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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年1月势得到初步遏制,2014年和2015年均未发生较大以上级别涉重金 属环境事件。“十二五”期间,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艰苦努力,国家重 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总体较好,国家规划确定 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根据国家全面考核结果,广西在14个重金 属污染防治重点省份中位列第7名,考核等级由前两年的及格提 升为良好。表1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序号指标类指标规划目标2015年目标完 成情况1排放量指标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 排放量1河池市金城江区、 南丹县、环江县比 2007
2、年下降15%金城江区、南 丹县、环江县 分别比2007年 下降33.4%、 49.1%、70.7%2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 物排放量2非重点区域与 2007年保持零增 长非重点区域比 2007年削减 55%3环境质量指 标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 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基本达标100%4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 污染物达标率基本达标100%5重点区域水和大气环境质量 达标率基本达标100%6重点工程指 标重点工程完成率()310072.97企业环境管 理指标重点企业达标排放监测合格 率(%)10094.98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10094.5核率(%)9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无违法违规
3、未发现10涉重金属 事件指标涉重金属事件发生率不发生未发生注:1-3排放量和工程完成率指标为截至2015年底累积值(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 .涉重产业总体开展水平不高经过“十二五”时期的综合整治和结构调整,涉重金属产业整 体低、小、散、弱的开展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变,形成了南方 公司、金川公司等一批有色冶炼龙头企业,但由于历史上长期无 序粗放开展,涉重行业整体“不强、不大、不优”的问题明显,制 约涉重金属工业企业的持续健康开展,突出表现在:一是产业发 展方式仍然较粗放,技术和工艺装备水平不高,企业管理水平及 生产效率较低;二是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绝大局部企业 仍以初级产品生产为主,产品附加
4、值不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 平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三是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相对简陋,部 分有色金属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强度大,2015年五种重金属排放量占全国的5.5%,是同期广西有 色工业产值和有色金属产量在全国比重的2倍(广西十种有色金 属产量占全国3%,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值占全国 2.4%)。“十三五”时期,涉重金属产业开展面临的生态环境约束 更为突出,亟待进行搬迁改造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但转型升级 涉及产业延续、职工就业安置、企业搬迁等多方面因素,已由单纯的环境问题转变为复杂的社会问题,推进难度极大,任务非常 艰巨。2 .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历史
5、上长期有色金属加工产业开展造成遗留重金属污染区 域较多,由于重金属污染物的累积性及不可降解性,进入环境后 易在河道底泥、场地、农田等地累积,局部地区污染问题和环境 风险隐患依然突出。河池等地局部企业废渣长期堆存厂区,大量 采矿废石、选矿尾砂散布在矿区和企业附近,周边土壤、河道、 水体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监测说明,河池、崇左、百色等有 色工矿企业周边土壤重金属污染较重,平村河、拉么河等刁江部 分支流重金属污染物存在超标现象。局部尾矿库选址和设计不规 范、年久失修,废旧矿窿口重金属超标涌水长期外排。近些年各 地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淘汰或搬迁了大批涉重金属企业(如 河池市在龙江河事件后关停了 9
6、6家涉重企业),但很多企业原址 场地尚未开展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工作,局部企业厂区内 遗留的污染物或危险废物未得到平安处置,处于无人监管状态。 2015年广西有色冶炼废物(HW48)累计贮存量62.64万吨,危险 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供需失衡,收集转运与利用处置能力不匹配, 河池有色金属冶炼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但至今尚未建设危险废物 集中处置设施。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问题影响范围广、程度深, 治理难度大,资金短缺,要实现污染问题的根本解决尚需时日。3 .涉重企业环境管理依然薄弱 局部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薄弱,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等政策措施执行 落实不到
7、位情况仍普遍存在。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 等情况仍较多,无组织排放问题较为突出,局部冶炼企业废石、 尾矿和废渣随意堆放、不规范贮存。企业自测自管能力和意识不 足,局部涉重金属企业尚未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由于技术支 撑、仪器设备等多重因素影响,监督性监测中重金属元素缺测、 少测等现象依然存在。局部涉重金属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不完 善,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受近年来经济下行影响,大批有色金属 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为控制重金属排放和污染治理提供 了有利时机,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环境管理压力,未来一旦市场行 情回暖刺激企业复产,重金属污染反弹风险不容忽视,也将给重 金属环境管理形成巨大压力。4
8、 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仍需加强重金属环境管理能力与工作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短板,特别 是管理机构和队伍偏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业务水平不高的问 题依然较为突出,极大制约了重金属环境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 升。目前地市及以下环保部门人员普遍短缺、往往一人身兼多职, 基层重金属环境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在 日常监管中对企业工艺和治污设施谈不清、查不准。局部地区有 机构无编制、有编制无人员,统一配置的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不 会用、无人用、无处放的问题依然存在,重金属监测、执法无法 有效开展,对区域重金属环境质量变化、治理成效等仍不能摆脱“说不清的状况。重金属仪器设备配置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加
9、强,自动化程度高、使用维护简单的重金属监测仪器仍然偏少。二、指导思想、基本原那么、防控重点与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 精神,牢固树立和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 展理念,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立区、绿色崛起”战略 部署,以严守环境风险底线、保障环境平安为中心目标,以“源 头控制、产业升级、加强治理、强化监管、消除隐患、提升能力” 为工作重点,落实地方政府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加大重点区域 和有色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发 生,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建设“山清水秀生态美” 的美丽广西。(二)基本
10、原那么源头预防,强化监管。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严 格环境和行业准入条件,加快产业调整和升级改造,引导涉重金 属企业绿色化开展,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完善环境 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守不发生重大 涉重金属环境事件防控底线。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重点污染物、重点区域、重点行业 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环境特点、工作基础和开展全局, 找准区域突出问题,实施差异化的区域分类治理和管控政策,提 出针对性治理任务措施,制定差异化的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要求,制定分阶段目标任务,突出工作实效。系统治理,改善质量。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行业整治 推动区域治理
11、,以区域治理促进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涉重金属 企业和园区污染防治水平,发挥多污染协同控制作用,促进全面 稳定达标排放,稳步有序推进污染隐患大的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 问题治理,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统筹协调,多方参与。明晰政府和企业权责,加强部门协调 联动,将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管理制度设计相结合,激励与约束政 策并重,加大政府监管力度,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 信息公开,逐步构建政府引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 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三)防控重点1 .重点污染物重点污染物:铅(Pb)、汞(Hg)、镉(Cd)、格(Cr) 和类金属碑(As),兼顾睇(Sb)、镒(Mn)、 (Ni)、鸵 (T1
12、)、铜(Cu)和锌(Zn)等重金属污染物。重点管控有色冶炼废渣、磷化工种渣、废铅蓄电池、生活垃 圾燃烧飞灰等涉重金属危险废物。2 .重点区域国家重点区域:河池市南丹县、金城江区、环江县。自治区重点区域:柳州市融水县、桂林市恭城县、梧州市藤 县、玉林市博白县、百色市靖西市、贺州市平桂区、来宾市武宣 县、崇左市大新县。3 .重点行业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矿采选、铅锌矿采选、 锲钻矿采选、锡矿采选、镯矿采选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 冶炼、铅锌冶炼、银钻冶炼、锡冶炼、铅锡冶炼等)为自治区重 点防控行业。同时在局部地区重点防控电镀行业(主要分布于桂 林、柳州、玉林、南宁市)、电解镒行业(主
13、要分布于百色、崇 左市)、皮革糅制加工业(主要分布于玉林、贵港市)及磷化工 (主要分布于防城港、钦州市)。)目标指标L总体目标“十三五”时期是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攻坚克难期,在毫不放松 企业治理的同时,工作重心将进一步向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治理 历史遗留污染转移,持续深入推进广西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到 2020年,有色等涉重金属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重金 属环境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充分加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进 一步落实,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重点流域、 区域环境质量出现明显改善,重金属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得到较大 提高,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涉重金属产业转型升级:涉重
14、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基本实现园区集聚开展,重点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 实现明显提升,绿色化开展水平逐步提高,重金属排放强度进一 步下降。重金属环境管理:环保部门环境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涉重金属园区到达规范化整治要求,涉重金属企业风险防范、自 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污染治理水平进 一步提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改善: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有所改 善,刁江干流和支流水质到达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ni类水质 标准。环境风险防范:砒霜厂旧址等一批突出历史遗留污染得到彻
15、底治理,关停企业留存危险废物全部平安处置,企业重金属污染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坚决遏制涉重金属环境事件发生,努力 确保涉重金属环境事件少发或不发。4 .主要指标表2 “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主要指标序号类别指标目标值指标属性1环境质量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100%约束性2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重点重金属 污染物达标率100%约束性3重点区域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指标 达标率100%约束性4国控重金属污染源周边水和大气 环境质量达标率100%预期性5排放量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比例12%约束性6工程建设规划重点工程完成率80%预期性序号类别指标目标值指
16、标属性7环境管理重金属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 率98%约束性8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规范化管 理抽查合格率95%预期性9国控重金属污染源环境污染责任 保险投保率80%预期性10风险防控重大及以上涉重金属环境事件不发生约束性三、主要任务(一)严格涉重金属行业管理,促进产业绿色开展L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准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工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区 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相应的环境保护规划(行动计划)、强制性国家标准 等要求。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区、人口聚居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和其 他需要特别保
17、护的区域内新(改、扩)建涉重金属企业。城市集 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20公里范围内的沿岸地区(指江河50 年一遇洪水位向陆域一侧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放 重金属的工业工程。严格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制度,自治区各部门、29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和昭平县(农产品 主产区)按照自治区确定的负面清单管控措施及要求,对有色金 属冶炼等企业进行严格管控。对分布集中、产业规模大、开展速 度快、环境问题突出的涉重金属行业,研究制定实施更严格的地 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行业准入标准,进一步强化环保、能耗、技 术、工艺、质量、平安等方面的指标约束,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自治区工信委按照国家铅睇冶炼
18、、锲铁行业规范条件,严格铅镯 冶炼、银铁企业准入管理,催促和指导现有企业对照规范条件实 施升级改造;环境保护厅牵头落实或研究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进 一步严格有色金属矿采选、睇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要求。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两高”工程审查机制,严格涉重金属建设 工程审批,继续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前置审核制 度,新建工程应取得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指标,改(扩)建工程重 金属排放量原那么上应优先在企业内部通过“以新带老措施进行 自身平衡。严格北部湾沿海地区涉重金属工程环境准入,钦州、 北海、防城港三市人民政府在2017年底前制定涉重金属行业综合 整治规划,严格执行涉重金属产业、环境准入政策,控制涉重
19、金 属产能过度扩张,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涉重金属污染源深度治理, 减少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2 .加强涉重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各设区市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强制性标准,全面排查生产水平 低、生产设备落后、环保设施差、存在环境和平安隐患的有色金 属、电镀、制革、电解镒、磷化工等涉重金属企业,对能耗、环 保、平安生产和产品不达标产能,责令其限期整改,到期未完成 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关停取缔。依法淘汰落后产 能,工信委联合发改、环保等部门,制定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计划,明确各设区市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和时间节点,对进展较慢1.刖 sI一、重金属污
20、染防治形势-1-(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绩-1-1 .重金属环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1-2 .重金属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2-3 .重点区域环境质量趋于好转-2-4 .重金属环境事件高发态势得到遏制-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5-1 .涉重产业总体开展水平不高-5 -2 .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6 -3 .涉重企业环境管理依然薄弱-6 -4 .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仍需加强-7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那么、防控重点与目标-8-(-)指导思想-8-(二)基本原那么-8-(三)防控重点-9-1 .重点污染物-9-2 .重点区域-9-3 .重点行业-10-(四)目标指标-10-1 .总体目标-
21、10-2 .主要指标-11 -三、主要任务-12-(一)严格涉重金属行业管理,促进产业绿色开展-12-1 .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准入-12-2 .加强涉重产业结构调整-13 -3 .优化涉重产业空间布局-14-4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15 - 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定期向社会公告限期淘 汰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产能情况和完成情况,接受社会 监督。2017年底前,淘汰以炼铅为主的烧结-鼓风炉工艺设备, 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电 镀、电解镒企业。加快推进以河池为重点的有色金属行业资源整合,引导支持 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以及规模化
22、 水平,优化供给结构,争取到2020年,通过政策引导、市场推动 形成2-3家整体水平先进的大型有色工业企业。对现有符合产业 政策和相关强制性标准、且处于产业链低端或者市场竞争力相对 较弱的低端低效产能,因产业调整升级需要、或资源禀赋和环境 承载力所限而不宜继续生存开展的,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 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提前淘汰。3 ,优化涉重产业空间布局加速“退城进园”,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空间布局。积极推动城 市建成区内现存有色金属企业搬迁,河池市金城江区2017年完成 城市建成区内有色金属产业整体退出。组织开展城市周边,特别 是上风向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及工业园区空气污染状况调查,制定 综合整治方案,
23、对受举报较多、整治效果不理想的工业园区或工 业企业实施搬迁,严格禁止在城市周边上风向地区布局有色冶炼 企业。严格刁江、环江、柳江、九洲江等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和 北部湾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化工等涉重金属工程空间布局管理, 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对生态保护红线 区域内现有涉重金属企业在2018年底前完成搬迁,或采取停产、 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到期没有完成搬迁的,坚决依法取缔。引导涉重金属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实现园区集聚开展。各设 区市根据行业开展规划、区域环境承载能力以及主体功能区划等 要求,科学布局、合理规划涉重金属工业园区。除必须单独选址 的工程外,涉重金属建设工程应在合法设
24、立的工业园区内选址建 设,原那么上不得在工业园区外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 排放的工程。“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河池、桂林、柳州、玉林 辖区内有色、电镀、制革企业园区化开展,完成防城港市城市建 成区内磷化工企业搬迁入园。4 .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环保部 门负责审核确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并会同自 治区开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列入名单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 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两次清洁生产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 超过五年。加强强制性清洁生产实施情况监督,严格清洁生产审 核评估验收标准和要求。制定有色金属、电解镒、电镀等涉重金 属重
25、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以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引 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设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从源 头控制、过程治理多途径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促进涉重金属 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对获得“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称号 的涉重金属企业,在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加快实施涉重金属产业技术升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工 艺及装备。实施汞、铅等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源头减少 重金属排放。按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企业管理 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闭坑矿山生态化的标准和要求,积极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绿色矿山开发格局。 鼓励镯冶炼企业开展富氧吹炼等
26、先进工艺技术开发实践,力争到 2020年实现行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根据广西多金属伴生矿的特 点,铅冶炼企业应配套粗铜、银等金属综合回收体系,锌冶炼应 配套锢、镉等金属综合回收体系,提高资源综合回收率。积极推 行电解镒行业无辂钝化工艺改造,力争到2020年全部采用无密钝 化生产工艺。2018年底前,制革行业实施辂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 用技术改造。加强电镀行业规范化改造,按“可视、可控”原那么整 治电镀槽、罐、管线布置,推广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生 产工艺,提高电镀企业自动化生产水平,确保品种单一、连续性 生产的电镀企业自动生产线、半自动生产线应到达70%以上。(二)深化区域综合治理,着力消除环
27、境隐患L实施重点区域分类治理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防控思路,实施差异化的区域 治理政策措施。重点区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需制定重金属污染 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立足于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和改善区域环境质 量,优化本地涉重金属产业的结构和规模,推动企业整合入园, 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加快解决突出的历史遗 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开展河池市金城江区结构调整与历史遗留污 染整治和河池市南丹县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示范,探索 建立区域和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与风险防控的技术和管理体系。 建立重点区域调整退出机制,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 的区域,并完成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任务,重金属环境质
28、量达 到国家或自治区要求并连续三年保持稳定的,可申请退出重点区 域名单。根据各重点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和产业开展状况,确定不同治 理要求,实施差异化治理。加快金城江区、南丹县、恭城县、博 白县有色金属产业优化升级,推进涉重金属企业园区化开展,提 高金城江区、博白县、大新县等涉重工业园区的绿色化开展水平。 统筹解决好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县、恭城县、大新县、藤县 的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有序推进砒霜厂旧址、工矿企业污 染场地、有色金属矿和镒矿矿山以及尾矿库的治理修复,分步实 施刁江、大环江(才秀河)等河道重金属尾矿砂、底泥等累积污 染治理,同步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和建设。深化金城江区、南丹县、 恭城县
29、、博白县涉重金属污染源治理,以金城江大任工业园区、 南丹有色工业园、玉林龙港新区龙潭产业园区等为重点,采取防 控和治理并重,加强涉重金属园区污染治理;以岛坪、大厂、五 士于、北山、佛子冲、永泰等铅锌矿区为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废水深度治理。2017年底前划定有色金属矿产 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在区域内执行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 别排放限值。2 严格重金属排放量控制完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制定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控制方案,利用提高行业准入、优化产业结构和加大 污染治理等手段,控制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到2020年, 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
30、%。各设区市进一 步强化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削减,严格控制涉重金属 产能快速无序扩张,继续实施分区域的重金属排放量差异化控 制,对“十二五”期间涉重金属产业开展过快,重金属排放增量大、 增幅高的设区市加大排放量控制力度。加大结构减排力度,推进金城江区涉重企业关停搬迁,依法 淘汰一批经整改后环保仍不达标的小采选、小冶炼和小电镀等落 后产能,加快实施生富、宝来、河池南方铅冶炼厂关停搬迁工程。 以工程减排为抓手,提高废水深度治理和分质回用水平,加强脱 硫除尘等治理设施的重金属污染物协同治理,提高重金属去除 率,在河池、南宁、柳州、百色实施电镀、有色金属矿采选废水 深度处理和有色冶炼烟气治理等
31、一批重点减排工程。以市域为基 本单元,结合市域内各县(区)重金属排放量调剂,选择有条件 地区和区域探索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交易制度,发挥行政约束与 市场激励机制双重作用,实现排放量总量控制。3 .推进历史遗留污染治理启动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废弃矿山、涉重金属企业遗留场地 环境调查,对矿山和场地数量、废渣废料堆存、遗留涉重金属危 险废物、周边环境影响及污染治理进度情况等进行全面摸排。开 展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等涉重金属企业关停搬迁旧 址的环境风险评估。开展刁江、大环江等流域重金属历史遗留污 染河道的污染状况调查,摸清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类型。根据调 查和评估结果,由所在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
32、定综合整治方 案,按照污染等级和危害程度,明确解决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 题的主要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实施治理修复示范工程建 设,解决一批突出重金属污染问题。有序推进碑、铅、镉等典型重金属污染地块的修复示范工程, “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砒霜厂旧址污染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 完成河池市、来宾市和贺州市的历史遗留砒霜厂旧址污染场地治 理修复任务。以河池五珏、拉么、北山等铅锌矿区、崇左大新铅 锌矿区、富川可达锡矿区、藤县大黎铅锌矿区等为重点,探索矿 区治理与修复、风险管控等技术方法,推进实施废弃矿渣处置利 用、矿窿口封闭、矿井涌水和受污染土地治理,减少对周边土壤 与河道污染危害。持续开展刁江
33、、大环江等重金属污染河道治理, 统筹考虑河流上下游污染影响,坚持源头污染治理先行,有序实 施河道尾砂疏挖与清运、尾砂平安处置、河岸生态护岸建设、河 道及两岸生态修复、流域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工程,防止修复后 的再次污染,到2020年,完成刁江流域重污染河段治理修复任务。 加强河池、贺州、百色等市历史遗留有色尾矿库风险评估和隐患 治理,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加固、恢复植被、复垦等闭库措 施,力争到2020年,基本消除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尾矿库环境平安 隐患。进一步加强河池、来宾等地有色冶炼企业废渣场和崇左、 百色等地电解镒企业废渣场综合整治,积极采取污染治理、综合利用等途径,逐步解决长期堆存的有色冶炼
34、废渣、电解镒废渣的 污染问题。4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等行业为重点,以有色冶炼废 渣、磷化工碑渣处理为主要对象,组织各设区市开展危险废物产 生状况、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兼顾历年堆存的危 险废物,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燃烧、 填埋等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对工艺 落后、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实行“淘汰一批”、 “提标改造一批、规范管理一批“,解决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不达 标等问题。“十三五”期间,大力提升重点区域涉重金属危险废物 处置能力,完成河池市、北海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鼓 励跨区域合作建设危险废
35、物处置设施,推动柳州、来宾、河池三 市在“柳来河一体化”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继续深化危 险废物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支持钦州、北海、防城港三市联合建 设跨行政区域的含碑废渣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积极引导和规范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产业有序开展,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 大、种类单一的有色冶炼等企业和工业园区自行配套建设危险废 物集中处置设施,并支持有条件的提供对外服务。以河池、柳州、崇左等市为重点,加强关停搬迁和破产涉重 金属企业旧址遗留危险废物的平安处置,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 用,严格限制可利用或可燃烧处置的危险废物进入填埋场。以有 色冶炼、磷化工行业为重点,全面摸清全区含种废渣产生、储存、 处置
36、现状及分布情况,在优先实施平安填埋的基础上,积极开展 碑渣集中收集处置和无害化利用工程示范,对新产生碑渣应全部 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和利用,力争到2020年现有集中入库堆放 的碑渣全部处置完毕。规范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以汽车4s 店、摩托车、电动车等销售点(维修点)为重点,开展废铅蓄电 池规范化收集示范,规范通讯基站、公共汽车及单位公务车产生 的废铅蓄电池的回收,支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通过销售网络建立 废旧电池回收网络,开展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鼓励现有技术先 进铅冶炼企业利用现有生产线开展再生铅冶炼。强化生活垃圾焚 烧飞灰的收集、预处理和无害化处置。(三)强化企业环境管理,落实企业环保责任L
37、加大企业污染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含重金属废水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要求, 提高尾矿库渗滤液、采矿企业矿井水和选矿企业选矿废水收集处 理率,开展电镀企业废水分质回用、冶炼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 等工程。加强有色冶炼企业除尘设施改造和废气污染治理,做好 污酸处理和综合利用,减少重金属排放。加强有色金属冶炼、 铁合金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睇冶炼企业烧结工序须在密 闭空间内作业,并配备集气及处理设施。全面推进落实排污企业 自行监测制度,涉重金属企业应制订监测方案,按照监测技术规 范和质量控制规定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开展自测。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和有色金属冶炼工程要按照规定建设 规范化的尾矿库和
38、废渣场,严禁尾砂、废渣等随意堆放或外排,鼓励大中型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利用现有设施处理废杂铜、铅膏、 含铅冶炼废渣、锌氧化矿及含锌废料等二次资源。强化柳州、贵 港、钦州等地区含锌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重金属污染治理。2 .强化涉重园区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涉重金属园区规划环评制度,各涉重金属园区按要 求开展规划环评,并作为工程环评文件审批的刚性约束。加强规 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价与核查,对设立5年 以上的涉重金属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后评估,掌握园区环境质量及 变化趋势,对排查的主要问题由自治区挂牌督办,催促有关地方 政府逐项整改。加强涉重金属产业园区规范化管理,2017年底前自治区出台 涉重
39、金属产业园区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验收标准,从污染治理 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环境管理、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体系建设、 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各园区须建立环境管理制 度并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市级以上园区应设置专门的环境 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各园区须完善污水分类收集处理 系统,重金属生产废水须经预处理到达要求后方可进入园区污水 集中处理设施,严禁含重金属的生活废水进入市政生活污水集中 处理设施,开展园区用水循环化改造,鼓励各企业进行废水的深 度处理循环再利用。到2018年,各涉重金属产业园区按规范要求 完成整治,对未完成规范化整治的实施工程限批。3 .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以有色金
40、属、化工、电镀等工矿企业为重点,全面掌握企业周边及尾矿库特征污染物、周边环境敏感点特别是饮用水水源等 环境风险信息,催促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环境风险评估、环境 平安隐患排查治理、环境应急预案等工作。建立完善重金属排放 和危废产生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健 全重金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将重金属产排节点、涉重危险 废物管理作为关键风险点加强控制。按照实施环境风险评估划分 环境风险等级,并作为工程审批、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严格落 实环境风险隐患登记、整改和销号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对于重大 环境风险隐患,实施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 销号。催促涉重金属建设工程及产业园
41、区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 保障系统,落实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储藏必要的应急药剂和 活性炭等物料,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重金属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能力。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该全面掌握行政区域内尾 矿库特征污染物、周边环境敏感点特别是饮用水水源等环境风险 信息,催促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安 全隐患排查治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等工作。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工程的 污染地块为重点,切实做好重金属污染场地风险防控。严格落实 平安防控距离要求,将环境平安防护距离要求的执行情况列入有 色金属行业整治验收标准,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尾矿库企业的综 合管理,充分发挥政
42、府相关部门间的相互协作,形成尾矿库监管(二)深化区域综合治理,着力消除环境隐患-16-1 .实施重点区域分类治理-16-2 .严格重金属排放量控制-18-3 .推进历史遗留污染治理-18-4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20-(三)强化企业环境管理,落实企业环保责任-21-1 .加大企业污染治理力度-21 -2 .强化涉重园区规范管理-22 -3 .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23-4 .严格污染源执法监管-24-5 .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25 -(四)开展土壤污染分类防控,改善土壤环境质量-26-1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6-2 .实施分级分类风险管控-27 -3 .推进污染土壤综合整治-28
43、-(五)加强环境监管能力,有效提升监管水平-28-1 .完善重金属环境监测网络-28 -2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30-3 .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31 -四、重点工程-31-(一)建设重点工程库-31-(二)工程类型及投资-32-五、政策保障-34-(一)完善环境经济政策-34-(二)加强财税政策支持-35-(三)加大科技支撑力度-36-六、组织实施-36-(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36-(二)制定任务计划,明确分工方案-37-(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评估考核-37- 合力,科学评估并从严控制尾矿库与人口密集区、饮用水源地等 敏感目标的距离,从源头防止在近距离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选
44、址 建设坝体高、势能大的尾矿库和临近江边、河边、湖库边或位于 居民饮用水源地上游的尾矿库,降低尾矿库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 风险,催促尾矿库企业严格落实平安、环保的主体责任,依法做 好尾矿库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等相关工 作,并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掌握尾矿库特征污染物以及应 急处置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和事件先期处置的能力。进一步强化 刁江等流域和北部湾地区沿江沿海涉重金属污染源环境风险防 范、应急处置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博白县文地产业园区涉重金属 企业搬迁。开展环境平安大检查,重点排查涉重金属产业园区和 重点工矿企业,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清单,严格催促整改。4 .严格污染源执法监
45、管开展涉重金属企业、产业园区的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将企业 自行监测、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保障等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 管执法检查范围,重点查处违法排污、违规建设行为。运用扣押 查封、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 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加强环 保、公安、司法部门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到及时立案、 快速查处,实现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无缝链接。结合日常监管、 违法案件查处、污染源在线监测等情况,排查涉重金属工业污染 源达标排放情况,实施涉重金属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2018 年底前完成。逐步将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电镀、制革等行业重金 属污染物纳入排污许可
46、证管理,推行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 源综合管理制度。以含辂、铅、汞、镉、碑等重金属废物以及废铅蓄电池、生 活垃圾燃烧飞灰等为重点,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全面落 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制度,联合公安部 门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 利用处置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违法回收拆解废铅蓄电池、电子 垃圾和土法炼铅、利用废渣非法炼锢等环境犯罪行为。加强危险 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继续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 理督查考核,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地、市的危险废物 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形成地市自查、自治区抽查、地市间 互查的工作模式。5 .加强信
47、息公开和公众监督健全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内 容和时限要求。各设区市要及时公开涉重金属新(改、扩)建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跟踪评价信息,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公开辖区内 涉重企业重金属排放等环境信息。各地应及时将涉重金属企业和 园区环境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挂牌督办等情 况在主要媒体进行公布,加强社会监督,推动政府和社会共管共 治。推进涉重金属企业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并将环境违法信息 向社会公开。涉重金属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重点重金 属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污染治理实施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强化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 工作,涉重金属危险废物产生、利用企业应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危 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涉 重金属工业园区应在园区外显要位置设置公开栏,公布园区环境 管理制度、涉重金属企业情况和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推动各地建立健全环保有奖举报制度,将违法违规涉重金属建设 工程、违法排污、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等列为重点举报内容。(四)开展土壤污染分类防控,改善土壤环境质量1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现有土壤调查的基础上,以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电镀、化 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制革和铅蓄电池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 周边农用地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