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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MF-2007-01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07版 福 建 建 设 监制福建工商行政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中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理部门咨询。2、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建议在律师指导下签订本合同。3、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立并的房屋。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在 】中
2、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未选择的打;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6、出卖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买受人协商的条款应当符合?合同法?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7、未经福建建立和福建工商行政理批准任何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本合同文本。8、本合同条款由福建建立和福建工商行政理负责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 营业执照注册: 企业资质证书: 法定代表人: 联络 :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 码: 邮政编码: 联络 :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 营业执照注册: 代理机构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部门备案: 法定代表人: 联络 : 邮政
3、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 国籍: 】护照】营业执照注册】 】码: : 邮政编码: 联络 :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 邮政编码: : 根据?合同法?、?城房地产理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建立根据。 出卖人以 方式获得位于 、编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立商品房现定名】名】 。建立工程规划
4、容许证为 施工容许证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根据。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为 商品房预售容许证为 。现售商品房备案为 现售备案为 。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用地证明、建立工程规划容许证、施工容许证、商品房预售容许证和白蚁预防合同及出卖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根本情况。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有权批准的房屋所在层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工程中的:第 幢】座】 单元】层】 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构造层高为 米位于所在建筑设计
5、标高0.000地上】地下】第 层。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该商品房台为封闭式 个非封闭式 个。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位置及共有分摊建筑面积计算构成说明见附件二。该商品房所在建筑采用的节能措施、指标见附件三。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2、按套】间】位】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3、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
6、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4、 。 除上述购房款外其他由出卖人代收的费用工程按以下、时间收取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根据进展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间】位】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双方可在附件六另行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原那么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任何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
7、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含买受人向银行按揭贷款部的本金及已支付利息下同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但共有分摊部面积增加超过其合同约定面积3的买受人不承担超出3部的房价款。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
8、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限。如属预售商品房买受人应当按时依约定将房价款存入到指定的银行预售款监帐户上。监帐户应当与商品房预售容许时申报的一致。监银行: 监帐户: 买受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按付款:1、一次性付款 。 2、分付款: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 计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 计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 计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其他方式 。第七条 买受人逾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按逾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9、1逾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超过 日后买受人在出卖人书面催告 日后仍未支付应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应付款指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应付款与该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付款的按相应的分应付款与该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 。第八条 交付条件
10、与限。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按照和地方人民的有关规定将同时符合以下各项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建立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开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给排水、用电、道燃气、电信、有线电视、消防、邮政信报箱等设施到达设计要求条件;3、小区道路、绿化、室外照明、消防、环卫及其他商业、社区效劳和理等公共配套建筑、根底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立完成。分建立的该商品房所在分建立部应按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与在建工程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和施工平安设施;4、 。假设在规定日内未到达上述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买受人有权回绝交接按逾交房
11、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2、买受人同意接收出卖人支付买受人 币 元违约金。 但如遇以下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的; 2、 。 第九条 出卖人逾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按逾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到达之
12、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项和第七条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以下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买受人:1变更该商品房构造形式、户型、空间尺寸及形状、朝向; 2变更小区总体规划设计和根底设施、公共配套设备设施;3变更房屋节能措施及指标;4 ; 5 。 买受人有权在到达之日起1
13、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承受变更不退房。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因出卖人原因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 合理补偿。第十一条 交接。商品房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买受人交付手续。双方进展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条件已到达的有关证明原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或出示证明不齐
14、全或要求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费用买受人有权回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该商品房在向买受人交付时没有出卖人设定的抵押权、产权纠纷和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按时本合同登记备案、按揭贷款、预告登记、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三条 出卖人室内分隔、装饰、设备、节能措施及指标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室内分隔、装饰、设备、节能措施及指标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达不到约定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
15、饰、设备、节能设施差价。2、 。 第十四条 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当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房屋所有权初始预登记并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付买受人。如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同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逾之日起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经买受人书面委托出卖人可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权属登记相关费用等详细事项在合同附件六中另行约定。第十五条 保修责任。买
16、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住户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置人承担。第十六条 除附件二所列本幢计入分摊面积的公共部位外以下其他公共部位和小区内公共场所的所有权属全体业主: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七条 买受人购置的该商品房仅作 用途使用买受人使用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
17、的建筑主体构造、承重构造、建筑屋顶、外墙、外窗含天窗的隔热、保温构造和用途。买受人擅自改变的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承担相应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八条 前物业效劳约定。 本商品房工程由出卖人依法以】协议】方式选聘 提供前物业效劳效劳内容及质量等见合同附件四。专项维修资金由买受人按有关规定缴交计人民币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于 年 月 日前缴交到房地产行政主部门委托的商业银行监账户上。监银行: 监帐户: 第十九条 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附件
18、四有关前物业效劳合同和附件五临时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效劳企业按提供前物业效劳同意按本合同附件四前物业效劳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方式交纳物业效劳费用并同意遵守临时理规约。第二十条 文书送达。本合同确定的 为各类、文书送达的如有变动应及时对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否那么造成相关文书无法送达的将视同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恳求当地消费者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起诉。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
19、六但补充协议中不得含有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的内容。双方同意以下有关广告、宣传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 :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份其中房屋权属登记机构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时存档壹份买受人 份原件不少于一份 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由买受人】出卖人】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 申请预告登记。 第二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
20、卖人向 合同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附件一:房屋分层平面图附件二: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附件三:建筑节能措施、指标和室内分隔、装饰装修、设备1、房屋节能措施、围护构造保温隔热性能指标屋顶:采取 节能措施传热系数K:W/(m2K);外墙:采取 节能措施传热系数K:W/(m2K);外窗含天窗:采取 节能措施传热系数K:W/(m2K);遮系数SC:气性:m3/mh且 m3/m2h2、外墙:3、内墙:4、室内分隔部位:5、顶棚:6、楼地面:7、门窗:8、厨房:9、卫生间:10、台: 11、 : 12、有线电视:13、互联网络:14、电梯: 15、楼梯:16、其他:附件四:前物业效劳合同附件五:临时理规约附件六:合同补充协议内容总结(1)编:MF-2007-01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07版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2)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3)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4)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