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待遇,这是典型的行政专制主义。下列各项中,关于法定代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法定代理是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代理B.在法定代理中,不存在本人的意思C.在法定代理中,被代理人必须是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人D.法定代理反映了法律对被代理人的权益的保护答案:C解析:法定代理是指非依本人的意思而是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
39、是法律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项制度,反映了法律对被代理人的权益的保护,在法定代理中,不存在被代理人本人的意思,被代理人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是某学校学生,一日在上学路上,看到某地痞乙正在欺负一女生,就急忙跑过去,对乙说:“你再不停手我就要报警了。”乙心里害怕,准备离开,甲趁其不备,抓起地上一砖头向乙砸去,致乙头部受伤,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B.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C.甲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D.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需要承担适当的责任答案:
40、C解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本人或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侵权行为人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正当防卫只能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否则不属于正当防卫。本案中乙听到甲的警告后,放弃侵害行为,正准备离开,此时非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甲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农村土地调查中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是指()。A.权属调查B.综合调绘C.地类调查D.野外调绘答案:C解析:农村土地调查中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是指地类调查,具体包括线状地物、图斑、零星地物和地物补测等内容。城市土地国有化是随着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行的,城市郊区中已被国家依法()为国有的土地属于
41、国家所有。A.没收B.征收C.租赁D.征购E.征用答案:A,B,D,E解析: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城市土地国有化原则: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城市市区即建成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郊区中已经被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征用为国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王某妻子早亡。其独自抚养儿子王勇和女儿王芳。王勇在与张萍结婚三年后去世。两人并未育有子女。王勇去世后,张萍将王某视为亲父,尽心赡养,而王芳因父亲小时偏心王勇,拒绝赡养王某。后王某突发疾病而死,对于王某遗产的处理和分割,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适当分配给张萍少量遗产B.应由张萍和王芳平分王某的遗产C.张萍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D.可以将全部遗产留给张萍答案:C,D解析: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张萍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公王某尽心赡养,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故选项A错误,C正确。继承法第13条第4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王芳作为王某的女儿,不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故选项B错误,D正确。正确答案为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